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09 汇创达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11-09│ 29.57│ 6.87亿│
├───────────┼───────────┼───────────┼───────────┤
│增发 │ 2023-02-27│ 22.79│ 3.43亿│
├───────────┼───────────┼───────────┼───────────┤
│增发 │ 2023-09-08│ 22.79│ 1.41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东莞市信为兴电子有│ 40000.00│ ---│ 100.00│ ---│ 4662.52│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募集资金发行费用 │ 5939.89万│ 0.00│ 5939.89万│ 100.00│ 0.00│ ---│
├─────────┼──────┼─────┼─────┼─────┼─────┼──────┤
│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 0.00│ 0.00│ 6500.00万│ 100.00│ 0.00│ ---│
├─────────┼──────┼─────┼─────┼─────┼─────┼──────┤
│聚明电子研发中心建│ 3644.75万│ 2564.05万│ 3635.20万│ 99.74│ 0.00│ ---│
│设项目 │ │ │ │ │ │ │
├─────────┼──────┼─────┼─────┼─────┼─────┼──────┤
│导光结构件及信号传│ 1.94亿│ 5800.89万│ 8614.66万│ 44.41│ 0.00│ 2026-12-31│
│输元器件扩建项目 │ │ │ │ │ │ │
├─────────┼──────┼─────┼─────┼─────┼─────┼──────┤
│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 0.00│ 2959.29万│ 1.78亿│ 106.82│ 0.00│ ---│
│系统用CCS及FPC模组│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
│深汕汇创达生产基地│ 4.07亿│ 0.00│ 2.28亿│ 100.00│ 0.00│ ---│
│建设项目 │ │ │ │ │ │ │
├─────────┼──────┼─────┼─────┼─────┼─────┼──────┤
│深汕汇创达研发中心│ 5110.70万│ 0.00│ 1779.94万│ 100.00│ 0.00│ ---│
│建设项目 │ │ │ │ │ │ │
├─────────┼──────┼─────┼─────┼─────┼─────┼──────┤
│聚明电子研发中心建│ 0.00│ 2564.05万│ 3635.20万│ 99.74│ 0.00│ 2025-09-30│
│设项目 │ │ │ │ │ │ │
├─────────┼──────┼─────┼─────┼─────┼─────┼──────┤
│导光结构件及信号传│ 0.00│ 5800.88万│ 8614.65万│ 44.41│ 0.00│ 2026-12-31│
│输元器件扩建项目 │ │ │ │ │ │ │
├─────────┼──────┼─────┼─────┼─────┼─────┼──────┤
│支付交易的税费及中│ 1600.00万│ 0.00│ 1153.27万│ 72.08│ 0.00│ ---│
│介费用 │ │ │ │ │ │ │
├─────────┼──────┼─────┼─────┼─────┼─────┼──────┤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 7656.00万│ 0.00│ 7656.00万│ 100.00│ 0.00│ ---│
│金 │ │ │ │ │ │ │
├─────────┼──────┼─────┼─────┼─────┼─────┼──────┤
│支付现金对价 │ 5744.00万│ 0.00│ 5744.00万│ 100.00│ 0.00│ ---│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0.00│ 0.00│ 452.01万│ ---│ 0.00│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李明 2751.00万 15.90 52.58 2026-07-20
张淑媛 330.00万 1.91 35.02 2025-05-19
董芳梅 220.00万 1.27 35.91 2026-06-18
─────────────────────────────────────────────────
合计 3301.00万 19.08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7-20 │质押股数(万股) │223.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26 │质押占总股本(%) │1.29 │
├────────┼──────────────┴────────┴──────────────┤
│股东名称 │李明 │
├────────┼──────────────────────────────────────┤
│质押方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6-07-1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7月17日李明质押了223.0万股给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7-20 │质押股数(万股) │191.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65 │质押占总股本(%) │1.10 │
├────────┼──────────────┴────────┴──────────────┤
│股东名称 │李明 │
├────────┼──────────────────────────────────────┤
│质押方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6-07-1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7月17日李明质押了191.0万股给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6-25 │质押股数(万股) │117.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24 │质押占总股本(%) │0.68 │
├────────┼──────────────┴────────┴──────────────┤
│股东名称 │李明 │
├────────┼──────────────────────────────────────┤
│质押方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6-06-2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6月24日李明质押了117万股给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6-18 │质押股数(万股) │22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5.91 │质押占总股本(%) │1.27 │
├────────┼──────────────┴────────┴──────────────┤
│股东名称 │董芳梅 │
├────────┼──────────────────────────────────────┤
│质押方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6-1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6月17日董芳梅质押了220万股给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1-23 │质押股数(万股) │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9.56 │质押占总股本(%) │2.89 │
├────────┼──────────────┴────────┴──────────────┤
│股东名称 │李明 │
├────────┼──────────────────────────────────────┤
│质押方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6-01-2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22日李明质押了500万股给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1-22 │质押股数(万股) │72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3.76 │质押占总股本(%) │4.16 │
├────────┼──────────────┴────────┴──────────────┤
│股东名称 │李明 │
├────────┼──────────────────────────────────────┤
│质押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6-01-2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21日李明质押了720万股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2-22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9.11 │质押占总股本(%) │5.78 │
├────────┼──────────────┴────────┴──────────────┤
│股东名称 │李明 │
├────────┼──────────────────────────────────────┤
│质押方 │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2-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2月19日李明质押了1000万股给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6-11 │质押股数(万股) │338.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5.17 │质押占总股本(%) │1.95 │
├────────┼──────────────┴────────┴──────────────┤
│股东名称 │董芳梅 │
├────────┼──────────────────────────────────────┤
│质押方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1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6-17 │解押股数(万股) │338.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10日董芳梅质押了338万股给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6月17日董芳梅解除质押338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5-19 │质押股数(万股) │14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4.86 │质押占总股本(%) │0.81 │
├────────┼──────────────┴────────┴──────────────┤
│股东名称 │张淑媛 │
├────────┼──────────────────────────────────────┤
│质押方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5-1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5月16日张淑媛质押了140万股给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3-18 │质押股数(万股) │14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4.86 │质押占总股本(%) │0.81 │
├────────┼──────────────┴────────┴──────────────┤
│股东名称 │张淑媛 │
├────────┼──────────────────────────────────────┤
│质押方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3-1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淑媛│
│ │女士的函告,获悉张淑媛女士于2025年3月17日将其持有的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进行 │
│ │了股票质押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2-11 │质押股数(万股) │72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3.76 │质押占总股本(%) │4.16 │
├────────┼──────────────┴────────┴──────────────┤
│股东名称 │李明 │
├────────┼──────────────────────────────────────┤
│质押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2-07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1-20 │解押股数(万股) │720.00 │
├────────┼──────────────┴────────┴──────────────┤
│质押说明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李明先生的函│
│ │告,获悉李明先生于近日将其持有的部分限售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 │
├────────┼──────────────────────────────────────┤
