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31 通用电梯 更新日期:2025-11-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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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1-11│ 4.31│ 2.1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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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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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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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诗绿色生活 │ 2675.00│ ---│ ---│ 168.20│ -58.2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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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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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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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智能制造项目 │ 1.80亿│ 1020.49万│ 1.53亿│ 95.76│ 2243.92万│ 2024-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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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研发中心和实验│ 2000.00万│ ---│ 429.44万│ 21.47│ ---│ 2025-01-20│
│室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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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升│ 3685.00万│ 4.43万│ 530.88万│ 14.43│ ---│ 2025-01-20│
│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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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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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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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堡威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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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董事为其股东及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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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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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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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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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速菱快速电梯(苏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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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系其实际控制人亲属及其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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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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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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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速菱快速电梯(苏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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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系其实际控制人亲属及其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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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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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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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堡威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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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董事为其股东及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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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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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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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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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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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司及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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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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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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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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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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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司及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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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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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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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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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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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的《关于江苏省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2025年
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通过企业名单的公示》,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过审核并入选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示名单。截至本公告日,名单公示期已结
束。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公示无异议
的公司,将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对公司的影响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经各省级主管部门通过组织报送、
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流程而评选产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通常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
、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优,是优质
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公司本次成功入选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示名单,是相关政
府部门对公司技术创新、产品质量及综合实力的充分肯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品牌知名度,进
一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未来,公司将积极发挥标杆示范
作用,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争当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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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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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2、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的周期,控股子公司和交易对手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履约
能力、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影响合同最
终履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合同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未来经营及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云视智邦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视智邦”)收到与上海达驰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签订的上海市轨道交通19
号线工程非电信管线搬迁及复位工程施工项目合同文件。合同价款:含税人民币48500000.00
元(大写:肆仟捌佰伍拾万圆整)。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达驰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忠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761156819B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科福路358_368号4幢1
层E区JT13873室注册资本:83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04月0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信
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市政设施管理;通信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
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照明器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
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2、最近三年与公司发生的类似交易:上海
云视智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已与上海达驰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发生类似业务交易金额为28
0万元。
3、公司及子公司与上海达驰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上海达驰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资信情况
和正常的履约能力,违约风险较小。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甲方:上海达驰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合同乙方:上海云视智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上海市轨道交通19号线工程非电信管线搬迁及复位工程施工项目。
3.合同总价:人民币48500000.00元(大写:肆仟捌佰伍拾万圆整)。
4.合同期限
合同工期360天,计划自2025年9月29日开工,至2026年9月28日完工,本工程工期除甲方
书面同意或不可抗力外,工期一律不顺延。
5.支付条款
(1)管线搬迁工程验收款:乙方完成非电信管线搬迁工程施工,并向甲方移交后10日内
,甲方向乙方支付对应工程款的95%,即2660万元;
(2)管线复位工程验收款:乙方完成非电信管线复位工程施工,并向甲方移交后10日内
,甲方向乙方支付对应工程款的95%,即
1947.50万元;
(3)结算款:工程通过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并取得甲方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甲乙双方
办理完竣工结算,乙方提交合格的竣工资料,且乙方按照双方确认的最终结算总价开具全额发
票后,甲方付清全部工程款。
6.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7.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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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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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9月15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900.00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03元/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9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9月15日为授予
日,以5.0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900.00万股。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
/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900.00万股,约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014.60万股的3.75%。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为9人,均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控股
子公司上海云视智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视智邦”)任职的核心骨干员工。
5、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5.03元/股。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7、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
,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
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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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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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以书面、电话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秋婷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
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
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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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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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以自有资金受让胡坤先生持有的上海云
视智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视智邦”)51%的股权。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公司
实现对云视智邦控股,云视智邦成为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受
让胡坤先生持有的上述云视智邦股权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新增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CT6Q332F名称:上海云视智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
人:徐斌
注册资本:3200万元成立日期:2023年8月28日营业期限:2023年8月28日至******住所:
上海市崇明区港沿镇合兴村665号(上海港沿经济小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仪器
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安防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
设工程设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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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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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8月19日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80.00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70元/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20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8月19日为预留授予日,以3.7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0名激励对象
授予80.00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
/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720.00万股,约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014.60万股的3.00%。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640.00万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014.60万股的2.67%,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
权益总额的88.89%;预留8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014.60万股的0
.33%,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1.11%。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10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
计划时在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本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
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5、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3.70元/股。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同。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7、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
,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
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预留部分须在本激励计
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授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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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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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1361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67%)的股东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融通1号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宁波宁聚”)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满十
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12月2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减持期间内,公司如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份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价格将
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宁波宁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融通1号证券投资基金。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宁波宁聚持有本公司股份13612000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6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无限售流通股份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进行
4.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
5.减持数量及比例: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40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若在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
份数量做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满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9月3日至2025
年12月2日。
7.宁波宁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8.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宁波宁聚此前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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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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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业绩情况说明
2025年上半年,上半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5649.8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0.91%;累计实
现营业利润-2213.22万元;累计实现利润总额-2208.33万元;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1789.23万元;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3.60
万元。
(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98683.08万元,较期初下降3.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
权益61493.96万元,较期初下降2.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2.56元,较期初下
降2.66%。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保持稳定,财务状况健康、良好。
(三)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项目说明
2025年上半年因市场竞争激烈,产品单价下降,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4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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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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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用中和”)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
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
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
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担任
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
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
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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