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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科技(30093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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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936 中英科技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赛肯电子(徐州)有│ 1963.56│ ---│ 100.00│ ---│ -630.21│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建年产30万平方米│ 1.90亿│ ---│ 1.90亿│ 100.01│ 809.58万│ 2023-05-18│ │PTFE高频覆铜板项目│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460.00万│ ---│ 5460.00万│ 100.00│ ---│ ---│ ├─────────┼──────┼─────┼─────┼─────┼─────┼──────┤ │新建年产1,000吨高 │ 6500.00万│ ---│ 1285.53万│ 19.78│ ---│ 2025-05-18│ │频塑料及其制品项目│ │ │ │ │ │ │ ├─────────┼──────┼─────┼─────┼─────┼─────┼──────┤ │研发中心项目 │ 4500.00万│ ---│ 3568.42万│ 79.30│ ---│ 2022-05-18│ ├─────────┼──────┼─────┼─────┼─────┼─────┼──────┤ │补充营运资金 │ 1.20亿│ ---│ 1.20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12-20 │交易金额(元)│16.0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 │交易标的 │苏州博特蒙电机有限公司55%的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吴志民、苏州博域研科技有限公司、苏州腾马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韩亮│ │ │、嘉兴隽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贡湖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正在筹划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 │ │购苏州博特蒙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博特蒙")55%的股权并取得标的公司 │ │ │的控制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收购方案和收购比例待进一步论证和协商。本次交│ │ │易对应的标的公司整体估值区间预估为13亿元至16亿元,最终估值以受让方聘请的符合《证│ │ │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基础,由各方协商│ │ │确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博特蒙的全部或部分股东。 │ │ │ 转让方:吴志民、苏州博域研科技有限公司、苏州腾马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伙)、张韩亮、嘉兴隽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贡湖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 │伙) │ │ │ 受让方: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标的公司:苏州博特蒙电机有限公司 │ │ │ 2024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手吴志民、苏州博域研科技有限公司、苏│ │ │州腾马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韩亮发出的《关于终止股权收购事项的协商│ │ │函》,鉴于本次交易事项自筹划以来已历时较长,市场环境较本次交易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 │ │化,交易各方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多次论证和协商,但未能就交易的最终方案达成一致,│ │ │根据标的公司的股东吴志民、苏州博域研科技有限公司、苏州腾马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张韩亮提议,建议终止本次重组交易。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2-31│其他事项 ──────┴────────────────────────────────── 2024年12月31日,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与苏 州博特蒙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博特蒙”)及交易对手吴志民、苏州博域 研科技有限公司、苏州腾马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韩亮、嘉兴隽图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贡湖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的关于终止股权收购事项的 《终止协议》,鉴于股权收购事项历时较长,市场环境较股权收购交易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 ,各方经过多轮谈判,未能就交易方案中的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各方一致同意,终止本次 股权收购事项。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标的公司55%的股权并取得标的公司的控制权(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博特蒙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并与交易 对方就具体交易方案等事项进行反复协商、论证及完善。在筹划本次重组事项过程中,公司按 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提示性公告及进展公告中对相关风 险进行了充分提示,同时积极履行信息保密义务,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本次交易 主要过程如下:2024年7月23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4-026)。 2024年8月22日,公司与相关方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公司拟收购标的公司55%的股 权并取得标的公司的控制权,具体收购方案和收购比例待进一步论证和协商。本次交易对应的 标的公司整体估值区间预估为13亿元至16亿元,最终估值以受让方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 的评估机构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基础,由各方协商确定。在履行 必需的法定程序后,公司及交易对方将另行签署正式交易文件。 2024年8月22日、9月23日、10月22日、11月20日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进行 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9、2024-036、2024-038、2024-042)。2024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标的公司及交易对 手吴志民、苏州博域研科技有限公司、苏州腾马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韩亮 发出的《关于终止股权收购事项的协商函》,由于股权收购事项历时较长,市场环境较股权收 购交易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各方经过多轮谈判,目前尚未能就交易方案中的核心条款达成 一致意见。交易各方拟终止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2024年12月2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4-050)。 三、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与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手吴志民、苏州博域研科技有限公司、苏州腾 马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韩亮、嘉兴隽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贡湖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的关于终止股权收购事项的《终止协议》,鉴于本次 交易事项自筹划以来已历时较长,市场环境较本次交易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交易各方对本 次交易方案进行了多次论证和协商,但未能就交易的最终方案达成一致。各方一致同意,终止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双方以及中介 机构稳步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 ──────┬────────────────────────────────── 2024-12-11│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简介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英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嘉柏技术 (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柏技术”)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河县支行申请 人民币34000万元的贷款(以嘉柏技术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贷款总期限不超过8年, 用于嘉柏技术(安徽)有限公司“新建新型精密电子、汽车、新能源专用料项目”,公司对上 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嘉柏技术以有关该项目的土地及厂房进行抵押。 担保期限和担保金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最终实际担保 金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表人代 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事项的相关协议和文件,具体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等以最终签订的正式 协议或合同约定为准。上述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新增授信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嘉柏技术(安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2月22日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经济开发区兴潼路20号 5.