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05 宝丽迪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10-23│ 49.32│ 8.12亿│
├───────────┼───────────┼───────────┼───────────┤
│增发 │ 2023-04-27│ 13.60│ 2.32亿│
├───────────┼───────────┼───────────┼───────────┤
│增发 │ 2023-06-02│ 15.25│ 2.1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9-04│ 8.44│ 1281.1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9-04│ 8.44│ 59.4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0-20│ 8.44│ 8.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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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耀科新材料(苏州)│ 1800.00│ ---│ 58.00│ ---│ -327.60│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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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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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研发及生产色母│ 3.87亿│ 0.00│ 3.91亿│ 101.13│ 6138.82万│ 2022-06-30│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0.00│ 1.00亿│ 100.00│ ---│ 2022-12-31│
├─────────┼──────┼─────┼─────┼─────┼─────┼──────┤
│高品质原液着色研发│ 3331.40万│ 0.00│ 3362.60万│ 100.94│ ---│ 2022-06-30│
│中心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0.00│ 5009.48万│ 100.19│ ---│ 2022-06-30│
├─────────┼──────┼─────┼─────┼─────┼─────┼──────┤
│并购项目 │ 1.55亿│ ---│ 1.55亿│ 100.00│ 3271.43万│ 2023-06-30│
├─────────┼──────┼─────┼─────┼─────┼─────┼──────┤
│配套募集资金-补充 │ 6208.46万│ 4.39万│ 6260.97万│ 100.85│ ---│ 2023-12-31│
│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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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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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0 │转让比例(%) │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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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2.19亿 │转让价格(元)│2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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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95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徐闻达 │
├──────┼────────────────────────────────────────┤
│受让方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云南信托-开睿210号单一资金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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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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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0 │交易金额(元)│2.19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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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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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标的类型 │股权 │
│ │限售流通股9500000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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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云南信托-开睿210号单一资金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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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徐闻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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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闻达先生│
│ │于2024年9月27日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云南信托-开睿210号单一资金信托)(以 │
│ │下简称“云南信托”)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编号:云信信2024-1377-XYZR号)。徐闻达│
│ │先生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云南信托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500000股,占公司总股 │
│ │本的5.34%(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 │
│ │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收到徐闻达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股份转让通知 │
│ │,获悉徐闻达先生(以下简称“转让方”、“甲方”)与云南信托(以下简称“受让方”、│
│ │“乙方”)于2024年9月27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徐闻达先生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云 │
│ │南信托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4%。本次协议转让价│
│ │格为23.10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219450000元(大写:贰亿壹仟玖佰肆拾伍万 │
│ │元)。 │
│ │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股│
│ │份已于2024年12月9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合计过户数量9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 │34%,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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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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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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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陈劲松 │
├──────┼────────────────────────────────────────┤
│关联关系 │董事、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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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
│交易详情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迪”“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5│
│ │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施 │
│ │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与厦门鹭意彩色母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厦门鹭意”“标的公司”“标的资产”)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等相关协议的约│
│ │定,对厦门鹭意核心管理层进行业绩奖励,奖励金额合计为90.018万元。 │
│ │ 本次业绩奖励人员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劲松先生及厦门鹭意的核心管理团队,本次│
│ │超额业绩奖励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并同意│
│ │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陈劲松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 │议。 │
│ │ 一、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超额业绩奖励背景 │
│ │ 2023年4月4日,宝丽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宝丽迪材料│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90号 │
│ │),中国证监会同意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注册申请。2023年4月27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 │
