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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科技(30093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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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936 中英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赛肯电子(徐州)有│ 1963.56│ ---│ 100.00│ ---│ -630.21│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建年产30万平方米│ 1.90亿│ 0.00│ 1.90亿│ 100.01│ 1462.84万│ 2023-05-18│ │PTFE高频覆铜板项目│ │ │ │ │ │ │ ├─────────┼──────┼─────┼─────┼─────┼─────┼──────┤ │补流 │ 8190.00万│ 0.00│ 5460.00万│ 66.67│ 0.00│ ---│ ├─────────┼──────┼─────┼─────┼─────┼─────┼──────┤ │新建年产1,000吨高 │ 6500.00万│ 0.00│ 1285.53万│ 19.78│ 0.00│ 2025-05-18│ │频塑料及其制品项目│ │ │ │ │ │ │ ├─────────┼──────┼─────┼─────┼─────┼─────┼──────┤ │研发中心项目 │ 4500.00万│ 0.00│ 3568.42万│ 79.30│ 0.00│ 2022-05-18│ ├─────────┼──────┼─────┼─────┼─────┼─────┼──────┤ │补充营运资金 │ 1.20亿│ 0.00│ 1.20亿│ 100.00│ 0.00│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12-20 │交易金额(元)│16.0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 │交易标的 │苏州博特蒙电机有限公司55%的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吴志民、苏州博域研科技有限公司、苏州腾马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韩亮│ │ │、嘉兴隽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贡湖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正在筹划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 │ │购苏州博特蒙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博特蒙")55%的股权并取得标的公司 │ │ │的控制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收购方案和收购比例待进一步论证和协商。本次交│ │ │易对应的标的公司整体估值区间预估为13亿元至16亿元,最终估值以受让方聘请的符合《证│ │ │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基础,由各方协商│ │ │确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博特蒙的全部或部分股东。 │ │ │ 转让方:吴志民、苏州博域研科技有限公司、苏州腾马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伙)、张韩亮、嘉兴隽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贡湖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 │伙) │ │ │ 受让方: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标的公司:苏州博特蒙电机有限公司 │ │ │ 2024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手吴志民、苏州博域研科技有限公司、苏│ │ │州腾马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韩亮发出的《关于终止股权收购事项的协商│ │ │函》,鉴于本次交易事项自筹划以来已历时较长,市场环境较本次交易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 │ │化,交易各方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多次论证和协商,但未能就交易的最终方案达成一致,│ │ │根据标的公司的股东吴志民、苏州博域研科技有限公司、苏州腾马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张韩亮提议,建议终止本次重组交易。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常州中英科│嘉柏技术(│ 3.4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技股份有限│安徽)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4-21│其他事项 ──────┴──────────────────────────────────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专项说明 我们审计了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 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4月17日出具了 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5)第ZH10046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贵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 信息与我们审计贵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 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 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 2025-04-21│其他事项 ──────┴──────────────────────────────────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 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确定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 情况如下: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情况 按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年终奖金组成:基本工资主要根据岗位、同行业工资水平、任职人员资 历等因素,结合公司目前的盈利状况确定区间范围;年终奖金是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 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确定。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使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发放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确定薪酬待遇 ,不再另行支付董事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2)独立董事:公司根据独立董事专业素养、胜任能力和履职情况,结合本公司所处地 区、行业及经营规模,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年7.5万元( 税前)。 2、监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以及在公司担任职务的情况确定 薪酬待遇,不再另行支付监事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津贴、绩效奖金组成。 (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职位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 酬等因素确定的基本工资薪酬标准,并按月发放。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津贴: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福利政策的规定和标准执行。 (3)绩效奖金:充分体现公司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效益的相关性与联动性,按照董事会 确定的年度经营管理工作目标、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等,兼顾经营业绩的存量与增量贡献,提取 公司绩效奖金。 ──────┬────────────────────────────────── 2025-04-21│其他事项 ──────┴──────────────────────────────────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93家。 ──────┬────────────────────────────────── 2025-04-21│其他事项 ──────┴──────────────────────────────────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 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之日止。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 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 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就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 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 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 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 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 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2025-04-21│其他事项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01│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不包含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 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2、投资金额: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委托理财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常州中英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上述议案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含本数),在前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 3、委托理财方式: 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拟购买理财产品的期 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公司投资 的理财产品,不包含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4、投资期限: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1、2025年3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2、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 2025-02-26│其他事项 ──────┴────────────────────────────────── 持有本公司股份236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3142%)的董事、副总经理顾书春先 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907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786% ,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即2025年3月20日-2025年6月 19日),窗口期不减持。 ──────┬────────────────────────────────── 2024-12-31│其他事项 ──────┴────────────────────────────────── 2024年12月31日,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与苏 州博特蒙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博特蒙”)及交易对手吴志民、苏州博域 研科技有限公司、苏州腾马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韩亮、嘉兴隽图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贡湖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的关于终止股权收购事项的 《终止协议》,鉴于股权收购事项历时较长,市场环境较股权收购交易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 ,各方经过多轮谈判,未能就交易方案中的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各方一致同意,终止本次 股权收购事项。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标的公司55%的股权并取得标的公司的控制权(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博特蒙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并与交易 对方就具体交易方案等事项进行反复协商、论证及完善。在筹划本次重组事项过程中,公司按 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提示性公告及进展公告中对相关风 险进行了充分提示,同时积极履行信息保密义务,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本次交易 主要过程如下:2024年7月23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4-026)。 2024年8月22日,公司与相关方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公司拟收购标的公司55%的股 权并取得标的公司的控制权,具体收购方案和收购比例待进一步论证和协商。本次交易对应的 标的公司整体估值区间预估为13亿元至16亿元,最终估值以受让方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 的评估机构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值为基础,由各方协商确定。在履行 必需的法定程序后,公司及交易对方将另行签署正式交易文件。 2024年8月22日、9月23日、10月22日、11月20日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进行 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9、2024-036、2024-038、2024-042)。2024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标的公司及交易对 手吴志民、苏州博域研科技有限公司、苏州腾马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韩亮 发出的《关于终止股权收购事项的协商函》,由于股权收购事项历时较长,市场环境较股权收 购交易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各方经过多轮谈判,目前尚未能就交易方案中的核心条款达成 一致意见。交易各方拟终止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2024年12月2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4-050)。 三、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与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手吴志民、苏州博域研科技有限公司、苏州腾 马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韩亮、嘉兴隽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贡湖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的关于终止股权收购事项的《终止协议》,鉴于本次 交易事项自筹划以来已历时较长,市场环境较本次交易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交易各方对本 次交易方案进行了多次论证和协商,但未能就交易的最终方案达成一致。各方一致同意,终止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双方以及中介 机构稳步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 ──────┬────────────────────────────────── 2024-12-11│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简介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英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嘉柏技术 (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柏技术”)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河县支行申请 人民币34000万元的贷款(以嘉柏技术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贷款总期限不超过8年, 用于嘉柏技术(安徽)有限公司“新建新型精密电子、汽车、新能源专用料项目”,公司对上 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嘉柏技术以有关该项目的土地及厂房进行抵押。 担保期限和担保金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最终实际担保 金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表人代 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事项的相关协议和文件,具体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等以最终签订的正式 协议或合同约定为准。上述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新增授信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嘉柏技术(安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2月22日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经济开发区兴潼路20号 5.法定代表人:俞丞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 车零部件研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 料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塑料制品制造;金属材料制造 ;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合成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 材料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2024-12-11│其他事项 ──────┴──────────────────────────────────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73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024-08-28│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 7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8月17日 以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赵琳女士以通讯 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冯金成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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