│解押说明 │2026年01月20日李明解除质押72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1-27 │质押股数(万股) │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9.56 │质押占总股本(%) │2.89 │
├────────┼──────────────┴────────┴──────────────┤
│股东名称 │李明 │
├────────┼──────────────────────────────────────┤
│质押方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2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1-22 │解押股数(万股) │5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1月24日将其持有的部分限售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 │
├────────┼──────────────────────────────────────┤
│解押说明 │2026年01月22日李明解除质押5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1-24 │质押股数(万股) │341.82 │
├────────┼──────────────┼────────┼──────────────┤
│质押占所持股(%) │6.53 │质押占总股本(%) │1.98 │
├────────┼──────────────┴────────┴──────────────┤
│股东名称 │李明 │
├────────┼──────────────────────────────────────┤
│质押方 │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2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12-19 │解押股数(万股) │341.82 │
├────────┼──────────────┴────────┴──────────────┤
│质押说明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李明先生的函告,获悉李明先生于近期将其持有的部分限售股份进行了股票质押及解除│
│ │质押 │
├────────┼──────────────────────────────────────┤
│解押说明 │2025年12月19日李明解除质押341.8166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1-24 │质押股数(万股) │658.18 │
├────────┼──────────────┼────────┼──────────────┤
│质押占所持股(%) │12.58 │质押占总股本(%) │3.81 │
├────────┼──────────────┴────────┴──────────────┤
│股东名称 │李明 │
├────────┼──────────────────────────────────────┤
│质押方 │深圳市中小担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1-2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12-19 │解押股数(万股) │658.18 │
├────────┼──────────────┴────────┴──────────────┤
│质押说明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李明先生的函告,获悉李明先生于近期将其持有的部分限售股份进行了股票质押及解除│
│ │质押 │
├────────┼──────────────────────────────────────┤
│解押说明 │2025年12月19日李明解除质押658.1834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12-25 │质押股数(万股) │726.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3.88 │质押占总股本(%) │4.20 │
├────────┼──────────────┴────────┴──────────────┤
│股东名称 │李明 │
├────────┼──────────────────────────────────────┤
│质押方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2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6-06-23 │解押股数(万股) │726.00 │
├────────┼──────────────┴────────┴──────────────┤
│质押说明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李明先生的函告,获悉李明先生于近期将其持有的部分限售股份进行了股票质押及解除│
│ │质押 │
├────────┼──────────────────────────────────────┤
│解押说明 │2026年06月23日李明解除质押726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8-21 │质押股数(万股) │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32 │质押占总股本(%) │0.29 │
├────────┼──────────────┴────────┴──────────────┤
│股东名称 │张淑媛 │
├────────┼──────────────────────────────────────┤
│质押方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8-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淑媛│
│ │女士的函告,获悉张淑媛女士于2024年8月19日将其持有的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进行 │
│ │了股票质押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汇创│珠海汇创达│ 8.00亿│人民币 │2024-10-18│2034-12-09│--- │否 │否 │
│达科技股份│线路板制造│ │ │ │ │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汇创│东莞市聚明│ 5000.00万│人民币 │2025-05-26│2028-05-26│--- │否 │否 │
│达科技股份│电子科技有│ │ │ │ │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汇创│东莞市聚明│ 5000.00万│人民币 │2025-07-31│2028-12-31│--- │否 │否 │
│达科技股份│电子科技有│ │ │ │ │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深圳市汇创│东莞市信为│ 5000.00万│人民币 │2025-05-26│2028-05-26│--- │否 │否 │
│达科技股份│兴电子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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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汇创│武汉鑫富艺│ 0.0000│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达科技股份│光电有限公│ │ │ │ │ │ │ │
│有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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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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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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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李明先生的函告
,获悉李明先生于2026年7月17日将其持有的部分限售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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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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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创达”“发行人”或“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浙
商证券”)及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
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
律适用意见第18号》(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
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非经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所用简称,均与募集说明书中具有相同含义。目录
(一)保荐人指定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1、蒋舟: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金融学硕士,保荐代表人,CFA。其自2012年
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主持或参与完成了维力医疗(60330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花王股
份(603007)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原证券(60137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伟思医疗(68858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三变科技(00211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花王股份(603007)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长信科技
(300088)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广东明珠(600382)非公开发行股份、花王股份(
603007)2013年中小企业私募债等项目。
2、沈琳: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董事,理学学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其自2
011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主持或参与完成了法本信息
(30092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三变科技(00211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华铁股份(00
0976)非公开发行股份等股权融资项目及多个企业的改制辅导工作。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1、项目协办人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协办人为汪昊(已离职)。
2、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周林子、王永恒(已离职)、史金山、苏有杰、章宇
清、柳羽灿(已离职)、沈稼鑫。
(五)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1、内部审核程序简介
保荐人对投资银行业务实施的项目内部审核程序,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对保荐人(主承销商
)投资银行业务的内部控制要求制定的。具体有以下控制程序:
(1)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核查
保荐人设立投资银行质量控制部对投资银行类业务风险实施过程管理和控制。投资银行质
量控制部通过对投资银行类业务实施贯穿全流程、各环节的动态跟踪和管理,最大程度前置风
险控制工作,履行对投资银行类项目质量把关和事中风险管理等职责。对投资银行类项目是否
符合立项、内核等标准和条件,项目组拟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的材料和文件是否符合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自律规则的相关要求,业务人员是否勤勉尽责履行尽职调查义
务等进行核查和判断。
(2)合规审查
保荐人设立合规管理部,在公司整体合规管理体系下,通过进行合规审查、管控敏感信息
流动、实施合规检查和整改督导、开展合规培训等措施,履行对投资银行类业务合规风险的合
规管理职责。同时在合规管理部下设投行合规小组,在合规总监的领导下,通过履行合同和对
外申报材料审查、利益冲突审查、参与立项及内核表决、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廉洁从业管理
、信息隔离墙、反洗钱等专项合规工作介入主要业务环节、把控关键合规风险节点。
(3)内核机构核查
保荐人设立非常设机构内核委员会和常设机构投资银行内核办公室(以下合称“内核机构
”)履行对投资银行类项目的内核程序。内核机构通过介入主要业务环节、把控关键风险节点
,实现公司层面对投行业务风险的整体管控,对投资银行类项目进行出口管理和终端风险控制
