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26 博俊科技 更新日期:2025-08-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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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12-25│ 10.76│ 3.26亿│
├───────────┼───────────┼───────────┼───────────┤
│增发 │ 2022-09-08│ 15.74│ 1.97亿│
├───────────┼───────────┼───────────┼───────────┤
│可转债 │ 2023-09-08│ 100.00│ 4.93亿│
├───────────┼───────────┼───────────┼───────────┤
│增发 │ 2025-01-17│ 20.43│ 2.98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广东博俊汽车零部件│ 2.40亿│ 1.80亿│ 1.80亿│ 75.78│ 0.00│ 2025-08-31│
│生产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6000.00万│ 6000.00万│ 100.00│ 0.00│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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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亚林 4883.45万 12.08 26.86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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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883.45万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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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09-09 │质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占所持股(%) │--- │质押占总股本(%) │--- │
├────────┼──────────────┴────────┴──────────────┤
│股东名称 │伍亚林 │
├────────┼──────────────────────────────────────┤
│质押方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2-09-0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4-09-06 │解押股数(万股) │3262.49 │
├────────┼──────────────┴────────┴──────────────┤
│质押说明 │--- │
├────────┼──────────────────────────────────────┤
│解押说明 │2024年09月06日伍亚林解除质押3262.49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8-29 │质押股数(万股) │15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8.53 │质押占总股本(%) │3.83 │
├────────┼──────────────┴────────┴──────────────┤
│股东名称 │伍亚林 │
├────────┼──────────────────────────────────────┤
│质押方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8-28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人之一伍亚林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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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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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基于审慎原则,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
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参照公司
所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提
请股东会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将每位独立董事津贴由税前人民币8万元/
年,调整至税前人民币10万元/年,除前述津贴方案调整外,津贴发放方式、实施程序等保持
不变,调整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次月起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日止。
三、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津贴标准为:税前10万元人民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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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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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7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6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宣陈峰,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08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键邦股份(603285.SH)、博俊科技(300926.SZ)等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鹏举,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博俊科技(300926)、六国化工
(600470)、伯特利(603596)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家勤,2023年成
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过博俊科技(300926)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庞红梅,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199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时代出版(600551)、江
淮汽车(600418)、铜冠矿建(920019)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合伙人宣陈峰、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家勤、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庞红梅近三年内未曾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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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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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于20
25年8月26日召开,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
5年9月15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1)现场表决:股
东本人出席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2)网络投票:本次会议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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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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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
8月26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20日以书面、电话
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燕清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
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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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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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自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21日,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16.55元/股)的130%(含130%,即21.52元/股),已触发“博俊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
“博俊转债”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博俊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
博俊转债”,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11月21日),如再次触发“博俊
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5年11月21日后首个交易日
重新计算,若“博俊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
否行使“博俊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62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000000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273.24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3年9月2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
券简称“博俊转债”,债券代码“123222”。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
之日(2023年9月14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3月14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
29年9月7日)止。
(四)可转债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4.37元/股。
2024年5月7日,因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
条款,“博俊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4.37元/股调整为16.7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
5月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的《关于“博俊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2025年4月30日,因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
关条款,“博俊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6.70元/股调整为16.5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
年4月3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关于“博俊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博俊转债”转股价格为16.55元/股。
二、“博俊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博俊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在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
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和收盘价格计算;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人民币时。
上述当期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自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21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6.55元/股)的130%(含130%,即21.52元/股),已
触发“博俊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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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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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4684287股
2、发行价格:20.43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99999983.41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97751296.51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14684287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5年5月22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
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5年5月2
2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
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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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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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78号)同意,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向8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684287股。以截至2024年12月31
日总股本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419416
643股增加至434100930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持股数量均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新股发行被动稀释。
本次发行前后,除董事长、总经理伍亚林先生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
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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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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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78号)同意,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向8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684287股。以截至2024年12月31
日总股本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419416
643股增加至434100930股。
本次发行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伍亚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
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从72.11%被动稀释至
69.67%,触及5%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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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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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汽车轻量化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投资项目”)
拟投资金额:10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存在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
化及经营管理等风险影响,导致投资后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2、本次投资项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3、本次投资项目尚需提请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存在实施进度未达预期的风险
。
4、本次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自筹资金,存在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相关财务风险
。
5、本次投资项目的具体建设计划、建设内容及规模可能根据外部政策环境变化、公司业
务发展需要等情况作相应调整。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加快公司汽车零部件轻量化、模块化发展,扩大公司在长三角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
促进产能分布的区域优化,以更好地配套客户需求,整合优质资源,扩大公司的影响力,提升
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与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汽车轻量化零部件生产基
地项目投资协议》,计划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汽车轻量化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项目总
投资额拟为10亿元。为确保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博俊科技
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名为准)实施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用于本次投资项目建设用地拟为新能源及高端装备产业园新荣路以南、金星南街以西工业
用地约165亩(具体以规划红线为准)。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
暨建设汽车轻量化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上述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全资子
公司及建设汽车轻量化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的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对外
投资的具体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设立子公司事宜,无需股东会审议批准。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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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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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及其指派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
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
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第一节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具体负责本次推荐的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刘俊清:本保荐机构产业投行总部董事、注册保荐代表人,先后主持或参与泰鸿万立(60
3210)、光大同创(301387)、浙江自然(605080)、海晨股份(300873)、联得装备(3005
45)、天成自控(603085)、恒华科技(300365)、陕西煤业(601225)等多个IPO项目,以
及海晨股份(300873)、联得装备(300545)、天成自控(603085)、恒华科技(300365)等
多个再融资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项目执行经验。周天宇:本保荐机构产业投行总部董事
、注册保荐代表人。负责完成万胜智能创业板IPO项目、纵横通信主板IPO项目及公开发行可转
债项目、顶点软件主板IPO项目、天成自控主板IPO项目及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参与完成联得
装备创业板IPO项目、恒华科技创业板IPO项目、荣信股份公司债项目、欧菲光公司债项目,具
有丰富的投行项目经验。
(二)项目协办人情况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本项目的协办人为李雨晴,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李雨晴:本保荐机构产业投行总部业务总监。曾参与海晨股份IPO项目、涧光股份IPO项目
、步长制药IPO项目、宝地矿业IPO项目、乔丹体育IPO项目等,具有较丰富的投行项目经验。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项目的其他项目组成员为郑睿、陈华明、张李展、蔡昶、何锡慧。
一、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
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
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
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本次发行提供证券服务的其他机构发表的
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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