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29 华骐环保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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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866.89│ ---│ ---│ 881.89│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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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 │ 0.00│ ---│ ---│ 500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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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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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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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 1.20亿│ 0.00│ 1.12亿│ 93.56│ 396.03万│ 2021-04-30│
│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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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 1.00亿│ 3684.95万│ 9705.20万│ 97.05│ -525.23万│ 2024-04-30│
│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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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水环境治理工程│ 1.30亿│ 0.00│ 1735.30万│ 100.00│ 0.00│ ---│
│业务营运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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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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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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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工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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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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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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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安徽工业大学签署《创建“│
│ │水制氢与氢能合成绿色能源的绿色减碳工艺及智能化示范性装备”联合实验室的合作协议》│
│ │(以下简称“《协议》”),共同建立“水制氢与氢能合成绿色能源的绿色减碳工艺及智能│
│ │化示范性装备”联合实验室(以下简称“联合实验室”),开展相关的基础研究,前瞻性技│
│ │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并进行产学研合作。公司将自《协议》生效起五年内,向联合实验│
│ │室提供不少于1,000万元的研究经费和设备采购经费(不含税)。联合实验室主任由安徽工 │
│ │业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曾杰教授担任,曾杰教授团队全面参与技术研究工作。 │
│ │ 安徽工业大学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 │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与安徽│
│ │工业大学共建联合实验室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创业板股│
│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
│ │大会审议。 │
│ │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安徽工业大│
│ │学签署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何义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均│
│ │同意该议案,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及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关联方名称:安徽工业大学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0000485408900H │
│ │ 开办资金:61,684万元人民币 │
│ │ 机构类型:事业单位 │
│ │ 负责人:魏先文 │
│ │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湖东路59号 │
│ │ 安徽工业大学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属于公司关│
│ │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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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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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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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骐环│五河华骐南│ 1.80亿│人民币 │2021-03-31│2048-11-20│质押、连│否 │否 │
│保科技股份│部污水处理│ │ │ │ │带责任保│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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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骐环│马鞍山市华│ 8996.00万│人民币 │2019-12-12│2040-11-03│质押、连│否 │否 │
│保科技股份│骐污水处理│ │ │ │ │带责任保│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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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骐环│含山县华骐│ 7200.00万│人民币 │2018-05-30│2031-05-30│质押、连│否 │否 │
│保科技股份│环境治理有│ │ │ │ │带责任保│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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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骐环│宜兴市华骐│ 6588.00万│人民币 │2024-03-28│2037-03-24│质押、连│否 │否 │
│保科技股份│污水处理有│ │ │ │ │带责任保│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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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骐环│宜兴市华骐│ 5000.00万│人民币 │2020-05-29│2024-04-01│连带责任│是 │否 │
│保科技股份│污水处理有│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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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骐环│含山县华骐│ 4000.00万│人民币 │2020-04-02│2038-04-02│质押、连│否 │否 │
│保科技股份│水环境治理│ │ │ │ │带责任保│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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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骐环│五河县华骐│ 3000.00万│人民币 │2021-04-09│2032-04-12│质押、连│否 │否 │
│保科技股份│水务有限公│ │ │ │ │带责任保│ │ │
│有限公司 │司 │ │ │ │ │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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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骐环│马鞍山市润│ 2400.00万│人民币 │2024-08-30│2034-08-30│连带责任│否 │否 │
│保科技股份│佑水务投资│ │ │ │ │保证、质│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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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骐环│和县华骐化│ 2250.00万│人民币 │2021-09-30│2036-09-30│质押、连│否 │否 │
│保科技股份│工污水处理│ │ │ │ │带责任保│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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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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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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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相关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本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的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
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票据贴现、银行保函、融资租赁
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总授信额
度内,办理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事宜,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内的单笔事项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
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
押、质押、担保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各金融机构
与公司、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间的授信额度可调剂。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本
次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根据2025年度公司经营规划,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
民币,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各公司经营稳健,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
资,董事会同意该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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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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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
公司对2024年度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
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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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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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5]230Z0999号《审计报告》
,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731,609.22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
7,259,726.6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0,356,234.54元,母公
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2,566,031.04元。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
的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272,566,031.04元。根据《公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
司2024年度亏损,同时考虑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
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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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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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累计非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新增非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0461.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2.39%。其中,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起诉方的诉讼、仲裁事项共12件,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0322.13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方的诉讼、仲裁事项共4件,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39.81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统计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作为起诉方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已积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加强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对于公司作为被告方
