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27 江天化学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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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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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新兴产业基金(│ 5000.00│ ---│ 4.98│ ---│ 1.62│ 人民币│
│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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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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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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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吨1,3,5- │ 1.12亿│ ---│ 2435.37万│ 100.00│ 363.80万│ ---│
│三丙烯酰基六氢-均 │ │ │ │ │ │ │
│三嗪、5,000吨水杨 │ │ │ │ │ │ │
│醛技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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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出长江一公里安全│ 9258.73万│ 4477.48万│ 5430.94万│ 58.66│ 0.00│ ---│
│环保提升项目(甲醇│ │ │ │ │ │ │
│下游新材料及中间体│ │ │ │ │ │ │
│一体化技改项目)一│ │ │ │ │ │ │
│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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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8,000吨系列防│ 3676.10万│ ---│ 1094.45万│ 100.00│ ---│ ---│
│霉杀菌剂、3,200吨 │ │ │ │ │ │ │
│冶炼萃取剂技改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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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智能化工厂建设│ 7996.00万│ ---│ 5314.57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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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6000.00万│ ---│ 4744.66万│ 100.00│ ---│ ---│
│银行贷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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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出长江一公里安全│ ---│ 4477.48万│ 5430.94万│ 58.66│ ---│ ---│
│环保提升项目(甲醇│ │ │ │ │ │ │
│下游新材料及中间体│ │ │ │ │ │ │
│一体化技改项目)一│ │ │ │ │ │ │
│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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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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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28 │交易金额(元)│2.8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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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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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三大雅精细化学品(南通)有限公司10│标的类型 │股权 │
│ │0%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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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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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SDP Global Co., 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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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现金方式购买三大雅精细化学│
│ │品(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大雅”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如交易完成,标的公│
│ │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交易对方:SDP Global Co., Ltd. │
│ │ 本次交易中三大雅100%股权作价28500.0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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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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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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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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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及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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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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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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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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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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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及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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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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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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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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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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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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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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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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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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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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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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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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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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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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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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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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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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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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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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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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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SDPGlobalCo.,Ltd.
(以下简称“SDP”或“交易对方”)持有的三大雅精细化学品(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三大雅”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若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后,三大雅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202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加期审计,并出具了相关审计报
告及备考审阅报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完成对本次交易相关披露文件的补充和
修订。
标的公司加期审计不影响本次交易方案,未改变本次交易性质。在加期审计期间,标的公
司所处行业环境、市场环境、财务状况、客户情况、经营状况等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加期
审计结果不会对本次交易对价的合理性及公允性产生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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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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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SDPGlobalCo.,Lt
d.(以下简称“SDP”或“交易对方”)持有的三大雅精细化学品(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三大雅”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3、因本次交易尚未完成,相关资产的交割、过户、工商变更等事项能否最终顺利完成尚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1、为持续推进公司在化工新材料产业链上的延伸,拓展公司产业布局,提升经营业绩,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前,公司未持有标的
公司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标的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
2、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标的公司股权收购事
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4、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未发生《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购买、出售事项,亦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事项。
5、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
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净资产额、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报表净资产额、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根据《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SDPGlobalCo.,Ltd.
企业编号:0100-01-073131
法定代表人:今泉雄高
注册资本:29亿日元
注册地址:东京都港区西新桥一丁目1番1号
企业类型:非上市公司
成立日期:1990年4月10日
SDPGlobalCo.,Ltd.的母公司为三洋化成工业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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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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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黄海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吴建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原定任期为2022年11
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辞职之后,吴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
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需对公司监事会监事进行补选。经公
司股东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5.02%)推荐,现提名黄海先生(简历附后)为
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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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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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或“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证券法》规定,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
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
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股东)245人,注
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该所2022年度
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
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与公司同行业
的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跃华先生,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2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刘玉显先生,2005年获得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9年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正敏女士,202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1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和市场价格,与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商定2024年度审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本期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
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员、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
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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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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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
进行,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2024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70亿元银行综合授
信额度,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资金及外
汇管理业务、贸易融资等,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形式、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
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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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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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3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68546910.88元,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8344573.33元,根据《公
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834457.3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0658851.78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0352615.21元
。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综合考量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43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09322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
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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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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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
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保障投资
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因本事项与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监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
3、保险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年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
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被保险人范围;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责任限额、保
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
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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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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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3-012)。
近日,公司收到信永中和送达的《关于更换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变
更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陈正军、季昊楠作为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玉显为独立复核合伙人。鉴于原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正军、季
昊楠因工作调整,经信永中和安排,变更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项目合伙人及签
字注册会计师为刘跃华、胡正敏。
二、本次变更后新任签字会计师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跃华先生,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正敏女士,202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情况及独立性
刘跃华、胡正敏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亦未曾受到证券交易
场所、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信永中和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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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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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部分监
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监事陆辉持有公司股份195075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0.1351%),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876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338%)。
2023年8月25日,因上述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监事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
23-033)。
近日,公司收到监事陆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辉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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