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20 润阳科技 更新日期:2024-05-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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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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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擎海企业管理有│ ---│ ---│ 5.39│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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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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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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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增产1,600万平方 │ 4768.93万│ 695.25万│ 2171.29万│ 45.53│ 734.16万│ 2024-04-30│
│米IXPE自动化技改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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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0万平方米│ 3.67亿│ 4001.07万│ 1.41亿│ 38.37│ ---│ 2024-04-30│
│IXPE扩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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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565.94万│ 1838.47万│ 4160.71万│ 74.75│ ---│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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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 8431.19万│ 1083.76万│ 4452.09万│ 52.81│ ---│ 2024-04-30│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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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8000.00万│ ---│ 5712.74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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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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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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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省芽芽慈善基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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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任其理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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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进行捐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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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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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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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空气盒子包装有限公司/杭州欧信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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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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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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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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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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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空气盒子包装有限公司/杭州欧信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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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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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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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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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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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省芽芽慈善基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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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任其理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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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进行捐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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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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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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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空气盒子包装有限公司/杭州欧信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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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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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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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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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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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空气盒子包装有限公司/杭州欧信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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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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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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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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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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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空气盒子包装有限公司/杭州欧信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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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实际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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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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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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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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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省芽芽慈善基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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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任职其理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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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进行捐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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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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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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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空气盒子包装有限公司/杭州欧信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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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实际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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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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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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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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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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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及相应
担保事项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24年度公司及其子公
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授信形式
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
据贴现、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及最终融资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金融机
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和业务
需要适时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敞口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融资,并在授权期限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同时,为上述融资提供包括保证、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质押等在内不超过
80000.00万元的必要担保。
为办理上述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担保等事项,拟授权公司总经理
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一切与授信
(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质押、融资、金融衍生品等)有
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
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实际担保的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
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
二、董事会意见
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及相应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
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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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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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润阳科技”)于
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2024年度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本次担保额度自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有效,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
期相同,在上述有效期内发生的担保均在此次审批范围,担保期限依据与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
合同确定。担保发生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担保事宜
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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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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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涉及结项募投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增产1600万平方米
IXPE自动化技改项目”。
本次涉及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募投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0000万平方米IXPE扩产项目”拟增加实施主体为公司已在泰国设立的全
资孙公司“泰阳新材料科技(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阳新材料”),增加实施地点
为泰国春武里府是拉差县,预计使用募集资金2078.67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4945.63万元),
项目预计正常投产时间为2026年10月。本次拟延长“年产10000万平方米IXPE扩产项目”募集
资金使用期限,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6年10月31日。
本次涉及延期募投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拟延长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4年10月31日;“智能
仓储中心建设项目”拟延长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6
年10月31日。
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阳科技”)于2024年04月18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4号),润阳科技获准公开发行2500.00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本次发行不涉及发行人原有股东公开发售股票。
本次发行价格为26.9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732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61201.98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2
月21日对上述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1043号《
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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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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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的工作积极性
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
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于2024年4月18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进行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
事回避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
议案》,因此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此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
施,《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级、岗位确定薪酬待遇,不再另行支付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
公司根据独立董事专业素养、胜任能力和履职情况,结合本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及经营规
模,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年6万元(税前),独立董事津
贴按季发放。
3、监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以及在公司担任职务的情况确定薪酬
待遇,不再另行支付监事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4、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
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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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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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21年4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拟提交2020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徐何生先生就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
2、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
股东大会取消部分提案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资本市场
环境等综合因素,为了更好地保护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及员工的利益,公司董事会计划对《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进一步优化调整,待优化调整完成后适时推出,因
此决定取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提
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21年6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为了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并形成了《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独立董
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徐何生先生就提交20
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
4、2021年7月1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在2021
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11日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021年7月1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修订稿)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1年7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6、2021年7月16日,公司召开了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7、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1年8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
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相关授予事项出具了明
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合计1287000股限制性股票。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
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合计1437000股限制性股票。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
前述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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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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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
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24年度及未来净利润、净资产的具体影响取决于公司建成
转固定资产的房屋建筑物具体数量及金额,尚无法准确估计具体金额,最终数据将以经审计的
财务报表会计信息为准。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
限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情况说明
1、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
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的规定,为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
成果,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年折旧率、预计残值率与其实际使用寿命和残值更加接近,适应
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资产管理的需要,公司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变更。
近年来随着公司快速发展,公司的自建厂房逐步增加,房屋建筑物类别日趋复杂,原有折
旧政策已不能准确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公司近年以来自建房屋及建筑物主要采用钢
筋混凝土或钢结构,均符合国家标准并采用了较高的建筑设计和施工验收标准,预计使用寿命
相对较长。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研发、生产相关厂房的规划使用情况,为更
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遵循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新增相
关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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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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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3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依照《企业会计
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3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
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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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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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265号),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净利润为4205.37万元,母公司净利润-399.7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
未分配利润36400.30万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3020.65万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
果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长远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提出2023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00000.00元(含税),不
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
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计算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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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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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
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
财政局、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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