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25 法本信息 更新日期:2024-04-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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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 │ ---│ ---│ ---│ 24500.00│ ---│ 人民币│
├─────────┼─────┼─────┼─────┼─────┼──────┼──────┤
│其他2 │ ---│ ---│ ---│ 450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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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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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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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开发交付中心扩│ 3.07亿│ 0.00│ 2.02亿│ 65.74│ 9112.05万│ 2024-09-01│
│建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76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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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确定用途超募资│ 1.27亿│ ---│ ---│ ---│ ---│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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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研发资源数字化│ 3114.42万│ 0.00│ 2974.03万│ 95.49│ 0.00│ 2022-09-01│
│管理平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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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建│ 6281.66万│ 15.68万│ 5564.16万│ 88.58│ 0.00│ 2023-09-01│
│设项目 │ │ │ │ │ │ │
├─────────┼──────┼─────┼─────┼─────┼─────┼──────┤
│补充营运资金 │ 5700.00万│ 0.00│ 5696.79万│ 99.94│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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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综合交付中心扩│ 2.96亿│ 95.72万│ 95.72万│ 0.32│ 0.00│ 2025-11-01│
│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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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运营综合管理│ 5627.86万│ 0.00│ 0.00│ 0.00│ 0.00│ 2025-11-01│
│平台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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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数字化智能平台│ 6819.00万│ 0.00│ 0.00│ 0.00│ 0.00│ 2025-11-01│
│研发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61亿│ 0.00│ 1.61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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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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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华 8014.00万 18.69 61.26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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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8014.00万 1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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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03-04 │质押股数(万股) │61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66 │质押占总股本(%) │1.42 │
├────────┼──────────────┴────────┴──────────────┤
│股东名称 │严华 │
├────────┼──────────────────────────────────────┤
│质押方 │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3-0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3月01日严华质押了610.0万股给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2-26 │质押股数(万股) │868.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64 │质押占总股本(%) │2.02 │
├────────┼──────────────┴────────┴──────────────┤
│股东名称 │严华 │
├────────┼──────────────────────────────────────┤
│质押方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2-0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2月06日严华质押了868.0万股给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2-02 │质押股数(万股) │376.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87 │质押占总股本(%) │0.88 │
├────────┼──────────────┴────────┴──────────────┤
│股东名称 │严华 │
├────────┼──────────────────────────────────────┤
│质押方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1-31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1月31日严华质押了376.0万股给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3-12-15 │质押股数(万股) │22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6.82 │质押占总股本(%) │5.32 │
├────────┼──────────────┴────────┴──────────────┤
│股东名称 │严华 │
├────────┼──────────────────────────────────────┤
│质押方 │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12-1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12月12日严华质押了2200.0万股给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3-12-15 │质押股数(万股) │9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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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7.34 │质押占总股本(%) │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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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严华 │
├────────┼──────────────────────────────────────┤
│质押方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12-1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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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12月13日严华质押了960.0万股给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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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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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3-09-05 │质押股数(万股) │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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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2.93 │质押占总股本(%)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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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严华 │
├────────┼──────────────────────────────────────┤
│质押方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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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9-04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09月04日严华质押了3000.0万股给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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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3-03-11 │质押股数(万股) │2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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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9.88 │质押占总股本(%) │6.94 │
├────────┼──────────────┴────────┴──────────────┤
│股东名称 │严华 │
├────────┼──────────────────────────────────────┤
│质押方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3-09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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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3-09-15 │解押股数(万股) │2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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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3月09日严华质押了2600.0万股给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3年09月15日严华解除质押26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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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2-12-24 │质押股数(万股) │2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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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8.35 │质押占总股本(%) │6.41 │
├────────┼──────────────┴────────┴──────────────┤
│股东名称 │严华 │
├────────┼──────────────────────────────────────┤
│质押方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2-12-2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3-12-26 │解押股数(万股) │2400.00 │
├────────┼──────────────┴────────┴──────────────┤
│质押说明 │2022年12月22日严华质押了2400.0万股给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3年12月26日严华解除质押2400.0万股 │
└────────┴──────────────────────────────────────┘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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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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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
动人深圳市木加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知,其名称、注册地址发生变更。上述变更事
项已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主要内容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6567760M
名称:新余市木加林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康泰路21号1124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严华
成立日期:2015年02月04日
出资额:壹佰肆拾壹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
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的上述工商信息变更
事项对公司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对公司的持股情况不构成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亦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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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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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严华先生的通知,获悉严华先生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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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6│股权质押
──────┴──────────────────────────────────
一、本次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严华先生的通知,获悉严华先生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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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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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
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
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6.77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490757股至2981514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约为0.35%至0.7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
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7)。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每增加百分之一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以及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
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3375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79%,最高成交价为7.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3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
为25514529.8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鉴于公司上期股份回购计划累计已回购公司股份2573050股(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披
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加上本次回购计
划已回购的股份数量,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合计59480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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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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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1)拟回购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拟回购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本数)。
(4)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77元/股(含本数)。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5)拟回购数量: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6.77元/股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
490757股至298151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428708945股的比例为0.35%至0.70%,具体回购股份
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以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六个月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上述主体在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
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
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
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
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间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将本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为了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助力公司
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
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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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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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严华先生的通知,获悉严华先生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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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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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
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与会职工代表经认真讨论,一致推荐龙榜先生出任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龙榜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职工代表监事在监事会成员中的比例符合《公司章程》及其他
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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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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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908号”文同意注册,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00.6616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60066.16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60066.16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1月1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法本转债”,债券代码“123164”。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0月27日,即T+4日
)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3年4月27日至2028年10月2
0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或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3年6月6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法本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
11.12元/股调整为11.0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6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
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法本转
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二、赎回触发情况概述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依据《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的有关约定,“法本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中任意一种情形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
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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