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38 信测标准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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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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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23000.00│ ---│ ---│ 23345.00│ ---│ 人民币│
├─────────┼─────┼─────┼─────┼─────┼──────┼──────┤
│宁波市信测检测技术│ 56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常州信测标准技术服│ 510.00│ ---│ 51.00│ ---│ ---│ 人民币│
│务有限公司 │ │ │ │ │ │ │
├─────────┼─────┼─────┼─────┼─────┼──────┼──────┤
│柳州信测标准技术服│ 510.00│ ---│ 51.00│ ---│ ---│ 人民币│
│务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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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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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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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扩建华东检测基地│ 2.14亿│ ---│ 1.95亿│ 91.22│ 8218.19万│ 2023-05-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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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5500.00万│ 1.65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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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检测基地汽车材│ 7382.32万│ ---│ 6915.25万│ 93.67│ 3082.82万│ 2023-06-30│
│料与零部件检测平台│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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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和信息系统│ 6633.10万│ 347.54万│ 4496.40万│ 67.88│ 0.00│ 2023-12-22│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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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军民两用检测基│ 2.88亿│ 3291.21万│ 1.25亿│ 43.61│ 0.00│ 2025-11-29│
│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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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实验室扩建项目│ 1.05亿│ 1723.31万│ 1969.85万│ 18.76│ 0.00│ 202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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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实验室扩建项目│ 5350.00万│ 439.37万│ 809.65万│ 15.13│ 0.00│ 2024-11-29│
├─────────┼──────┼─────┼─────┼─────┼─────┼──────┤
│广州实验室扩建项目│ 4300.00万│ 747.28万│ 1451.48万│ 33.76│ 0.00│ 2025-05-29│
├─────────┼──────┼─────┼─────┼─────┼─────┼──────┤
│宁波实验室扩建项目│ 3850.00万│ 1406.13万│ 1578.31万│ 41.00│ 0.00│ 202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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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实验室扩建项目│ 1750.00万│ 564.96万│ 1529.83万│ 87.42│ 33.29万│ 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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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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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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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4年8月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
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相应增加,公司的股份总数由11353.5480万股变更为16122.5135万股;
公司注册资本由11353.5480万元变更为16122.5135万元,公司决定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同
步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17日、2024年8月2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对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了工商备案,并取得
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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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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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近日,根据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发布的《关于深圳市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
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通过企业名单的公示》,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三思纵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思纵横”)
入选第六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示名单,截至本公告日,名单公示期已结束。
二、对公司的影响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经过严格筛选和认定的企业群体。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专业化、管理精细化、优势特色化、创新能力突出、产业链关键
环节和主导产品属于国家支持领域,具备了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不仅是产业发展的
重要支撑,也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力量。
公司控股子公司三思纵横本次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既是对其专业化
、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方面发展能力和水平的高度认可,也是对其多年在力学试验仪器细
分市场长期精耕细作,凭借技术创新、产品质量、市场业绩等方面表现卓越的充分肯定。此次
的认定将显著提升公司及三思纵横所在行业的品牌知名度与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及三思纵
横塑造品牌形象,增强综合竞争力并在市场中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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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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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转
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含本数)且
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8元/股(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自
2024年5月27日起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33.58元/股)(含本数),拟回购的数量按照回购
金额下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08.3333万股;按回购金额上限、回
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16.6666万股。本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截至2024年8月2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
552015股,成交总金额为199999963.49元(含交易费用),回购资金总额已经达到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的回购金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及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
2024年2月5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6
6965股,最高成交价格为27.0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25.2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608851.9
0元(不含交易费用)。2024年2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2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披露《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2024年3月1日披露《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达到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2024年3月29日披露《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变动1%达到3%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2024年4月3日披露《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2024年5月1日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变动1%达到4%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2024年5月22日披露《关于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公司于
2024年6月5日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公司于2024年
7月2日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公司于2024年8月1日
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
截至2024年8月2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
55201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161225135股的4.68%,最高成交价格为35.98元/股(2024年4月2
6日),最低成交价格为17.4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999963.49元(含交易费用),回购资
金总额已经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金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
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8月23日。本次回购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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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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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离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4-088),皮勇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因皮勇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确保监事会的
正常运行,在新任监事就职前,皮勇先生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7
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丽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丽杰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3月生,本科学历,湘潭大学工商管
理专业毕业,2012年5月-2015年12月就职于深圳市连线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3月-20
17年12月就职于深圳市中路远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历任人力资源部专员,主管职务;2018年3
月-2020年4月就职于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任人事主管职位,主要负
责人事薪酬福利、培训、员工关系工作;2020年4月起担任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
司人事高级专员职务,主要负责绩效管理、薪酬与福利及员工关系管理等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王丽杰女士并未持有公司股份。王丽杰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
八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
4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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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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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皮勇先生近日
向公司监事会递交辞职报告,皮勇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将
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皮勇先生原定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皮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皮勇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
将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监事后生效。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新任非职工代表监事
就任前,原非职工代表监事皮勇先生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皮勇先生自担任公司监事以来,认真履行监事的职责,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
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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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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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152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96583股,占公
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6181%。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
布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满足《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本次符合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共152名,可解除
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996583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61225135股的0.6181%。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形式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
3、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4.93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相同。(若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
份登记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
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2022年年度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红
利3元,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7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应调整为14.49元/股)
。
4、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02人,包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及子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骨干人员。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吕杰中先生。吕杰中先生为中国国籍,担任
公司董事长,作为公司的创始人股东,吕杰中先生是公司的领导核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企
业发展战略等重大决策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因此,本次激励计划将吕杰中先生作为激励对象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
性。
以上激励对象中,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均须在本计划的考
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具有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
预留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照相关规定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时、准确地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
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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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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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测标准”)于2024年4月2
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1年。授信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
函、备用信用证、贸易融资、借款等。具体银行名称及拟申请额度情况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
的协议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发生的
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需求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与本
次授信相关的法律文件。
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是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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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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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
、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顺利
李顺利,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4年成为中国
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从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大型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
IPO等证券类审计业务。具有近20年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0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近三年从业情况:曾签署或复核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明德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等
多家企业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葛振华
葛振华,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经理。2013年起,先后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历任部门审计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具有10年以上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6年加入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近三年从业情况:曾签署或复核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
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审计报告。
复核合伙人:崔松
崔松,中国注册会计师,权益合伙人。2003年起专职就职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
计业务,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从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大型中央企业、上市公司
的年报审计及上市重组、IPO等证券类审计业务。具有20年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3年加入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近三年从业情况:曾签署或复核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鼎龙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
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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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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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
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3563212.5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4990641.92元;合并报表中
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76139850.77元,其中母公司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1692467.4
6元。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
规定,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
额和比例。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正常经营业
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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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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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披露了《关
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220),持有公司股份4597823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4.04%)的青岛信策鑫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策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15个交易日后的未来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未来
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
。
信策鑫已实施完成本次减持计划,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信策鑫已减
持901528股,因对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提前终止完成本次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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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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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48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5828股,占公
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13535480股的0.12%。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毕解除限售手续后,公司将尽快发布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
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
,满足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
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本次符合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共48名,
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35828股,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13535480股的0.12%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一)本次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21年第本公司及董事会
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形式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
3、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4.93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相同。经权益分派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14
.49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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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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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测标准”)由于公司2
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12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离职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25472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共计372938
4.00元。
2、本次回购注销25472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22%,本次
回购注销价格为14.1882元/股。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4、公司总股本由113790200股减少至11353548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113790200.00元
减少至113535480.00元。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因其中1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该12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将其已获授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25472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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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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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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