,履行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交、报送、出具或披露材料和文件的最终审批决策职责。本项目申报
材料经公司内核委员会和内核办公室最终审议通过后对外报送。
2025年9月26日,浙商证券在杭州召开了内核会议,审议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参加会议的内核委员会成员应到9人,9人参加表
决,符合内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内核会议一致同意保荐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
2、浙商证券的内核意见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申请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同意保荐深圳市汇创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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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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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李明先生的函告
,获悉李明先生于2026年6月24日将其持有的部分限售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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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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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李明先生的函告
,获悉李明先生于近日将其持有的部分限售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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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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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芳梅女
士的函告,获悉董芳梅女士于2026年6月17日将其持有的部分限售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及再质
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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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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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
1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至
2026年5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爱群路同富裕工业区2-2栋公司
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明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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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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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为公允、客观地反映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资
产价值及经营成本,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
司对截至2026年0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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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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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基于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20
26年度拟新增的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5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不超过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担
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
函等业务)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质押等。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
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担保额度的调剂事项,
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相同。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未来十二个月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银行等金融
机构签订相关的担保协议,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具体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
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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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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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2025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3、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4、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担任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工商登记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
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
过400人。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
.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
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
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
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蒋晓明,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
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浩华,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
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彭云峰,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受到的处理处罚情况如下: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
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131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0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25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增长4.8%
。
2026年审计费用双方将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
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及市场情况等与致同所协
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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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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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互换、
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投资金额及期限: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
开展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交易币种为非美元时,按照实际交易汇率折算成美元进行额度统
计)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上述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任一时点交易金额
累计不超过2000万美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
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200万美元,预计
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万美元。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以交易时点计算)。
投资场所: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机构,交易场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投资目的: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持续影响,通过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效益,
降低公司成本及经营风险。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均以正常
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的贸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
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
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
交易币种为非美元时,按照实际交易汇率折算成美元进行额度统计)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并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日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的背景与目的
目前公司外币结算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总主营业务收入的24%以上,2025年外币结算金额约5
183万美元。结合公司收付外币情况及实际业务需要,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持续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效益,从而降低公
司成本及经营风险。
公司采用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对冲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的汇率变
动风险,其中,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是套期工具,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
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
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二、交易的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及场所:
