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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新材(30091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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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910 瑞丰新材 更新日期:2026-09-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11-18│ 30.26│ 10.4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3-31│ 20.38│ 6578.7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01│ 20.38│ 6234.7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01│ 20.38│ 558.6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22│ 20.38│ 465.7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3-31│ 19.10│ 7497.5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4-21│ 19.10│ 420.10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蘅东光 │ 0.63│ ---│ ---│ ---│ 5.82│ 人民币│ ├─────────┼─────┼─────┼─────┼─────┼──────┼──────┤ │江天科技 │ 0.42│ ---│ ---│ ---│ 0.86│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 1.30亿│ 0.00│ 3340.02万│ 100.00│ 0.00│ 2025-12-31│ │心项目 │ │ │ │ │ │ │ ├─────────┼──────┼─────┼─────┼─────┼─────┼──────┤ │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 │ 3.40亿│ 0.00│ 1812.73万│ 100.00│ 0.00│ 2022-12-31│ │加剂单剂产品和1.28│ │ │ │ │ │ │ │万吨复合剂产品项目│ │ │ │ │ │ │ ├─────────┼──────┼─────┼─────┼─────┼─────┼──────┤ │年产46万吨润滑油添│ ---│ 2966.63万│ 1.47亿│ 45.55│ 0.00│ 2028-12-31│ │加剂系列产品项目 │ │ │ │ │ │ │ ├─────────┼──────┼─────┼─────┼─────┼─────┼──────┤ │年产15200吨润滑油 │ 3500.00万│ 0.00│ 3603.67万│ 102.96│ 0.00│ 2022-12-31│ │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 │ │ │ │ │ │ │改造项目 │ │ │ │ │ │ │ ├─────────┼──────┼─────┼─────┼─────┼─────┼──────┤ │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 2.00亿│ 959.52万│ 2.05亿│ 102.44│ 0.00│ 2028-12-31│ │加剂系列产品项目 │ │ │ │ │ │ │ ├─────────┼──────┼─────┼─────┼─────┼─────┼──────┤ │润滑油添加剂产业研│ ---│ 4411.63万│ 1.10亿│ 113.77│ 0.00│ 2027-12-31│ │究院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37亿│ 0.00│ 3.52亿│ 104.55│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单位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的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及其分公司等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单位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的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合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单位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的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上海海润添加剂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合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营及联营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及其分公司等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单位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二大股东的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合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8-26│其他事项 ──────┴────────────────────────────────── 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8-21│其他事项 ──────┴──────────────────────────────────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以下简称“本次 减持计划”)。 持有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丰新材”)股份33081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18%,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总数的11.39%)的股 东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资本”)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拟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29035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8%,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 后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 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进行(即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8月21日)。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日 ,中石化资本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中石化资本未减持公司股份。 ──────┬────────────────────────────────── 2026-07-31│其他事项 ──────┴──────────────────────────────────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2026年6月15日和2026年6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等相关公告。 公司近日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新乡县市场监督管 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名称: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006149375190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郭春萱 注册资本:叁亿捌仟叁佰零肆万贰仟贰佰柒拾柒圆整成立日期:1996年11月11日 住所:新乡县大召营镇(新获路北) 经营范围: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6-06-30│其他事项 ──────┴────────────────────────────────── 一、完成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李培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 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杨东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并同意在股东会选举杨东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四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 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杨东升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2026-06-30│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 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2026-06-16│其他事项 ──────┴────────────────────────────────── 一、事件概况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关注到,欧盟理事会于当地时 间2026年6月15日通过最新一轮对俄罗斯制裁方案。根据欧盟官方公布的文件,公司被列入欧 盟制裁名单,此次制裁声称“公司是中国国内最大的润滑油添加剂生产经销商之一,公司供应 用于俄罗斯军用机械润滑油的化学添加剂。因此,公司属于为俄罗斯军工综合体提供支持的实 体”。 三、后续应对 针对本次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已在第一时间启动全面应对机制,成立由公司高管牵头的 应急工作小组,全面核查被列入制裁名单的具体原因,并评估该事项可能对公司业务、客户关 系及融资渠道等方面带来的潜在影响。目前,公司正协同国家商务部门等相关主管部门与欧盟 方面进行严正交涉,要求欧盟方面提供列入制裁的具体依据,并尽快纠正错误决定。公司力争 通过合法合规途径,坚决捍卫公司合法权益,以最快速度推动问题妥善解决。公司将持续关注 事件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6-15│其他事项 ──────┴──────────────────────────────────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 3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6年6月1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乡市 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6-15│其他事项 ──────┴──────────────────────────────────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任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李培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培功先生因个人原因 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培功先生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2027年7月4日),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 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培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李培功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 ,其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李培功先生仍将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李培功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李培功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 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杨 东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目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杨东升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三、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补选独立董事之日起对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董事会现补选杨东升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调整后成员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杨东升先生(主任委员)、赵虎林先生、王雷先生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赵虎林先生(主任委员)、杨东升先生、尚庆春先生 ──────┬────────────────────────────────── 2026-04-23│其他事项 ──────┴──────────────────────────────────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1日和2026年4月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关于变更 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等相关公告。 