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02 国安达 更新日期:2025-08-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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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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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10-20│ 15.38│ 4.4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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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3-01-19│ 31.27│ 8465.7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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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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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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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35078.28│ ---│ ---│ 27197.26│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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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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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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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 1.15亿│ 0.00│ 197.47万│ 2.33│ ---│ 2025-08-22│
│控和惰化抑爆系统扩│ │ │ │ │ │ │
│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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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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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5 │交易金额(元)│1.04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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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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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科卫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31.2│标的类型 │股权 │
│ │1%的新增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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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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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市科卫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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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
│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圳市科卫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并取得其控制权的议案》,公│
│ │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增资的方式取得参股公司深圳市科卫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科卫泰”)31.21%的新增股权。本次增资对价为10,371.63万元,其中2,660.00万元 │
│ │计入注册资本,剩余金额计入资本公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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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2 │交易金额(元)│363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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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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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文峰镇过溪山地块01 │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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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国翔航空(福建)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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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平和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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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低空经济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
│ │国翔航空(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翔航空”)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建设平和县│
│ │低空经济产业园项目,计划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 │
│ │资为准),同时,为确保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
│ │授权人员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制定与实施具体方案、办理投资项目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土│
│ │地及设备购置、相关合同及协议的签订等,以及根据项目实际进展适度调整投资进度和投资│
│ │额度等事项。 │
│ │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翔航空以总价4,790万元人民币成功竞得了投资项目建设用地 │
│ │的土地使用权,并与平和县自然资源局签署了3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 │
│ │简称“《出让合同》”),后续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翔航空将按合同约定办理相关权证。 │
│ │ 《出让合同》主要内容 │
│ │ (一)《出让合同》1: │
│ │ 出让人:平和县自然资源局 │
│ │ 受让人:国翔航空(福建)有限公司 │
│ │ 1、宗地编号:文峰镇过溪山地块01 │
│ │ 2、宗地位置:平和县文峰镇 │
│ │ 3、宗地总面积:86,776平方米 │
│ │ 4、宗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旅馆用地、餐饮用地) │
│ │ 5、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40年 │
│ │ 6、出让价款:3,630万元人民币 │
│ │ (二)《出让合同》2: │
│ │ 出让人:平和县自然资源局 │
│ │ 受让人:国翔航空(福建)有限公司 │
│ │ 1、宗地编号:文峰镇过溪山地块02 │
│ │ 2、宗地位置:平和县文峰镇 │
│ │ 3、宗地总面积:20,131平方米 │
│ │ 4、宗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旅馆用地) │
│ │ 5、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40年 │
│ │ 6、出让价款:850万元人民币 │
│ │ (三)《出让合同》3: │
│ │ 出让人:平和县自然资源局 │
│ │ 受让人:国翔航空(福建)有限公司 │
│ │ 1、宗地编号:文峰镇过溪山地块03 │
│ │ 2、宗地位置:平和县文峰镇 │
│ │ 3、宗地总面积:20,000平方米 │
│ │ 4、宗地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科研用地 │
│ │ 5、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50年 │
│ │ 6、出让价款:31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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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2 │交易金额(元)│85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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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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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文峰镇过溪山地块02 │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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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国翔航空(福建)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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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平和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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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低空经济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
│ │国翔航空(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翔航空”)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建设平和县│
│ │低空经济产业园项目,计划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 │
│ │资为准),同时,为确保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
│ │授权人员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制定与实施具体方案、办理投资项目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土│
│ │地及设备购置、相关合同及协议的签订等,以及根据项目实际进展适度调整投资进度和投资│
│ │额度等事项。 │
│ │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翔航空以总价4,790万元人民币成功竞得了投资项目建设用地 │
│ │的土地使用权,并与平和县自然资源局签署了3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 │
│ │简称“《出让合同》”),后续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翔航空将按合同约定办理相关权证。 │
│ │ 《出让合同》主要内容 │
│ │ (一)《出让合同》1: │
│ │ 出让人:平和县自然资源局 │
│ │ 受让人:国翔航空(福建)有限公司 │
│ │ 1、宗地编号:文峰镇过溪山地块01 │
│ │ 2、宗地位置:平和县文峰镇 │
│ │ 3、宗地总面积:86,776平方米 │
│ │ 4、宗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旅馆用地、餐饮用地) │
│ │ 5、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40年 │
│ │ 6、出让价款:3,630万元人民币 │
│ │ (二)《出让合同》2: │
│ │ 出让人:平和县自然资源局 │
│ │ 受让人:国翔航空(福建)有限公司 │
│ │ 1、宗地编号:文峰镇过溪山地块02 │
│ │ 2、宗地位置:平和县文峰镇 │
│ │ 3、宗地总面积:20,131平方米 │
│ │ 4、宗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旅馆用地) │
│ │ 5、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40年 │
│ │ 6、出让价款:850万元人民币 │
│ │ (三)《出让合同》3: │
│ │ 出让人:平和县自然资源局 │
│ │ 受让人:国翔航空(福建)有限公司 │
│ │ 1、宗地编号:文峰镇过溪山地块03 │
│ │ 2、宗地位置:平和县文峰镇 │
│ │ 3、宗地总面积:20,000平方米 │
│ │ 4、宗地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科研用地 │
│ │ 5、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50年 │
│ │ 6、出让价款:31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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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2 │交易金额(元)│31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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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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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文峰镇过溪山地块03 │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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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国翔航空(福建)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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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平和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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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低空经济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
│ │国翔航空(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翔航空”)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建设平和县│
