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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骐环保(30092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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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929 华骐环保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1-08│ 13.87│ 2.37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866.89│ ---│ ---│ 881.89│ ---│ 人民币│ ├─────────┼─────┼─────┼─────┼─────┼──────┼──────┤ │银行理财产品 │ 0.00│ ---│ ---│ 5000.00│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 1.20亿│ 0.00│ 1.12亿│ 93.56│ 514.64万│ 2021-04-30│ │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 │ │ │ │ │ │ ├─────────┼──────┼─────┼─────┼─────┼─────┼──────┤ │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 1.00亿│ 115.88万│ 9821.08万│ 98.21│ 428.26万│ 2024-03-31│ │产业化项目 │ │ │ │ │ │ │ ├─────────┼──────┼─────┼─────┼─────┼─────┼──────┤ │补充水环境治理工程│ 1.30亿│ 0.00│ 1735.30万│ 100.00│ 0.00│ ---│ │业务营运资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5-09-18 │转让比例(%) │2.80 │ ├──────┼────────────────┼──────┼────────────────┤ │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 │转让股数(股)│369.87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 │ ├──────┼────────────────────────────────────────┤ │受让方 │--- │ └──────┴────────────────────────────────────────┘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安徽华骐环│五河华骐南│ 1.80亿│人民币 │2021-03-31│2048-11-20│质押、连│否 │否 │ │保科技股份│部污水处理│ │ │ │ │带责任保│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证 │ │ │ ├─────┼─────┼─────┼────┼─────┼─────┼────┼───┼───┤ │安徽华骐环│马鞍山市华│ 8996.00万│人民币 │2019-12-12│2040-11-03│质押、连│否 │否 │ │保科技股份│骐污水处理│ │ │ │ │带责任保│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证 │ │ │ ├─────┼─────┼─────┼────┼─────┼─────┼────┼───┼───┤ │安徽华骐环│含山县华骐│ 7200.00万│人民币 │2018-05-30│2031-05-30│质押、连│否 │否 │ │保科技股份│环境治理有│ │ │ │ │带责任保│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证 │ │ │ ├─────┼─────┼─────┼────┼─────┼─────┼────┼───┼───┤ │安徽华骐环│宜兴市华骐│ 6588.00万│人民币 │2024-03-28│2037-03-24│质押、连│否 │否 │ │保科技股份│污水处理有│ │ │ │ │带责任保│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证 │ │ │ ├─────┼─────┼─────┼────┼─────┼─────┼────┼───┼───┤ │安徽华骐环│含山县华骐│ 4000.00万│人民币 │2020-04-02│2038-04-02│质押、连│否 │否 │ │保科技股份│水环境治理│ │ │ │ │带责任保│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证 │ │ │ ├─────┼─────┼─────┼────┼─────┼─────┼────┼───┼───┤ │安徽华骐环│五河县华骐│ 3000.00万│人民币 │2021-04-09│2032-04-12│质押、连│否 │否 │ │保科技股份│水务有限公│ │ │ │ │带责任保│ │ │ │有限公司 │司 │ │ │ │ │证 │ │ │ ├─────┼─────┼─────┼────┼─────┼─────┼────┼───┼───┤ │安徽华骐环│马鞍山市润│ 2400.00万│人民币 │2024-08-30│2034-08-30│质押、连│否 │否 │ │保科技股份│佑水务投资│ │ │ │ │带责任保│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证 │ │ │ ├─────┼─────┼─────┼────┼─────┼─────┼────┼───┼───┤ │安徽华骐环│和县华骐化│ 2250.00万│人民币 │2021-09-30│2036-09-30│质押、连│否 │否 │ │保科技股份│工污水处理│ │ │ │ │带责任保│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证 │ │ │ ├─────┼─────┼─────┼────┼─────┼─────┼────┼───┼───┤ │安徽华骐环│安徽华骐蔚│ 2000.00万│人民币 │2025-06-16│2029-06-16│连带责任│否 │否 │ │保科技股份│蓝智能装备│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安徽华骐环│含山县华骐│ ---│人民币 │--- │--- │--- │否 │否 │ │保科技股份│环境治理有│ │ │ │ │ │ │ │ │有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5│其他事项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骐环保”)于近日接到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王根九、王凤仙和王健业通知,王根九于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 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华骐环保股份3657600股,占华骐环保总股本的2.77%;王凤仙 于2026年7月1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华骐环保股份544500股,占华骐环保总股本的0.41%; 王健业于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华骐环保股份1257611股 ,占华骐环保总股本的0.95%。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王根九、王凤仙、王健业及其一致行动 人王悦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13213610股增加至18673321股,合计持股比例由10.00%增加至 14.13%,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 2026-07-06│其他事项 ──────┴──────────────────────────────────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王根九、王健业、王悦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凤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 量由6,606,670股增加至12,204,610股,合计持股比例由5.00%增加至9.24%,持股比例变动触 及1%的整数倍。 ──────┬────────────────────────────────── 2026-05-15│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2026-04-24│增发发行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为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内容 1、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 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 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 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 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 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3、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 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4、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 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5、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公司拟 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 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②募集资金使用 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③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 享。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8、决议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 2026-04-24│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骐环保”或“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华骐蔚蓝智能装备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安徽华骐蔚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蓝装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蔚蓝装备100%股权。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为蔚蓝 装备向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4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同时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协议等必要文件。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事 项的有效期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蔚蓝装备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且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本议案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华骐蔚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健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9月24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马鞍山经济技术 开发区明珠东路268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 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集装箱制造;集装箱销售;集装箱租赁服务;集装箱维修;集成电 路制造;集成电路设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环境保护专用设 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环境应急技术装备制造;环境应 急技术装备销售;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激光打标加工;喷 涂加工;金属切削加工服务;再生资源加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 或限制的项目)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蔚蓝装备100%股权。 财务情况:蔚蓝装备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经核实,蔚蓝装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 定,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本次担保为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蔚蓝装备的借款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子公司融资需要,融资主要用于 流动资金贷款。蔚蓝装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此次担保风险 可控且公平、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 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同意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 2026-04-24│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 公司对2025年度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 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 2026-04-24│其他事项 ──────┴────────────────────────────────── 预留授予日:2026年4月22日 预留授予数量:63.50万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预留授予价格:4.93元/股《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骐环保”)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6年4月22日为预留授予日,以4.93元/股的 价格向符合条件的35名激励对象授予63.50万股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6年4月22日 2、预留授予价格:4.93元/股。