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39 秋田微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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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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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5278.09│ ---│ ---│ 60279.24│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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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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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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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控显示模组赣州生│ 2.86亿│ 560.65万│ 9192.96万│ 32.16│ ---│ 2025-12-31│
│产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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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产业基地 │ 1.97亿│ 1514.26万│ 2058.20万│ 10.46│ ---│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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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显示器件建设项│ 6399.34万│ 29.88万│ 633.24万│ 9.90│ ---│ 2025-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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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纸模组产品生产│ 4624.19万│ 641.08万│ 1540.58万│ 33.32│ ---│ 2025-12-31│
│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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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093.16万│ 40.88万│ 771.91万│ 18.86│ ---│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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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0.00│ 6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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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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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0 │交易金额(元)│4460.98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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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泰国泰铢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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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位于Klong Kiew Sub-district, Ban│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 Bueng District, Chonburi Provin│ │ │
│ │ce, Thailand的WHA Eastern Seaboa│ │ │
│ │rd Industrial Estate 3内面积为9.│ │ │
│ │83075莱的工业用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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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秋田微(泰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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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WHA EASTERN SEABOARD INDUSTRIAL ESTATE COMPANY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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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泰国子公司秋田微│
│ │(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秋田微)于2023年12月14日与WHA EASTERN SEABOARD I│
│ │NDUSTRIAL ESTATE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WHA”)在泰国北榄府签订《土地买卖合 │
│ │同》,泰国秋田微拟出资44,609,839.72泰铢向WHA购买位于Klong Kiew Sub-district, Ban│
│ │ Bueng District, Chonburi Province, Thailand的WHA Eastern Seaboard Industrial Es│
│ │tate 3(“工业区”)内面积为9.83075莱的工业用地。 │
│ │ 近日,泰国秋田微已按照《土地买卖合同》约定向WHA支付了全部土地款,并办理了土 │
│ │地过户手续,取得泰国春武里府土地办公室颁发的地契产权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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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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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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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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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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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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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
│ │联方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概况 │
│ │ 为满足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子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
│ │资金的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
│ │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承兑汇票、票据池、保函、 │
│ │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
│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
│ │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具体融资方式、│
│ │融资期限、利率、担保方式等按与有关金融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
│ │ 为保障授信活动的顺利实施,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志 │
│ │投资")拟对上述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无需公司 │
│ │及子公司支付担保费用或提供反担保。 │
│ │ 本次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黄志毅先生作为汉志投资│
│ │的实际控制人,已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本│
│ │次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次事项的相关议案回避表│
│ │决。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及担保额│
│ │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
│ │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 │
│ │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与福中路交界东南荣超经贸中心2108A │
│ │ 3、法定代表人:黄志毅 │
│ │ 4、注册资本:2000万元 │
│ │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6、成立日期:2007-02-02 │
│ │ 7、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
│ │ 8、关联关系说明:汉志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4108000股,占公司 │
│ │总股本的45.09%。 │
│ │ 上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
│ │ 本次关联担保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公司控股股东汉志投资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
│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此担保为无偿担保,担保期间公司无需因│
│ │此向上述关联方支付费用,亦无需对该担保提供反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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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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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福尔摩沙智达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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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系其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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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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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2022年04月19日与福│
│ │尔摩沙智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尔摩沙”或“乙方”)签订《咨询服务协议书》(│
│ │协议已履行完毕),合同金额为240,000.00元;于2023年08月17日与福尔摩沙签订《咨询服│
│ │务合同》,合同金额为600,000.00元。上述两份合同总金额共计840,000.00元。截至本公告│
│ │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共计支付福尔摩沙相关咨询服务费用人民币510,000.00元。 │
│ │ 公司分别于2024年03月01日、2024年0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
│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选举简廷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于2024年03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简廷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鉴│
│ │于简廷宪先生系福尔摩沙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等的相关规定,追认福尔摩沙为公司关联方,确认公司向福尔摩沙购买的咨询服务构成关│
│ │联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福尔摩沙就《咨询服务合同》提前终止事项达成一致│
│ │,并签署了《<咨询服务合同>终止协议》,约定《咨询服务合同》自2024年03月18日终止。│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
│ │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 │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
│ │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福尔摩沙智达股份有限公司 │
│ │ 2、关联关系介绍 │
│ │ 简廷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鉴于其持有福尔摩沙50%的股 │
│ │份,系福尔摩沙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
│ │关规定,追认福尔摩沙为公司关联方,确认公司向福尔摩沙购买的咨询服务构成关联交易。│
│ │除上述情况外,福尔摩沙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其他关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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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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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盛迪瑞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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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实际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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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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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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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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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Polytronix Inc、宝创(福建)电子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宝力特罗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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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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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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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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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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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Orient