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896 爱美客 更新日期:2025-09-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9-17│ 118.27│ 34.3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3-31│ 197.48│ 2920.7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0-17│ 197.48│ 128.56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REGEN Biotech,Inc.│ 111601.60│ ---│ 69.61│ ---│ 513.25│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植入医疗器械生产线│ 1.91亿│ 1982.45万│ 1.37亿│ 71.43│ ---│ 2026-12-31│
│二期建设项目 │ │ │ │ │ │ │
├─────────┼──────┼─────┼─────┼─────┼─────┼──────┤
│增资暨收购韩国Huon│ ---│ ---│ 8.56亿│ ---│ ---│ ---│
│sBioPharmaCo.,Ltd.│ │ │ │ │ │ │
│部分股权 │ │ │ │ │ │ │
├─────────┼──────┼─────┼─────┼─────┼─────┼──────┤
│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 7353.73万│ 0.00│ 7714.99万│ 104.91│ ---│ 2025-10-31│
│创新转化研发中心及│ │ │ │ │ │ │
│新品研发建设项目 │ │ │ │ │ │ │
├─────────┼──────┼─────┼─────┼─────┼─────┼──────┤
│生物技术与器械创新│ 5600.00万│ 0.00│ 5646.31万│ 100.83│ ---│ 2025-05-31│
│研发中心 │ │ │ │ │ │ │
├─────────┼──────┼─────┼─────┼─────┼─────┼──────┤
│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 1.30亿│ 0.00│ 7714.99万│ 104.91│ ---│ 2025-10-31│
│创新转化研发中心及│ │ │ │ │ │ │
│新品研发建设项目 │ │ │ │ │ │ │
├─────────┼──────┼─────┼─────┼─────┼─────┼──────┤
│基因重组蛋白研发生│ 1.60亿│ 0.00│ 31.00万│ 0.19│ ---│ 2025-12-31│
│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1.50亿│ 695.21万│ 9291.64万│ 61.94│ ---│ 2026-12-31│
├─────────┼──────┼─────┼─────┼─────┼─────┼──────┤
│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 │ 1.20亿│ 44.01万│ 5373.29万│ 44.78│ ---│ 2025-12-31│
│研发项目 │ │ │ │ │ │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1.50亿│ 695.21万│ 9291.64万│ 61.94│ ---│ 2026-12-31│
├─────────┼──────┼─────┼─────┼─────┼─────┼──────┤
│智能工业管理平台建│ 8000.00万│ 0.00│ 8211.84万│ 102.65│ ---│ 2024-12-31│
│设项目 │ │ │ │ │ │ │
├─────────┼──────┼─────┼─────┼─────┼─────┼──────┤
│注射用基因重组蛋白│ 3.04亿│ 3466.77万│ 1.62亿│ 53.39│ ---│ 2027-12-31│
│药物研发项目 │ │ │ │ │ │ │
├─────────┼──────┼─────┼─────┼─────┼─────┼──────┤
│去氧胆酸药物研发项│ 2.00亿│ 709.83万│ 2968.53万│ 14.84│ ---│ 2026-12-31│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6.00亿│ 0.00│ 6.00亿│ 100.00│ ---│ ---│
├─────────┼──────┼─────┼─────┼─────┼─────┼──────┤
│生物技术和器械创新│ ---│ 0.00│ 5646.31万│ 100.83│ ---│ 2025-05-3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3-10 │交易金额(元)│1.90亿 │
├──────┼────────────────┼──────┼────────────────┤
│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REGEN Biotech,Inc.85%的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Imeik International Limited │
├──────┼────────────────────────────────────────┤
│卖方 │Mount Beacon Holdings Ltd.、IRC Limited、MR. KWANG SIK CHOI │
├──────┼────────────────────────────────────────┤
│交易概述 │1、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Imeik(HK)Limited(以 │
│ │下简称“爱美客香港”)与AishengShourui(HK)Limited(以下简称“首瑞香港”)共同设 │
│ │立ImeikInternationalLimited(以下简称“爱美客国际”),拟通过爱美客国际收购注册 │
│ │地址位于韩国大田市的REGENBiotech,Inc.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韩国REGENBiot│
│ │ech,Inc.”)85%的股权,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医用材料、医疗器械及医药等相关产品的研发 │
│ │、生产与销售。 │
│ │ 2、爱美客国际拟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以1.90亿美元收购MountBeaconHoldingsLtd.(│
│ │以下简称“MountBeacon”)、IRCLimited(以下简称“IRC”)、MR.KWANGSIKCHOI(以下 │
│ │简称“Mr.Choi”)持有的标的公司85%的股权。具体收购支付金额以实际交割的金额为准。│
│ │ 公司名称: Imeik International Limited │
│ │ 注册地址:9F,MW Tower,No.111 Bonham Strand,Sheung Wan,HongKong(香港)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8-19│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
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8日通过
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重主持。
──────┬──────────────────────────────────
2025-08-19│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8946.25万元,其中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79719.91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1953.
94万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22958.25万元。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符合
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共享企业价
值,公司拟以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30259206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116587
4股后的301426187股为基数,进行如下分配:
(1)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6171.14万元(
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2025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45.82%。
(2)本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
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
2025-08-14│仲裁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仲裁院已受理仲裁申请,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子公司REGENBiotech,Inc.(以下简称“REGEN公司”)为被申请人。
3、涉案金额:根据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等文件,具体赔偿金额尚不明确(初步提出
了暂计人民币16亿元的主张,详见公告正文)。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仲裁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
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该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经营成果的影响以日后仲裁结果的实际
发生金额为准。
一、本次仲裁受理的基本情况
2025年8月13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REGEN公司向深圳国际仲裁院主动获取《仲裁通知》(
(2025)深国仲涉外受8781号-2),达透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透公司”
、“申请人”)就其与REGEN公司之间的经销合同纠纷事宜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
深圳国际仲裁院于2025年8月7日受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二、本次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1、案件号:(2025)深国仲涉外受8781号
2、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达透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REGENBiotechInc.