│ │局核发《营业执照》及《登记通知书》((厦)登变字(2023)第2002023042630034号),│
│ │厦门鹭意已就股东变更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宝丽迪持有厦门鹭意100%│
│ │股权。 │
│ │ (二)超额业绩奖励依据 │
│ │ 根据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协议约定:在标的公司2024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且补偿义│
│ │务人按约定履行了补偿义务后(如需)30个工作日内,若标的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
│ │三年实际的净利润(标的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且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
│ │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 │的原则确定)累计金额超过10,350.00万元,则业绩承诺期三年累计的净利润超出10,350.00│
│ │万元部分的60%(即:奖励金额=(业绩承诺期内净利润累计金额-10,350.00万元)×60%)│
│ │作为超额业绩奖励向当时仍在标的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团队支付,获得超额奖励的对象及超│
│ │额奖励的具体分配办法由交易对方提出,并经上市公司同意后予以实施。 │
│ │ 获得超额奖励的对象收取相关奖励的纳税义务由其自行承担,且标的公司有权代扣代缴│
│ │个人所得税。如按照上述约定计算的超额业绩奖励超过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的20%的,则超 │
│ │出部分不再进行奖励。 │
│ │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
│ │ 厦门鹭意业绩承诺的目标为: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扣除非│
│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不低于2,550万元、3,500万元和4,300万元。同时根据《苏州宝 │
│ │丽迪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三)》,│
│ │厦门鹭意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数超出当期承诺利润数(净利润口径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 │后孰低,下同),超出部分差额不予累积至2023年度及2024年度。 │
│ │ (四)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本次业绩奖励人员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劲松先生及其厦门鹭意的核心管理团队,根│
│ │据计算公式奖励金额=(业绩承诺期内净利润累计金额-10,350.00万元)×60%,拟向其支 │
│ │付的超额业绩奖励金额合计为90.018万元。 │
│ │ 上述超额业绩奖励的核心管理团队具体人员、具体分配方案和分配时间由厦门鹭意确定│
│ │,并得到上市公司的同意。前述奖励金额为税前金额,厦门鹭意根据法律规定履行个人所得│
│ │税代扣代缴义务。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实施前,陈劲松过去12个月内与公司之间存在关联交易。陈劲松控股│
│ │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厦门万邦康置业有限公司向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厦门鹭意出租办公场│
│ │所。具体信息公司已于2025年4月16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确认│
│ │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 │ 此外陈劲松及厦门鹭意的核心管理团队除了从公司领取薪酬及现金分红外,与公司不存│
│ │在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
│ │ (五)本次超额业绩奖励对公司的影响 │
│ │ 本次超额业绩奖励系公司为履行协议约定而实施,奖励金额为公司根据业绩承诺完成情│
│ │况及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按照协议约定计算得出,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
└──────┴────────────────────────────────────────┘
┌──────┬────────────────────────────────────────┐
│公告日期 │2025-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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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厦门万邦康置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持股66%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6 │
├──────┼────────────────────────────────────────┤
│关联方 │厦门万邦康置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持股66%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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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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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宝丽迪│福建鹭意新│ 5990.00万│人民币 │2024-09-27│2032-09-26│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科技股│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限公司 │ │ │ │ │ │ │ │
├─────┼─────┼─────┼────┼─────┼─────┼────┼───┼───┤
│苏州宝丽迪│厦门鹭意彩│ 0.0000│人民币 │2024-06-21│2025-04-18│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科技股│色母粒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
│苏州宝丽迪│厦门鹭意彩│ 0.0000│人民币 │2024-06-11│2025-06-11│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科技股│色母粒有限│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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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
2025-05-22│其他事项
──────┴──────────────────────────────────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迪”“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
25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施
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与厦门鹭意彩色母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厦门鹭意”“标的公司”“标的资产”)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等相关协议的约定,
对厦门鹭意核心管理层进行业绩奖励,奖励金额合计为90.018万元。
本次业绩奖励人员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劲松先生及厦门鹭意的核心管理团队,本次超
额业绩奖励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并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陈劲松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超额业绩奖励背景
2023年4月4日,宝丽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宝丽迪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90号),
中国证监会同意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注册申请。2023年4月27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
《营业执照》及《登记通知书》((厦)登变字(2023)第2002023042630034号),厦门鹭意
已就股东变更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完成后,宝丽迪持有厦门鹭意100%股权。
(二)超额业绩奖励依据
根据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协议约定:在标的公司2024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且补偿义务
人按约定履行了补偿义务后(如需)30个工作日内,若标的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三年
实际的净利润(标的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且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原则确
定)累计金额超过10350.00万元,则业绩承诺期三年累计的净利润超出10350.00万元部分的60
%(即:奖励金额=(业绩承诺期内净利润累计金额-10350.00万元)×60%)作为超额业绩奖
励向当时仍在标的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团队支付,获得超额奖励的对象及超额奖励的具体分配
办法由交易对方提出,并经上市公司同意后予以实施。获得超额奖励的对象收取相关奖励的纳
税义务由其自行承担,且标的公司有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按照上述约定计算的超额业绩
奖励超过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的20%的,则超出部分不再进行奖励。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厦门鹭意业绩承诺的目标为: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不低于2550万元、3500万元和4300万元。同时根据《苏州宝丽迪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三)》,厦门鹭意20
22年度实现净利润数超出当期承诺利润数(净利润口径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下同
),超出部分差额不予累积至2023年度及2024年度。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3562号)、《厦门鹭意
彩色母粒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469号)和《厦
门鹭意彩色母粒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923号)