公司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
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港币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
、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投资场所: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机构,交易场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交易金额:
本次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金额不超过2000万美元(交易币种为非美元时,按照实际
交易汇率折算成美元进行额度统计)。上述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期限内
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
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200万美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
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00万美元。
3.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况。
4.授权期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以交易时点计算)。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远期外汇交易管
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上述外汇交易业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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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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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0.5万股;
2、鉴于2025年度公司业绩未达到《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各归属期间,公司未达到上述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
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本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50%,剔除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作废的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应作废限制性股票224.25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合计作废处理的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4.75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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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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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为公允、客观地反映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资
产价值及经营成本,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
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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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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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
星期二)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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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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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授信相关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2亿元(含14.2亿元),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
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授信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有效期内,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签订相关授信协议,上述授信额度仅为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
的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金额需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以公司及子公司届时与银行借
贷时签署的合同为准。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及有效期限内代表公司办
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公司将视实
际需求在最终确定的授信额度内向有关银行申请贷款。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
授信额度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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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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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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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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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股东减持情况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汇创达”)于20
26年4月20日收到股东段志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段志军先生、东莞市信为通达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为通达”)出具的《关于持股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获悉股东段志军先生、信为通达于2026年4月17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
41300股,合计减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0.2551%。本次减持后,股东段志刚及其一致
行动人段志军、信为通达合计持股数量由10385118股减少至99438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由6.0039%降低至5.7488%,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
二、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具体情况
1、本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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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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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50%以上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
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
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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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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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李明先生的函告
,获悉李明先生于近日将其持有的部分限售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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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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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李明先生的函告
,获悉李明先生于近日将其持有的部分限售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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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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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
月3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上午9:15至
2025年12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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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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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李明先生的函告
,获悉李明先生于近日将其持有的部分限售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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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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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
于2025年12月30日(星期二)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爱群路同富裕工业区2-2栋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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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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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汇创达”)于2025
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先生,实际控制人董芳梅女
士的一致行动人宁波通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厦门众合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深圳市众合通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通慕”)持有公司
股份294991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05%),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3个月内(2025年11月6日-2026年2月5日)以集中竞价或
