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05 宝丽迪 更新日期:2025-08-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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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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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10-23│ 49.32│ 8.1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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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3-04-27│ 13.60│ 2.32亿│
├───────────┼───────────┼───────────┼───────────┤
│增发 │ 2023-06-02│ 15.25│ 2.1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9-04│ 8.44│ 1281.1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9-04│ 8.44│ 59.4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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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0-20│ 8.44│ 8.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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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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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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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科新材料(苏州)│ 1800.00│ ---│ 58.00│ ---│ -327.60│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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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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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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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研发及生产色母│ 3.87亿│ 0.00│ 3.91亿│ 101.13│ 3696.09万│ 2022-06-30│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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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60亿│ 0.00│ 1.00亿│ 62.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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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品质原液着色研发│ 3331.40万│ 0.00│ 3362.60万│ 100.94│ 0.00│ 2022-06-30│
│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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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0.00│ 5009.48万│ 100.19│ 0.00│ 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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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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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0 │转让比例(%) │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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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2.19亿 │转让价格(元)│2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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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95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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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徐闻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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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云南信托-开睿210号单一资金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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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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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0 │交易金额(元)│2.19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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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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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标的类型 │股权 │
│ │限售流通股9500000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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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云南信托-开睿210号单一资金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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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徐闻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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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闻达先生│
│ │于2024年9月27日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云南信托-开睿210号单一资金信托)(以 │
│ │下简称“云南信托”)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编号:云信信2024-1377-XYZR号)。徐闻达│
│ │先生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云南信托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500000股,占公司总股 │
│ │本的5.34%(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 │
│ │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收到徐闻达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股份转让通知 │
│ │,获悉徐闻达先生(以下简称“转让方”、“甲方”)与云南信托(以下简称“受让方”、│
│ │“乙方”)于2024年9月27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徐闻达先生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云 │
│ │南信托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4%。本次协议转让价│
│ │格为23.10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219450000元(大写:贰亿壹仟玖佰肆拾伍万 │
│ │元)。 │
│ │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股│
│ │份已于2024年12月9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合计过户数量9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 │34%,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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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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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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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陈劲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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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董事、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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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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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迪”“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5│
│ │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施 │
│ │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与厦门鹭意彩色母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厦门鹭意”“标的公司”“标的资产”)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等相关协议的约│
│ │定,对厦门鹭意核心管理层进行业绩奖励,奖励金额合计为90.018万元。 │
│ │ 本次业绩奖励人员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劲松先生及厦门鹭意的核心管理团队,本次│
│ │超额业绩奖励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并同意│
│ │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陈劲松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 │议。 │
│ │ 一、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超额业绩奖励背景 │
│ │ 2023年4月4日,宝丽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宝丽迪材料│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90号 │
│ │),中国证监会同意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注册申请。2023年4月27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 │
│ │局核发《营业执照》及《登记通知书》((厦)登变字(2023)第2002023042630034号),│
│ │厦门鹭意已就股东变更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宝丽迪持有厦门鹭意100%│
│ │股权。 │
│ │ (二)超额业绩奖励依据 │
│ │ 根据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协议约定:在标的公司2024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且补偿义│
│ │务人按约定履行了补偿义务后(如需)30个工作日内,若标的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
│ │三年实际的净利润(标的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且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
│ │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 │的原则确定)累计金额超过10,350.00万元,则业绩承诺期三年累计的净利润超出10,350.00│
│ │万元部分的60%(即:奖励金额=(业绩承诺期内净利润累计金额-10,350.00万元)×60%)│
│ │作为超额业绩奖励向当时仍在标的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团队支付,获得超额奖励的对象及超│
│ │额奖励的具体分配办法由交易对方提出,并经上市公司同意后予以实施。 │
│ │ 获得超额奖励的对象收取相关奖励的纳税义务由其自行承担,且标的公司有权代扣代缴│
│ │个人所得税。如按照上述约定计算的超额业绩奖励超过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的20%的,则超 │
│ │出部分不再进行奖励。 │
│ │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
│ │ 厦门鹭意业绩承诺的目标为: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扣除非│
│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不低于2,550万元、3,500万元和4,300万元。同时根据《苏州宝 │
│ │丽迪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三)》,│
│ │厦门鹭意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数超出当期承诺利润数(净利润口径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 │后孰低,下同),超出部分差额不予累积至2023年度及2024年度。 │
│ │ (四)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本次业绩奖励人员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劲松先生及其厦门鹭意的核心管理团队,根│
│ │据计算公式奖励金额=(业绩承诺期内净利润累计金额-10,350.00万元)×60%,拟向其支 │
│ │付的超额业绩奖励金额合计为90.018万元。 │
│ │ 上述超额业绩奖励的核心管理团队具体人员、具体分配方案和分配时间由厦门鹭意确定│
│ │,并得到上市公司的同意。前述奖励金额为税前金额,厦门鹭意根据法律规定履行个人所得│
│ │税代扣代缴义务。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实施前,陈劲松过去12个月内与公司之间存在关联交易。陈劲松控股│
│ │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厦门万邦康置业有限公司向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厦门鹭意出租办公场│