,标的公司厦门鹭意2022至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厦门鹭意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2617.83万元、4235.99万元和3646.21万元。2022年度超额完成
目标,完成率102.66%。2023年度、2024年度合计净利润7882.20万元,超出2023年、2024年累
积承诺净利润7800.00万元。
2022年度至2024年度业绩承诺达标,不涉及业绩补偿情况。
综上,公司已满足超额业绩奖励的实施条件。
(四)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次业绩奖励人员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劲松先生及其厦门鹭意的核心管理团队,根据
计算公式奖励金额=(业绩承诺期内净利润累计金额-10350.00万元)×60%,拟向其支付的超
额业绩奖励金额合计为90.018万元。
上述超额业绩奖励的核心管理团队具体人员、具体分配方案和分配时间由厦门鹭意确定,
并得到上市公司的同意。前述奖励金额为税前金额,厦门鹭意根据法律规定履行个人所得税代
扣代缴义务。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实施前,陈劲松过去12个月内与公司之间存在关联交易。陈劲松控股并
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的厦门万邦康置业有限公司向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厦门鹭意出租办公场所。
具体信息公司已于2025年4月16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确认公司20
2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此外陈劲松及厦门鹭意的核心管理团队除了从公司领取薪酬及现金分红外,与公司不存在
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五)本次超额业绩奖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超额业绩奖励系公司为履行协议约定而实施,奖励金额为公司根据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及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按照协议约定计算得出,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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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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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迪”“公司”或“上市公司”)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陈劲松、李新勇、赵世斌、陈东红持有的厦门鹭意彩色母粒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鹭意”、“标的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322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4月27日核发《营业执照》及《登记通知书》((厦
)登变字(2023)第2002023042630034号),厦门鹭意已就股东变更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完成后,宝丽迪持有厦门鹭意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厦门鹭
意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和业绩承诺期届满资产减值测试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宝丽迪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2022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及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2023年4月4日,宝丽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宝丽迪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90号),
中国证监会同意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注册申请。
2023年4月27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营业执照》及《登记通知书》((厦)登
变字(2023)第2002023042630034号),厦门鹭意已就股东变更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
变更完成后,宝丽迪持有厦门鹭意100%股权。
二、业绩承诺情况
(一)业绩承诺内容
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方、补偿义务人为陈劲松、李新勇、赵世斌和陈东红。
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测算期间(即“业绩承诺期”)为三年,即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
24年度。根据业绩承诺方承诺:厦门鹭意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不低于2550万元、3500万元和4300万元。
2023年2月24日,经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宝丽迪与陈劲松、李
新勇、赵世斌、陈东红(以下简称“交易各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
协议(三)》,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就陈劲松、李新勇、赵世斌、陈东红对标的公司在业绩
补偿期间承诺的净利润及补偿安排进行调整:交易各方一致同意,标的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
润数超出当期承诺利润数(净利润口径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下同),超出部分差
额不予累积至2023年度及2024年度;若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数不及当期承诺利润数,相关承诺
方将根据业绩补偿条款予以补足。
业绩承诺方将承担业绩承诺相关义务,未完成业绩承诺的,业绩承诺方将承担补偿责任。
各年度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补
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公司交易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补偿方式优先以业绩承诺方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业绩承诺方所获
得的股份数量不足以补偿时,差额部分由业绩承诺方以现金方式补偿。
(1)股份补偿数量的确定
各年度补偿股份数量=各年度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13.80元/股,若上市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
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补偿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交易对方用于业绩承诺补偿和资产减值补偿的股份累计数量上限为交易对方因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而获得的股份对价总数。
(2)现金补偿情况的确定
若交易对方获得的股份数量不足补偿,应以现金补偿。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股份补偿不足
时交易对方各自应补偿现金金额=(应补偿股份总数-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发行价格。
在计算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的应补偿股份数或应补偿现金金额时,若应补偿股
份数或应补偿金额小于零,则按零取值,已经补偿的股份及现金不冲回。
(3)现金分红的调整
如上市公司在业绩补偿期间有现金分红的,该等补偿股份在补偿实施时累计获得的现金分
红(以税后金额为准),交易对方应随之无偿支付予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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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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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解决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鹭意彩色母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鹭意”)、控股子公
司宝丽迪(土耳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迪(土耳其)”)、全资孙公司福建鹭意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鹭意”)生产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
及孙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以
银行或其他相关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
人士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子公司、孙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宝丽迪(土耳其)尚未签
订担保协议,厦门鹭意及福建鹭意为担保续期。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每笔担保的期限和
金额依据子、孙公司与银行或其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
担保额度。其他具体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及孙公司经营发展的资
金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被担保对象日常经营决策、经营情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
充分了解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授权公
司及子公司、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签署本议案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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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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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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