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15 海融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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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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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油扩产和升级建设│ 6263.00万│ 7250.35万│ 1.64亿│ 49.88│ ---│ 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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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1.51亿│ 3.01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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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油扩产和升级建设│ 3.28亿│ 7250.35万│ 1.64亿│ 49.88│ ---│ 2025-06-30│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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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冻烘焙工厂建设项│ 4573.10万│ 2139.52万│ 2969.89万│ 64.94│ ---│ 2025-06-30│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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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冻烘焙工厂建设 │ 9960.00万│ 2139.52万│ 2969.89万│ 64.94│ ---│ 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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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研发中心建设 │ 5026.00万│ 2133.06万│ 2968.67万│ 24.94│ ---│ 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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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 1.19亿│ 2133.06万│ 2968.67万│ 24.94│ ---│ 2025-06-30│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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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酱扩产和升级建设│ 4573.10万│ 2139.52万│ 2969.89万│ 64.94│ ---│ 2025-06-30│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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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酱扩产和升级建设│ 7839.00万│ 2139.52万│ 2969.89万│ 64.94│ ---│ 2025-06-30│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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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藏库建设项目 │ 8953.00万│ 2959.98万│ 3873.25万│ 33.85│ ---│ 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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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藏库建设项目 │ 1.14亿│ 2959.98万│ 3873.25万│ 33.85│ ---│ 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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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5000.00万│ ---│ 5000.00万│ 100.00│ ---│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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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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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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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欣融食品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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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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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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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
│ │发展的需求,公司拟与关联方欣融食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融食品”)签署《采购│
│ │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购买方拟向欣融食品及其控│
│ │股子公司采购蔗糖酯、香兰素、炼乳、冷冻稀奶油及其他食品原料及添加剂;同时,公司及│
│ │控股子公司作为销售方拟向欣融食品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食用香精、巧克力、奶基料、果酱│
│ │等食品原料和添加剂。 欣融食品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黄海晓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欣融│
│ │食品是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
│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
│ │董事黄海晓先生、黄海瑚先生回避表决。公司应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4名,此项议案以4票│
│ │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 │》以及《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关联交易│
│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
│ │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欣融食品控股有限公 │
│ │司 (2)住所:ROOM160316/FCHINABUILDING29QUEEN SROADCENTRAL (3)企业性质 │
│ │:有限公司 (4)注册地:ROOM160316/FCHINABUILDING29QUEEN SROADCENTRAL (5 │
│ │)主要办公地址:ROOM160316/FCHINABUILDING29QUEEN SROADCENTRAL (6)法定代表人│
│ │:黄海晓 (7)注册资本:1.00港币 (8)主营业务:INVESTMENTHOLDINGANDTRADIN│
│ │G (9)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ShineroadHoldingsLimited持有欣融食品100%的股份;│
│ │欣融食品的实际控制人为黄海晓先生。 (10)历史沿革:欣融食品成立于2015年,是一│
│ │家主营投资业务的公司,投资领域主要涵盖食品原料和添加剂的代理业务、选材咨询及配方│
│ │研究相关的公司。 (11)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主要业务是代境内公司向国际市│
│ │场采购食品添加剂和配料,近三年业务稳定。 (12)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6月30 │
│ │日,欣融食品总资产为26633.46万元(港币)、净资产为8475.38万元(港币)(以上数据 │
│ │未经审计);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604.77万元(港币),净利润3811.02万元(港币) │
│ │(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欣融食品及其子公司均系公司 │
│ │实际控制人、董事黄海晓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欣融食品是公司│
│ │关联法人。 3、欣融食品及其控股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 │
│ │议的主要内容 1、基于《采购框架协议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于2025年1月1日至 │
│ │2027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向欣融食品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蔗糖脂肪酸酯、香兰素、炼乳、│
│ │冷冻稀奶油等食品原料和添加剂,并向供应方支付相关价款。三个年度之交易金额上限(年│
│ │度上限)如下: 2025年度,不超过人民币2986.79万元; 2026年度,不超过人民币3│
│ │584.14万元; 2027年度,不超过人民币4300.97万元。 2、基于《采购框架协议2》 │
│ │,欣融食品及其控股子公司将于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向公司及控股子│
│ │公司采购食用香精、巧克、奶基料、果酱等食品原料和添加剂,并向供应方支付相关价款。│
│ │三个年度之交易金额上限(年度上限)如下: 2025年度,不超过人民币1539.00万元; │
│ │ 2026年度,不超过人民币1911.10万元; 2027年度,不超过人民币2372.52万元。 │
│ │ 3、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需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获得董事│
│ │会、独立董事及/或股东批准(如适用)及欣融食品的境外上市控股公司欣融国际控股有限 │
│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其章程的规定,刊发有关的公告及/或股东通函(如适用)、取得香港│
│ │联交所及/或其独股东的批准(如适用)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
│ │ 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结合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与上述关联方 │
│ │根据实际情况签署相应协议并进行交易。公司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
│ │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向上述关联人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 │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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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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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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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及《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结
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5万元/年(税前)。
(2)公司董事长年度津贴标准为180万元/年(税前),其他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
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工作岗位领取相应薪酬外,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及子公司薪酬考核制度领取薪酬
,不领取监事津贴。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薪酬考核制度领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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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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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
(以下简称“会议”)。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
024年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海融食品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5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9:259:30-11:
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
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截至2025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金斗路666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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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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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68
人,注册会计师共3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0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893.21万
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7,281.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684.46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3家,审计
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193.46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
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海融科技同行业客户共4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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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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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的
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前经营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
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
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
此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
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且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保证了公司的正常经营
和长远发展,并兼顾了公司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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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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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授
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
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在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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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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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对资
金的需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海融食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
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以各家金融
机构实际审批为准),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
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授
信额度以公司与各金融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为便于具体授信事项的顺利进展,公
司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与金融机
构签署上述相关综合授信的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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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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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融科技”)于2025年4月23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
用不超过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等),期限
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一年,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
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
大化。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一年,
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
款、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等),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
。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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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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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
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延长使用不超过47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期限,即由2024年5月18日延长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一年。现金管
理的基本情况、风险控制措施等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和2024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关于延
长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和《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等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产品已到期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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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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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以下简称“
证书”),证书编号:GR202431001969,发证日期:2024年12月4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
连续三年内,可继续享受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此前已按照15%的
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经营
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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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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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
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
股份的价格不超过35元/股(含),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实
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
月20日、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4-012)。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14日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
,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调整为不
超过人民币34.60元/股(含),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2024年6月14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5)、《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6)。
截至2025年2月18日,公司上述回购方案的回购期限届满,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
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公司
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2月22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9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90000000股的0.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
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2、根据《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
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回购股份相关进展公告。
3、截至2025年2月18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
量为1215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5%(以2025年2月18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90000000股
为依据计算),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32.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0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5
366295.7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
限,未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届满且实施完毕。本次回购
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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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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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
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延长使用不超过47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期限,即由2024年5月18日延长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一年。现金管
理的基本情况、风险控制措施等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和2024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关于延
长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和《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等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产品已到期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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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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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拟与关
联方欣融食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融食品”)签署《采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
架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购买方拟向欣融食品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蔗糖酯、香兰素
、炼乳、冷冻稀奶油及其他食品原料及添加剂;同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销售方拟向欣融
食品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食用香精、巧克力、奶基料、果酱等食品原料和添加剂。
欣融食品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黄海晓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欣融食品是公司关联法人,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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