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06 日月明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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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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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日月明轨道交通│ 20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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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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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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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新轨道测控产│ 2.73亿│ 39.90万│ 596.23万│ 2.18│ ---│ 2024-11-30│
│业基地智能制造中心│ │ │ │ │ │ │
│及研发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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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45亿│ 3.24万│ 1.50亿│ 102.8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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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新轨道测控产│ 6284.80万│ 1.29万│ 58.23万│ 0.93│ ---│ 2024-11-30│
│业基地运维中心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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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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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7 │交易金额(元)│441.5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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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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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该土地坐│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 │
│ │落于高新四路以东、高新五路以西(│ │ │
│ │地块2),土地总面积为5727.7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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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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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西日月明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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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拟购买江西日月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明实业")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
│ │地上附着物,该土地坐落于高新四路以东、高新五路以西(地块2),土地总面积为5727.76│
│ │㎡,转让价格为441.52万元。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和日月明实业已办理完成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的过户│
│ │登记手续,公司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赣(2024)南昌市不动产权第0263929号)。本次购 │
│ │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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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26 │交易金额(元)│759.57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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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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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南昌市高新区沿河路以西、天祥大道│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 │
│ │以南(赣(2019)南昌市不动产权第│ │ │
│ │0010216号)的土地及地上资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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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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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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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本次土地收储交易概述 │
│ │ 根据南昌市高新区整体规划,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文件的│
│ │规定,拟收储公司位于南昌市高新区沿河路以西、天祥大道以南(赣(2019)南昌市不动产│
│ │权第0010216号)的土地及地上资产。为配合南昌市高新区整体规划,2024年9月30日,江西│
│ │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
│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本次土地收储事项不构成关│
│ │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
│ │公司2024年10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
│ │8)。 │
│ │ 2024年11月25日,公司与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
│ │市建设管理局正式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合同》。 │
│ │ 二、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
│ │ 甲方: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 │
│ │ 乙方: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丙方: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管理局 │
│ │ (一)乙方土地基本情况 │
│ │ 本次收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经市土地测绘工程公司进行土地测量,收储面积为21│
│ │351平方米(合32.0265亩),位于高新区沿河路以西,不动产权证号为赣(2019)南昌市不│
│ │动产权第0010216号,土地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
│ │ (二)土地收购及价款 │
│ │ 甲、乙、丙三方同意土地收购价款按以下规定确定: │
│ │ 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收购价款总额为:759.574685万元整(大写柒佰伍拾玖万伍仟│
│ │柒佰肆拾陆元捌角伍分)。其中土地收购补偿价为740.285085万元、地上附着物资产补偿价│
│ │为19.289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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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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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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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西日月明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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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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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销商品或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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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拟购买江西日月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明实业”)所持有的土地使用│
│ │权及地上附着物,该土地坐落于高新四路以东、高新五路以西(地块2),土地总面积为5,7│
│ │27.76㎡,转让价格为441.52万元。 │
│ │ 交易对方日月明实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 │
│ │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陶捷先生回避表决,│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
│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江西日月明实业有限公司 │
│ │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966号数字大厦 │
│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陶捷 │
│ │ 注册资本:2000万元 │
│ │ 成立日期:1993年7月22日 │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上│
│ │两项不含银行、证券类等需经审批的金融项目),国内贸易代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
│ │,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
│ │目) │
│ │ 主要股东:陶捷持股85%,谭晓云持股15%。 │
│ │ 财务数据:2023年,日月明实业营业收入为155.89万元,净利润为268.1万元(未经审 │
│ │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日月明实业总资产为16,818.56万元,净资产为9,397.54万元(│
│ │未经审计)。 │
│ │ 关联关系说明:日月明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 │
│ │ 日月明实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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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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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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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土地收储交易概述
根据南昌市高新区整体规划,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
定,拟收储公司位于南昌市高新区沿河路以西、天祥大道以南(赣(2019)南昌市不动产权第
0010216号)的土地及地上资产。为配合南昌市高新区整体规划,2024年9月30日,江西日月明
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本次土地收储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
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024年11月25日,公司与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
建设管理局正式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合同》。
二、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
乙方: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管理局
