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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凌科技(30092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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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921 南凌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1 │ 42100.00│ ---│ ---│ 42173.82│ ---│ 人民币│ ├─────────┼─────┼─────┼─────┼─────┼──────┼──────┤ │其他2 │ 1000.00│ ---│ ---│ 1001.89│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网络服务平台建设项│ 2.81亿│ 3354.08万│ 1.70亿│ 60.37│ 821.91万│ 2024-12-31│ │目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07亿│ 1674.82万│ 1.07亿│ 100.00│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007.00万│ 829.66万│ 3493.42万│ 38.79│ 0.00│ 2024-12-31│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0.00│ 0.00│ 0.00│ 0.00│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0-30│其他事项 ──────┴──────────────────────────────────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聘期届满 ,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费用 总额为不含税金额(人民币)(大写)陆拾捌万元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 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 生。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 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名。立信事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经 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2023年度立信事 务所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2家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 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冬冬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艳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巫扬华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3、审计费用及定价原则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不含税金额68万元整,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 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 等因素定价。 ──────┬────────────────────────────────── 2024-08-30│股权回购 ──────┴────────────────────────────────── 1、本次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以2020年毛利润为基数,2023年度毛利润增长率目标值为96%、触 发值为53%”。依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 计报告,公司未达到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触发值考核目标,故公司对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728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根据《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 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公司应对激励对象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 /或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调整。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度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对《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调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由21.55元/股调整为11.97元/股。同时,由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未达 到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触发值考核目标,故激励对象已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 的40%未能解除限售,对应回购注销的6名激励对象第二个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为172800股。 3、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金额为2245556.43元(包含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176180.43元)。 4、回购注销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截至规定日期末,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 供担保或者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1728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1310%。 公司已向6名激励对象归还相应的出资本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共计2245556.43元。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 报字[2024]第ZI0516号)。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注销 事宜已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31691805股,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 。 ──────┬────────────────────────────────── 2024-08-28│价格调整 ──────┴────────────────────────────────── 1、调整事由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自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 整。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以2024年3月31日总股本131864605股扣除回购股份数1427600股 后剩余的1304370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2.00元(含税),总计派息2 6087401.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4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4日。 鉴于以上事项,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3、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本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如下: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P0-V=8.63-0.2=8.43元/股根据《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8.63元/股 调整为8.43元/股。 ──────┬────────────────────────────────── 2024-08-28│其他事项 ──────┴──────────────────────────────────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 月15日(星期四)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 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实际出席监事会3人 ,分别为:刘辉床先生、仇志强先生、郭铁柱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参会监事认真讨论, 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 2024-06-17│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事由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 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 司未达到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触发值考核目标,故公司对第三解除限售期已获授尚 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728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日在 指定报刊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及其他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回 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3186.4605万股变更为13169.1805万股(最终以本次回购注销 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注册资本将由人 民币13186.4605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3169.1805万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 、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券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 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 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传真、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6月18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1:30、13:00-18:00。 2、债权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 新中心A栋16层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婵 联系电话:0755-83433258 传真:0755-82720718 电子邮件:ir@nova.net.cn 4、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 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 2024-06-01│股权回购 ──────┴──────────────────────────────────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该议案 关联董事陈树林先生及陈金标先生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鉴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未达到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触发值考核目标,故公司对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72800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回购 注销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1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1年 2月1日起至2021年2月10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 1年2月19日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13)。 (三)2021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南凌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南凌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 同日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5)。 (四)2021年3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3月9日,确定以21.55元/股的首次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56名激励对象授予1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76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实意见。 (五)2021年5月12日,公司完成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并于同日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37)。 ──────┬────────────────────────────────── 2024-06-01│对外担保 ──────┴──────────────────────────────────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详细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凌科技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南凌”)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香 港南凌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香港南凌分别与两家合作银行折合人民币1000万元及 港币1000万元(金额涉及外币的,按2024年5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 算,如遇汇率波动,对应的金额会相应变化,下同)的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范 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 业票据融资)发生的一般连带责任担保及融资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自银行融资类保函或 融资类备用信用证签发之日起计算,上述担保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上述 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 门负责具体执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 保事项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 2024-06-01│其他事项 ──────┴──────────────────────────────────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获授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以及公司未达到2023年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要求的触发值考核目标等事项,故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 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696072股 进行作废处理。 ──────┬────────────────────────────────── 2024-06-01│其他事项 ──────┴──────────────────────────────────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鉴 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 励对象资格,以及公司未达到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触发值考核目标等事项,故公司 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1028750股进行作废处理。 ──────┬────────────────────────────────── 2024-04-25│银行授信 ──────┴──────────────────────────────────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计划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实际授信额度以及具体内容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银行或其 他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授信期限:以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信方式:信用授信; 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开立 保函、贸易融资、开立信用证、专利权质押贷款等(具体业务种类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 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前述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内,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 2024-04-25│其他事项 ──────┴──────────────────────────────────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凌科技”)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20188667.29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 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315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23 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32042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65275986.4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792 8213.57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6 95号)验证,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0年12月15日全部到位。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 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 2024-04-25│其他事项 ──────┴──────────────────────────────────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凌科技”)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润为37524980.5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3846210.16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06322538.49元,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125 23399.99元。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 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共享企业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4年3月31日总股本131864605股扣除回购股份数1427600股后剩余的130 4370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2.00元(含税),总计派息26087401.00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 转以后年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七条规定:“上市 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 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已实施的回购股份所支付的现金金额为15954412.00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 经计算,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合计为42041813.00元。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若因公司新股增发、股权激励授予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导 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 2024-03-20│其他事项 ──────┴────────────────────────────────── 本次归属人数:88人 本次归属数量:436435股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4年3月21日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3、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0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 部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 的异议。2022年10月12日,公司对《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进行披露。 4、2022年10月17日,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 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 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7、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4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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