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朗特智能(30091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查询个股重大事项(输入股票代码):

资本运作☆ ◇300916 朗特智能 更新日期:2024-03-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4769.48│ ---│ ---│ 51065.72│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22亿│ ---│ ---│ ---│ ---│ 2024-12-31│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500.00万│ 0.00│ 4500.00万│ 100.00│ ---│ ---│ ├─────────┼──────┼─────┼─────┼─────┼─────┼──────┤ │尚未明确投资方向 │ 1.08亿│ 0.00│ 0.00│ 0.00│ ---│ ---│ ├─────────┼──────┼─────┼─────┼─────┼─────┼──────┤ │电子智能控制器产能│ 1.85亿│ 0.00│ 7654.39万│ 41.38│ 97.93万│ 2024-12-31│ │扩大项目 │ │ │ │ │ │ │ ├─────────┼──────┼─────┼─────┼─────┼─────┼──────┤ │补充营运资金 │ 7000.00万│ 14.38万│ 7239.84万│ 103.43│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3-22│对外担保 ──────┴──────────────────────────────────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其发展战略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票据业务、信用 证等有关业务。在不超过该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 12个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此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金额,具 体融资金额将以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在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内,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东莞朗特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朗特新能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担保 ,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44%。在前述额度范围内,担保期限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 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为便于实施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欧阳正良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公司向银行申 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已于2024年3月2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东莞朗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7月13日 法定代表人:王永秀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骏达东路9号5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 术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东莞朗特新能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70%股权。信用状况:经查询,东莞朗特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东莞朗特新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备注:上述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的具体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与银行最终 协商后确定,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 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的基础上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公 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其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促进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对公 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股权比例提供同比例 担保或者反担保,但被担保对象东莞朗特新能源为公司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 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实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 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 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此次公司及子公司20 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为便于实施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 司董事长欧阳正良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 2024-03-22│其他事项 ──────┴──────────────────────────────────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 报告。 2、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8日,公司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2022年5月3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3、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因上述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 足三人,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6、2022年6月27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7、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 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因上述议案 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8、2022年9月29日,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9、2023年6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 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10、2023年10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11、2024年3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经审计2023年度财务报 告,本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公司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考核目标 触发值,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其中作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11.231万股,作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6.829万股;基于 上述情况,本次合计作废138.06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 影响公司管理及技术团队的勤勉尽责。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 部分限制性股票。 ──────┬────────────────────────────────── 2024-03-22│其他事项 ──────┴──────────────────────────────────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 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 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 1153.21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 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 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各项 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 果判断,公司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应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 后,计提2023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1532135.19元。 ──────┬────────────────────────────────── 2024-03-22│其他事项 ──────┴────────────────────────────────── 2024年3月20日,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4249128.8 9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年计提法定盈余公积9424912.89元后,法 定盈余公积为57327412.8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818562 03.09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78435710.37元。基于公司目前经营业绩稳健,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分配 预案之日的总股本1446440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43393202.10元。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之间,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 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 2024-01-29│其他事项 ──────┴──────────────────────────────────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产业战略布局的需要,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公司对组织结构进行了优化调整。 ──────┬────────────────────────────────── 2024-01-15│其他事项 ──────┴────────────────────────────────── 一、基本情况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 下: 企业名称: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344201430 发证时间:2023年10月16日 有效期:三年 本次是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本次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起连续三年内(即2023年至2025年),公司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 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年度,公司已按15%企业所 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2023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 2024-01-09│其他事项 ──────┴──────────────────────────────────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 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 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等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3)交易场所/对手方: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 等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公司所需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 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或等值外 币,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2、已履行审议程序: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 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交易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 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价 格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外销占比较高,美元是主要结算币种,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 因素影响,汇率市场波动频繁,为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锁定结售汇成本 ,减少汇兑损失,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外汇衍生品作为套期工具,其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引起的风险敞口变 化程度,从而达到相互风险对冲的经济关系并实现套期保值目的,从而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及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 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 元或等值外币,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三)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 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等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2、交易对手: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 良好,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手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四)交易期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和审批期限内根据相关规定行 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五)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 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已经2024年1 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 2023-11-15│其他事项 ──────┴──────────────────────────────────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 23年度的审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历史沿革: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 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业务资质:致同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19877),是中国首 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 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 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2年度末,致同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人数为205名,注册会计师人数 为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5.74亿元。 致同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9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2年年 报挂牌公司客户151家,审计收费3555.70万元;2022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25家 。 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拟由深圳分所具体承办。深圳分所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华 路北深圳国际交易广场写字楼1401-1406,已持有深圳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具有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2 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致同近 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 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 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 目合伙人蒋晓明、签字注册会计师谢婧、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文中均具备完成公司审计工作 的专业胜任能力。上述人员从业经历如下:项目合伙人:蒋晓明,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 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谢婧,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 开始在致同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新三 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文中,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4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 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份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蒋晓明、签字注册会计师谢婧、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文中近三年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 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签字项目合伙人蒋晓明、签字注册会计师谢婧、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文中不存在 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68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 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减少9.33%。 ──────┬────────────────────────────────── 2023-10-26│其他事项 ──────┴────────────────────────────────── 1、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全部已授予尚未归属的3825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 废; 2、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业绩考核结果达到业绩考核指 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未能归属的部分限制性 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部分员工2022年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能达到100%归属比例,部分 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应作废失效。 因此,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内已获授但未能归属的106845股限制性股票由公 司作废。 基于上述情况,本次合计作废145095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3-06-28│价格调整 ──────┴──────────────────────────────────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 和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调整 后,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3.5667元/股调整为8.7111元/ 股,首次授予的权益数量由152.913万股调整为229.3695万股,预留授予的权益数量由38.322 万股调整为57.483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 相应报告。 (二)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8日,公司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2022年5月3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 (四)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因上述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 数不足三人,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