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27 江天化学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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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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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12-25│ 13.39│ 2.2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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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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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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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雅精细化学品(│ 27974.39│ ---│ 100.00│ ---│ 0.00│ 人民币│
│南通)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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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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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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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吨1,3,5- │ 1.12亿│ ---│ 2435.37万│ 100.00│ 937.82万│ ---│
│三丙烯酰基六氢-均 │ │ │ │ │ │ │
│三嗪、5,000吨水杨 │ │ │ │ │ │ │
│醛技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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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出长江一公里安全│ 9258.73万│ 8305.28万│ 9258.73万│ 100.00│ 0.00│ 2025-12-01│
│环保提升项目(甲醇│ │ │ │ │ │ │
│下游新材料及中间体│ │ │ │ │ │ │
│一体化技改项目)一│ │ │ │ │ │ │
│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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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8,000吨系列防│ 3676.10万│ ---│ 1094.45万│ 100.00│ ---│ ---│
│霉杀菌剂、3,200吨 │ │ │ │ │ │ │
│冶炼萃取剂技改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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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智能化工厂建设│ 7996.00万│ ---│ 5314.57万│ 100.00│ ---│ 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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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6000.00万│ ---│ 4744.66万│ 100.00│ ---│ ---│
│银行贷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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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出长江一公里安全│ ---│ 8305.28万│ 9258.73万│ 100.00│ ---│ 2025-12-01│
│环保提升项目(甲醇│ │ │ │ │ │ │
│下游新材料及中间体│ │ │ │ │ │ │
│一体化技改项目)一│ │ │ │ │ │ │
│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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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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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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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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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股份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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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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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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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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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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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股份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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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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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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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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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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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股份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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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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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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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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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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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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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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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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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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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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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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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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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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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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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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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及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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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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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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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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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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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及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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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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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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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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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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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
月12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路16号江天化学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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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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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以及含期权性质的外汇交易等业务。公司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总额度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并授权董事长审批后,由经营管理层在额度
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本项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且在董事会决策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目的
公司存在海外销售业务,涉及外汇结算,近年来,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国
际外汇汇率波动较大,公司从锁定利润出发,为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
,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的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
,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剧烈波动等风险为目的,包括远期
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以及含期权性质的外汇交易等业务。
2.交易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公司拟开展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
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3.合约期限
与基础业务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
4.交易对方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交易对手不涉及关联方。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
资金开展该业务。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并非
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经营造成的不利影
响,对公司保护正常经营利润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
作,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
汇率风险为目的。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以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与公司实际收
付时的市场汇率存在偏差,造成汇兑损失;
2.公司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公司在开展上述业
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执行相关业务,将
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金融机构违约风险: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等金融机构违约,则公司
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4.公司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款项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
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公司回款预测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
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计财中心已签署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
同所约定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6.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原因,导致交易指令出
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的相应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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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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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购买金额、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由公司计财中心负
责具体实施事宜。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
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银行
信贷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将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
高财务收益,同意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
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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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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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或“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证券法》规定,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
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
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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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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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均已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结合本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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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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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
东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南通开发区中央路1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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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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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江天化学”)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为优化子公司资本结
构、降低冗余注册资本、提高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三大雅精细化学品(南
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大雅”)进行减资。本次减资完成后,三大雅的注册资本将由46
137万元人民币减少至182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本次减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本次减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本次减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减资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减资所涉及的法律文件,
以及办理本次减资所需的审批及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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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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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1443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合计派发
现金红利10827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
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因此,
同意《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5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509222.80元,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9423186.33元,根据《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942318.63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92272037.88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547501711.36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
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9
2272037.88元。
3.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综合考量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公司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43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827000.00元(含税)。本次利
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4.公司拟实施2025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1)2025年度,公司预计分红金额10827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5.50%。
(2)2025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方案。
5.若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致使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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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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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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