│ │低空经济产业园项目,计划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 │
│ │资为准),同时,为确保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
│ │授权人员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制定与实施具体方案、办理投资项目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土│
│ │地及设备购置、相关合同及协议的签订等,以及根据项目实际进展适度调整投资进度和投资│
│ │额度等事项。 │
│ │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翔航空以总价4,790万元人民币成功竞得了投资项目建设用地 │
│ │的土地使用权,并与平和县自然资源局签署了3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 │
│ │简称“《出让合同》”),后续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翔航空将按合同约定办理相关权证。 │
│ │ 《出让合同》主要内容 │
│ │ (一)《出让合同》1: │
│ │ 出让人:平和县自然资源局 │
│ │ 受让人:国翔航空(福建)有限公司 │
│ │ 1、宗地编号:文峰镇过溪山地块01 │
│ │ 2、宗地位置:平和县文峰镇 │
│ │ 3、宗地总面积:86,776平方米 │
│ │ 4、宗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旅馆用地、餐饮用地) │
│ │ 5、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40年 │
│ │ 6、出让价款:3,630万元人民币 │
│ │ (二)《出让合同》2: │
│ │ 出让人:平和县自然资源局 │
│ │ 受让人:国翔航空(福建)有限公司 │
│ │ 1、宗地编号:文峰镇过溪山地块02 │
│ │ 2、宗地位置:平和县文峰镇 │
│ │ 3、宗地总面积:20,131平方米 │
│ │ 4、宗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旅馆用地) │
│ │ 5、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40年 │
│ │ 6、出让价款:850万元人民币 │
│ │ (三)《出让合同》3: │
│ │ 出让人:平和县自然资源局 │
│ │ 受让人:国翔航空(福建)有限公司 │
│ │ 1、宗地编号:文峰镇过溪山地块03 │
│ │ 2、宗地位置:平和县文峰镇 │
│ │ 3、宗地总面积:20,000平方米 │
│ │ 4、宗地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科研用地 │
│ │ 5、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50年 │
│ │ 6、出让价款:31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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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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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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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洪伟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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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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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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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
│ │由关联人提供担保和反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
│ │ 一、担保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1、交易基本情况 │
│ │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包括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下同)日常生产经营的│
│ │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合计│
│ │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36个月,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互 │
│ │相提供担保,互相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洪伟艺先生为上述 │
│ │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为保障本次融资业务的顺利实施,厦门市集美区融资│
│ │担保有限公司为本次申请的部分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控股股东洪伟艺先生无偿│
│ │为厦门市集美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担保部分提供反担保。上述授信具体数额以公司│
│ │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及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担保有效期限与综合授信期│
│ │限亦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 │。 │
│ │ 2、洪伟艺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 │
│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担保及反担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
│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 │议。 │
│ │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
│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和反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洪伟艺│
│ │先生、许燕青先生、洪清泉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
│ │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
│ │见。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关联方简介 │
│ │ 洪伟艺先生,中国国籍,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
│ │ 2、关联方关系 │
│ │ 洪伟艺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
│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洪伟艺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故本次交│
│ │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
│ │ 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控股股东洪伟艺先生无偿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连│
│ │带责任担保。厦门市集美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本次申请的部分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公司控股股东洪伟艺先生无偿为厦门市集美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担保部分提供反│
│ │担保。授信具体数额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及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 │担保有效期限与综合授信期限亦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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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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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伟艺 3288.00万 18.09 53.60 2025-08-07
洪俊龙 409.00万 2.25 49.18 2025-07-18
厦门市中安九一九投资有限 300.00万 1.64 21.43 2024-12-12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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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997.00万 2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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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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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07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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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26 │质押占总股本(%)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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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洪伟艺 │
├────────┼──────────────────────────────────────┤
│质押方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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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8-04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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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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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04日洪伟艺质押了200.0万股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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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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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07 │质押股数(万股) │125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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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0.52 │质押占总股本(%) │6.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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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洪伟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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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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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8-05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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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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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05日洪伟艺质押了1258.4万股给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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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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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18 │质押股数(万股) │1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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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3.83 │质押占总股本(%) │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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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洪俊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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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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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5-07-16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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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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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5年07月16日洪俊龙质押了115.0万股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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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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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26 │质押占总股本(%)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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