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20 润阳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12-15│ 26.93│ 6.12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傅利叶 │ ---│ ---│ 3.51│ ---│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增产1,600万平方 │ 4768.93万│ 0.00│ 2239.80万│ 46.97│ 284.05万│ 2024-04-15│
│米IXPE自动化技改项│ │ │ │ │ │ │
│目 │ │ │ │ │ │ │
├─────────┼──────┼─────┼─────┼─────┼─────┼──────┤
│年产10,000万平方米│ 1.49亿│ 5134.12万│ 9089.84万│ 60.82│ ---│ 2026-01-31│
│IXPE扩产项目-泰国 │ │ │ │ │ │ │
│地区 │ │ │ │ │ │ │
├─────────┼──────┼─────┼─────┼─────┼─────┼──────┤
│无 │ ---│ 822.30万│ 5392.30万│ 63.96│ ---│ ---│
├─────────┼──────┼─────┼─────┼─────┼─────┼──────┤
│年产10,000万平方米│ 2.18亿│ 1600.52万│ 1.74亿│ 79.81│ ---│ ---│
│IXPE扩产项目1 │ │ │ │ │ │ │
├─────────┼──────┼─────┼─────┼─────┼─────┼──────┤
│年产10,000万平方米│ 1.49亿│ 5134.12万│ 9089.84万│ 60.82│ ---│ 2026-01-31│
│IXPE扩产项目2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565.94万│ 186.89万│ 5208.66万│ 93.58│ ---│ 2024-10-31│
├─────────┼──────┼─────┼─────┼─────┼─────┼──────┤
│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 8431.19万│ 822.30万│ 5392.30万│ 63.96│ ---│ ---│
│目 │ │ │ │ │ │ │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8000.00万│ 0.00│ 5712.74万│ 100.00│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6-01-15 │转让比例(%) │5.00 │
├──────┼────────────────┼──────┼────────────────┤
│交易金额(元)│1.50亿 │转让价格(元)│30.08 │
├──────┼────────────────┼──────┼────────────────┤
│转让股数(股)│50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张镤 │
├──────┼────────────────────────────────────────┤
│受让方 │深圳红岸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红岸伟强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1-15 │交易金额(元)│1.5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标的类型 │股权 │
│ │限售流通股5000000股 │ │ │
├──────┼────────────────┴──────┴────────────────┤
│买方 │深圳红岸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红岸伟强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卖方 │张镤 │
├──────┼────────────────────────────────────────┤
│交易概述 │公司收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镤女士的通知,为引入认可公司内在价值和看好公司未│
│ │来发展的投资人,推动上市公司战略发展,张镤女士(以下简称“转让方”)于2025年12月│
│ │22日与深圳红岸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红岸伟强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以下简称“红岸伟强成长1号”、“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 │
│ │议”),张镤女士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红岸伟强成长1号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无限售 │
│ │流通股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0%,转让价格30.08元/股。本次协议转让后,张│
│ │镤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1637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1638%,通过长兴明茂自有资金投│
│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明茂投资”)间接持39533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53│
│ │3%,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01170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1171%。红岸伟强成长1 │
│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00%,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
│ │股东。 │
│ │ 本次协议转让价格为30.08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150400000元。 │
│ │ 经转让双方共同确认,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
│ │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并于2026年1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
│ │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1月15日,过户股份数量合计5000000│
│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
┌──────┬────────────────┬──────┬────────────────┐
│公告日期 │2025-08-30 │交易金额(元)│408.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浙江空气盒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51│标的类型 │股权 │
│ │.00671%的股权 │ │ │
├──────┼────────────────┴──────┴────────────────┤
│买方 │戴增贤 │
├──────┼────────────────────────────────────────┤
│卖方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阳科技”或“公司”)拟将持有的控 │
│ │股子公司浙江空气盒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空气盒子”或“标的公司”)51.0│
│ │0671%的股权以人民币40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戴增贤先生。 │
│ │ 截至本公告日,空气盒子已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完成后,│
│ │公司不再持有空气盒子股权,空气盒子也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公告日期 │2025-06-27 │交易金额(元)│3.0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上海傅利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上海傅利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阳科技”)拟以自有资金 │
│ │人民币3亿元向上海傅利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傅利叶”或“标的公司”或“目 │
│ │标公司”)进行增资,认购其新增注册资本141972元,本次增资后公司持有傅利叶3.5060% │
│ │的股权。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8-11 │
├──────┼────────────────────────────────────────┤
│关联方 │戴增贤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及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空气盒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00671%的股权,戴增贤先生直接持有其29.│
│ │39597%股权,杭州蓓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蓓鸿”)持有其19│
│ │.59732%股权。公司拟与戴增贤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公司持有的空气盒子51.00│
│ │671%的股权以人民币40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戴增贤先生。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 │
│ │空气盒子的股权,空气盒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戴增贤先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空气盒子的少数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将戴增贤先生认定为公司的关联自│
│ │然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罗斌已回│
│ │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 │会议第七次会议审核,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所涉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1、交易对方概况 │
│ │ 自然人姓名:戴增贤 │
│ │ 戴增贤先生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空气盒子的少数股东及总经理,从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
│ │出发,基于谨慎性原则,将戴增贤先生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戴增贤先│
│ │生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
│ │方面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润阳新│空气盒子 │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材料科技股│ │ │ │ │ │保证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润阳新│越南润阳 │ ---│人民币 │--- │--- │--- │否 │否 │
│材料科技股│ │ │ │ │ │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4-24│其他事项
──────┴──────────────────────────────────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彭加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公
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彭加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选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杨学禹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原定
任期2024年1月30日-2027年1月30日),同时辞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辞任后,杨学禹先
生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
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彭加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彭加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完成补选后,董事会中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杨庆锋、王光海、童晓玲、储祺、彭加原、张镤、独立董事涂登云、
独立董事裴金华以及独立董事沈云驾。
二、补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彭加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补选完成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成:
涂登云(主任委员)、裴金华、彭加原。
彭加原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士学位,
上海交通大学会计硕士学位。历任东北证券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光大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高级经理、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负责人、佛山市建设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风控部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公告披露日,彭加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彭加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条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
──────┬──────────────────────────────────
2026-04-24│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6-03-31│其他事项
──────┴──────────────────────────────────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
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
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
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
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
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
2026-03-31│对外担保
──────┴──────────────────────────────────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及
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26年度公司及其子公
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授信
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
、票据贴现、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及最终融资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金
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和
业务需要适时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敞口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融资,并在授权期
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为上述融资提供包括保证、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质押等在内
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必要担保。
为办理上述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担保等事项,拟授权公司总经理
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一切与授信
(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质押、融资、金融衍生品等)有
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
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实际担保的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
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
二、董事会意见
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及相应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
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
2026-03-31│对外担保
──────┴──────────────────────────────────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越南润阳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越南润阳”)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为全资孙公司泰阳新材料
科技(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阳新材料”)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担
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本次担保额度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1年
,在上述有效期内发生的担保均在此次审批范围,担保期限依据与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合同确
定。担保发生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
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事宜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协议中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
保期限、担保费率等重要条款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协商
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
2026-03-31│其他事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依照《企业会计
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5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的可变现性进行
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
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
2026-03-31│其他事项
──────┴──────────────────────────────────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议案》,决定于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
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
2026-03-31│其他事项
──────┴──────────────────────────────────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
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
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
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
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
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
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
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
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
2026-03-31│其他事项
──────┴──────────────────────────────────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