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886 华业香料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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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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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0吨丙位内酯│ 1.68亿│ 0.00│ 1.84亿│ 101.15│ ---│ 2024-06-30│
│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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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0吨丙位内酯│ 1.82亿│ 0.00│ 1.84亿│ 101.15│ ---│ 2024-06-30│
│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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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210.13万│ 3221.91万│ 3221.91万│ 100.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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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 4000.00万│ 0.00│ 1070.72万│ 100.00│ ---│ 2023-11-30│
│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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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1506.85万│ 0.00│ 104.79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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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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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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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安徽华业香│ 1000.00万│人民币 │2023-03-16│2025-03-16│连带责任│否 │否 │
│料股份有限│料合肥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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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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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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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香料”或“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目的
目前公司外销业务占比较高,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
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
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时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汇售汇及
外汇期权业务以规避汇率波动风险。
二、开展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的币种: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为美元);
2、业务规模:公司及子公司累计金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对手: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汇售汇及外汇期权
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5、业务期间: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
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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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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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为“容
诚”)。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为“大
华”)。
3、变更会计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业务发展需要及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公司拟变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此次变更严格遵循《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确保审计机构变更程序的合规性。同时,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以
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已进行充分沟通,双方对变更事宜均无异议。
5、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其前身是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该事务所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在2013年12月10日,事务所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作
为国内最早获得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容诚长期以来深耕于证券服务领域。
该事务所的登记办公地点设于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肖厚发先生担任首席合伙人一职,领导着整个团队。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
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于2024年5月31日披露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年度信息。据此了解容诚经
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较2022年业务收入上涨7.9%,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
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同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业务,由此获得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其客户分布广泛,主要
行业涵盖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
究和技术服务业以及批发和零售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
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
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名从业
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5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自律处分
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宁云,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
01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洽洽食品、美邦股份
、万朗磁塑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1:李鹏,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过瑞纳智能、悦康药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2:高山,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过中电兴发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庞红梅,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199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铜陵有色、铜冠铜箔、芯
瑞达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宁云、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鹏、高山,项目质量复核人庞红梅近三年内未曾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5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10万元。审计费
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预计投入的人员及工时等因素确定,审计费用同比上年增
加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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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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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
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
测试,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
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公司对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
、应收款项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
额合计2068220.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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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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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香料”或“公司”)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中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即将到期。
为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继续使用总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
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制度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合理利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
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品种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或
稳健型的投资产品,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
施。该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
工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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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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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香料”或“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华业香
料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华业”)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合肥华
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
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同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
过20000万元的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日止,在前述授信和担保最高额度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金融
机构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项目贷款、贴现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
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公
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前述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按照公司及子公司
与相关金融机构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
和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
借款、融资、抵押、质押、担保等),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金融机构资信状况具体选择金融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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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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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召开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9:2
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
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9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
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舒州大道42号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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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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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
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
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
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
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2)向特定对象发
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
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
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
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
享。
7、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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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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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香料”或“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
问出具相应报告。
2、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10日,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
反映,无反馈记录。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12月20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安徽华业香料
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华业香料股
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1月6日作为首
次授予日,向45名激励对象授予124.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
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5、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
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其已归属股票不作处理
,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
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归属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由于2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
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00万股予以作废。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2年营
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2)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10%。其中‘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数据作为计算依
据;‘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并剔除公
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
计报告》,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26941.84万元,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为-724.79万元,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率不满足首次授予第一个归
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因此首次授予43名激励对象(不含上述离职的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
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能归属。公司对该4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无法归属的
33.6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合计作废以上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5.60万股。
本次作废处理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45人变更为43人,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4.00万股变更为78.40万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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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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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
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
测试,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
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公司对2023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
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3912095.
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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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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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吴光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通过之日起生效。
截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发出之日,吴光洋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吴光洋先生已书
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
。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吴光洋先生的通知,吴光洋先生已按照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
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培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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