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45 曼卡龙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营销网络扩建项目 │ 9647.27万│ 1672.90万│ 7851.50万│ 81.39│ 315.59万│ 2024-10-31│
├─────────┼──────┼─────┼─────┼─────┼─────┼──────┤
│设计展示中心升级建│ 6154.36万│ 0.00│ 5689.27万│ 92.44│ ---│ 2023-12-31│
│设项目 │ │ │ │ │ │ │
├─────────┼──────┼─────┼─────┼─────┼─────┼──────┤
│智慧零售信息化升级│ 1000.00万│ 0.00│ 541.03万│ 54.10│ ---│ 2024-02-28│
│建设项目 │ │ │ │ │ │ │
├─────────┼──────┼─────┼─────┼─────┼─────┼──────┤
│“曼卡龙@Z概念店”│ 2.74亿│ 477.32万│ 491.01万│ 1.79│ -28.04万│ 2026-07-31│
│终端建设项目 │ │ │ │ │ │ │
├─────────┼──────┼─────┼─────┼─────┼─────┼──────┤
│全渠道珠宝一体化综│ 3.23亿│ 2.48万│ 2.48万│ 0.01│ ---│ 2026-07-31│
│合平台建设项目 │ │ │ │ │ │ │
├─────────┼──────┼─────┼─────┼─────┼─────┼──────┤
│“慕璨”品牌及创意│ 8383.99万│ 0.00│ 0.00│ 0.00│ ---│ 2027-12-31│
│推广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27 │
├──────┼────────────────────────────────────────┤
│关联方 │浙江万隆曼卡龙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场所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7 │
├──────┼────────────────────────────────────────┤
│关联方 │浙江万隆曼卡龙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场所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曼卡龙珠宝│西藏宝若岚│ 76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公│ │ │ │ │担保 │ │ │
│司 │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1-25│其他事项
──────┴──────────────────────────────────
1、持有本公司股份4313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647%)的董事、副总经理吴长峰计
划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5月24日)以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0784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12%)。
2、持有本公司股份110736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227%)的董事瞿吾珍计划在本公
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5月24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本公司股份27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031%)。
3、持有本公司股份9254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533%)的监事周斌计划在本公告之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5月24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23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878%)。
4、持有本公司股份303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157%)的监事倪建伟计划在本公告
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5月24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本公司股份75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89%)。
5、持有本公司股份110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21%)的高级管理人员许恬计划在
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5月24日)以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275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05%)。
──────┬──────────────────────────────────
2024-12-14│其他事项
──────┴──────────────────────────────────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
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
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并一致同意,选举倪建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倪建伟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相同。
倪建伟先生简历:
倪建伟先生,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历任浙江能源集团萧
山发电厂所属临江宾馆总经理、临江工贸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浙江省能源集团公司所属
镇江国际饭店党总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事总监、总经理助
理,浙江吾爱吾老养老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行政经理。
倪建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3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2024-12-07│其他事项
──────┴──────────────────────────────────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事务所送达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天健事务所作为公
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方国华、顾未为签字注册
会计师,方国华为项目合伙人。因天健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的原因,现委派李江东接替顾未作
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方国华和李江东,方国华为项目合伙人。
──────┬──────────────────────────────────
2024-09-11│其他事项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
1、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全部达成,公司
层面可归属比例为60%,因此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的合计19.74万股
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处理。
2、鉴于由于有3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7.55万股不得
归属并作废处理。
3、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有1名激励对象和第二个归属期有2名激励
对象自愿放弃其已达归属条件但尚未办理归属的股份,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3.955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处理。
本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81.245万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9-11│价格调整
──────┴──────────────────────────────────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决策程序
(一)2021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
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8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
公示。在公示期间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1年9月2日,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日,公司披露了《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三)2021年9月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四)2021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确定以2021年9月7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授予246.00万股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2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2年9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上市
流通日为2022年9月30日。
(七)2023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
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4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
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2024-09-11│其他事项
──────┴──────────────────────────────────
本次符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人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9.61万股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527元/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
2024-09-03│其他事项
──────┴──────────────────────────────────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发展需要,已于近日搬迁至新址办公,
现将有关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地址、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同时变更。除上述变更外
,公司网址、联系电话、传真及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网址:http://www.mclon.com.cn/
电话:0571-89803195
传真:0571-82823955
电子信箱:ir@mclon.com
上述办公地址变更事项自本公告之日起正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
2024-08-29│其他事项
──────┴──────────────────────────────────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
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北京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曼卡龙”)、陕西曼卡
龙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曼卡龙”)作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
向上述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
用途的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
2024-08-29│其他事项
