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02 国安达 更新日期:2026-09-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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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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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10-20│ 15.38│ 4.4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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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3-01-19│ 31.27│ 8465.7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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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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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卫泰实业发│ ---│ ---│ 19.81│ ---│ 122.00│ 人民币│
│展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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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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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 ---│ 0.00│ 199.07万│ 100.00│ ---│ ---│
│控和惰化抑爆系统扩│ │ │ │ │ │ │
│产项目1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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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 199.07万│ 0.00│ 199.07万│ 100.00│ ---│ ---│
│控和惰化抑爆系统扩│ │ │ │ │ │ │
│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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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确定投向 │ 8266.70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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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 ---│ ---│ ---│ ---│ ---│ ---│
│控和惰化抑爆系统扩│ │ │ │ │ │ │
│产项目2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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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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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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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南岭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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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持有其35%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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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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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自查,决定对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湖南南岭│
│ │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岭消防”)发生的交易进行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事项 │
│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南岭消防购买商品3,355,741.45元、销售商品│
│ │794,350.81元,合计发生交易额4,150,092.26元。 │
│ │ (二)关联关系说明 │
│ │ 公司原持有南岭消防35%的股权,且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总工程师 │
│ │洪清泉先生担任南岭消防的董事。公司已于2025年5月14日以全额减资退出方式,配合南岭 │
│ │消防完成减资及董事会成员变更的工商登记。上述变更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南岭消防股权│
│ │,洪清泉先生亦不再担任南岭消防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 │关规定,南岭消防在2026年5月13日之前为公司关联方。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湖南南岭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100MA4QC3WA7P │
│ │ 3、注册地址:湖南省永州市经开区长丰工业园零陵南路与丰泰路交叉口东南角(潇湘 │
│ │科技创新中心)429室 │
│ │ 4、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
│ │ 5、法定代表人:刘平 │
│ │ 6、经营范围:消防器材及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调试;检验试验和技术服 │
│ │务、培训、售后服务;公共安全设备、化工产品;消防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经营消防器材和│
│ │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公司进出口的产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7、经公司核查,南岭消防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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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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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洪伟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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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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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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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担保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1、交易基本情况 │
│ │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下同)业务│
│ │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
│ │的综合授信额度,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
│ │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
│ │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该授信│
│ │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互相提│
│ │供担保,互相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洪伟艺先生为上述综合 │
│ │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市科卫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为上述│
│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及子│
│ │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
│ │ 2、洪伟艺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根《深圳证券交 │
│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担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 │
│ │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洪伟艺先生、洪清泉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关联方简介 │
│ │ 洪伟艺先生,中国国籍,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
│ │ 2、关联方关系 │
│ │ 洪伟艺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
│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洪伟艺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故本次交│
│ │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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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洪伟艺 2483.20万 13.66 41.30 2026-03-31
洪俊龙 524.00万 2.88 63.01 2025-08-27
厦门市中安九一九投资有限 300.00万 1.64 21.43 2024-12-12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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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307.20万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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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3-31 │质押股数(万股)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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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00 │质押占总股本(%) │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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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洪伟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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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6-03-3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3月30日洪伟艺质押了60.0万股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质押股数(万股) │26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32 │质押占总股本(%) │1.43 │
├────────┼──────────────┴────────┴──────────────┤
│股东名称 │洪伟艺 │
├────────┼──────────────────────────────────────┤
│质押方 │厦门市集美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3-3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3月30日洪伟艺质押了260.0万股给厦门市集美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2-04 │质押股数(万股) │4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49 │质押占总股本(%) │2.48 │
├────────┼──────────────┴────────┴──────────────┤
│股东名称 │洪伟艺 │
├────────┼──────────────────────────────────────┤
│质押方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2-0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2月02日洪伟艺质押了450.0万股给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8-27 │质押股数(万股) │11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3.83 │质押占总股本(%) │0.63 │
├────────┼──────────────┴────────┴──────────────┤
│股东名称 │洪俊龙 │
├────────┼──────────────────────────────────────┤
│质押方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8-2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25日洪俊龙质押了115.0万股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8-07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26 │质押占总股本(%) │1.10 │
├────────┼──────────────┴────────┴──────────────┤
│股东名称 │洪伟艺 │
├────────┼──────────────────────────────────────┤
│质押方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8-0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04日洪伟艺质押了200.0万股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8-07 │质押股数(万股) │1258.40 │
├────────┼──────────────┼────────┼──────────────┤
│质押占所持股(%) │20.52 │质押占总股本(%) │6.92 │
├────────┼──────────────┴────────┴──────────────┤
│股东名称 │洪伟艺 │
├────────┼──────────────────────────────────────┤
│质押方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8-0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8月05日洪伟艺质押了1258.4万股给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7-18 │质押股数(万股) │115.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3.83 │质押占总股本(%) │0.63 │
├────────┼──────────────┴────────┴──────────────┤
│股东名称 │洪俊龙 │
├────────┼──────────────────────────────────────┤
│质押方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7-1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7月16日洪俊龙质押了115.0万股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4-22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26 │质押占总股本(%) │1.10 │
├────────┼──────────────┴────────┴──────────────┤
│股东名称 │洪伟艺 │
├────────┼──────────────────────────────────────┤
│质押方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10-2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8-22 │解押股数(万股) │2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4月18日洪伟艺解除质押500.0万股 │
├────────┼──────────────────────────────────────┤
│解押说明 │2025年08月22日洪伟艺解除质押2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2-06 │质押股数(万股) │233.80 │
├────────┼──────────────┼────────┼──────────────┤
│质押占所持股(%) │3.81 │质押占总股本(%) │1.28 │
├────────┼──────────────┴────────┴──────────────┤
│股东名称 │洪伟艺 │
├────────┼──────────────────────────────────────┤
│质押方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灌口支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2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1月27日洪伟艺质押了233.8万股给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灌口支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12-12 │质押股数(万股) │3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1.43 │质押占总股本(%) │1.64 │
├────────┼──────────────┴────────┴──────────────┤
│股东名称 │厦门市中安九一九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1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10日厦门市中安九一九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300.0万股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
│ │公司厦门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10-30 │质押股数(万股) │7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1.41 │质押占总股本(%) │3.82 │
├────────┼──────────────┴────────┴──────────────┤
│股东名称 │洪伟艺 │
├────────┼──────────────────────────────────────┤
│质押方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10-2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4-18 │解押股数(万股) │7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10月29日洪伟艺质押了700.0万股给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
│解押说明 │2025年04月18日洪伟艺解除质押50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国安达股份│中汽客汽车│ 4500.00万│人民币 │2026-03-05│2028-03-04│连带责任│否 │否 │
│有限公司 │零部件(厦│ │ │ │ │担保 │ │ │
│ │门)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国安达股份│中汽客汽车│ 4500.00万│人民币 │2025-01-07│2027-01-06│连带责任│是 │否 │
│有限公司 │零部件(厦│ │ │ │ │担保 │ │ │
│ │门)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国安达股份│中汽客汽车│ 1000.00万│人民币 │2026-03-23│2028-03-22│连带责任│否 │否 │
│有限公司 │零部件(厦│ │ │ │ │担保 │ │ │
│ │门)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国安达股份│中汽客汽车│ 1000.00万│人民币 │2025-02-19│2026-02-18│连带责任│是 │否 │
│有限公司 │零部件(厦│ │ │ │ │担保 │ │ │
│ │门)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8-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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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
司,下同)在保障正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
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现金管理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
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4、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
2026-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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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
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截至2026年6月30日各类应
收款项、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6年半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7,676,929.85元