法定代表人:俞丞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 车零部件研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 料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塑料制品制造;金属材料制造 ;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合成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 材料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2024-12-11│其他事项 ──────┴──────────────────────────────────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73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024-08-28│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 7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8月17日 以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赵琳女士以通讯 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冯金成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4-04-23│其他事项 ──────┴──────────────────────────────────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本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 施1次、无纪律处分,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高民,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年取得中国 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至今在立信执业;2023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3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签字注册会计师:蔡钢,201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年至今在立信执业;2021年、2022年、2023年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质量控制复核人:曹 佳,200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至今在立信执 业,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 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3年度,公司拟支付立信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60万元(不含税)较上年增长9.09 %,主要原因是新增部分子公司,审计工作量增加。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 根据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量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2024年度审计费用。2024年度审计费用包 含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 2024-04-23│其他事项 ──────┴──────────────────────────────────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 情况如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情况 按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年终奖金组成:基本工资主要根据岗位、同行业工资水平、任职人员资 历等因素,结合公司目前的盈利状况确定区间范围;年终奖金是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 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使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发放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确定薪酬待遇 ,不再另行支付董事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2)独立董事:公司根据独立董事专业素养、胜任能力和履职情况,结合本公司所处地 区、行业及经营规模,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年7.5万元( 税前)。 2、监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以及在公司担任职务的情况确定 薪酬待遇,不再另行支付监事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津贴、绩效奖金组成。 (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职位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 酬等因素确定的基本工资薪酬标准,并按月发放。 (2)津贴: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福利政策的规定和标准执行。 (3)绩效奖金:充分体现公司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效益的相关性与联动性,按照董事会 确定的年度经营管理工作目标、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等,兼顾经营业绩的存量与增量贡献,提取 公司绩效奖金。 三、其他情况说明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如存在兼任职务,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 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 2024-04-23│其他事项 ──────┴──────────────────────────────────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结果,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46012383.36元。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为140117164.73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27971408.95元,母公司财务报表可 供分配利润为328848872.86元。 本次公司拟以总股本75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7元(含税),计算 拟派发现金红利5264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红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2024-04-02│委托理财 ──────┴──────────────────────────────────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不包含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 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2、投资金额: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委托理财,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常州中英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为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在前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 3、委托理财方式: 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拟购买理财产品的期 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公司投资 的理财产品,不包含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4、投资期限: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1、2024年4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2、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 2024-02-02│其他事项 ──────┴────────────────────────────────── 一、交易概述 为配合常州市钟楼区土地利用规划,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坐 落在飞龙西路28号的房屋及地上附属物被征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202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厂房拟征收补偿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 11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厂房拟征收补偿的公告》。公司 授权董事会及相关管理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协议。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2年11月15日,公司授权董事会及相关管理人员与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暨公司厂房征收补偿的 进展公告》。 2022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常州市钟楼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支付的第一笔补偿款4200 万元。2023年8月16日,公司收到常州市钟楼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支付的第二笔补偿款715 0万元。2024年2月1日,公司收到常州市钟楼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支付的最后一笔补偿款2 840.27万元。截至当前,此次拆迁补偿款已全部收到。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对上述征收拆迁事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确认资产处置收益12727.57万元(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结果及影响金额需以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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