──────┴──────────────────────────────────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
及延期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以下简
称“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同时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募投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该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亦不改变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投资总额。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54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不超过61200000股。最终实际发行数量为57168864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
2.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90599877.12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759999.34元(不含增值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80839877.78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7月5日
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4
6号)。
公司(含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已
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
理。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在
募投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我国培育钻石行业仍处于发展初期,在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变化、原材料价格涨跌及终端
消费需求波动等方面因素的影响下,近年来我国培育钻石的产能规模持续扩张,在生产端具有
较强的竞争优势,但在产业链下游消费应用环节,受终端消费习惯、消费者市场教育尚未普及
等原因,我国培育钻石的市场渗透率增长较为缓慢,不及预期。公司在体验店建设过程中综合
考虑多方面因素,控制了投资节奏,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因而本项目整体实施进度不及预
期,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更加高
效、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
度及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经审慎研究,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变
的情况下,拟将“‘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6年7月31
日调整至2027年12月31日。
──────┬──────────────────────────────────
2024-08-03│其他事项
──────┴──────────────────────────────────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
司营业范围及相应章程内容进行变更。
公司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并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变更后的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9826762XG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孙松鹤
注册资本:贰亿陆仟壹佰玖拾伍万壹仟零贰拾玖元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03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A-B102-473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
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金银制品销售;钟表销售;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咨询;品牌管理;市场
营销策划;货物进出口;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白银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2024-07-13│其他事项
──────┴──────────────────────────────────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议
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渠道珠宝一体化综合平台建设项目”以自有资金租赁办
公房产的方式先行实施。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54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不超过61200000股。最终实际发行数量为57168864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
2.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90599877.12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759999.34元(不含增值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80839877.78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7月5日
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4
6号)。
公司(含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
行专户管理。
──────┬──────────────────────────────────
2024-05-11│其他事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曼卡龙
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上月直营门店新增情况公告。
──────┬──────────────────────────────────
2024-04-27│其他事项
──────┴──────────────────────────────────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地点的议
案》,同意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营
销网络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调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
,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1〕64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
1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2560000.
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64543684.39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8016315.6
1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2月5日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7号)。
2024年2月28日,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设计展示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智慧零售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
动。
──────┬──────────────────────────────────
2024-04-27│其他事项
──────┴──────────────────────────────────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
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江苏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曼卡龙”)、宁波曼卡
龙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曼卡龙”)、安徽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曼
卡龙”)、湖北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曼卡龙”)、深圳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圳曼卡龙”)作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以下简称“募投
项目”)“‘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上述公司提供
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
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54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不超过61200000股。最终实际发行数量为57168864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
2.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90599877.12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759999.34元(不含增值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80839877.78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7月5日
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4
6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
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相关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情况及原因
募投项目“‘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拟在全国各地新设商场直营店和专柜。为
满足“‘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促进
募投项目便捷开展,提高募投项目建设效率、后期运营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曼卡龙Z
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调整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曼卡龙、宁波曼卡龙
、安徽曼卡龙、湖北曼卡龙、深圳曼卡龙。
(二)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及原因
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保证项目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对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和高
效利用,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金额以全
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为准。
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可提前偿还或到期后续借。
──────┬──────────────────────────────────
2024-04-27│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含控股子公司)拟在下属公司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1亿元,其中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下属
公司担保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