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35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3.50万股。 5、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 控股股东以外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6、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 2026-04-24│银行授信 ──────┴──────────────────────────────────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相关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本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的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 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票据贴现、银行保函、融资租赁 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总授信额度 内,办理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事宜,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内的单笔事项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会 审议,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 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押、 质押、担保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各金融机构 与公司、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间的授信额度可调剂。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时止。本次关 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根据2026年度公司经营规划,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 民币,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各公司经营稳健,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 资,董事会同意该项议案。 ──────┬────────────────────────────────── 2026-04-24│其他事项 ──────┴────────────────────────────────── 1、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 5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拟不 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6]230Z1716号《审计报告》 ,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746,186.49元,母公司净利润为-71 911323.0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0610048.05元,母公司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200654707.99元。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200654707.99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亏损,同时考虑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 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2026-04-24│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华骐环保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林,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 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过九华旅游(603199)、尚纬股份(603333)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方冰,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博世科(300422)、华骐环保(300929)、万邦医药(301520)等 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子欣,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执业,2026年 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上市公司皖新传媒(601801)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童苗根,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先后为 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服务,执业期间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 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 自律处分。近三年签署过华茂股份(000850)、科大智能(300222)、杭州解百(600814)等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徐林、签字注册会计师方冰、徐子欣、项目质量复核人童苗根近三年内未曾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审计收费主要基于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因素 定价。2026年度预计审计收费10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9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5万元,与2 025年度审计费用持平。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如因审计范围、市场收 费标准等客观因素发生变化,管理层或授权人员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 2026-04-24│其他事项 ──────┴──────────────────────────────────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 1、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6.32万元/年(税前); 2、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按照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及绩 效考核结果确定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岗位津贴;未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非独立董 事,不领取薪酬。担任公司岗位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 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中:基 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内容与等级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在考核周期结束后根据其岗位绩效考核结果计算发放; 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机制。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结果 确定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 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中: 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内容与等级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在考核周期结束后根据其岗位绩效考核结果计算发放; 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机制。 ──────┬────────────────────────────────── 2026-04-24│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1-30│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 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情况。 ──────┬────────────────────────────────── 2025-11-07│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2025-10-23│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骐环保”或“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含山县华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含山县华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含山华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 司持有含山华骐90%股权。为满足子公司融资需要,公司为含山华骐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人民币不超过28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用于置换存量项目贷款,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等。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 行批复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协议等必要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担保尚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批准,上述担保及授权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含山华骐的借款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子公司融资需要,融资主要用于 置换子公司存量项目贷款,置换后可以延长贷款期限,降低贷款费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含 山华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此次担保风险可控且公平、合理 ,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 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 事会同意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 2025-10-23│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0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0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0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03日(星期一)下午15:00深交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 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会议的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271号1栋华骐大厦安徽华骐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 ──────┬────────────────────────────────── 2025-10-23│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 公司对2025年前三季度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 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 2025-09-18│其他事项 ──────┴────────────────────────────────── 一、本次股份变动的基本情况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马鞍山市安工大资产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李明河女士因病逝世,李明河女士生前直接持有3698680股公司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及安徽省马鞍山市 为民公证处出具的(2025)皖马为公证字第5171号公证书,上述股份由其配偶王健先生、其子 王一臻先生及其母裴士芳女士取得或继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变更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二、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王健先生、王一臻先生及裴士芳女士的通知,上述股份分割及继承事宜已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非交易过户登记手续。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李明河女士生前持有的369868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 股的非交易过户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日期为2025年9月16 日。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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