Display (North America) 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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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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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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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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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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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Orient Display (North America) 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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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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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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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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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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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Polytronix Inc、宝创(福建)电子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宝力特罗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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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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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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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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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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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概述: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
及大量的外币业务,主要结算币种为美元,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率波动等对公司带来的风险,
减少对经营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拟与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
融机构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
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公司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
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
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350万美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
约价值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
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上述额度在审批权限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
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次开
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3、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从
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
作风险、法律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主要结算币种为美元,为有效规避和应对汇
率波动等对公司带来的风险,减少对经营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
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将以日常业务为基础,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不进行单纯以投
机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远期结售汇等产品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或规
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制订《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并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为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具有可行性。
2、交易金额及交易期限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及业务需求测算,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
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35
0万美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
等值的其他货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
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上述额度在审批权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币种只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主要为美元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
、利率期权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对手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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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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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别持有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秋田微”)1591110股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1.34%)、158977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股份后总股本比例1.34%)及114412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0.96%)
的股东赣州春华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春华赋”)、赣州秋实赋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秋实赋”)与赣州谷雨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谷雨赋”),计划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即2024年10月18
日至2025年01月17日,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分别不超
过5002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0.42%)、509500股(占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0.43%)、3569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
例0.30%),合计13666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1.15%)。
2、公司监事会主席郑荣先生通过秋实赋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53145股;公司监事李建峰先
生通过秋实赋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9825股;公司财务负责人石俊先生通过春华赋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128401股;公司副总经理洪俊斌先生通过春华赋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33240股;公司副总经
理张凤女士通过谷雨赋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8146股;公司副总经理王细昂先生过谷雨赋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94046股,其分别计划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即202
4年10月18日至2025年01月17日,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38200股、22400股、32100股、58300股、49500股、23500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
事会主席郑荣、监事李建峰、财务负责人石俊、副总经理洪俊斌、副总经理张凤、副总经理王
细昂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合计2240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0.19%)
已包含在春华赋、秋实赋与谷雨赋拟减持的1366600股计划中。本次郑荣、李建峰、石俊、洪
俊斌、张凤及王细昂拟减持比例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特定股东赣州春华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赣州秋实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谷雨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公
司监事会主席郑荣先生、监事李建峰先生、财务负责人石俊先生、副总经理洪俊斌先生、副总
经理张凤女士、副总经理王细昂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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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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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合作开展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
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业务开展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
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
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合作银行
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
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选择
。
(三)有效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实施额度
公司开展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该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均可使用,即用
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业
务开展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
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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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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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
关联方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概况
为满足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子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
资金的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承兑汇票、票据池、保函、信用
证、票据贴现等。授信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
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具体融资方式、融资期限、
利率、担保方式等按与有关金融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为保障授信活动的顺利实施,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志投
资”)拟对上述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无需公司及子
公司支付担保费用或提供反担保。
本次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黄志毅先生作为汉志投资的
实际控制人,已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本次事
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次事项的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同
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代表
公司办理相关业务,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
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汉志投资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与福中路交界东南荣超经贸中心2108A
3、法定代表人:黄志毅
4、注册资本:2000万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日期:2007-02-02
7、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8、关联关系说明:汉志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4108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45.09%。
上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担保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公司控股股东汉志投资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此担保为无偿担保,担保期间公司无需因此向
上述关联方支付费用,亦无需对该担保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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