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33 中辰股份 更新日期:2025-07-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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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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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1-13│ 3.37│ 2.5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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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2-05-31│ 100.00│ 5.6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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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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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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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型轨道交通用特│ 1.43亿│ 65.79万│ 9107.41万│ 63.55│ 75.30万│ 2024-01-21│
│种电缆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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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 7366.00万│ 52.86万│ 5968.85万│ 81.03│ 312.56万│ 2024-01-21│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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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装备线缆研发中│ 2320.00万│ 63.56万│ 737.57万│ 31.79│ 0.00│ 2024-01-21│
│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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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00亿│ 0.00│ 1731.73万│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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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自动化用高柔性│ 4.11亿│ 0.00│ 0.00│ 0.00│ 0.00│ 2026-06-19│
│电缆和轨道交通用信│ │ │ │ │ │ │
│号电缆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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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60亿│ 0.00│ 1.50亿│ 99.19│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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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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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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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辰控股有限公司、杜南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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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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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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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
│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 │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
│ │大会审议表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应担保情况概述 │
│ │ (一)授信融资事项 │
│ │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结合公司融资情况,进一步节约资金成本,公司及控股子公│
│ │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
│ │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
│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
│ │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
│ │ 1、授信额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 │
│ │人民币20亿元(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 │拟通过以自有资产为上述综合授信或具体授信业务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
│ │制人亦将视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要求,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 2、授信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
│ │,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
│ │ 3、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 │
│ │、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供应链金融等,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
│ │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中辰控股有限公司、杜南平 │
│ │ (二)关联方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如下: │
│ │ 截至2025年3月31日,中辰控股持有本公司22,3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64%,为本 │
│ │公司控股股东。 │
│ │ 杜南平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中辰控股32.03%股权│
│ │,通过宜兴市达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中辰控股0.85%股权;通过宁波梅山 │
│ │保税港区旭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中辰控股8.42%股权,为中辰控股执 │
│ │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杜南平先生通过中辰控股间接持有本公司19.6│
│ │7%股份。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中辰控股为公司关联法人,│
│ │杜南平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上述关联方本次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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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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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鹰潭晨羽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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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实际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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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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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
│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关联方及其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联董事杜南平先生、张茜女士、平涛先生已回避表决。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因王华强先生担任中辰控股│
│ │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鹰潭鼎辰科技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现补充确认鹰潭晨羽新材料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晨羽新材料”)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晨羽新材料发生的交易确认为关联│
│ │交易。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
│ │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情况 │
│ │ 2025年2月6日,中辰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鹰潭鼎辰科技有限公司聘任王华强先生担│
│ │任公司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5条规定,公司依据 │
│ │实质重于形式和谨慎性原则,认定王华强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三)项的规定,“由本规 │
│ │则第7.2.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 │
│ │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由王华强先│
│ │生实际控制的晨羽新材料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并追认公司与晨羽新材料之间的交易为关联│
│ │交易。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鹰潭晨羽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梅君 │
│ │ 注册资本:500万元 │
│ │ 成立日期:2023-05-25 │
│ │ 注册地址:江西省鹰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206国道东侧42号路南侧201室、│
│ │202室 │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化工产品│
│ │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
│ │批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晨羽新材料的总资产为29,268.49万元 │
│ │,净资产为160.36万元;2024年,晨羽新材料营业收入为113,670.31万元,净利润为253.65│
│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因王华强先生担任中辰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鹰潭鼎辰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和谨慎性原则,认定│
│ │王华强先生实际控制的晨羽新材料成为公司的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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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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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鹰潭鼎辰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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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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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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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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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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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鹰潭鼎辰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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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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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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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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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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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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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名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的周期,但鉴于在合同履行过
程中,存在一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可能会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因此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和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合同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和市场开拓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合同签署情况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国家电
网有限公司2025年华东区域10kV电力电缆协议库存第一次联合采购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32)。近日,公司分别与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
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永胜
