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30 屹通新材 更新日期:2026-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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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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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1-11│ 13.11│ 2.8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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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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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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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3 │ 2552.61│ ---│ ---│ 2552.6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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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 │ ---│ ---│ ---│ 5116.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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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2 │ ---│ ---│ ---│ 23942.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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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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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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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7万吨替代进口 │ 2.30亿│ 1678.02万│ 2.34亿│ 101.40│ 4060.88万│ ---│
│铁、铜基新材料智能│ │ │ │ │ │ │
│制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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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屹通新材料研究│ 5000.00万│ 885.08万│ 4214.90万│ 84.30│ ---│ ---│
│院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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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 2125.19万│ 2125.19万│ ---│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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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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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3 │交易金额(元)│965.6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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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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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杭州湖塘配售电有限公司5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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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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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国网浙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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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屹通新材”)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 │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
│ │受让杭州湖塘配售电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公开摘牌方式参 │
│ │与杭州湖塘配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配售电公司”或“标的企业”)50%股权转让项目 │
│ │,以挂牌转让底价为参考,根据竞标情况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确定竞标金额,受让上述股份│
│ │,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开摘牌、签署相关协议、股权变更等相关事宜。 │
│ │ 近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国网浙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签署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
│ │(简称《交易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标的为“杭州湖塘配售电有限公司50%股权” │
│ │,总转让价款为965.65万元。后续公司将根据《交易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办理股│
│ │权变更登记等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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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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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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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湖塘配售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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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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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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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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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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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湖塘配售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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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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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接受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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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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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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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湖塘配售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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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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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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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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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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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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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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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分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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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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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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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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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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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银行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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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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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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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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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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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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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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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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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湖塘配售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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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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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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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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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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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湖塘配售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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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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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接受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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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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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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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湖塘配售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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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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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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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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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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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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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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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单日票据贴现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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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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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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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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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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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贷款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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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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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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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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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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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单日存款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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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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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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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湖塘配售电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7-12 │
├──────┼────────────────────────────────────────┤
│关联方 │杭州湖塘配售电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房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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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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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集和召开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23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
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9:15-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公司湖塘厂区科研综合楼3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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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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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2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2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3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3月1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1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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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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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对《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根据修订后的《公
司章程》,公司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新增1名职
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王立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王立清先生将与公司其他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的7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
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职工代表董事选举
产生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
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王立清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8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王立清先生199
4年7月至2007年3月任杭州新安江味精厂车间主任,2007年至今任公司及前身生产部负责人,2
018年12月起至2025年11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截至本公告日,王立清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
0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075%。王立清先生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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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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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8
月22日15:00在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公司湖塘厂区科研综合楼3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
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
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立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屹通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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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2│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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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审批的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
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
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用于新项目建设、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
金贷款、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等业务。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以
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同时,公司以自有资产为授信额
度的申请提供担保。该事项已经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二、拟增加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2025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
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满足公司2025年日常经
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5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
0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并签署的授信额
度为准),授信期为一年,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品种不
变。以上增加授信额度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之日。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前述额度
内分割、调整向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决定申请授信的具体条件(如合作金
融机构、利率、期限等)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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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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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拟参与杭州湖塘配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配售电公司”或“标的企业”)50%股
权转让交易将通过公开摘牌受让方式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交易能否达成存在一定不确
定性。
一、交易概述
1、国网浙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合能源公司”)因经营管理需要,拟
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杭州湖塘配售电有限公司50%的股权,相关资产审计和评估工
作正在进行过程中,转让底价等信息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信息为准。
2、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屹通新材”)于2025年6月20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
式受让杭州湖塘配售电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公开摘牌方式参
与配售电公司50%股权转让项目,以挂牌转让底价为参考,根据竞标情况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
确定竞标金额,受让上述股份,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开摘牌、签署相关协议、股权
变更等相关事宜。目前公司尚未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公司原持有配售电公司50%的股权,若公司被确认为本次最终受让方,交易完成后,公司
将持有配售电公司100%的股权,配售电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
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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