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45 曼卡龙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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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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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2-01│ 4.56│ 1.6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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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9-07│ 8.76│ 506.0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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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3-06-21│ 12.08│ 6.8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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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9-07│ 8.65│ 176.5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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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9-07│ 8.53│ 102.8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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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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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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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卡龙@Z概念店”│ 2.74亿│ 2135.96万│ 8611.56万│ 31.43│ 246.07万│ 2026-07-31│
│终端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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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渠道珠宝一体化综│ 3.23亿│ 2.40万│ 12.30万│ 0.04│ 0.00│ 2026-07-31│
│合平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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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璨”品牌及创意│ 8383.99万│ ---│ ---│ 0.00│ 0.00│ 2027-12-31│
│推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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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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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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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万隆曼卡龙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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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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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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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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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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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万隆曼卡龙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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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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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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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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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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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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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卡龙珠宝│西藏宝若岚│ 76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股份有限公│科技有限公│ │ │ │ │担保 │ │ │
│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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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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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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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6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
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斌先生主持,应
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
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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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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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62071629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
行调整。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
以公司总股本2620716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
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一、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
699735.8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303858.01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1141132.54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2601707.14元。截至
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本总数为262071629股。
在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
公司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2620716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0.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724297.74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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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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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浙商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
荐代表人的专项说明》,沈斌先生现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
代表人。
为保证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浙商证券安排王可女
士接替沈斌先生继续负责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
此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朱
庆锋先生和王可女士,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
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原保荐代表人沈斌先生在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期
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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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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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
股子公司)拟在下属公司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上限为1亿元,其中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下属公司
担保金额上限为25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公司担保金额上限为7500万元。本次
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融资机构等共同协
商确定。
三、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董事
会同意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下属公司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
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1亿元,其中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资
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下属公司担保金额上限为25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公
司担保金额上限为7500万元。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
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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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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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共计17.5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有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已达归属条件但尚
未办理归属的股份,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7.55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处理。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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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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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
期1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
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
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
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
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
作实际情况与天健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
度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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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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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96125068.64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42692838.11元。根据《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母公司2024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26928
3.8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02987877.19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
润为531131424.79元。
3.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
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以及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承诺,综
合考虑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下,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6207162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预计现金分红总额36690028.06元。
4.拟实施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1)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6690028.06元。
(2)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0元。
(3)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36690028.06元,占本年度净利润的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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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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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注册资本及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注册资本及
相应章程内容进行变更。 公司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并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
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9826762XG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孙松鹤
注册资本:贰亿陆仟贰佰零柒万壹仟陆佰贰拾玖元
成立日期:2009年12月03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A-B102-473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
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金银制品销售;钟表销售;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咨询;品牌管理;市场
营销策划;货物进出口;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白银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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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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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年3月7日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2.0600万股
本次归属股票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05%
本次归属涉及的人数:6人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股票的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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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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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有本公司股份4313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647%)的董事、副总经理吴长峰计
划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5月24日)以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0784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12%)。
2、持有本公司股份110736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227%)的董事瞿吾珍计划在本公
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5月24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本公司股份27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031%)。
3、持有本公司股份9254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533%)的监事周斌计划在本公告之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5月24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23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878%)。
4、持有本公司股份303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157%)的监事倪建伟计划在本公告
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5月24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本公司股份75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89%)。
5、持有本公司股份110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21%)的高级管理人员许恬计划在
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5月24日)以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275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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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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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
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
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并一致同意,选举倪建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倪建伟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相同。
倪建伟先生简历:
倪建伟先生,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历任浙江能源集团萧
山发电厂所属临江宾馆总经理、临江工贸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浙江省能源集团公司所属
镇江国际饭店党总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事总监、总经理助
理,浙江吾爱吾老养老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行政经理。
倪建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3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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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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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事务所送达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天健事务所作为公
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方国华、顾未为签字注册
会计师,方国华为项目合伙人。因天健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的原因,现委派李江东接替顾未作
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方国华和李江东,方国华为项目合伙人。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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