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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力传动(300904)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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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904 威力传动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07-31│ 35.41│ 5.55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一汽解放 │ 0.00│ ---│ ---│ 2349.25│ -0.65│ 人民币│ ├─────────┼─────┼─────┼─────┼─────┼──────┼──────┤ │24MYEB1 │ 0.00│ ---│ ---│ 2158.34│ 0.00│ 人民币│ ├─────────┼─────┼─────┼─────┼─────┼──────┼──────┤ │中证2000ETF │ 0.00│ ---│ ---│ 0.00│ 0.00│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精密风电减速器生产│ 3.54亿│ 2593.33万│ 2.94亿│ 82.90│-4526.11万│ 2023-04-01│ │建设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1亿│ 946.01万│ 8576.91万│ 85.28│ 0.00│ 2023-04-01│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亿│ 48.39万│ 1.00亿│ 100.00│ 0.00│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银川威力传│银川威马电│ 325.77万│人民币 │2024-06-28│2025-06-26│连带责任│否 │否 │ │动技术股份│机有限责任│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银川威力传│银川威马电│ 260.00万│人民币 │2024-08-23│2025-08-20│连带责任│否 │否 │ │动技术股份│机有限责任│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银川威力传│银川威马电│ 260.00万│人民币 │2024-07-31│2025-07-24│连带责任│否 │否 │ │动技术股份│机有限责任│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银川威力传│银川威马电│ 80.00万│人民币 │2024-09-24│2025-09-22│连带责任│否 │否 │ │动技术股份│机有限责任│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银川威力传│银川威马电│ 74.23万│人民币 │2024-07-02│2025-06-30│连带责任│否 │否 │ │动技术股份│机有限责任│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12-03│其他事项 ──────┴──────────────────────────────────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 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选举陈永宁女士(简历 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 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陈永宁:女,汉族,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 、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岗;公司人力资源主管、综 合管理部副部长、部长;公司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总裁助理兼总 裁办公室主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永宁女士通过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 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83%,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及3.2.4条所规定的情 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 2025-11-29│重要合同 ──────┴────────────────────────────────── 一、基本情况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披露了《银川威 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与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 〉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并于2023年9月26日签署了《项目投资协议书》。2025年11月14日,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以下简称“宁夏证监局”)出具的《宁夏证监 局关于对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5]11号) (以下简称“《决定书》”)。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在收到上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 中指出的相关问题,并认真吸取教训,严格按照宁夏证监局的要求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现对《项目投资协议书》相关内容补充披露,主要内容如下: 1、增加了本项目投资经济效益; 2、增加了甲方给予本项目的支持; 3、增加了甲方及乙方的权利义务; 4、增加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其他。 二、补充后的《项目投资协议书》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投资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风电增速器智慧工厂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项目投资额及建设内容 乙方总投资约50亿元(以实际投资额为准),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6亿元,分两期实施“风 电增速器智慧工厂项目”。其中,一期拟计划总投资20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16亿元,为 建设用地投入、生产厂房建设、设备产线配置及前期生产投入,二期拟计划总投资30亿元,其 中固定资产投资20亿元,为产能提升及相关设备投入。项目达产后可实现18亿产值,税收3000 万元。 3、项目建设期 项目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一期建设并投产,2028年12月31日前完成第二期投资并达产( 项目建设期为预计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 4、项目地址 计划用地309.1亩(以国土规划局供地数据为准)。 (三)甲方给予本项目的支持: 1、基础设施奖励:给予基础设施奖励不超过4451万元。奖励分两笔兑现,在取得用地规 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且工程建设出正负零后,兑现补贴金 额的50%;项目建设工程主体封顶后,竣工验收合格后兑现补贴金额的50%。 2、新增设备投资奖励:按照购置新设备实际到位额8%的比例给予奖励,不超过2亿元。 从本项目第一台设备进厂之日起,每12个月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共兑现3次。以乙方在 增速器项目中设备采购合同、付款凭证及发票为依据,经第三方机构审核确定后兑现,2027年 12月31日后到位的设备不再兑现。 3、投资进度补贴:给予投资进度补贴不超过1.76亿元。 给予乙方生产制造用厂房(不包含办公楼、食堂、门房、宿舍、等非生产面积和原料库、 成品库等附属生产建筑面积)1350元/平方米的综合补贴,具体补贴面积以最终确认的生产制 造用厂房建筑面积为准。 补贴兑现流程:按照以下四个阶段进行政策兑现,每阶段兑现额度不超过项目已完成生产 制造厂房建设工程实际付款额的75%,应奖励额未达到项目完成生产制造厂房建设工程实际付 款额75%部分待达到工程进度条件后给予补足。 第一阶段:本项目公司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且全 部生产制造厂房建设工程出正负零后,对上述生产制造厂房(以最终审定的建筑面积为准), 兑现投资进度补贴标准的20%;第二阶段:本项目公司全部生产制造厂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 格后,兑现投资进度补贴标准20%; 第三阶段:本项目公司在设备安装完成、生产线投产后,兑现投资进度补贴标准的20%; 第四阶段:本项目公司在2027年12月31日前新增4亿元销售收入,兑现剩余的投资进度补 贴标准40%。 4、贷款贴息:协助项目列入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项目,协助乙方分期分批进行贷款贴息 扶持奖励申请,充分享受自治区贷款贴息政策。 ──────┬────────────────────────────────── 2025-11-29│银行授信 ──────┴──────────────────────────────────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 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不断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下属公司(含全资、控 股子公司、孙公司)计划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 度,申请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商业汇票、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保理融资、融 资租赁等。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和 非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授信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及下属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 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范围内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 信、借款、质押、抵押、担保、融资租赁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抵质押、担保 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产),并根据公司实际的融资需求在各国内银行、外资银行及非银金 融机构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间进行分配。 ──────┬────────────────────────────────── 2025-11-29│其他事项 ──────┴──────────────────────────────────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5-11-29│其他事项 ──────┴──────────────────────────────────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决 定于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 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15-9:25,9:30-11 :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 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南街600号公司会议室 ──────┬────────────────────────────────── 2025-11-15│其他事项 ──────┴──────────────────────────────────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以下简称“宁夏证监局”)出具的《宁夏证监局关于对银川威力传 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5]11号)及《宁夏证监局关于 对李阿波、李想、包亦轩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5]12号)(以下简称“《 决定书》”)。