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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强装备(30087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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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875 捷强装备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8-06│ 53.10│ 9.27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上海怡星 │ 3997.16│ ---│ 51.00│ ---│ 913.02│ 人民币│ ├─────────┼─────┼─────┼─────┼─────┼──────┼──────┤ │捷来精密 │ 350.00│ ---│ 28.00│ ---│ -25.78│ 人民币│ ├─────────┼─────┼─────┼─────┼─────┼──────┼──────┤ │久强智能 │ ---│ ---│ 62.14│ ---│ -97.94│ 人民币│ ├─────────┼─────┼─────┼─────┼─────┼──────┼──────┤ │中检南通 │ ---│ ---│ 46.00│ ---│ 2.88│ 人民币│ ├─────────┼─────┼─────┼─────┼─────┼──────┼──────┤ │天津创盾 │ ---│ ---│ 10.00│ ---│ 38.76│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军用清洗消毒设备生│ 2.29亿│ 0.00│ 1.90亿│ 83.07│-2010.10万│ 2021-12-31│ │产建设项目(已结项 │ │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2.27亿│ ---│ ---│ ---│ ├─────────┼──────┼─────┼─────┼─────┼─────┼──────┤ │新型防化装备及应急│ 2.50亿│ 1.36万│ 1.06亿│ 42.61│ 2675.06万│ 2023-12-31│ │救援设备产业化项目│ │ │ │ │ │ │ │(已结项) │ │ │ │ │ │ │ ├─────────┼──────┼─────┼─────┼─────┼─────┼──────┤ │防化装备维修保障与│ 3178.87万│ 7.80万│ 1269.03万│ 39.92│ ---│ 2023-12-31│ │应急救援试验基地项│ │ │ │ │ │ │ │目(已结项)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960.47万│ 0.00│ 6493.22万│ 65.19│ ---│ 2021-12-31│ │已结项)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万│ 0.00│ 9000.00万│ 100.00│ ---│ ---│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 1.62亿│ 2.36亿│ ---│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5-20│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 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 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8)的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下午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北辰区滨湖路3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潘淇靖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6人,代表股 份17,084,9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349%。(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依据公司 总股本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总数计算,下同)。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计73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27,49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6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持有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13,856,3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780%。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 或代理人)共71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228,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69 %。 ──────┬────────────────────────────────── 2025-04-29│增发发行 ──────┴──────────────────────────────────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 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授权事宜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判断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证券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 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 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股东会 授权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 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须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在股东会授权有效期内由公司董事会按照 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 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 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 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八)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 2025-04-29│其他事项 ──────┴──────────────────────────────────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了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合 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 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 损失的资产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商誉、固定资产及无 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与信用减值损失合计165510278.95元。 ──────┬────────────────────────────────── 2025-02-18│股权回购 ──────┴──────────────────────────────────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82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 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5.87万股至71.73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36%至0 .72%。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1 9日及2024年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 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4月8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 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进展公告。 截至2025年2月18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 数量为704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71%,最高成交价为29.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 7.5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6873951.4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 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4-10-28│其他事项 ──────┴──────────────────────────────────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8日和2024年9月 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 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等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取得天津市北辰区市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企业名称: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二00五年十一月一日 3、法定代表人:潘淇靖 4、住所:天津市北辰区滨湖路3号 5、注册资本:玖仟玖佰捌拾叁万肆仟柒佰伍拾壹元人民币 6、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7803339648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 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 ;核子及核辐射测量仪器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安防设备 制造;安防设备销售;紧急救援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专用化学产品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 危险化学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产业用纺 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服装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 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 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会议及展览 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通信设备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雷 达及配套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 ;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专用设备制造( 不含许可类专用设备制造);其他通用仪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液压动力机 械及元件制造;辐射监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造;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电子(气) 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通用设备 制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专用化学品制造;金属切削加工;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喷涂加 工;检验检测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汽车销售;食品销售;软 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 零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智能输 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软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终端计量设备销售;终端计量设备制造;计量技术服务; 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专用仪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 );实验分析仪器制造;环境应急技术装备制造;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教学用模型及教具 销售;太赫兹检测技术研发;电子测量仪器制造;光学仪器制造;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人 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仪器仪表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土 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特种设备销售;污泥处理装备制造;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 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人防工程 防护设备制造;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销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民用航 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2024-08-30│委托理财 ──────┴──────────────────────────────────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该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且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批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中低风险的银行、券商、信托、基金等理财投资产品,单个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3、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 、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 宜。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 构成关联交易。 ──────┬────────────────────────────────── 2024-08-30│其他事项 ──────┴──────────────────────────────────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此议 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 施细则》《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2024年度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并参照行 业薪酬水平,拟定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岗位职责和任职考核情况,并结合公 司薪酬规定确定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3、每位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000元/月(税前),由公司按月发放。独立董事行 使职权时,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独立董事履职 所需费用等由公司承担。 ──────┬────────────────────────────────── 2024-08-30│银行授信 ──────┴──────────────────────────────────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向部分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短期流动资金周转需求,公司拟向合作 银行申请办理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2个月,上述综合授信额度 、业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最终将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 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 经营需求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与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 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 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此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银行授信期限内有效。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在董事会决 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8-30│其他事项 ──────┴──────────────────────────────────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捷强装备”)于2024年8月28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项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 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 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 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 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 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 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名从业 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5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自律处分 2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崔勇趁,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 开始在容诚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时静,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近三 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牛源,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 容诚所执业。 项目质量复核人:李岩,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坤泰股份、捷强装备等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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