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10 瑞丰新材 更新日期:2025-08-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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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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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11-18│ 30.26│ 10.4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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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3-31│ 20.38│ 6578.7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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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01│ 20.38│ 6234.7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01│ 20.38│ 558.6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22│ 20.38│ 465.7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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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3-31│ 19.10│ 7497.5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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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4-21│ 19.10│ 420.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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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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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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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信金瑞盈创业投│ 48990.00│ ---│ 97.98│ ---│ 0.00│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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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信金瑞盈企业咨│ 1043.00│ ---│ 94.82│ ---│ 0.00│ 人民币│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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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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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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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 1.30亿│ 1279.49万│ 3340.02万│ 100.00│ ---│ 2025-12-31│
│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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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 │ 3.40亿│ 0.00│ 1812.73万│ 100.00│ ---│ 2022-12-31│
│加剂单剂产品和1.28│ │ │ │ │ │ │
│万吨复合剂产品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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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滑油添加剂产业研│ 9659.98万│ 673.46万│ 673.46万│ 6.97│ 0.00│ 2027-12-31│
│究院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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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 ---│ 3290.51万│ 5514.76万│ 17.13│ ---│ 2025-12-31│
│加剂系列产品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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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200吨润滑油 │ 3500.00万│ 0.00│ 3603.67万│ 102.96│ ---│ 2022-12-31│
│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 │ │ │ │ │ │
│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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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 2.00亿│ 4035.57万│ 1.75亿│ 87.46│ ---│ 2025-12-31│
│加剂系列产品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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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滑油添加剂产业研│ ---│ 673.46万│ 673.46万│ 6.97│ ---│ 2027-12-31│
│究院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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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37亿│ 0.00│ 3.52亿│ 104.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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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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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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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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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的控股股东控制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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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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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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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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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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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的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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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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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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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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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合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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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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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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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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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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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的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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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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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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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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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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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的控股股东控制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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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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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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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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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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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的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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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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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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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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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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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合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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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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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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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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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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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品种:公司开展证券投资的业务范围为境内外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
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含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基金或资管产品)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
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衍生产品等业务,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
货币等资产或上述资产组合。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进行证券
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在该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各投资产品间自由分配,共同循环使用,
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3、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及操作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
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或等值外币)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在该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各投资产品间自由
分配,共同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
度范围内。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概述
1、投资目的
为充分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拓宽现有资金投资渠道,优化资金布局,
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证券投资,争取实现更好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高资产收益率
,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公司出口业务不断增多,美元、欧元等币种是公司的主要结算币种。受经济环境等多重因
素的影响,国际外汇市场波动较为剧烈,汇率和利率起伏不定,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
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的效率与效益,合理降低财务
费用,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以外汇管理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业务。
2、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
交易,在该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各投资产品间自由分配,共同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
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3、投资品种
公司开展证券投资的业务范围为境内外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
投资、债券投资(含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基金或资管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
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其他衍生产品等业务,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资产或上
述资产组合。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
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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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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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
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
造更大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
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等专业理财机构的
理财产品、资管计划、信托计划、收益凭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自第
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
四、实施方式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
权代表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
、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投资部、财务管理部组织实施。该授
权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决策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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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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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以下简称“本次减
持计划”)。
持有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丰新材”)股份39000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37%,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总数的13.63%)的股
东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资本”)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拟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2917899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进行(即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9月2日)。
2025年5月14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4145343股已上市,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95935278股,中石化资
本持股比例由13.37%被动稀释至13.18%,计划减持股数由2917899股相应扩大至2959352股,减
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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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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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年5月14日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56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145人,预留授予部分
13人(2名激励对象同时参与了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拟归属数量:392539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345
3%;预留授予部分拟归属数量:219947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754%
归属价格:19.10元/股(调整后)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同意公司依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为符合条件的15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首次
授予之日起39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51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40%。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12月30日,第三个等待期于202
5年3月28日届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为2025年3月31日至2026年3
月30日。
(三)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
授予之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50%。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12月20日,第二个等待期于202
5年4月18日届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2025年4月21日至2026年4
月20日。
(四)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具体如下表所示: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
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
次符合归属条件的对象共计156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45343股,其中:首次授予部
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45人,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25396股;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3人,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
9947股,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满
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归属,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后续归属相关事宜。
(一)上市流通日:2025年5月14日
的1.3453%;预留授予部分219947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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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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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56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145人,预留授予部分
13人(2名激励对象同时参与了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拟归属数量:392539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345
3%;预留授予部分拟归属数量:219947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754%
归属价格:19.10元/股(调整后)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敬请投资者注意。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按
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45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3925396股、13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
理219947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9日、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15.50万股(调
整后)。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
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核心骨干员工。
5、归属价格:19.10元/股(调整后)。
6、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
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
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
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
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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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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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
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授信业务,授信业务品
种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流动资金融资(包括短期或中长期流资贷款)、项目融资、承兑汇
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等,担保方式包括信用、公司自有资产抵押、公司股东提供担保
、公司与子公司互保等。上述授信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金融机
构与公司、子公司实际签订的融资协议为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公司及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相关
业务,签署授信相关文件、签署上述实际融资额度内的融资相关协议。上述实际融资总额度内
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但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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