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内容 (一)《宁夏证监局关于对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 决定》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我局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临时公告信息披露不完整。公司2023年9月23日披露《关于公司拟与银川经济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暨对外投资的公告》,未披露协议中的重点条款,信息披露不完 整,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此外,公司还存在内控不规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等问题。 上述情形反映你公司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财务会计核算等方面规范运作存在问题。根 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和《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 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按照以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于收 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1、你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2、你公司应夯实财务核算基础,增强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提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 专业性和规范性,从源头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 3、你公司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信息披露、财务会计核算、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薄 弱环节或不规范情形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整改。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宁夏证监局关于对李阿波、李想、包亦轩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李阿波、李想、包亦轩: 经查,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力传动或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的 问题,我局已对威力传动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宁证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1 1号)。时任董事长李阿波、总经理李想、董事会秘书包亦轩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五十二条的 规定,我局决定对李阿波、李想、包亦轩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 诚信档案。 如果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 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 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 2025-09-16│其他事项 ──────┴──────────────────────────────────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9月16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69.12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1.90元/股 4、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 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9月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9月16日,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7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9.12万股,授予价格为31.90元/股。 ──────┬────────────────────────────────── 2025-09-16│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9月15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南街600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5077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3420 98股(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量后,下同)的71.16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 表股份504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4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 股份37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93%。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人,代表股份37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1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人,代表股份37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93%。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 2025-08-29│其他事项 ──────┴────────────────────────────────── 根据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 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上午9:15-9: 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9月15日(星期一)9:15-15:00的任意时间。 ──────┬────────────────────────────────── 2025-08-29│其他事项 ──────┴──────────────────────────────────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以202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2025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 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本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对2025年半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 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50.51万元。 ──────┬────────────────────────────────── 2025-08-05│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4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8月4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4日(星期一)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南街600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 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6人,代表股份50,926,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3 42,098股(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数量后,下同)的71.38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 ,代表股份50,4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4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4人 ,代表股份526,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87%。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4人,代表股份526,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3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4人,代表股份526,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87% 。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 2025-07-18│其他事项 ──────┴──────────────────────────────────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现就本次发行,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 事宜承诺如下:本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 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损害公司利 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 的情形。 ──────┬────────────────────────────────── 2025-07-18│其他事项 ──────┴────────────────────────────────── 银川威力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威力传动”)拟申 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 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为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 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 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亦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 下: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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