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29 华骐环保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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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866.89│ ---│ ---│ 881.89│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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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 │ 0.00│ ---│ ---│ 500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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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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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 1.20亿│ 0.00│ 1.12亿│ 93.56│ 166.58万│ 2021-04-30│
│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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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 1.00亿│ 2479.94万│ 8500.19万│ 85.00│ ---│ 2024-04-30│
│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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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水环境治理工程│ 1.30亿│ 0.00│ 1735.30万│ 100.00│ ---│ ---│
│业务营运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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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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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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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工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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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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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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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安徽工业大学签署《创建“│
│ │水制氢与氢能合成绿色能源的绿色减碳工艺及智能化示范性装备”联合实验室的合作协议》│
│ │(以下简称“《协议》”),共同建立“水制氢与氢能合成绿色能源的绿色减碳工艺及智能│
│ │化示范性装备”联合实验室(以下简称“联合实验室”),开展相关的基础研究,前瞻性技│
│ │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并进行产学研合作。公司将自《协议》生效起五年内,向联合实验│
│ │室提供不少于1,000万元的研究经费和设备采购经费(不含税)。联合实验室主任由安徽工 │
│ │业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曾杰教授担任,曾杰教授团队全面参与技术研究工作。 │
│ │ 安徽工业大学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 │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与安徽│
│ │工业大学共建联合实验室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创业板股│
│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
│ │大会审议。 │
│ │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安徽工业大│
│ │学签署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何义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均│
│ │同意该议案,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及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关联方名称:安徽工业大学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0000485408900H │
│ │ 开办资金:61,684万元人民币 │
│ │ 机构类型:事业单位 │
│ │ 负责人:魏先文 │
│ │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湖东路59号 │
│ │ 安徽工业大学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属于公司关│
│ │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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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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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骐环│五河华骐南│ 1.80亿│人民币 │2021-03-31│2048-11-20│质押、连│否 │否 │
│保科技股份│部污水处理│ │ │ │ │带责任担│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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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骐环│马鞍山市华│ 8996.00万│人民币 │2019-12-12│2040-11-03│质押、连│否 │否 │
│保科技股份│骐污水处理│ │ │ │ │带责任担│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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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骐环│含山县华骐│ 7200.00万│人民币 │2018-05-30│2031-05-30│质押、连│否 │否 │
│保科技股份│环境治理有│ │ │ │ │带责任担│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保 │ │ │
├─────┼─────┼─────┼────┼─────┼─────┼────┼───┼───┤
│安徽华骐环│宜兴市华骐│ 6588.00万│人民币 │2024-03-28│2037-03-24│质押、连│否 │否 │
│保科技股份│污水处理有│ │ │ │ │带责任担│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保 │ │ │
├─────┼─────┼─────┼────┼─────┼─────┼────┼───┼───┤
│安徽华骐环│宜兴市华骐│ 5000.00万│人民币 │2020-05-29│2024-04-01│连带责任│是 │否 │
│保科技股份│污水处理有│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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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骐环│含山县华骐│ 4000.00万│人民币 │2020-04-02│2038-04-02│质押、连│否 │否 │
│保科技股份│水环境治理│ │ │ │ │带责任担│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保 │ │ │
├─────┼─────┼─────┼────┼─────┼─────┼────┼───┼───┤
│安徽华骐环│五河县华骐│ 3000.00万│人民币 │2021-04-09│2032-04-12│质押、连│否 │否 │
│保科技股份│水务有限公│ │ │ │ │带责任担│ │ │
│有限公司 │司 │ │ │ │ │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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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骐环│和县华骐化│ 2250.00万│人民币 │2021-09-30│2036-09-30│质押、连│否 │否 │
│保科技股份│工污水处理│ │ │ │ │带责任担│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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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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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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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安徽工业大学签署《创建“水
制氢与氢能合成绿色能源的绿色减碳工艺及智能化示范性装备”联合实验室的合作协议》(以
下简称“《协议》”),共同建立“水制氢与氢能合成绿色能源的绿色减碳工艺及智能化示范
性装备”联合实验室(以下简称“联合实验室”),开展相关的基础研究,前瞻性技术和关键
共性技术研究,并进行产学研合作。公司将自《协议》生效起五年内,向联合实验室提供不少
于1000万元的研究经费和设备采购经费(不含税)。联合实验室主任由安徽工业大学化学与化
工学院曾杰教授担任,曾杰教授团队全面参与技术研究工作。安徽工业大学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与安徽工业大学共建联合实验室事项构成关联交
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
市,无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
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安徽工业大学签署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
董事何义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均同意该议案,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及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安徽工业大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0000485408900H
开办资金:61684万元人民币
机构类型:事业单位
负责人:魏先文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湖东路59号
安徽工业大学是科技部与安徽省政府联动支持高校、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项目实施
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教育部“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安徽省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具有海外招
收留学生、免试推荐研究生资格以及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
学校现有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4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
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3门;国家级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省级特色(品牌)、综
合改革试点、振兴计划专业47个;15个专业通过了教育部和住建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评估)
,位居省属高校首位、全国高校第54位。材料科学、工程学、化学3个学科持续保持全球ESI排
名前1%,其中,工程学进入全球前2.4‰、材料科学进入全球前3.4‰、化学进入全球前5‰;
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化学入选安徽省高峰学科,纳米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资源
与环境、电子信息获批省级高峰培育学科;5个学科在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提档进位;学校在202
3年中国内地高校ESI排名第198位。现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33个,“特殊服役环境的智能装
备制造”平台获批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获批成立ISO-TC107/SC9PVD(物理气相沉积涂层
)国际标准分委会。
安徽工业大学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
方。
经核查,安徽工业大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双方拟共同创建联合实验室,开展“水制氢与氢能合成绿色能源的绿色减碳
工艺及智能化示范性装备”相关的基础研究,前瞻性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并进行产学研
合作。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创建联合实验室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遵循客观公平、
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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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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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
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
