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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科智能(30089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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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897 山科智能 更新日期:2025-02-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杭州广山智能科技有│ 40.00│ ---│ 40.00│ ---│ -0.44│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200万套智能传 │ 1.90亿│ 0.00│ 1.78亿│ 93.49│ 3266.07万│ 2023-08-25│ │感器项目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3亿│ 0.00│ 2.03亿│ 100.00│ 0.00│ 2023-08-25│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2000.00万│ 0.00│ 840.48万│ 42.02│ 0.00│ 2023-08-25│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3100.00万│ 0.00│ 1505.69万│ 48.57│ 0.00│ 2023-08-25│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3000.00万│ 146.33万│ 1433.42万│ 47.78│ 0.00│ 2024-12-31│ ├─────────┼──────┼─────┼─────┼─────┼─────┼──────┤ │补充流动资金 │ 3500.00万│ 0.00│ 3500.00万│ 100.00│ 0.00│ 2023-08-25│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3-29 │ ├──────┼────────────────────────────────────────┤ │关联方 │泉州市水务水表检验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现持有其15%的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29 │ ├──────┼────────────────────────────────────────┤ │关联方 │泉州市水务水表检验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现持有其15%的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29 │ ├──────┼────────────────────────────────────────┤ │关联方 │泉州市水务水表检验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现持有其15%的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29 │ ├──────┼────────────────────────────────────────┤ │关联方 │泉州市水务水表检验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现持有其15%的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杭州山科智│杭州山科电│ 1269.80万│人民币 │2019-10-08│2026-10-08│连带责任│是 │是 │ │能科技股份│子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2-07│股权回购 ──────┴──────────────────────────────────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且不高 于人民币400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 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3)等文件。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回购价格调整为不超过16.65元/股(含),回购价格 调整起始日为2024年5月23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另外,对本次权益分派后的回购数 量上限进行调整计算,调整后的回购数量上限为225.49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 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7)。 为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保障投资者利益,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业绩和 市值等方面的信心,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关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6.6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 币2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鉴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配的实施,回购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0.70元/股,回购 价格调整起始日为2024年11月4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对本次权益分派后的回购数量上 限进行调整计算,调整后的回购数量上限为201.37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6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的规 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2月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 53728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15%,最高成交价为24.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70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22198449.6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 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 ──────┬────────────────────────────────── 2024-10-18│其他事项 ──────┴──────────────────────────────────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15日、2024年9月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 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工商变更登记,现已取得浙江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19572130W“ 2、名称: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启智街89号山科智能大厦1602室“ 5、法定代表人:钱炳炯 6、注册资本:10048.6640万元 7、成立日期:1999年11月08日“ 8、营业期限:1999年11月08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 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 装置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 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 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污泥处理装备制造;水资源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文服务; 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 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住 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营业 执照。 ──────┬────────────────────────────────── 2024-08-19│其他事项 ──────┴──────────────────────────────────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1263617.8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 0889492.85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49726092.74,母公司未分 配利润为310082792.99。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目前经营业绩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 前提下,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拟定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100486640股为基数,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153728股后的股本993329 1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979987 3.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 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 2024-07-02│价格调整 ──────┴──────────────────────────────────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6.65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1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7月3日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 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6.6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1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及回购进展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3)等文件。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 币4000.00万元(含),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回购价格调整为不超过16.65元/ 股《(含),回购数量上限调整为225.49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37)。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 195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47%,最高成交价为24.