│ │所。具体信息公司已于2025年4月16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确认│
│ │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 │ 此外陈劲松及厦门鹭意的核心管理团队除了从公司领取薪酬及现金分红外,与公司不存│
│ │在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
│ │ (五)本次超额业绩奖励对公司的影响 │
│ │ 本次超额业绩奖励系公司为履行协议约定而实施,奖励金额为公司根据业绩承诺完成情│
│ │况及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按照协议约定计算得出,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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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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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厦门万邦康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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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持股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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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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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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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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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厦门万邦康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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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持股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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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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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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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苏州宝丽迪│福建鹭意新│ 8486.11万│人民币 │2024-09-27│2032-09-26│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科技股│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苏州宝丽迪│宝丽迪(土│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科技股│耳其)有限│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苏州宝丽迪│厦门鹭意彩│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科技股│色母粒有限│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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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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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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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
年8月12日下午2点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日以微信、电话、邮件
等方式通知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公司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
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付洋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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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其他事项
──────┴──────────────────────────────────
一、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第三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袁晓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公司拟增1名职工代表董事。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职工
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付洋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
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以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增补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生效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数量由7名变更为9名
,其中兼任高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1/2,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
袁晓锋先生简历
袁晓锋先生,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会计师。2003年3月至2004
年3月任苏州小羚羊电动车有限公司记账会计、税务会计;2004年3月至2007年3月历任江苏江
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记账会计、财务科长;2007年3月至2014年7月历任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科长、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助理;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任苏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2014年7月至2017年2月任苏州市相城区永大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
3月至2018年5月任宝力塑胶副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宝丽迪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袁晓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12694股,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等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付洋女士简历
付洋女士,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7月至2018年5月任宝力塑胶
总经理助理;2018年5月至今任宝丽迪监事会主席,同时任办公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付洋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等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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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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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日(星期一)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日上午9:15-9:2
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9月1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
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2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5年8月26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
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徐家观路29号,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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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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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宝丽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2025年5月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5)。
2025年6月26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江苏省苏州市登记机关换发的《营业执照》。
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
名称: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7439440375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徐家观路29号
法定代表人:徐毅明
注册资本:17789.7756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
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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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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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迪”“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
25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施
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与厦门鹭意彩色母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厦门鹭意”“标的公司”“标的资产”)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等相关协议的约定,
对厦门鹭意核心管理层进行业绩奖励,奖励金额合计为90.018万元。
本次业绩奖励人员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劲松先生及厦门鹭意的核心管理团队,本次超
额业绩奖励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并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陈劲松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超额业绩奖励背景
2023年4月4日,宝丽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宝丽迪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90号),
中国证监会同意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注册申请。2023年4月27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
《营业执照》及《登记通知书》((厦)登变字(2023)第2002023042630034号),厦门鹭意
已就股东变更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宝丽迪持有厦门鹭意100%股权。
(二)超额业绩奖励依据
根据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协议约定:在标的公司2024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且补偿义务
人按约定履行了补偿义务后(如需)30个工作日内,若标的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三年
实际的净利润(标的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且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原则确
定)累计金额超过10350.00万元,则业绩承诺期三年累计的净利润超出10350.00万元部分的60
%(即:奖励金额=(业绩承诺期内净利润累计金额-10350.00万元)×60%)作为超额业绩奖
励向当时仍在标的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团队支付,获得超额奖励的对象及超额奖励的具体分配
办法由交易对方提出,并经上市公司同意后予以实施。获得超额奖励的对象收取相关奖励的纳
税义务由其自行承担,且标的公司有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按照上述约定计算的超额业绩
奖励超过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的20%的,则超出部分不再进行奖励。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厦门鹭意业绩承诺的目标为: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不低于2550万元、3500万元和4300万元。同时根据《苏州宝丽迪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三)》,厦门鹭意20
22年度实现净利润数超出当期承诺利润数(净利润口径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下同
),超出部分差额不予累积至2023年度及2024年度。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3562号)、《厦门鹭意
彩色母粒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469号)和《厦
门鹭意彩色母粒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923号)
,标的公司厦门鹭意2022至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厦门鹭意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2617.83万元、4235.99万元和3646.21万元。2022年度超额完成
目标,完成率102.66%。2023年度、2024年度合计净利润7882.20万元,超出2023年、2024年累
积承诺净利润7800.00万元。
2022年度至2024年度业绩承诺达标,不涉及业绩补偿情况。
综上,公司已满足超额业绩奖励的实施条件。
(四)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次业绩奖励人员为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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