公司近日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新乡县市场监督管 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名称: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006149375190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郭春萱 注册资本:贰亿玖仟伍佰玖拾叁万伍仟贰佰柒拾捌圆整 成立日期:1996年11月11日 住所:新乡县大召营镇(新获路北) 经营范围: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6-04-10│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 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新乡县大召营镇(新获路北)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春萱先生因公务无法现场主持会议,为保障会议的有序 推进,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尚庆春先生主持会 议。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6-03-21│其他事项 ──────┴────────────────────────────────── 为完善和健全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加 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 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未来 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一条公司制定本规划主要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经营发展战略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三年盈利规模、现金流量 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的基础上,建立对 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 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规定,重视对股 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且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确定 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 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股东的意见。 第三条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的股利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三种;其中,现金股利 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且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 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时,可以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 (二)利润分配的期限间隔 公司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时,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 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当年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 金支出,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10% 。 (四)股票股利 如果公司当年现金分红的利润已超过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或在利润分配方案中 拟通过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超过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对于超过当年实现的可供分 配利润的10%的部分,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 2026-03-21│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 :拟以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份数量扣减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5578613股后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 股,共计转增87107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83042278股。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 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1、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 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而制定的,内容及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 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 所规定的分配政策,满足相关要求和规定。在本议案事项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 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3-21│其他事项 ──────┴──────────────────────────────────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026-03-21│其他事项 ──────┴──────────────────────────────────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00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6年3月1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乡市 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9:15-9:25,9: 30-11:30和13:00-15:00。 ──────┬────────────────────────────────── 2026-03-21│其他事项 ──────┴──────────────────────────────────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未来战略发展需要, 结合公司实际,为充分利用公司资源,提升运营管理效率,现将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调整 后的组织架构详见附件。 ──────┬────────────────────────────────── 2026-03-21│银行授信 ──────┴────────────────────────────────── 一、基本情况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授信业务,授信业务品 种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流动资金融资(包括短期或中长期流资贷款)、项目融资、承兑汇 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等,担保方式包括信用、公司自有资产抵押、公司股东提供担保 、公司与子公司互保等。上述授信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金融机 构与公司、子公司实际签订的融资协议为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 公司及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相关 业务,签署授信相关文件、签署上述实际融资额度内的融资相关协议。上述实际融资总额度内 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表决,但涉及公司对外部担保的授信事项仍 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申请授信业务、办理实际融资及相关授权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 期12个月,实际融资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1-27│其他事项 ──────┴──────────────────────────────────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由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541002056),发证时间:2025年11月4日,有效期:三年。本次认定系公司原《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的连 续三年(即2025年度至2027年度),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2025年度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所获税收 优惠政策不影响2025年度经营业绩。 ──────┬────────────────────────────────── 2025-12-30│委托理财 ──────┴──────────────────────────────────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 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安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金配置,提高自有 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有效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原委托理财投资方向、品种、实施方式等均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 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 造更大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 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私募基金等专业理财机构的 理财产品、资管计划、信托计划、收益凭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调整前: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自第 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 调整后: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自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 权代表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 、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由公司投资部、财务管理部组织实施。该 授权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决策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 2025-12-30│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0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12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2025-12-18│其他事项 ──────┴──────────────────────────────────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以下简称“本次 减持计划”)。 持有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丰新材”)股份36040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18%,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总数的12.41%)的股 东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资本”)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拟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29593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 公司股份总数的1.02%(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 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进行(即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2月24日)。 自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8日,中石化资本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114 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总数的0.21%),持股 比例由12.18%下降至11.97%,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 ,中石化资本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累积减持数量为2959300股。 ──────┬────────────────────────────────── 2025-12-13│其他事项 ──────┴──────────────────────────────────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5)首席合伙人:高峰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116人 (7)2024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8)2024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9)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证券业务收 入:45625万元 (10)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11)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制造业-计 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12)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 (13)公司同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 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 、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 2025-12-13│其他事项 ──────┴──────────────────────────────────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2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 :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5年12月1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乡 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0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9:25,9 :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的时间为202 5年12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 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23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新乡县大召营镇(新获路北)公司会议室 ──────┬────────────────────────────────── 2025-11-28│其他事项 ──────┴──────────────────────────────────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以下简称“本次 减持计划”)。 持有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丰新材”)股份36040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18%,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总数的12.41%)的股 东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资本”)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拟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29593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 公司股份总数的1.02%(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 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进行(即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2月24日)。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石化资本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 函》,中石化资本于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8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61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总数的0.21%), 持股比例由12.18%下降至11.97%,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 ──────┬────────────────────────────────── 2025-10-28│对外投资 ──────┴────────────────────────────────── 一、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为贯彻执行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目标,优化业务布局,满足区域客户的配 套需求,增强公司在全球市场的综合竞争力,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瑞丰润滑油添加剂(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香港”)拟与沙特阿拉伯 公司FarabiDownstreamCompany(简称“法拉比下游公司”)在沙特阿拉伯延布市设立合资公 司瑞丰法拉比润滑油添加剂公司(简称“瑞丰法拉比”),建设辐射中东、非洲、印度等市场 的生产基地,为区域客户或其他西方地理或全球TOP客户提供有竞争力的润滑油添加剂产品。 根据双方初步达成的合作意向,合资公司中瑞丰香港将持股60%,法拉比下游公司持股40%。 2、投资概况 本项目计划通过2到3期的建设,形成一个包括主要核心单剂及主流复合剂品种的润滑油添 加剂生产基地。预计总投资金额约2.46亿美元,其中第一期建设投资金额预计约1.27亿美元。 一期项目会率先投资建设,后期的建设计划与投资安排根据第一期项目的实施效果、市场与供 应链需求等具体安排。 按总投资计算,瑞丰香港持股60%,预计投资金额约人民币10.51亿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 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1.4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次事项达到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交易标准,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的交易标准。并请授权公司 管理层办理与本次设立合资公司事项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相关的登记备案、合资公司 的设立及资产购置、相关合同及协议的签订、中介机构的聘请等内容。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FarabiDownstreamCompany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2055104473 注册地址:5581AbuAliRd,P.OBox:11764,JubailIndustrialCity,EasternRegion,35713,S audiArabia 法拉比下游公司的母公司为法拉比石油化工集团(以下简称“法拉比集团”),是全球直 链烷基苯(LAB)和正构烷烃(NP)的主要生产商,在沙特阿拉伯王国的朱拜勒港与延布市拥 有生产基地。法拉比下游公司是其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关系:该主体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 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法拉比下游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瑞丰法拉比润滑油添加剂公司(最终名称以相关部门的备案及核准登记为准) 注册地址:沙特阿拉伯王国延布工业城3176号信箱注册资本:2500万美元(暂定金额,含 本数或等额其他币种,以实际注册合资公司为准) 持股比例:瑞丰香港持股60%,法拉比下游公司持股40%(初步达成的合作意向,以实际签 订的合资协议为准)。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经营范围:润滑油添加剂的生产、营销与销售。 以上各项内容以当地政府核准结果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积极推进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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