,扣减转回信用减值损失3,161,464.15元后,合计计提各项减值损失4,515,465.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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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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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集和召开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10: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15:00。
2、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后山头路39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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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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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自查,决定对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湖南南
岭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岭消防”)发生的交易进行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南岭消防购买商品3355741.45元、销售商品7943
50.81元,合计发生交易额4150092.26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原持有南岭消防35%的股权,且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总工程师洪
清泉先生担任南岭消防的董事。公司已于2025年5月14日以全额减资退出方式,配合南岭消防
完成减资及董事会成员变更的工商登记。上述变更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南岭消防股权,洪清
泉先生亦不再担任南岭消防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南岭消防在2026年5月13日之前为公司关联方。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就该事项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本次补充确认关
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
的相关规定,本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南岭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100MA4QC3WA7P
3、注册地址:湖南省永州市经开区长丰工业园零陵南路与丰泰路交叉口东南角(潇湘科
技创新中心)429室
4、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刘平
6、经营范围:消防器材及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调试;检验试验和技术服务
、培训、售后服务;公共安全设备、化工产品;消防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经营消防器材和技术
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公司进出口的产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7、经公司核查,南岭消防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严格按照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水平、行业惯例及商
业合理性,与关联方公平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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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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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
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各类应
收款项、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0461387.7
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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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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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
制审计,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
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
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
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2、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
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
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人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张春洋、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徐思思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情况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冰冰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受到刑事处
罚,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其受到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的自律监管措施情况如下:
2、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项目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
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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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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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
的股票,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
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
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
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
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
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对发行
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和相关规定,依据询价
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
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9、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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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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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4日,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
尽责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
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按月发放。
独立董事因履行职务所发生的合理交通、住宿等费用,由公司承担。
2、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与岗位职责,结合公司薪酬制
度及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百分之五十。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足额发放;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以经审
计的财务数据为基础,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完成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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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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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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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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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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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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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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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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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实际控制人之一洪俊龙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黄梅香女
士和路倩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44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952%)。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洪俊龙先生、黄梅香女士和路倩女士出具的《关于未减持公司股份并
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俊龙先生、黄梅香女士和路倩女士未实
施上述减持计划,并决定提前终止上述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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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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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洪
伟艺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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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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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集和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20日(星期五)14:3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后山头路3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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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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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本
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暨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下同)业务发
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
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上
述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该授信额度在授权
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互相提供担保,互相
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洪伟艺先生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
偿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市科卫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
的相关协议为准。
2、洪伟艺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担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
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洪伟艺先生、洪清泉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简介
洪伟艺先生,中国国籍,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2、关联方关系
洪伟艺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洪伟艺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控股股东洪伟艺先生无偿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授信具体数额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担保有效期限与综合授信期限亦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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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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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2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3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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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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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说明,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包括高管锁定股,故本表中上述股东所持高管锁定股不列示为限售情况;
2、控股股东洪伟艺先生持有厦门市中安九一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3、分项数值之和
与合计数差异为小数项四舍五入所致。
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伟艺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其所质押
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
治理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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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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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洪伟艺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
其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经营管
理、公司治理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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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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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中心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
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
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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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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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洪俊龙先生持有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8,316,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4.5742%),其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761%)。
2、黄梅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2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475%),其计划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1,6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175%)。
3、路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45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016%),其计划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1,45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8016%)。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洪俊龙先生、黄梅香女士和路倩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
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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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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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集和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9:25,9:3
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11月12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后山头路3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洪伟艺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到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过半
数董事推举董事洪清泉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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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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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1月12日
(星期三)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
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后山头路39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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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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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
长洪伟艺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18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956%);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洪清泉先生计划
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1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956%)。
近日,公司收到洪伟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洪清泉先生出具的《关于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
整数倍及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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