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12 凯龙高科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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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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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新科 │ 6000.00│ ---│ ---│ 3383.76│ -560.62│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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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镇江) │ 1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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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晟股份 │ 999.93│ ---│ ---│ 657.85│ -355.24│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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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巨霖 │ 500.00│ ---│ 100.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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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普赫(香港) │ 468.00│ ---│ 100.00│ ---│ -1.2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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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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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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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机尾气后处理系│ 3.34亿│ 2124.70万│ 2.01亿│ 91.94│ 1262.51万│ 2023-06-30│
│统扩能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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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13亿│ -829.04万│ 9633.38万│ 85.25│ ---│ 2022-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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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万升柴油机 │ ---│ 2035.77万│ 1.04亿│ 90.28│ 779.61万│ 2023-06-30│
│排气细微颗粒物PM/P│ │ │ │ │ │ │
│N净化关键材料的研 │ │ │ │ │ │ │
│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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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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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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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高科”或“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反映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高科”或“公司”)的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商誉等资产判断是
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并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需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
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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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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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高科”或“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
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
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4016.00万元,实收股本为11498.20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
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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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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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
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加强上
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未来业务发
展及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27650.85万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7616.95万元。截至2024年末,合并
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4016.00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9612.33万元。
鉴于2024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公司没有可供分配的利润。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
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短期经营实际,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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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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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关于<2
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监事回
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
的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
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拟定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后自
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
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和津贴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包括董事长),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
的报酬,不领取董事职务津贴。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的职务津贴为税前人民币6万元/年。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领取
监事职务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工作内容,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
理制度领取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为
浮动收入,主要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完成情况、业绩考核结果、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业绩贡献及个
人考核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
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度发放。
2、上述薪酬为含税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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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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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1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贷款、固定资
产专项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国内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内保
直贷业务、国内保理业务、并购或回购贷款等业务。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
额度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将视实际经营需求确定具体融资金额。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
环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臧志成先生在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一切
与之有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票据、抵押、融资、保函、开户、销户、其他等
)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实施的有效期自公司20
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已审批通过且仍在有效期内的综合授信额
度按原有合同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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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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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高科”或“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认购上柴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认购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现改名为:上海
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新科”)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具体认购价格授
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予以确定。2021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认购无锡晶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定向发行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999.932万元,认购无锡晶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晟
股份”)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定向发行的股份。
2022年1月13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认购晶晟股份定向发行股份
事宜。
公司目前持有动力新科(股票代码:600841)股票6674082股,占动力新科总股本的0.48%
;持有无锡晶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9830)股票1315700股,占晶晟股份总股本
的2.50%。公司持有的动力新科、晶晟股份股票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2025年3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出售资产的议案》,为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提请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
士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公司所持有的动力新科、晶晟股份股票,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售
时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协议等,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在此期间内,若动力新科、晶晟股份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公
司拟出售股票的数量将相应调整。
鉴于证券市场股价波动无法预测,公司本次拟出售资产的交易金额及产生的利润尚不能确
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
,本次出售股票资产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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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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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增资概述
为促进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高科”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
观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观蓝”)的长远发展,进一步提升江苏观蓝的研发
实力和技术储备,加强产学研联合机制和成果转化效率,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公司放弃优
先认购权的议案》,同意江苏观蓝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投资者长沙吕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沙吕探”)和湖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大资产
”)。
湖南大学同意将肖汉宁教授团队自主研发的“铝/碳化硅刹车盘制备技术”对应的6件发明
专利(以下简称“标的知识产权”)作价3250万元对江苏观蓝增资,其中80%由成果完成人员
肖汉宁教授团队享有,肖汉宁教授作为项目负责人决定本次增资以长沙吕探为载体持股;20%
留归学校,由湖大资产代表学校持有相应股权。
公司及扬州龙投高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龙投”)、扬州市
旭盛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旭盛邦”)作为江苏观蓝的现有股东,均
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标的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后,长沙吕探享有对应出资额的80%,其中4
26.76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173.2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湖大资产享有对应出资额的20%,其中1
06.69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43.3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苏观蓝注册资本将由6666.67万元增加至7200.12万元。公司持有江苏
观蓝的股份比例将由52.50%稀释至48.61%,公司仍然为江苏观蓝单一大股东,且江苏观蓝董事
会过半数席位由公司提名,因此江苏观蓝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
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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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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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挂牌价格暨重新公开挂牌的议案》,同意将挂牌价格在首次挂牌底价
10082.83万元的基础上下调20%,即以8066.26万元的价格重新公开挂牌转让江苏希领精密制造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希领”)100%股权。除上述调整外,其余挂牌条件与首次挂牌条件
保持一致。本次挂牌起止日预计为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9日。
2、本次交易受让方尚未确定,交易对手将以最终的受让方为准。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
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
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江苏省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江苏
希领100%股权。经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以2024年4月30日作为评估基准日,
采取资产基础法,江苏希领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0082.83万元。同时,以评估价值为依据
,确定了挂牌底价为10082.8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51)。
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将持有的江苏希领100%股权在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正式挂牌,首次挂牌
底价为10082.83万元。首次挂牌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即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23日)。
挂牌期满后,公司收到江苏省产权交易所出具的《江苏希领100%股权转让征集意向受让方结果
的函》(苏产交征集结果函〔2024〕283号),征集结果显示在公告期内无意向受让方报名申
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二、重新公开挂牌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挂牌价格暨重新公开挂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挂牌价格在首次挂牌
底价10082.83万元的基础上下调20%,即以8066.26万元的价格重新公开挂牌转让江苏希领100%
股权。除上述调整外,其余挂牌条件与首次挂牌条件保持一致。
本次挂牌起止日期预计为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9日(十个工作日),有关本次挂
牌转让的具体信息,可在江苏省产权交易所网站(https://www.jscq.com.cn/)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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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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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4名
,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2.56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9789%。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9月30日。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龙高科”)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为84名激励对象办理了可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3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
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1月16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06)。
(三)2023年1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3年1月2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
。
(四)2023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
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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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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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4名,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112.56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9789%。
2、本次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解除限售,届时公司将另行
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龙高科”)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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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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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龙高科”)拟通过江苏省产权交
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江苏希领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希领”)100%股权
;
2、本次交易受让方尚未确定,交易对手将以最终的受让方为准。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
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的方式为公开挂牌转让,存在挂牌期间征集不到意向受让方的风险,后续实
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产盈利能力,公司拟通过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江苏希领100%股权。经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
司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4月30日,江苏希领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为10082.83万元
。本次公开挂牌转让以评估价值为依据,挂牌转让底价为10082.83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及交易
对方以最终公开挂牌成交结果为准。如本次股权转让顺利完成,江苏希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
(二)本次交易审批程序
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
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
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
方将根据挂牌结果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尚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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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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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综合考虑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未来战略、业务发展等情况,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
性,公司拟通过轮换审计机构来强化公司治理。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
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符
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
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
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
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
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
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业务收
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涉及的主要行业: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
矿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总额8.
3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
、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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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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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公司于近日
完成了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无锡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733313338L
名称: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臧志成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12日
住所: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钱桥配套区庙塘桥
经营范围:船舶、机动车尾气净化装置、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
术转让、技术服务;通用机械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销售;普通货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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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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