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18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9%)。其中以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7297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34594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
持股份触及5%的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宁波通慕在2025年11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5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84%)。此权益变动后,李明先生、董芳梅女士及宁波通慕合计持股数量由87944074股减少至8
64864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50.00%。
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宁波通慕在2025年11月13日至
2025年11月1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7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836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7
552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占公司股份比例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
舍五入原因造成)。此次减持后,李明先生、董芳梅女士及宁波通慕合计持股数量由8648647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00%)减少至847312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48.99%),权益变动
比例触及1%整数倍。
公司近日收到宁波通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宁波通慕在
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5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975744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14%),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减持后,李明先生、董芳梅女士及宁波通慕合计持股数量由84731261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48.99%)减少至827555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47.84%)(占公司股份比例总数与分
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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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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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7297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34594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
持股份触及5%的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宁波通慕在2025年11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5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84%)。本次减持后,李明先生、董芳梅女士及宁波通慕合计持股数量由87944074股减少至864
864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50.00%。
一、本次股东减持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宁波通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获悉宁波通慕在
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716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16%);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836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合
计减持公司股份17552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占公司股份比例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
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本次减持后,李明先生、董芳梅女士及宁波通慕合计持
股数量由8648647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00%)减少至847312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48
.99%),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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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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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
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
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20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该事项能否通过审核、注册以及最终通过
审核、注册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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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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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汇创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22号),深圳市汇
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2020年1
1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
因上述期限届满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东吴证券仍需就公司尚
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10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相关议案。由于本次发行工作需要,公司聘请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
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并签订了保荐协议及承销协议。浙商证券指派
蒋舟先生和沈琳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本次发行的保
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间为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
计年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
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
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东吴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浙商证券承接,东吴证券不再
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对东吴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项目团队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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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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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根
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
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并披露了《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并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中有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
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179人调整为177人,并
将前述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
容一致。
本次调整事项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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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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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10月17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49.00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6.98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并确定公司的授予日为2025年10月17日,向符合条件的177名激励对象授予449.00万股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6.98元/股。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5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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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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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
月1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上午9:15至
2025年10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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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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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已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会议决议择机召开公司股东会。现将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择机召
开股东会。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
月1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上午9:15至2025年10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13日(星期一)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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