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16 朗特智能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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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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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11-20│ 56.52│ 5.3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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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6-27│ 8.71│ 675.1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09│ 8.71│ 140.6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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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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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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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4769.48│ ---│ ---│ 51065.72│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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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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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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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22亿│ ---│ ---│ 0.00│ ---│ 202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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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500.00万│ ---│ 45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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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生产基地一期建│ 2.42亿│ 1.44亿│ 1.64亿│ 67.81│ ---│ 2026-12-31│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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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明确投资方向 │ 1.08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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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智能控制器产能│ 1.85亿│ ---│ 7654.39万│ 100.00│ 620.61万│ 2024-12-31│
│扩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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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 │ 7000.00万│ ---│ 7239.84万│ 103.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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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生产基地一期建│ 0.00│ 1.44亿│ 1.64亿│ 67.81│ ---│ 2026-12-31│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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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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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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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东莞市立田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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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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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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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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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东精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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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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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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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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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4 │
├──────┼────────────────────────────────────────┤
│关联方 │东莞市立田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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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4 │
├──────┼────────────────────────────────────────┤
│关联方 │深圳市东精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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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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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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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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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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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的情形
注:以上表格中的“万元”均指人民币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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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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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14: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社区黄埔路52号G栋四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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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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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
一步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公司对组织结构进行了优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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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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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
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
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
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
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
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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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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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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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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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最新监管要求,深
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
交股东会审议,《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生效。此前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第四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将自动失效。
为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
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情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薪酬结构
1、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担任的具体职务的岗位标准领取薪酬,薪酬由基
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
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根据公司经营管理规模和岗位职级、从业经验、工作能力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
等因素综合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为基础,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
年度绩效考核等指标最终核定。绩效薪酬实行按月预发、按年结算的方式,最终发放金额根据
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以绩效薪酬总额为基准按一定比例按月预发,年度考核完成后,扣除已预
发部分进行差额结算,多退少补;若结算金额低于已预发金额,可从未发放绩效薪酬中等额抵
扣。
2、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2026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7.2万元(含税),按季
度发放,其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如差旅费、会议费等)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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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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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
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
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各项
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
果判断,公司部分资产已经发生了减值,应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
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5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2425500.49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务工具投资,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
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
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
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
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
资产,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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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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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现有总股本1446440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
派发现金红利43393202.1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2026年4月22日,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
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3000万元,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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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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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其发展战略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2026年度拟以信用、自有资产抵押等
方式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包括但不限
于贷款、银行票据业务、信用证等有关业务,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授信期
限为12个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此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
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以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
环使用,本次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
为便于实施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欧
阳正良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一切事务,
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和业务范围的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相应增加。增加银行综合授
信额度可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保证各项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有利于公司可持
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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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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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12月4日(星期四)15: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社区黄埔路52号G栋四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欧阳正良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数合计为731136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4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59494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8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7164179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1.8665%。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4379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82%。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董事通过
视频方式参会)及见证律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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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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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
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
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等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3)交易场所/对手方: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
等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公司所需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
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或等值外
币,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内任一时
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2、已履行审议程序: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
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
次交易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
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价
格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外销占比较高,美元是主要结算币种,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
因素影响,汇率市场波动频繁,为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锁定结售汇成本
,减少汇兑损失,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外汇衍生品作为套期工具,其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引起的风险敞口变
化程度,从而达到相互风险对冲的经济关系并实现套期保值目的,从而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及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
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
元或等值外币,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有效
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
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等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2、交易对手: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
良好,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手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四)交易期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欧阳正良先生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和审批期限内根
据相关规定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五)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
用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已经2025年12月
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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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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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本议
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为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
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结合公司所处行业
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情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第四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具体方案如下: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董事薪酬(津贴)标准
1、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所任岗位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
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
2、独立董事:每人每年7.2万元(含税)。
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
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基本工资结合其
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给定,按固定薪资逐月
发放。绩效工资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管人员工作业绩完
成情况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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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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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
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
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付丽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付丽萍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将与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
举产生的六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付丽萍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
附件:
付丽萍女士,198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2年8月至2004年5月,任东莞市华联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2006年2月至2007年1月,
任日机电机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8年2月至2015年1月,任德克泰克(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
理;2015年3月入职公司,曾任公司财务主管,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付丽萍女士通过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限制性
股票10800股,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泰安鹏城登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
16413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
.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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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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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历史沿革: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
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业务资质:致同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4469),是中国
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
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
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4年度末,致同从业人员超过六千人,其中合伙人人数为239名,注册会计师人数
为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2024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261427.4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26.95万元,证券业
务收入48240.27万元。
致同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
费总额38558.97万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审计收费4156.24万元;2024年度公司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35家。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拟由深圳分所具体承办。深圳分所注
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北深圳国际交易广场写字楼1401-1406,已持有深圳市财政局
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2
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
施11次和纪律处分1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7人次、
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
目合伙人黄声森、签字注册会计师赖青燕、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文中均具备完成公司审计工
作的专业胜任能力。上述人员从业经历如下:项目合伙人:黄声森,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1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赖青燕,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新
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文中,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4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
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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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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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4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12月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27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社区黄埔路52号G栋四层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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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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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15: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社区黄埔路52号G栋四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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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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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0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4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2)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社区黄埔路52号G栋四层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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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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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经
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发展战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司运
营效率,同意取消汽车电子事业部,相关职能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朗腾未来汽车电子有限公
司承接,同时,为贯彻落实《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
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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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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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
25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9日以电子邮
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韦永校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
中监事韦永校、苟兴荣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方向与承诺使用方向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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