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20 润阳科技 更新日期:2025-12-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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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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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12-15│ 26.93│ 6.1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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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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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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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擎海企业管理有│ ---│ ---│ 5.39│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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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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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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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增产1,600万平方 │ 4768.93万│ ---│ 2221.55万│ 46.58│ ---│ 2024-04-15│
│米IXPE自动化技改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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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0万平方米│ 2.18亿│ 1578.68万│ 1.74亿│ 79.71│ ---│ ---│
│IXPE扩产项目-湖州 │ │ │ │ │ │ │
│地区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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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0万平方米│ 1.49亿│ 3037.11万│ 7027.95万│ 47.02│ ---│ 2026-10-31│
│IXPE扩产项目-泰国 │ │ │ │ │ │ │
│地区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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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565.94万│ ---│ 5190.88万│ 93.26│ ---│ 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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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 8431.19万│ 698.85万│ 5268.84万│ 62.49│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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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8000.00万│ ---│ 5712.76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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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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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2 │转让比例(%)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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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50亿 │转让价格(元)│3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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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500.00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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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张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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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深圳红岸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红岸伟强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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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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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2 │交易金额(元)│1.5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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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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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标的类型 │股权 │
│ │限售流通股5000000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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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红岸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红岸伟强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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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张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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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公司收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镤女士的通知,为引入认可公司内在价值和看好公司未│
│ │来发展的投资人,推动上市公司战略发展,张镤女士(以下简称“转让方”)于2025年12月│
│ │22日与深圳红岸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红岸伟强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以下简称“红岸伟强成长1号”、“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 │
│ │议”),张镤女士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红岸伟强成长1号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无限售 │
│ │流通股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0%,转让价格30.08元/股。本次协议转让后,张│
│ │镤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1637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1638%,通过长兴明茂自有资金投│
│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明茂投资”)间接持39533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53│
│ │3%,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01170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1171%。红岸伟强成长1 │
│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00%,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
│ │股东。 │
│ │ 本次协议转让价格为30.08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1504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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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30 │交易金额(元)│408.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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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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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空气盒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51│标的类型 │股权 │
│ │.00671%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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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戴增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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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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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阳科技”或“公司”)拟将持有的控 │
│ │股子公司浙江空气盒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空气盒子”或“标的公司”)51.0│
│ │0671%的股权以人民币40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戴增贤先生。 │
│ │ 截至本公告日,空气盒子已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完成后,│
│ │公司不再持有空气盒子股权,空气盒子也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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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27 │交易金额(元)│3.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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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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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傅利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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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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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傅利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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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阳科技”)拟以自有资金 │
│ │人民币3亿元向上海傅利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傅利叶”或“标的公司”或“目 │
│ │标公司”)进行增资,认购其新增注册资本141972元,本次增资后公司持有傅利叶3.5060% │
│ │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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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11 │交易金额(元)│5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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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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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越南润阳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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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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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越南润阳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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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 │了《关于向越南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越南润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越南润阳”)进行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
│ │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越南润阳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向越南润阳增加注册资本500万 │
│ │美元。增资完成后,越南润阳注册资本变更为1650万美元,公司仍持有越南润阳100%股权。│
│ │ 本次对越南润阳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 │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完成了向全资子公司越│
│ │南润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润阳”)增资的事宜,同时越南润阳已完成工商注册│
│ │资本变更登记,并取得了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企业注册证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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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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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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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戴增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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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及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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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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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空气盒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00671%的股权,戴增贤先生直接持有其29.│
│ │39597%股权,杭州蓓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蓓鸿”)持有其19│
│ │.59732%股权。公司拟与戴增贤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公司持有的空气盒子51.00│
│ │671%的股权以人民币40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戴增贤先生。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 │
│ │空气盒子的股权,空气盒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戴增贤先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空气盒子的少数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将戴增贤先生认定为公司的关联自│
│ │然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罗斌已回│
│ │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 │会议第七次会议审核,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所涉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1、交易对方概况 │
│ │ 自然人姓名:戴增贤 │
│ │ 戴增贤先生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空气盒子的少数股东及总经理,从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
│ │出发,基于谨慎性原则,将戴增贤先生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戴增贤先│
│ │生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
│ │方面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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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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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省芽芽慈善基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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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任其理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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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进行捐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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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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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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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长兴碧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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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亲属12个月内曾任其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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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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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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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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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长兴碧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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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亲属12个月内曾任其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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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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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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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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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空气盒子包装有限公司/杭州欧信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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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实际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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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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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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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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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空气盒子包装有限公司/杭州欧信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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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实际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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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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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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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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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省芽芽慈善基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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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任其理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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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进行捐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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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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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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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长兴碧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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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亲属12个月内曾任其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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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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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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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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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长兴碧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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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亲属12个月内曾任其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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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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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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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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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空气盒子包装有限公司/杭州欧信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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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实际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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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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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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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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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空气盒子包装有限公司/杭州欧信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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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实际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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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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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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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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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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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润阳新│空气盒子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材料科技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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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润阳新│越南润阳 │ ---│人民币 │--- │--- │--- │否 │否 │
│材料科技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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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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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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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收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镤女士的通知,为引入认可公司内在价值和看好公司
未来发展的投资人,推动上市公司战略发展,张镤女士(以下简称“转让方”)于2025年12月
22日与深圳红岸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红岸伟强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红岸伟强成长1号”、“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张镤女士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红岸伟强成长1号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
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0%,转让价格30.08元/股。本次协议转让后,张镤女士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361637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1638%,通过长兴明茂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明茂投资”)间接持39533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533%,合计直接
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01170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1171%。红岸伟强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持有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00%,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1、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情形。
2、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转让双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资料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的规定。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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