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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特智能(30091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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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916 朗特智能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4769.48│ ---│ ---│ 51065.72│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22亿│ 0.00│ 0.00│ 0.00│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500.00万│ 0.00│ 4500.00万│ 100.00│ ---│ ---│ ├─────────┼──────┼─────┼─────┼─────┼─────┼──────┤ │泰国生产基地一期建│ 1.19亿│ ---│ ---│ 0.00│ ---│ ---│ │设项目 │ │ │ │ │ │ │ ├─────────┼──────┼─────┼─────┼─────┼─────┼──────┤ │尚未明确投资方向 │ 1.08亿│ 0.00│ 0.00│ 0.00│ ---│ ---│ ├─────────┼──────┼─────┼─────┼─────┼─────┼──────┤ │电子智能控制器产能│ 1.85亿│ 0.00│ 7654.39万│ 100.00│ 36.86万│ ---│ │扩大项目 │ │ │ │ │ │ │ ├─────────┼──────┼─────┼─────┼─────┼─────┼──────┤ │补充营运资金 │ 7000.00万│ 0.00│ 7239.84万│ 103.43│ ---│ ---│ ├─────────┼──────┼─────┼─────┼─────┼─────┼──────┤ │泰国生产基地一期建│ 0.00│ ---│ ---│ 0.00│ ---│ ---│ │设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1-21 │交易金额(元)│5.06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龙之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5%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 │买方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禹孟初、李伟华、深圳乘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龙之源科技│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之源”或“标的公司”)5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龙之 │ │ │源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 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一)交易各方 │ │ │ 甲方: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一:禹孟初 │ │ │ 乙方二:李伟华 │ │ │ 乙方三:深圳乘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二)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经双方初步接洽,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收购意向协议如下: │ │ │ 1、交易标的 │ │ │ 经各方初步协商,甲方拟以现金方式购买乙方持有的标的公司55%的股权,最终收购比 │ │ │例由各方协商确定并在正式交易协议中明确。 │ │ │ 2、交易价格 │ │ │ 经各方初步协商,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前的整体估值不超过人民币9.2亿元,本次交易 │ │ │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06亿元,最终交易价格以甲方聘请的符合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 │ │报告中确认的资产评估净值作为参考,由各方协商确定并在正式交易协议中明确。 │ │ │ 自意向性协议签署以来,公司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公│ │ │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股权收购相关事项进行了积极的沟通磋商,但鉴于在约定时间内,双方│ │ │未就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无法签署正式收购协议。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公│ │ │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收购。 │ └──────┴────────────────────────────────────────┘ ┌──────┬────────────────┬──────┬────────────────┐ │公告日期 │2024-09-19 │交易金额(元)│1.39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百仕威电子(泰国)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百仕威实业(新加坡)有限公司 │ ├──────┼────────────────────────────────────────┤ │卖方 │百仕威电子(泰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积极响应客户海外产能需求,构建多元化的产能布局,顺利推进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特智能”或“公司”)“泰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实施建设,│ │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1,932.77万元、自有资金1,936.42万元通过全资子公司百仕威实业( │ │ │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百仕威”)增资及实缴出资百仕威电子(泰国)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泰国百仕威”),公司全资子公司百仕威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香港百仕威”)以自有资金140.09万元对泰国百仕威增资及实缴出资。本次增资及实缴│ │ │出资完成后,泰国百仕威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4.5亿泰铢,其余资金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及 │ │ │实缴出资后的实际注册资本、资本公积以增资及实缴出资时的实际汇率和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 │),泰国百仕威仍为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 │ └──────┴────────────────────────────────────────┘ ┌──────┬────────────────┬──────┬────────────────┐ │公告日期 │2024-09-19 │交易金额(元)│140.09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百仕威电子(泰国)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百仕威实业(香港)有限公司 │ ├──────┼────────────────────────────────────────┤ │卖方 │百仕威电子(泰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积极响应客户海外产能需求,构建多元化的产能布局,顺利推进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特智能”或“公司”)“泰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实施建设,│ │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1,932.77万元、自有资金1,936.42万元通过全资子公司百仕威实业( │ │ │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百仕威”)增资及实缴出资百仕威电子(泰国)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泰国百仕威”),公司全资子公司百仕威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香港百仕威”)以自有资金140.09万元对泰国百仕威增资及实缴出资。本次增资及实缴│ │ │出资完成后,泰国百仕威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4.5亿泰铢,其余资金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及 │ │ │实缴出资后的实际注册资本、资本公积以增资及实缴出资时的实际汇率和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 │),泰国百仕威仍为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12-26 │ ├──────┼────────────────────────────────────────┤ │关联方 │东莞市立田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2-26 │ ├──────┼────────────────────────────────────────┤ │关联方 │深圳市东精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2-26 │ ├──────┼────────────────────────────────────────┤ │关联方 │东莞市立田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2-26 │ ├──────┼────────────────────────────────────────┤ │关联方 │深圳市东精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1-21│其他事项 ──────┴──────────────────────────────────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产业战略布局的需要,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公司对组织结构进行了优化调整。 ──────┬────────────────────────────────── 2024-12-26│银行授信 ──────┴──────────────────────────────────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其发展战略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票据业务、信用 证等有关业务。在不超过该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 12个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此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 ,具体融资金额将以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 用,本次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 为便于实施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欧 阳正良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一切事务, 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和业务范围的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相应增加。增加银行综合授 信额度可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保证各项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有利于公司可持 续发展。 ──────┬────────────────────────────────── 2024-12-26│其他事项 ──────┴──────────────────────────────────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 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 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等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3)交易场所/对手方: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 等金融机构。 (4)交易金额:公司所需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 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 币,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内任一时 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2、已履行审议程序: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 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交易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 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价 格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外销占比较高,美元是主要结算币种,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 因素影响,汇率市场波动频繁,为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锁定结售汇成本 ,减少汇兑损失,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外汇衍生品作为套期工具,其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引起的风险敞口变 化程度,从而达到相互风险对冲的经济关系并实现套期保值目的,从而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及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绩的影响。交易对手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4-12-26│其他事项 ──────┴──────────────────────────────────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特智能”)于2024年12月25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 情况下,公司结合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及公司发展战略,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7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0年11月20日采用网上按 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 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106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6.52元。截 至2020年11月26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60193.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171.79万元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53022.0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验字(2020)第441ZC00442号《验资报告》验证。 ──────┬────────────────────────────────── 2024-11-06│重要合同 ──────┴────────────────────────────────── 特别提示: 1、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龙之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之源”或“标的公司”)5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 龙之源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现阶段掌握的资料,本次交易不构成 关联交易,也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本次签署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系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收购事宜 达成的初步意向,交易各方需根据尽调、审计、评估等结果进一步协商是否签署正式收购协议 ,最终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将根据交易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收购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与标的公司股东禹孟初、李伟华、深圳乘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 了《关于深圳市龙之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公 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禹孟初、李伟华、深圳乘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龙之源55%的股权。 本次签订的意向协议系各方基于收购事项达成的意向性约定,具体交易方案、交易金额以 最终签署的正式收购协议为准。本意向协议是各方关于收购事项的初步意向,暂无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后续将结合收购进展情况,在相关事项明确后,履行相应的决策 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禹孟初,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4325031979********,现任标的公司董事长,直接持 有标的公司51.73%的股权。 2、李伟华,中国国籍,身份证号为4325031979********,现任标的公司董事,直接持有 标的公司6.62%的股权。 深圳乘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标的公司23.15%的股权。 4、禹孟初与李伟华为夫妻关系,并共同持有深圳乘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93.57%的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公司自 查,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4-10-25│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 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历史沿革: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 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业务资质:致同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4469),是中国 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 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 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3年度末,致同从业人员超过六千人,其中合伙人人数为225名,注册会计师人数 为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2023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270337.3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459.50万元,证券业 务收入50183.34万元。 致同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 费总额35481.21万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2023年度公司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33家。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拟由深圳分所具体承办。深圳分所注 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北深圳国际交易广场写字楼1401-1406,已持有深圳市财政局 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2 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 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 目合伙人蒋晓明、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文中均具备完成公司审计工作 的专业胜任能力。上述人员从业经历如下:项目合伙人:蒋晓明,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 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新,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 开始在致同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新三 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文中,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4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 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蒋晓明、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文中近三年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 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签字项目合伙人蒋晓明、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文中不存在 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范围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 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本期审计费用88万元(不含 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审计费用6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财务报告审 计费用相较上年度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新增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 2024-07-30│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 东的一致行动人淮安鹏城登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鹏城登高”)、淮安鹏 城展翅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鹏城展翅”)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 函》。持有公司股份16,835,60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1.64%)的股东鹏城登高和持有公司 股份6,077,0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20%)的股东鹏城展翅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446,440股,即减持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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