3、仲裁请求:
(1)裁决确认《独家代理权协议》有效,申请人在独家代理权有效期(至2032年8月28日
)内享有AestheFill产品的独家代理权;(2)裁决被申请人继续履行《独家代理权协议》,
特别是按照第二条的约定向申请人供应AestheFill产品;
(3)如上述第(1)(2)项仲裁请求未得到仲裁庭支持,则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损
失,暂计为人民币1600000000元;
(4)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全部法律费
用;
(5)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
申请人明确保留进一步评估、调整、变更上述仲裁请求的权利。
4、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2025年7月18日向申请人送达《解约函》,解除独家经销协议,并撤销申请人
作为AestheFill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家经销商所有相关授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
月2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韩国REGENBiotech,Inc.解除达透公司独家经销权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8)。现申请人以被申请人违反《独家代理权协议》并单方擅自违法解除
协议为由,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及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约人民币1115.81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单笔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
2025-07-21│其他事项
──────┴──────────────────────────────────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REGENBiotech,Inc.(以下
简称“韩国REGEN公司”)已于2025年7月18日向达透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达透公司”)送达《解约函》,解除独家经销协议,并撤销达透公司作为AestheFill产品在中
国大陆地区独家经销商所有相关授权。
一、收购韩国REGEN公司的基本情况
2025年3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收购韩国REGENBiotech,Inc.公司控股权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Imeik(HK)Limi
ted与AishengShourui(HK)Limited共同设立控股子公司ImeikInternationalLimited(以下简
称“爱美客国际”),并通过爱美客国际收购注册地址位于韩国大田市的REGEN公司85%的股权
。截至2025年6月30日,韩国REGEN公司已经完成董事会改选,爱美客国际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在
其董事会中拥有多数席位,已经实际控制其日常运营。作为爱美客国际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
已将韩国REGEN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10日和2025年
7月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收购韩国REGENBiotech,Inc.公司控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4号)和《关于收购韩国REGENBiotech,Inc.公司控股权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5-024号)。
二、本次解除达透公司独家经销权的情况
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韩国REGEN公司与DACEINTERNATIONALMEDICALCO.,LTD(以
下简称“达策公司”)先后签署《独家经销协议》及修订协议(以下统称“独家经销协议”)
,达策公司取得韩国REGEN公司AestheFill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经销权。
2022年8月,达透公司与达策公司及韩国REGEN公司三方共同签订了《关于AestheFill独家
销售代理权转让协议》,达透公司取得了AestheFill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经销权。
但鉴于达透公司在独家经销协议履行过程中,将独家经销业务实际转让给达透公司控股股
东江苏吴中美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及其他的违约、违法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独家经销协议
中关于业务不得转让及其他约定,韩国REGEN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正式向达透公司送达《解约
函》,解除前述独家经销协议,并撤销达透公司作为AestheFill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家经销
商的所有相关授权。
独家经销协议解除后,达透公司不得再以AestheFill产品独家经销商的身份进行任何经营
活动,韩国REGEN公司不再接收达透公司发送的任何订单,如存在韩国REGEN公司已确认但未交
货且达透公司已经付款的订单,韩国REGEN公司将及时向达透公司退款。韩国REGEN公司保留进
一步向达透公司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
──────┬──────────────────────────────────
2025-07-04│其他事项
──────┴──────────────────────────────────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财会[2006]3号)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
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期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与规模扩大,存货体量的增加,公
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存货的效期、库龄等精细化管理。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于3个月内到期的存
货,库龄达2年以上且1年内到期的库存商品,不能使用、不合格、无法销售的存货,全额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公司于2025年4月1日起执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对于已过期的存货,因无法继续使用、销售,全额计提跌价准备;不能使用、不合格
、无法销售的存货,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对于3个月内到期的存货,因临近效期,预计继续加工和销售的可能性较低,全额计
提跌价准备;公司对于库龄在2年以上的,且在1年内到期的库存商品,如无销售订单,则预计
后续销售的可能性较低,全额计提跌价准备;不能使用、不合格、无法销售的存货,全额计提
跌价准备。
──────┬──────────────────────────────────
2025-03-20│其他事项
──────┴──────────────────────────────────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
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
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
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
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
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次。
6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宏宇,2019年5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乔文静,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孟红兵,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2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近三年签署或复
核过东信和平、三夫户外等5家以上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2025-03-20│其他事项
──────┴──────────────────────────────────
公司拟以2024年年末总股本30259206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1165874股
后的3014261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
14541.95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一、审议程序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为195759.68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2059.7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
审计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7549.64万元,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为457780.29万元。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符合
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共享企业价
值,公司拟以2024年年末总股本30259206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1165874股
后的301426187股为基数,进行如下分配:
(1)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14541.95万元(
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58.51%。
(2)本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含本次拟实施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14541.95万元(含
税),占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58.51%。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
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
2025-03-20│其他事项
──────┴──────────────────────────────────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议或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爱美客技术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2023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82.99元/股。
4、激励对象范围及分配情况: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41人,包括公司
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
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外籍员工。上
述激励对象中除简军女士、石毅峰先生外,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2025-03-20│委托理财
──────┴──────────────────────────────────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在
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
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次委托理财仅限于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存
单等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闲置资金,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
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最高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
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间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品种
本次委托理财仅限于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闲置资金,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
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二)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
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
和规定期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仅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其他来源的资金。
(四)关联交易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