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531.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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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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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拉萨市星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西藏金实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拉萨鑫宏雅
科技有限公司、辛城、罗江涛、崔晓琳、郑沅汐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出具的《关于对拉萨市星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57号),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主要内容
“拉萨市星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西藏金实力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拉萨鑫宏雅科技有限公司、辛城、罗江涛、崔晓琳、郑沅汐:
经查,你们互为一致行动人,在2023年12月6日至2024年5月24日期间买卖安徽华骐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截至2024年3月29日,合计持股比例首次超过5%,达
到5.11%,后续继续买卖公司股票导致合计持股比例多次达到5%。截止2024年5月24日,合计持
股比例为5.23%。你们在合计持股比例达到5%时未停止买卖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
务,直至2024年5月27日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你们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三条第一款
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
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你们应深刻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股票交易行为,杜绝类似违法行
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
),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
,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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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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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骐环保”或“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市润佑水务投资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马鞍山市润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佑水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润佑水务100%股权。为满足子公司融资需要,公司为润佑水务向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
过3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用于项目贷款及偿还股东借款,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等。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协议等必要文件。上述担保额度及授
权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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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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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
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
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349.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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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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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拉萨市星晴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晴网络”)、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星
瑞”)、辛城和崔晓琳出具的《关于短线交易的情况及致歉说明》,获悉以上四位股东与其他
一致行动人在合计增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5%后六个月内存在卖出股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股东的交易构成短线交
易。
公司知悉上述交易行为后高度重视,及时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
星晴网络、西藏星瑞、辛城和崔晓琳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
如下:
1、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股东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前期短
线交易的宣导没有学习到位,亦未就买卖公司股票事项征询公司的意见,为股东基于对二级市
场交易情况的个人独立判断而作出的决定。本次短线交易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
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上述行为发生后,股东对本次违
规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深表自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承诺以后将进一步学习和严格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并督促亲属执行到位,保证此类情况不
再发生。
2、以上股东积极配合公司处理后续事宜,严格按照《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将本次
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全部上缴公司,金额为人民币1302.23元(计算方法:所获得收益=(卖出
价格-加权平均买入价格)*短线交易股数=(9.7082-9.57148)*6700+(9.7200-9.57148)*26
00=1302.23元),公司已在公告日前收到该笔款项。
3、公司将进一步要求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
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培训宣导,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规定,审
慎操作,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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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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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和2024年3月25日
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9日和2024年3月2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
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
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名称: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737346428N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健
注册资本:壹亿叁仟贰佰壹拾叁万贰仟玖佰伍拾陆圆整
成立日期:2002年04月27日
住所: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40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
和试验发展;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水质污染
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污染治理;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
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环保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
;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水利相关
咨询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
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轻
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销
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
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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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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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
公司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
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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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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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成立日期: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
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
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79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395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5人
2022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66287.74万元
2022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54019.07万元
2022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35168.13万元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66家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42888.06万元
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
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
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
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
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冯炬,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年开始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黄山旅游(600054)、楚江新材(002171)、华骐环保(300929)
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方冰,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时代出版(600551)、华骐环保(300929)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龙,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华骐环保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骐环保(300929)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童苗根,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先
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服务,执业期间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
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签署过华茂股份(000850)、瑞纳智能(301129)、贝斯美(300796)
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冯炬、签字注册会计师方冰、王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童苗根近三年内未曾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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