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本次披露的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部分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其对公司本
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
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诉讼、仲裁
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将严格依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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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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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
东的一致行动人刘光春、兰萍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持有公司股份334642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53%)的股东刘光春和持有公司股份2640
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0%)的股东兰萍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2130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1%。(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
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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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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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安徽工业大学签署《创建“水
制氢与氢能合成绿色能源的绿色减碳工艺及智能化示范性装备”联合实验室的合作协议》(以
下简称“《协议》”),共同建立“水制氢与氢能合成绿色能源的绿色减碳工艺及智能化示范
性装备”联合实验室(以下简称“联合实验室”),开展相关的基础研究,前瞻性技术和关键
共性技术研究,并进行产学研合作。公司将自《协议》生效起五年内,向联合实验室提供不少
于1000万元的研究经费和设备采购经费(不含税)。联合实验室主任由安徽工业大学化学与化
工学院曾杰教授担任,曾杰教授团队全面参与技术研究工作。安徽工业大学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与安徽工业大学共建联合实验室事项构成关联交
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
市,无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
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安徽工业大学签署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
董事何义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均同意该议案,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及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安徽工业大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0000485408900H
开办资金:61684万元人民币
机构类型:事业单位
负责人:魏先文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湖东路59号
安徽工业大学是科技部与安徽省政府联动支持高校、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项目实施
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教育部“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安徽省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具有海外招
收留学生、免试推荐研究生资格以及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
学校现有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4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
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3门;国家级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省级特色(品牌)、综
合改革试点、振兴计划专业47个;15个专业通过了教育部和住建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评估)
,位居省属高校首位、全国高校第54位。材料科学、工程学、化学3个学科持续保持全球ESI排
名前1%,其中,工程学进入全球前2.4‰、材料科学进入全球前3.4‰、化学进入全球前5‰;
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化学入选安徽省高峰学科,纳米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资源
与环境、电子信息获批省级高峰培育学科;5个学科在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提档进位;学校在202
3年中国内地高校ESI排名第198位。现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33个,“特殊服役环境的智能装
备制造”平台获批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获批成立ISO-TC107/SC9PVD(物理气相沉积涂层
)国际标准分委会。
安徽工业大学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
方。
经核查,安徽工业大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双方拟共同创建联合实验室,开展“水制氢与氢能合成绿色能源的绿色减碳
工艺及智能化示范性装备”相关的基础研究,前瞻性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并进行产学研
合作。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创建联合实验室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遵循客观公平、
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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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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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
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
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531.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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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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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拉萨市星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西藏金实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拉萨鑫宏雅
科技有限公司、辛城、罗江涛、崔晓琳、郑沅汐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出具的《关于对拉萨市星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4〕57号),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主要内容
“拉萨市星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西藏金实力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拉萨鑫宏雅科技有限公司、辛城、罗江涛、崔晓琳、郑沅汐:
经查,你们互为一致行动人,在2023年12月6日至2024年5月24日期间买卖安徽华骐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截至2024年3月29日,合计持股比例首次超过5%,达
到5.11%,后续继续买卖公司股票导致合计持股比例多次达到5%。截止2024年5月24日,合计持
股比例为5.23%。你们在合计持股比例达到5%时未停止买卖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
务,直至2024年5月27日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你们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三条第一款
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
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你们应深刻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股票交易行为,杜绝类似违法行
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
),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
,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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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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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骐环保”或“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市润佑水务投资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马鞍山市润佑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佑水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润佑水务100%股权。为满足子公司融资需要,公司为润佑水务向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
过3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用于项目贷款及偿还股东借款,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等。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协议等必要文件。上述担保额度及授
权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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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
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
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349.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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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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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拉萨市星晴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晴网络”)、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星
瑞”)、辛城和崔晓琳出具的《关于短线交易的情况及致歉说明》,获悉以上四位股东与其他
一致行动人在合计增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5%后六个月内存在卖出股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股东的交易构成短线交
易。
公司知悉上述交易行为后高度重视,及时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
星晴网络、西藏星瑞、辛城和崔晓琳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
如下:
1、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股东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前期短
线交易的宣导没有学习到位,亦未就买卖公司股票事项征询公司的意见,为股东基于对二级市
场交易情况的个人独立判断而作出的决定。本次短线交易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
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上述行为发生后,股东对本次违
规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深表自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承诺以后将进一步学习和严格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并督促亲属执行到位,保证此类情况不
再发生。
2、以上股东积极配合公司处理后续事宜,严格按照《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将本次
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全部上缴公司,金额为人民币1302.23元(计算方法:所获得收益=(卖出
价格-加权平均买入价格)*短线交易股数=(9.7082-9.57148)*6700+(9.7200-9.57148)*26
00=1302.23元),公司已在公告日前收到该笔款项。
3、公司将进一步要求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
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培训宣导,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规定,审
慎操作,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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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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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和2024年3月25日
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9日和2024年3月2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
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
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名称: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737346428N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健
注册资本:壹亿叁仟贰佰壹拾叁万贰仟玖佰伍拾陆圆整
成立日期:2002年04月27日
住所: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40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
和试验发展;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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