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10 瑞丰新材 更新日期:2026-07-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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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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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11-18│ 30.26│ 10.4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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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3-31│ 20.38│ 6578.7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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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01│ 20.38│ 6234.7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01│ 20.38│ 558.6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22│ 20.38│ 465.7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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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3-31│ 19.10│ 7497.5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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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4-21│ 19.10│ 420.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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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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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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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蘅东光 │ 0.63│ ---│ ---│ ---│ 5.82│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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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天科技 │ 0.42│ ---│ ---│ ---│ 0.8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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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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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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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 1.30亿│ 0.00│ 3340.02万│ 100.00│ 0.00│ 2025-12-31│
│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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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 │ 3.40亿│ 0.00│ 1812.73万│ 100.00│ 0.00│ 2022-12-31│
│加剂单剂产品和1.28│ │ │ │ │ │ │
│万吨复合剂产品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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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 ---│ 6178.48万│ 1.17亿│ 36.33│ 0.00│ 2028-12-31│
│加剂系列产品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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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200吨润滑油 │ 3500.00万│ 0.00│ 3603.67万│ 102.96│ 0.00│ 2022-12-31│
│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 │ │ │ │ │ │
│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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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 2.00亿│ 2036.73万│ 1.95亿│ 97.64│ 0.00│ 2028-12-31│
│加剂系列产品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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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滑油添加剂产业研│ ---│ 5904.65万│ 6578.11万│ 68.10│ 0.00│ 2027-12-31│
│究院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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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37亿│ 0.00│ 3.52亿│ 104.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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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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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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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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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的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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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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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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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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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及其分公司等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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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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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单位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的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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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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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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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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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合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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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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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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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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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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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的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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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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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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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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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海润添加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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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合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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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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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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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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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营及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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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及其分公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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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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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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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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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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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的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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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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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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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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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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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合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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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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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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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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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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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成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李培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
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杨东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并同意在股东会选举杨东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四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
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杨东升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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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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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
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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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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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概况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关注到,欧盟理事会于当地时
间2026年6月15日通过最新一轮对俄罗斯制裁方案。根据欧盟官方公布的文件,公司被列入欧
盟制裁名单,此次制裁声称“公司是中国国内最大的润滑油添加剂生产经销商之一,公司供应
用于俄罗斯军用机械润滑油的化学添加剂。因此,公司属于为俄罗斯军工综合体提供支持的实
体”。
三、后续应对
针对本次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已在第一时间启动全面应对机制,成立由公司高管牵头的
应急工作小组,全面核查被列入制裁名单的具体原因,并评估该事项可能对公司业务、客户关
系及融资渠道等方面带来的潜在影响。目前,公司正协同国家商务部门等相关主管部门与欧盟
方面进行严正交涉,要求欧盟方面提供列入制裁的具体依据,并尽快纠正错误决定。公司力争
通过合法合规途径,坚决捍卫公司合法权益,以最快速度推动问题妥善解决。公司将持续关注
事件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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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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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
3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6年6月1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乡市
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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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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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任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李培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培功先生因个人原因
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培功先生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2027年7月4日),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
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培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李培功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
,其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李培功先生仍将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李培功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李培功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
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杨
东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目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杨东升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三、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补选独立董事之日起对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董事会现补选杨东升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调整后成员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杨东升先生(主任委员)、赵虎林先生、王雷先生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赵虎林先生(主任委员)、杨东升先生、尚庆春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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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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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1日和2026年4月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关于变更
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等相关公告。
公司近日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新乡县市场监督管
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名称: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006149375190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郭春萱
注册资本:贰亿玖仟伍佰玖拾叁万伍仟贰佰柒拾捌圆整
成立日期:1996年11月11日
住所:新乡县大召营镇(新获路北)
经营范围: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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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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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
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新乡县大召营镇(新获路北)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春萱先生因公务无法现场主持会议,为保障会议的有序
推进,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尚庆春先生主持会
议。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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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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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加
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
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未来
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一条公司制定本规划主要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经营发展战略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三年盈利规模、现金流量
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的基础上,建立对
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
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规定,重视对股
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且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确定
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
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股东的意见。
第三条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的股利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三种;其中,现金股利
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且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
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时,可以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
(二)利润分配的期限间隔
公司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时,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
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当年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
金支出,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10%
。
(四)股票股利
如果公司当年现金分红的利润已超过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或在利润分配方案中
拟通过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超过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对于超过当年实现的可供分
配利润的10%的部分,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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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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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
:拟以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份数量扣减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5578613股后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
股,共计转增87107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83042278股。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
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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