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31 通用电梯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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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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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诗绿色生活 │ 2675.00│ ---│ ---│ 226.43│ -2031.2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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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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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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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智能制造项目 │ 1.80亿│ 4526.54万│ 1.43亿│ 89.38│ ---│ 2024-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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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研发中心和实验│ 2000.00万│ 264.02万│ 429.43万│ 21.47│ ---│ 2025-01-20│
│室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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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升│ 3685.00万│ 26.24万│ 526.45万│ 14.31│ ---│ 2025-01-20│
│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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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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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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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海三菱电梯(苏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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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系其实际控制人亲属的公司及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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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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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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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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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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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司及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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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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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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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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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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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司及其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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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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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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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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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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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经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
二、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
独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5.71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
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三、其他规定
1、2024年度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月发放。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
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5、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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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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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购买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得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
期存款、协议存款、大额存单或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
风险、操作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无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合
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
机构。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授权及实施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经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
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银行信贷资金的
情形。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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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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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概述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31822.1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493485.37元。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168677871.87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1699
81248.84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
原则,公司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8677871.87元。
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
上,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0146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014600元
(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
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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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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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用中和”)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
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
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
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担任
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
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
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
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石柱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
的上市公司10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何勇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
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栾永亮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
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独立复核合伙人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
1次,具体情况见下表: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综合考虑信永中和提供审计服务
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协
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
中和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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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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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于2024年4月8日以书面、电话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秋婷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
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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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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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3年4月27日及2023年5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送达的《关于变更通用电梯股份
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原委派
签字注册会计师龚新海、栾永亮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委派签字注册会计师龚新海因内
部工作调动原因,现委派签字注册会计师石柱,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继续完成相
关工作。本次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石柱、栾永亮。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石柱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0家。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石柱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
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签字注册会计师石柱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产
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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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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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成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顾秦华
先生及郑长虹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大会同
意补选顾秦华先生及郑长虹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选举郑长虹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顾秦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满辞职
暨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
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顾秦华先生及郑长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时选举
郑长虹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顾秦华先生担任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顾秦华先生及郑长虹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在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原独立董事周喻先生及赵芳女士的辞职报告于2023年11月10日起正式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周喻先生及赵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
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周喻先生及赵芳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勤勉尽责及
为公司成长和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顾秦华先生:1963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一级律师。曾任吴江县司法局法律顾
问处干部,吴江市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州华盛律师事务所主任。
现任江苏震宇震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董事,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顾秦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郑长虹女士:1979年0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研究生学历,律师
。曾任北京市中银(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小城(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苏州科
技职业学院教师,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郑长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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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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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电梯”、“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及2023年6
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计划的相关公告,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张建林先生、董事顾月江先生、董事孙建平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
彪先生(以下简称“本次股份变动人员”)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方式变动公司股份不超过14167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9%)。具体内容详见
上述公告。
近日,公司分别接到本次股份变动人员的《股份变动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本次
股份变动计划已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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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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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生效。
2、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的周期,公司和交易对手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履约能力、
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影响合
同最终履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合同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和市场开拓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合同签署情况
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6日、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分别披露了《关于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相关项目预中标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2-044)及《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并
于2022年10月14日披露了《关于签订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自动扶梯及电梯项目(SRT8-9-
1标)合同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与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签订的苏州
市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自动扶梯及电梯项目(SRT8-9-1标)维保服务合同文件。
维保范围: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运营二分公司8号线所管辖自动扶梯和电梯设备。
合同价款:含税人民币54439007.24元(大写:伍仟肆佰肆拾叁万玖仟零柒元贰角肆分)
。
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性重大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金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596945370W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
注册资本:4508927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05月30日
营业期限:自2012年05月30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增值电信业务。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轨道交通运输
服务,轨道交通项目投资及自有物业管理、租赁、广告位租赁,轨道交通工程设备、通信设施
租赁,轨道交通技术开发、服务,轨道交通经济与商务信息服务、业务咨询,轨道交通相关业
务的设计、教育培训,房屋租赁,实业投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企业形
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互联网商务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招标人未发生类似业务。
3、招标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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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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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
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
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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