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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云钛业(30089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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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891 惠云钛业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青河县惠云矿业有限│ 50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 │惠云(广州)国际贸易│ 1000.00│ ---│ 100.00│ ---│ -40.38│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50KT/年改80KT/年硫│ 2.77亿│ 42.88万│ 2.77亿│ 100.06│ 0.00│ 2024-12-31│ │酸法金红石钛白粉初│ │ │ │ │ │ │ │品技改工程 │ │ │ │ │ │ │ ├─────────┼──────┼─────┼─────┼─────┼─────┼──────┤ │60万吨/年钛白稀酸 │ 1.06亿│ 206.59万│ 1219.28万│ 11.50│ 0.00│ 2024-12-31│ │浓缩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 │一体化智能仓储中心│ 4741.12万│ 432.16万│ 3481.89万│ 73.44│ 0.00│ 2024-06-30│ │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4800.00万│ 0.00│ 4800.00万│ 100.00│ 0.00│ ---│ └─────────┴──────┴─────┴─────┴─────┴─────┴──────┘ 【3.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4-04-18 │转让比例(%) │5.00 │ ├──────┼────────────────┼──────┼────────────────┤ │交易金额(元)│1.61亿 │转让价格(元)│8.06 │ ├──────┼────────────────┼──────┼────────────────┤ │转让股数(股)│2000.01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朝阳投资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南传薪火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8-16 │交易金额(元)│252.66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四川研佳岩矿业有限公司25%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郑同力 │ ├──────┼────────────────────────────────────────┤ │卖方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优化业务结构、提高经营效率,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 │年8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财务│ │ │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议案》,决定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四川研佳岩矿业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四川研佳岩”)的部分股权(占四川研佳岩总股本的25%)以人民币252.66万元转让 │ │ │给自然人郑同力。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四川研佳岩35%的股权,四川研佳岩将不 │ │ │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 │ │ │ 近日,公司已收到郑同力股权转让款项并完成了本次四川研佳岩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 │ │记手续,取得了由成都市新都区政务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 │ └──────┴────────────────────────────────────────┘ ┌──────┬────────────────┬──────┬────────────────┐ │公告日期 │2024-07-09 │交易金额(元)│115.28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新疆青河县阿克瓦纳钒钛磁铁矿普│标的类型 │无形资产 │ │ │查”探矿权 │ │ │ ├──────┼────────────────┴──────┴────────────────┤ │买方 │青河县惠云矿业有限公司 │ ├──────┼────────────────────────────────────────┤ │卖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 │交易概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于2024年5月20 │ │ │日发布了《2024年新疆拜城县下赫布拉克北石墨矿普查等9个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2024-│ │ │KYQCR08),为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 │ │,受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委托,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新疆拜城县下赫布拉克北石墨矿普查│ │ │等9个探矿权。2024年6月24日10:00至2024年7月8日11:00期间,交易中心在网上挂牌出让“│ │ │新疆青河县阿克瓦纳钒钛磁铁矿普查”探矿权(以下简称“探矿权”)的竞拍。交易机构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以下简称“自然资源厅”),交易平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根据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授权全资子公│ │ │司青河县惠云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云矿业”)于2024年7月8日以人民币115.28万元│ │ │(最终成交金额以双方签署的出让合同为准)的自有资金成功竞得以上探矿权。 │ │ │ 出让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 │ 交易标的:“新疆青河县阿克瓦纳钒钛磁铁矿普查”探矿权; │ └──────┴────────────────────────────────────────┘ ┌──────┬────────────────┬──────┬────────────────┐ │公告日期 │2024-04-18 │交易金额(元)│342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0100│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无限售流通股 │ │ │ ├──────┼────────────────┴──────┴────────────────┤ │买方 │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南传薪火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卖方 │朝阳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朝阳投资有限公司(下称│ │ │:“朝阳投资”)于2023年12月21日与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南传薪火3 │ │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下称:“南传私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朝阳投资将其│ │ │所持有的公司200001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以8.06元/股的价格,通│ │ │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南传私募。朝阳投资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52696600股股份│ │ │,占总股本的13.17%;南传私募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200001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 │ │00%。 │ │ │ 1、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主体 │ │ │ 转让方:朝阳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 │ │ 受让方: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南传薪火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下称“乙方”) │ │ │ 2、协议签订日期:2023年12月21日 │ │ │ 3、标的股份的转让及支付 │ │ │ (1)转让股份数量:200001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 │ │ (2)股份转让价格:8.06元/股,转让总价为161200806.00元。 │ │ │ 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 │ │转让款【(大写)叁仟肆佰贰拾】万元(¥【34200000.00】元);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 │ │ │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确认文件之日起八个月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剩余的股权转让价款。 │ │ │ 上述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于2024年4月16日受理登记,2024年4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 │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 │ │ 本次过户完成后,朝阳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2696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17%,仍│ │ │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 ┌──────┬────────────────┬──────┬────────────────┐ │公告日期 │2024-02-28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失败 │ ├──────┼────────────────┼──────┼────────────────┤ │交易标的 │广西德天化工循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东莞黎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黎民、汤志忠 │ ├──────┼────────────────────────────────────────┤ │交易概述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东莞黎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丙方一")、黎民(以下简称"丙方二")、汤志忠(以下简称"丙方三")就广│ │ │西德天化工循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天化工”或“标的公司”或“乙方”)签订《│ │ │股权收购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德天化工控股股权│ │ │。 │ │ │ 交易标的概况 │ │ │ 企业名称:广西德天化工循环股份有限公司 │ │ │ 丙方一持有标的公司80%的股权,丙方二持有标的公司10%的股权,丙方三持有标的公司│ │ │10%的股权,丙方合计持有标的公司100%的股权。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子公司拟收购丙方持有 │ │ │标的公司控股股权。前述交易以下称“拟定交易”。 │ │ │ 自上述《股权收购意向书》签订后,公司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 │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期间与交易各方就本次股权收购相关事项进行了积极的沟通磋商。│ │ │经充分论证分析后,交易各方认为本次收购交易条件尚未成熟,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就交易事│ │ │项达成一致意见。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 │ │,交易各方一致同意并共同决定终止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并于2024年2月28日签署了《之终止 │ │ │协议》。 │ └──────┴────────────────────────────────────────┘ ┌──────┬────────────────┬──────┬────────────────┐ │公告日期 │2023-12-26 │交易金额(元)│4887.15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硫铁矿制酸生产线及配套设备等资产│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 │买方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云浮市业华化工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 │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 │向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 │ │ 一、本次划转概述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云浮市业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华化工”)于2009年2月成立 │ │ │。为优化企业组织和业务架构,提高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效率,公司董事会决定,拟定2023年│ │ │12月31日为基准日,将业华化工的硫铁矿制酸生产线及配套设备等固定资产由业华化工按账│ │ │面净值划转至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资产划转的相关具体事项。 │ │ │ 本次划转属于公司内部资产划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划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 │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 │ │ (一)划转双方的基本情况 │ │ │ 1、划出方公司名称:云浮市业华化工有限公司 │ │ │ 2、划入方公司名称: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二)拟划转的资产情况 │ │ │ 业华化工拟将硫铁矿制酸生产线及配套设备等资产按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的账面净值│ │ │48871510.93元划转至公司,并入硫酸厂(分公司)统一管理,划转期间(基准日至交割日 │ │ │)发生的资产变动情况将据实调整并予以划转。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23 │ ├──────┼────────────────────────────────────────┤ │关联方 │钟镇光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的第四 │ │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 │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由公司关联方为上述银行授信事宜提│ │ │供关联担保,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担保概述 │ │ │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 │ │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 │ │下同)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下称"银行")申请不超过30亿元的综合授信,并由公│ │ │司关联方钟镇光先生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数额由公司根据资│ │ │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融资合同为准。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 │ │一年度的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 │ │连续、循环使用。 │ │ │ 实际融资可能存在需适当调整授信分配额度及银行的情形,以最终银行核准的授信结果│ │ │为准;具体使用金额以在核准额度内依据公司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融资币种、金│ │ │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方式及用途等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融资品种包括│ │ │专项贷款、贸易融资、流贷、银承、票据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等。 │ │ │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 │ │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授信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 │ │款、担保、抵押、贴现、融资有关的各项合同、协议、凭证等),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 │ │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钟镇光先生,中国香港籍,为公司创始人,现担任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 │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11.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3%,通过美国万邦有限公司 │ │ │间接持有公司5.07%股权,合计持有公司27.60%股权。 │ │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 │ │ 为解决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关联方钟镇光先生│ │ │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的金额、期限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 │ │情况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0-30│其他事项 ──────┴──────────────────────────────────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结合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同意将募投项目“60万吨/ 年钛白稀酸浓缩技术改造项目”的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6年8月31日。 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60万吨/年钛白稀酸浓缩技 术改造项目”尚在建设中,该项目一期20万吨/年的工程项目已完成了工程建设和试机,目前 在进行试机后的设备完善和改造,改造完成后再进行试生产。待试生产考核评估完成后,再进 行后期40万吨/年工程项目的招标建设。该项目采用国内首创的新技术路线,需要经过时间实 践验证评估,为更好地把控项目质量,维护公司利益,公司经审慎研究后,决定在保持募投项 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60万吨/年钛白稀酸 浓缩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4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6年8月31日。公 司将加快相关项目的建设工作,严格把控项目建设质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投入使用。 ──────┬────────────────────────────────── 2024-10-30│委托理财 ──────┴──────────────────────────────────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 于购买投资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一年的投资理财品种。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 报。 (二)现金管理方式 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 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投资理财品种,相关投资理财产品不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 投资行为。 (三)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最长不 超过12个月(含),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 使用。 ──────┬────────────────────────────────── 2024-10-22│其他事项 ──────┴────────────────────────────────── 持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000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的股东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传薪火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南 传私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股(约占公司 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0.05%)。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时间区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 日后3个月内(即2024年11月13日至2025年2月12日)。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南传私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 2024-10-11│股权回购 ──────┴──────────────────────────────────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均含本数),回 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 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8日 、2024年3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8)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首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4)。 2、公司于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0月8日期间披露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相关公告, 及时履行了股份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以上期间的具体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2024-038、2024-059、2024-077、 2024-088、2024-101、2024-107)。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 份2641684股,占公司总股本0.66%,最高成交价为8.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02元/股,成交 总金额为20001485.28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最低 限额2000万元,且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上限3000万元。上述情况符合公司既定的回 购股份方案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 2024-08-30│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1、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在银行提供的综合授信 额度下,为信誉良好、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优质客户的供应链融资业务提供担保,融资 用途仅限于客户支付公司或子公司货款。 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3、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为0元。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暨对外担保的议案》。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 进一步推动市场销售业绩增长,帮助客户拓宽融资渠道,缓解其资金压力,加速公司资金回笼 ,并加强与客户合作关系,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或子公司)拟在银行提供的综合授信 额度下,本次新增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额度为公司(或子公司)客户供应链融资提 供担保,融资用途仅限于客户支付公司或子公司货款,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供应链融资 业务的具体事宜。该担保额度有效期为12个月(2024年8月28日至2025年8月27日),其额度在 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供应链融资是指以客户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为基础,在公司(或子公 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条件下,银行向客户提供贷款以购买公司(或子公司)产品,客 户在还款期限内分期向银行偿还贷款。如果客户不能如期履约还款,公司(或子公司)将承担 保证责任,代为偿还逾期款项并要求客户及其他反担保人就该供应链融资下的担保履行反担保 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和《公司章程》《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客户的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担保对象 被担保人为公司及子公司信誉良好的优质客户,具体由公司根据业务情况,向合作银行进 行推荐并完成认证。公司与上述担保对象无关联关系,本次合作为非关联交易。 2、参与供应链融资的客户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客户具备相关经营资质,客户及其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2)客户和公司(或子公司)之间为销售关系,非寄售关系、代销关系,且合作时间在2 年(含)以上,履约记录良好,未发生重大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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