注册资本:11541854.761089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上海路215号
经营范围:统一经营公司所属或接受委托经营的发电厂、江苏境内外电量购售业务,操办
电力建设项目,电能交易服务,从事与电力工业有关的规划、设计、运维、检修、研究、咨询
、试验、修造,电力器材经销,经营与本企业生产、科研相关的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
力人才交流、信息服务,电力专用通信、信息网络与系统及设施的经营、技术改造、工程建设
,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分支机构经营),电动汽车销售、租赁、运营,充换电及储能设施建
设运营,综合能源服务,住宿、餐饮服务,培训(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名称: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前途
注册资本:2825766.251859万元
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57号
经营范围:福建省行政区域电力电量趸售、直供;电力设施修、试(限分支机构经营);
电网规划、投资、建设管理、经营管理及运行维护;电力生产,电网调度与管理;电能交易服
务;电力科学研究;电力技术开发、服务、信息咨询;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电能、电力计
量检定、校准和检测(不含修理);工业生产资料销售(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电能计量和
电量采集装置建设、运行、技术监督管理及技术咨询与服务;电力工程设计,电力工程造价咨
询,电力工程设计标准及建设定额研究,客户服务,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电力
科技、环保科技、节能科技、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从事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业节能服务、电力节能服务等综合能源服务;电力信息通信的建设
、运行、维护(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二)交易对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订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电力电缆,AC10kV,YJV,630,1,63,ZC,无阻水采购合同
1、买方: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2、签订日期:2025-07-03
3、签订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243号
4、合同价格与支付
(1)本合同价格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壹亿陆仟壹佰贰拾肆万玖仟玖佰肆拾陆元壹角壹
分(¥161249946.11)(含税),具体价格构成详见《已标价合同货物清单》。若国家出台新的
税收政策,合同约定税率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不一致时,对于尚未完成结算
且未开具增值税税率发票的部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调整含税价
格,价格调整以不含税价为基准。合同价格最终以买方实际采购合同货物结算金额为准。
(2)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买方以供货单的方式执行具体采购,具
体支付约定详见专用条款及供货单。
(3)合同供货期限内,涉及原材料(含有色金属)价格波动较大的,价格联动计算办法
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执行。
(4)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买方提交金额为本协议书第四条第1款约定的合同价格
2%且不超过5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为由中国注册的具有担保经营业务资格的银
行或有关金融机构开具的保函,或者为现金、汇票、支票,或向具有保证保险经营业务资格的
保险公司投保履约保证保险,该履约保证保险产品应经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与提供
履约保证金有关的费用由卖方负担(履约保证金格式参照附件3)。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合同
签订之日起三年。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届满并无索赔(有索赔代索赔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买方退还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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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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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收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
5年华东区域10kV电力电缆协议库存第一次联合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中标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浙江浙电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3、招标项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5年华东区域10kV电力电缆协议库存第一次联合采购
项目
4、中标单位: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招标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
注册资本:5014505.237906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安伟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黄龙路8号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供应。组织发电、输变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和建设,电力设备修造、维
修。重点电力基建项目和所属电力企业所需的电力设备、金属材料、木材、电线电缆的调拨、
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详见外经贸部批文),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开发、销售、运行、维护
,技术改造、技术服务、咨询,培训服务,电力计量技术服务。
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公司中标总金额24644.23331万元,约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7.98%。若
项目顺利实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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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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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
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注:本文中的数字加计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尾差):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为
人民币17636.90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61%。其中,公司及子公司
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尚未结案的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3909.34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涉及的诉
讼、仲裁案件已经结案的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3727.5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连续十二个
月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以上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公告的部分案件尚未开庭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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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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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一)授信融资事项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结合公司融资情况,进一步节约资金成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
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1、授信额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20亿元(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通
过以自有资产为上述综合授信或具体授信业务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
将视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要求,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授信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3、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
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供应链金融等,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
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部分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明细如下:单位:万元
上述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18.9899亿元,最终以授信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
准。另外1.010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或子公司在授信期限内适时安排向上述银行或其
他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出具相关决议,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
批的授信额度为准。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融资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质押事项,在不
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公司董事会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
基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控股股东中辰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辰控股”)、实际控制人杜南平先生拟根据金融机构的实际需要为公司提供担保。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向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杜南平先生、张茜女士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
的关联方将回避表决。本次担保事项决议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如下:
截至2025年3月31日,中辰控股持有本公司223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64%,为本公司
控股股东。
杜南平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中辰控股32.03%股权,
通过宜兴市达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中辰控股0.85%股权;通过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旭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中辰控股8.42%股权,为中辰控股执行董事
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杜南平先生通过中辰控股间接持有本公司19.67%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中辰控股为公司关联法人,杜
南平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上述
关联方本次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2025年度业务发展需要
,公司预计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20亿元,视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要
求,由公司关联方中辰控股和杜南平先生为公司提供担保,并免于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用或提
供反担保。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担保金额、期限等事项以公司、关联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
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相关事宜,
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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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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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董事杜南平先生、张茜女士、平涛先生已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因王华强先生担任中辰控股有
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鹰潭鼎辰科技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现补充确认鹰潭晨羽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晨羽新材料”)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晨羽新材料发生的交易确认为关联交易。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方情况
2025年2月6日,中辰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鹰潭鼎辰科技有限公司聘任王华强先生担任
公司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5条规定,公司依据实质
重于形式和谨慎性原则,认定王华强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三)项的规定,“由本规则
第7.2.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由王华强先生实际
控制的晨羽新材料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并追认公司与晨羽新材料之间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鹰潭晨羽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梅君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23-05-25
注册地址:江西省鹰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206国道东侧42号路南侧201室、20
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化工产品销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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