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53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777551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 定,鉴于近期证券市场及公司股价的变化,为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保障投资者 利益,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业绩和市值等方面的信心,公司将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 民币16.6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1元/股。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预案的其他 内容未发生变化。 本次价格上限调整后,对回购数量上限进行调整计算,调整后的回购数量上限=《(回购 总金额上限-已回购金额)/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价格上限+已回购数量=(4000万元-777.551 3万元)/21元+31.95万股=185.40万股,占总股本的1.8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除上述事项发生变化外,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本次对公 司回购股份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本次回购股份计划产生实质性影响 ,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 2024-05-09│重要合同 ──────┴────────────────────────────────── 近日,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市自来水奉贤有限 公司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2024年南供所更换居民表(水表采购)包件-智能水表 ”的中标人,现将具体中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概况 1、中标项目名称:2024年南供所更换居民表(水表采购)包件-智能水表; 2、招标人:上海市自来水奉贤有限公司; 3、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华瑞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中标单位: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中标价:人民币1263.6855万元(大写:壹仟贰佰陆拾叁万陆仟捌佰伍拾伍元整)。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中标项目的智能水表主要为脉冲智能水表和无磁智能水表,上述产品为公司成熟稳定 的智慧水务产品,本次项目中标是客户对公司产品研发能力、产品品质、服务能力的认可。该 中标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在智能 水表市场的占有率,巩固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 ──────┬────────────────────────────────── 2024-03-29│其他事项 ──────┴──────────────────────────────────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 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 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 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或“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薪酬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1、董事、监事薪酬或津贴方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 ──────┬────────────────────────────────── 2024-03-29│其他事项 ──────┴────────────────────────────────── 2023年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2 024年1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者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 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 践行以上要求,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 理念,以自身高质量发展助力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 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 举措如下: 一、深耕主业,领引智慧水务新方向 公司秉承“尊重人才、服务奉献”的核心价值观,在“创造卓越服务、成就卓越人才、创 建节约社会”之愿景的指引下,把“领引智慧水务新方向”作为使命,结合水务企业在水务安 全、节能减排、惠民服务、提质增效等方面的内在需求,发挥公司在智能传感器及智能仪表、 智能终端及智能设备、智慧软件平台及系统等技术产品优势,努力成为智慧水务解决方案的领 先企业,助力节约型社会建设。 公司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大 量的专利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在行业内树立了较高的品牌和知名度。公司是浙江省“专精特 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智慧水务企业研究院获评为“浙江省企业研 究院”,取得了CNAS实验室认证,并通过了国际软件成熟度模型最高级别CMMI5级认证,软件 研发实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公司智能远传水表产品入选“浙江制造精品”名单,超声波水表 的“高精度大量程超声波水流量测量关键技术及应用”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科研成果三等奖。 当前,全国已有900多家以水务公司为主的客户,并已经形成了覆盖大部分重点城市的销售网 点。上市以来,公司业务每年稳步增长,营业收入从2020年的3.8亿增长至2023年的6.6亿。公 司在国内同行业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智慧水务系列产品智慧水务平台、智慧供水、智慧水利以及智慧污水从水出发,不断 技术创新,数据采集标准化、信息传输实时化、安全管控精细化、经营决策智能化,为自来水 厂提供饮用水安全检测、为农田提供防汛抗旱决策指挥系统、为污水处理厂提供排水监测站等 ,无时无刻地为净化生态环境、助力绿色发展,助力节约型社会建设。 二、坚持技术创新战略、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科技创新一直是公司恪守的第一生产力。公司坚持重视产品的技术创新,坚持提升产品的 技术创新水平,注重掌握产品的核心技术和生产的关键性流程,不断完善自主研发的体系,持 续加大产品研发的投入,坚持走自主研发的道路。 目前公司共取得75项专利,其中14项发明专利,31项实用新型专利,30项外观设计专利。 获得软件著作权证书95项。公司完成了ISO/IEC17025实验室管理体系建设,整合原有流量检定 设备,建设了山科CNAS流量实验室,以此提高公司产品的知名度,为走出国门打开国际市场奠 定基础。同时公司智慧水务企业研究院获评为“浙江省企业研究院”。这是继国家级“专精特 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之后对公司科研实力的又一次认可!省企业研究院 是浙江省科学厅为全面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和完善我省技术创新中心体系,推进 高新技术企业布局的重要举措,是设在企业内部相对独立的,具有高层次、高水平的省级研发 机构,是企业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力量。此次荣获浙江省企业研究院的认定,不仅是政府单位 对公司强大的创新能力的最好肯定,也意味着在创新谋求发展,通过产品高质量转型推动产业 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道路上。 ──────┬────────────────────────────────── 2024-03-29│其他事项 ──────┴──────────────────────────────────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成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108764万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 主要行业:(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3684万元; 2022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 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过 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近三年21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15名从业人员 受到自律监管措施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海斌,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08年5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奎,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陆炜炜,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9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 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 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期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 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 2024-03-29│银行授信 ──────┴──────────────────────────────────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及资金安排,为支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 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8亿元(含4.8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不超 过4.8亿元人民币,在以上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银行授信的 抵押、担保的方式包括:房地产、机器设备的抵押,知识产权、货币资金的质押等。 授信银行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宁波银行、杭州银行、联合 银行、华夏银行等。上述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授信期 限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押、质押、担保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 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前述授权的有效期自上述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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