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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高科(30091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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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912 凯龙高科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凯龙(镇江) │ 10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 │宁波巨霖 │ 5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 │威普赫(香港) │ 456.34│ ---│ 100.00│ ---│ 0.00│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发动机尾气后处理系│ 3.34亿│ 2124.70万│ 2.01亿│ 91.94│ 1262.51万│ 2023-06-30│ │统扩能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13亿│ -829.04万│ 9633.38万│ 85.25│ ---│ 2022-10-30│ ├─────────┼──────┼─────┼─────┼─────┼─────┼──────┤ │年产200万升柴油机 │ ---│ 2035.77万│ 1.04亿│ 90.28│ 779.61万│ 2023-06-30│ │排气细微颗粒物PM/P│ │ │ │ │ │ │ │N净化关键材料的研 │ │ │ │ │ │ │ │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1-06 │交易金额(元)│1.0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江苏观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扬州龙投高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江苏观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情况概述 │ │ │ 为促进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龙高科”)控股子公司江苏│ │ │观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观蓝”)的长远健康发展,公司于2024年1月5日│ │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议案》│ │ │,同意江苏观蓝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扬州龙投高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 │简称“扬州龙投”)。 │ │ │ 本次增资中,江苏观蓝所有股东均放弃优先认购权,扬州龙投以货币方式对江苏观蓝增│ │ │资10000万元,其中1666.67万新增注册资本,其余8333.3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占江苏观蓝 │ │ │的股份比例为25%。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苏观蓝注册资本将由5000万元增加至6666.67万元。│ │ │公司持有江苏观蓝的股份比例将由原70.00%变更为52.50%,江苏观蓝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1-15│股权转让 ──────┴────────────────────────────────── 1、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挂牌价格暨重新公开挂牌的议案》,同意将挂牌价格在首次挂牌底价 10082.83万元的基础上下调20%,即以8066.26万元的价格重新公开挂牌转让江苏希领精密制造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希领”)100%股权。除上述调整外,其余挂牌条件与首次挂牌条件 保持一致。本次挂牌起止日预计为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9日。 2、本次交易受让方尚未确定,交易对手将以最终的受让方为准。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 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 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江苏省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江苏 希领100%股权。经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以2024年4月30日作为评估基准日, 采取资产基础法,江苏希领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0082.83万元。同时,以评估价值为依据 ,确定了挂牌底价为10082.8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51)。 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将持有的江苏希领100%股权在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正式挂牌,首次挂牌 底价为10082.83万元。首次挂牌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即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23日)。 挂牌期满后,公司收到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出具的《江苏希领100%股权转让征集意向受让方结果 的函》(苏产交征集结果函〔2024〕283号),征集结果显示在公告期内无意向受让方报名申 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二、重新公开挂牌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挂牌价格暨重新公开挂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挂牌价格在首次挂牌 底价10082.83万元的基础上下调20%,即以8066.26万元的价格重新公开挂牌转让江苏希领100% 股权。除上述调整外,其余挂牌条件与首次挂牌条件保持一致。 本次挂牌起止日期预计为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9日(十个工作日),有关本次挂 牌转让的具体信息,可在江苏省产权交易所网站(https://www.jscq.com.cn/)进行查询。 ──────┬────────────────────────────────── 2024-09-27│其他事项 ──────┴────────────────────────────────── 1、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4名 ,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2.56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9789%。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9月30日。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龙高科”)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为84名激励对象办理了可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3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 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1月16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06)。 (三)2023年1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3年1月2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 。 (四)2023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 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2024-08-29│其他事项 ──────┴────────────────────────────────── 1、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4名,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112.56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9789%。 2、本次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解除限售,届时公司将另行 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龙高科”)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 ──────┬────────────────────────────────── 2024-08-29│股权转让 ──────┴────────────────────────────────── 特别提示: 1、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龙高科”)拟通过江苏省产权交 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江苏希领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希领”)100%股权 ; 2、本次交易受让方尚未确定,交易对手将以最终的受让方为准。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 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的方式为公开挂牌转让,存在挂牌期间征集不到意向受让方的风险,后续实 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产盈利能力,公司拟通过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江苏希领100%股权。经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 司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4月30日,江苏希领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为10082.83万元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以评估价值为依据,挂牌转让底价为10082.83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及交易 对方以最终公开挂牌成交结果为准。如本次股权转让顺利完成,江苏希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 (二)本次交易审批程序 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 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 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 方将根据挂牌结果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尚不确定。 ──────┬────────────────────────────────── 2024-08-29│其他事项 ──────┴──────────────────────────────────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综合考虑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未来战略、业务发展等情况,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 性,公司拟通过轮换审计机构来强化公司治理。