(一)乙方土地基本情况
本次收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经市土地测绘工程公司进行土地测量,收储面积为2135
1平方米(合32.0265亩),位于高新区沿河路以西,不动产权证号为赣(2019)南昌市不动产
权第0010216号,土地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收购及价款
甲、乙、丙三方同意土地收购价款按以下规定确定:
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收购价款总额为:759.574685万元整(大写柒佰伍拾玖万伍仟柒
佰肆拾陆元捌角伍分)。其中土地收购补偿价为740.285085万元、地上附着物资产补偿价为19
.2896万元。
(三)土地收购价款支付方式
丙方同意按照以下规定向乙方支付土地收购价款:
乙方完成收储土地不动产权证注销及净地交付后15个工作日内,丙方将土地收购价款
759.574685万元一次性拨付给甲方,再由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三、本次土地收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土地收储完成后,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次土地收储事项
的进度,按照相关会计准则予以确认,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
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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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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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60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971人,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大信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12月27日,在涉同济堂证
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新疆高院二审判决大信在15%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目前,
该系列诉讼生效判决已经全部履行完毕。2023年12月29日,在涉昌信农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中,江苏高院二审判决大信在1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该系列诉讼生效判
决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
施及纪律处分1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人次、行政
监管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舒佳敏,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邓佳辉,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2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赖华林,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质量复核,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13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
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
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拟为43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
万元,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增长1.42%。审计收费的定价系综合考虑市场价格、公司的业务规
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承担的工作量、所
配备的审计工作人员情况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的最终审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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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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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土地收储交易概述
根据南昌市高新区整体规划,由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文件的
规定,拟收储公司位于南昌市高新区沿河路以西、天祥大道以南(赣(2019)南昌市不动产权
第0010216号)的土地及地上资产,本次收储的土地面积为21351㎡,土地及地上资产补偿总价
款预计为759.57万元(最终金额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为配合南昌市高新区整体规划,2024年9月30日,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公司拟与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签署相关收储协议。本次土地收储事
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土地收储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为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隶属于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负责统筹、协调、管理全市土地储备、土地储备资金和承担市本级(中心城区)经营性用地
出让事务性工作。公司与其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被收储土地为公司位于南昌市高新区沿河路以西、天祥大道以南的地块,为公司“江
西高新轨道测控产业基地智能制造中心及研发中心项目”、“江西高新轨道测控产业基地运维
中心项目”募投项目用地,不动产权证书号为赣(2019)南昌市不动产权第0010216号,登记
土地面积21351㎡,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
土地账面原值为430.98万元,账面净值为279.54万元。本次土地收储补偿费用拟按审计金额加
地上资产评估金额执行,总金额预计为759.57万元(最终金额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
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本次土地收储不涉及
债权债务转移,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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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1│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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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购买江西日月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明实业”)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
地上附着物,该土地坐落于高新四路以东、高新五路以西(地块2),土地总面积为5727.76㎡
,转让价格为441.52万元。
交易对方日月明实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陶捷先生回避表决,该事
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
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日月明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五路966号数字大厦企业性质:有限责
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捷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7月2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上两
项不含银行、证券类等需经审批的金融项目),国内贸易代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会
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股东:陶捷持股85%,谭晓云持股15%。
财务数据:2023年,日月明实业营业收入为155.89万元,净利润为268.1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6月30日,日月明实业总资产为16818.56万元,净资产为9397.54万元(未经审
计)。
关联关系说明:日月明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
日月明实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日月明实业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
2.土地位置:高新四路以东、高新五路以西(地块2)
3.土地面积:5727.76㎡
4.使用权类型:出让
5.交易价格:本次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交易价格为441.52万元6.土地用途:工业用
地
7.土地使用年限:2002年3月15日至2052年3月14日
8.交易标的权属情况:日月明实业持有的土地交易标的权属清晰,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
其合法拥有的,不存在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没有涉及诉讼、仲裁事
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24]第301685号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8月31日,截至2024年8月31日,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441.
52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协议转让成交价格为441.52万元。本次交易以评估值为依据
进行定价,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江西日月明实业有限公司(转让方)
2、乙方: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方)
3、转让价款:本次转让以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转让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441.52万元。
4、支付方式: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
5、税费:本合同约定的交易对价中已经包含增值税金额,标的资产转让过程中,依法依
规产生的各种税费,所产生的税费和交易手续费,由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的
规定,各自承担。
6、交割:在本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到乙方名下。
7、违约责任:甲方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违约导致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者甲方违
约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如下全部违约责任:要求甲方退还乙方支付的全部款
项,并按交易对价总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或者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的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如下全部违约责任:要求乙方立即退还全部资产和甲方资料,将资产
恢复至交割之前状态,并按交易对价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任何一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8、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各方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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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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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并表决,
选举郭应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郭应坤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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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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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
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江西日月明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聘期为1年。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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