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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业香料(30088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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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886 华业香料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3000吨丙位内酯│ 1.68亿│ 0.00│ 1.84亿│ 101.15│ 1082.34万│ 2024-06-30│ │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年产3000吨丙位内酯│ 1.82亿│ 0.00│ 1.84亿│ 101.51│ 1082.34万│ 2024-06-30│ │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210.13万│ 3221.91万│ 3221.91万│ 100.37│ ---│ ---│ ├─────────┼──────┼─────┼─────┼─────┼─────┼──────┤ │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 4000.00万│ 0.00│ 1070.72万│ 100.00│ ---│ 2023-11-30│ │心建设项目 │ │ │ │ │ │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1506.85万│ 0.00│ 104.79万│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安徽华业香│安徽华业香│ 3000.00万│人民币 │2023-03-16│2025-03-16│连带责任│否 │否 │ │料股份有限│料合肥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4-25│价格调整 ──────┴────────────────────────────────── 重要内容提示: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1.70元/股调整为11.65元/股安徽华业香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 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 司以2023年1月6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45名激励对象授予124.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 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实。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鉴于公司于2023年6月6日披露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4 55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4 日。上述权益分派方案于2023年6月14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 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 、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调整为:11.70-0.05=11.65元/股。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 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价格由11.70元/股调整为11.65元/股。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进行调整。 ──────┬────────────────────────────────── 2025-04-25│其他事项 ──────┴──────────────────────────────────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 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 司以2023年1月6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45名激励对象授予124.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 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 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或聘用协议等,其已归属股票不作处理,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归属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 个人所得税。”由于3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 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70万股予以作废。本次作废处理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43人变更为40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剩余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8.40万股变更为56.70万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 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 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四、监事会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 同意公司对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1.7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按作废处理。 ──────┬────────────────────────────────── 2025-04-25│其他事项 ──────┴────────────────────────────────── 符合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0人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24.3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3%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1.65元/股(调整后)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业香料”)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0人,可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30 万股。 ──────┬────────────────────────────────── 2025-04-25│其他事项 ──────┴──────────────────────────────────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 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 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 测试,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 备。 ──────┬────────────────────────────────── 2025-04-17│对外担保 ──────┴──────────────────────────────────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香料”或“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华业香 料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华业”)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合肥华 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 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同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 过20000万元的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日止,在前述授信和担保最高额度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 用。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金 融机构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项目贷款、贴现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 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 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前述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按照公司及子公 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合同约定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 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手续及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押、质押、担保等),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金 融机构资信状况具体选择金融机构。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申请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华业香料合肥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3、设立时间:2013年04月18日 4、公司住所: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纬三路北侧 5、法定代表人:徐基平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香精、香料、油田助剂、炼油助剂、金属加工助剂、纺织助剂、水处理剂 、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开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8、股权结构情况:公司持有安徽华业香料合肥有限公司100%股 权 10、合肥华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内容 本担保事项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与资金需 求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 合同为准。 ──────┬────────────────────────────────── 2025-04-17│其他事项 ──────┴──────────────────────────────────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 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 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 测试,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 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公司对2024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 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4121206. 84元。 ──────┬────────────────────────────────── 2025-04-17│其他事项 ──────┴──────────────────────────────────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其前身是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该事务所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在2013年12月10日,事务所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作 为国内最早获得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容诚长期以来深耕于证券服务领域。 该事务所的登记办公地点设于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刘维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 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较2022年业务收入上涨7.9%,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 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394家,收费48840.19 万元,其客户分布广泛,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 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 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 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 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海涛,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电 鑫龙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1:李鹏,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过瑞纳智能、井松智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2:高山,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过中电鑫龙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庞红梅,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199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时代出版、江淮汽车、铜冠矿 建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鹏、高山、项目质量复核人庞红梅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 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5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10万元。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及市 场价格水平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 2025-04-17│增发发行 ──────┴──────────────────────────────────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 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 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 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 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 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及限售期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 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 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第十二条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募集资 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 享。 7、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 2025-04-17│其他事项 ──────┴──────────────────────────────────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 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 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 测试,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 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公司对2024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 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4121206. 84元。 ──────┬────────────────────────────────── 2025-04-17│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 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22089850.23元,母公司净利润10818412.4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81841.24元。截至20 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15171443.53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25967 468.12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215171443.53元。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74555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 拟派发现金红利7455500元(含税)。 若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 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比例。 ──────┬────────────────────────────────── 2025-03-06│其他事项 ──────┴──────────────────────────────────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香料”或“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披露 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5-00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潜山众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众润投资”)计划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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