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 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符 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 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 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 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 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 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业务收 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涉及的主要行业: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 矿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总额8. 3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 、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 2024-07-16│其他事项 ──────┴──────────────────────────────────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公司于近日 完成了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733313338L 名称: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臧志成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12日 住所: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钱桥配套区庙塘桥 经营范围:船舶、机动车尾气净化装置、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 术转让、技术服务;通用机械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销售;普通货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4-06-26│股权回购 ──────┴──────────────────────────────────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涉及激励对象人数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4万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数为24万股,共涉及8名 激励对象。 (二)本次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 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公 司辞退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 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 付完毕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的事项 ,公司无需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因此本次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5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数量为24万股,回购价格为5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 和,即金额合计120万元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利息按实际情况计算)。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2024-06-07│重要合同 ──────┴────────────────────────────────── 重要内容提示: 1、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龙高科”)全资子公司江苏凯龙 宝顿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宝顿”)拟与江苏省江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 员会(简称“江都高新区管委会”)签订《凯龙宝顿汽车零部件及新能源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投资总额2亿元人民币,预计2025年起陆续建成投产。该投资项目仍需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 立项备案与项目前期审批程序,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项目审批与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 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投资协议中涉及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建设周期、建设规模等数值均为预估 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如未来投资项目业务或 战略规划发生调整,该预估数存在调整的可能性。 一、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推动公司业务转型,结合自身及所处行业现状,公司积极布局新能源领域,全资子公司 凯龙宝顿拟与江都高新区管委会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凯龙宝顿拟迁址至江都高新区或在江都高 新区设立子公司,投资建设尿素品质液位传感器、尿素箱总成、尿素管路、空调管路等汽车零 部件以及液冷机组、电子风扇、散热模块等新能源项目。项目预计2025年起陆续建成投产,项 目投资总额2亿元人民币。 其中:设备总投资不少于0.5亿元。租赁生产厂房及办公、配套用房约1.9万平方米,购置 相关设备。 为助力产业发展,江都高新区管委会同意给予相关扶持政策,包括:厂房租赁支持、厂房 租金补贴、新购设备奖励、设备产出奖励、人才奖励及租房、购房补贴、电力补贴、减免建设 规费、行政审批及环保支持、搬迁补贴等。 (二)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 签署汽车零部件及新能源项目资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凯龙宝顿与江都高新区管委会 签订《凯龙宝顿汽车零部件及新能源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议案在公司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 2024-05-20│重要合同 ──────┴────────────────────────────────── 近日,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高科”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观 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观蓝”)与湖南大学签订了《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双方就铝/碳化硅刹车盘制备技术的产业化开发达成合作。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为进一步深化碳化硅新材料的产业布局,拓展公司在碳化硅新材料领域的下游应用,江苏 观蓝与湖南大学签订了《技术开发(委托)合同》。通过校企联合,有助于充分利用企业和高 等院校的互补资源,推动科研成果产业化,丰富公司产品模块,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合同总 金额为3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合同的签订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合同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 2024-04-26│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回 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4万股。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5222000股减少至114982000股,注册资本将由115222 000元减少至114982000元。(实际减资数额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核准数为准)。公司后续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通知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消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 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各债权人如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 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信函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藕杨路158号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天内9:00-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 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3、联系人:温波飞 4、联系电话:0510-82237986 5、传真:0510-68937717-59851 6、电子邮箱:kailong@kailongtec.com ──────┬────────────────────────────────── 2024-04-25│银行授信 ──────┴──────────────────────────────────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开立信用 证、押汇、开立保函、代付、保理等综合业务。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 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将视实际经营需求确定具体融资金额。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 用。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臧志成先生在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一切与之有关的协议, 授权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公 司承担。 ──────┬────────────────────────────────── 2024-04-25│其他事项 ──────┴──────────────────────────────────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三个归属期未满足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未满足归属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1年9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形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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