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48 冠中生态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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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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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0.00│ ---│ ---│ 20137.57│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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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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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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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修复产品生产基│ 2.84亿│ 149.30万│ 4005.99万│ 39.11│ ---│ 2025-12-31│
│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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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工程项目营运资│ 1.70亿│ 0.00│ 1.57亿│ 100.99│ ---│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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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历史遗留矿山│ 1.40亿│ 552.52万│ 3832.62万│ 27.38│ 94.73万│ ---│
│生态修复项目勘查设│ │ │ │ │ │ │
│计施工总承包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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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城乡绿道网项│ 1.00亿│ 125.12万│ 1130.52万│ 11.31│ 42.56万│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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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四宝山区域生态│ 3000.00万│ 110.85万│ 496.55万│ 16.55│ 34.94万│ ---│
│建设综合治理项目—│ │ │ │ │ │ │
│水体生态修复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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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市废弃矿山生态│ 1000.00万│ 315.24万│ 675.17万│ 67.52│ 53.01万│ ---│
│修复综合治理项目(│ │ │ │ │ │ │
│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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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20亿│ 5727.05万│ 6241.69万│ 55.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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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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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27 │转让比例(%) │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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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7140.51万 │转让价格(元)│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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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840.06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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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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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杨恩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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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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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27 │交易金额(元)│7140.5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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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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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条│标的类型 │股权 │
│ │件流通股8400600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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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杨恩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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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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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冠中生态”)控股股东青岛冠中投 │
│ │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中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
│ │件流通股8400600股转让给杨恩光先生,转让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总股本为截至2024年5│
│ │月21日数据,下同)(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量)的6.07%。 │
│ │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 │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冠中投资通知,获悉其与杨恩光先生于2024年6月3日签署了《│
│ │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杨恩光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
│ │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冠中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以8.50元/股的价格将其 │
│ │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400600股转让给杨恩光先生,转让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
│ │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量)的6.07%,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71405100.00元。 │
│ │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
│ │协议转让股份已于2024年6月26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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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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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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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李春林、许剑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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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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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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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
│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
│ │方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 │不超过12亿元,由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中投资")、实际│
│ │控制人李春林先生和许剑平女士为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其提供反担│
│ │保。关联董事李春林先生、许剑平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 │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
│ │ 一、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
│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
│ │金贷款、各类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银行授信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
│ │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由公司控股股东冠中投资、实际控制人李春│
│ │林先生和许剑平女士为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其提供反担保。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
│ │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不│
│ │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
│ │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
│ │ 在授信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
│ │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
│ │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的前提下,无│
│ │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
│ │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冠中投资 │
│ │ 截至2024年4月24日,冠中投资直接持有公司35.7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
│ │ 2、李春林先生、许剑平女士 │
│ │ 李春林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许剑平女士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
│ │ 截至2024年4月24日,李春林、许剑平夫妇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50.24%的股份,为 │
│ │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剑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22992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78%;李春 │
│ │林先生和许剑平女士通过冠中投资间接控制公司501157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79%,│
│ │通过青岛和容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5554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7%,通过青岛│
│ │博正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2380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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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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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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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
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
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
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
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冠中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冠中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冠中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说明书》《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2024年12月3日(星期二)10: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及投票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
取记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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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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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原因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的规定,于2024年9月30日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对
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金融资产,及对存货、合同资产、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认为上述资产中的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
减值迹象,因此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经减值测试,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4年9月30日有迹象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进行
了减值准备,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共计12,144,562.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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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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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原因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的规定,于2024年6月30日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对
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金融资产,及对存货、合同资产、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认为上述资产中的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
减值迹象,因此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经减值测试,公司对合并范
围内截至2024年6月30日有迹象可能发生减值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准备,2024年半年度计提的
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共计4647810.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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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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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5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了“禄
劝县土地整治项目(EPC+F+O)”(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青岛冠中生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与联合体牵头人禄劝国有资本投资开
发集团有限公司、另一联合体成员单位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联合体为第
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为人民币6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拟中标项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近日,公司收到招标单位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中标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禄劝县土地整治项目(EPC+F+O);
2、招标编号:GC530100202400633001001;
3、招标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4、中标价(费率或单价等):施工费投标报价下浮2%,设计费投标报价下浮12.2%,资金
利息8%。
5、工期(交货期):暂定三年(不含管护期),单个子项目自投资资金到位至甲方(禄劝
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支付乙方(本项目承包方)投资本金及资金占用费为项目实施周
期,不超过两年(不含管护期)。
6、中标人:禄劝国有资本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标项目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若公司能够签署正式项目合同并顺利实施,将对公司
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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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7│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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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4年6月3日,冠中投资与杨恩光先生签署了《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杨恩光关于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冠中投资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以8.50元/股的
价格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400600股转让给杨恩光先生,转让股份数量占公司总
股本(截至2024年5月21日数据)的6.00%(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
量的6.07%),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714051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
24-056)。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
议转让股份已于2024年6月26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冠中投
资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1715150股,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4年6月26日
数据)的29.79%(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量的30.13%),仍为公司
控股股东;杨恩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400600股,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截至2024年6月26日数据)的6.00%(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量的6.
07%)。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前后。
1、公司可转债“冠中转债”已于2024年1月29日开始转股,截至2024年6月26日,公司总
股本为140017383股;
2、上表中持股比例以截至2024年6月26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为计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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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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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冠中生态”)控股股东青岛冠中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中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8400600股转让给杨恩光先生,转让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总股本为截至2024年5月
21日数据,下同)(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量)的6.07%。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春林先生和许剑平女士。本次权益变动前,李春林先生和许剑平
女士通过股东青岛和容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博正投资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冠中投资间接控制和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46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21年2月25日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50.2
4%,上述相关方互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
份合计6194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量)的44.74%。
3、本次权益变动前,杨恩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杨恩光先生持有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40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量)
的6.07%。
4、本次协议转让受让方杨恩光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5、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6、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未触及要约收购。
7、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最终完成尚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冠中投资通知,获悉其与杨恩光先生于2024年6月3日签署了《青
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杨恩光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
称“《股份转让协议》”),冠中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以8.50元/股的价格将其持有的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400600股转让给杨恩光先生,转让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量)的6.07%,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71405100.00元。
转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受让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
定的一致行动人,且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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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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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
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18.57元/股(含本数,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150%)。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3.8
5万股至107.7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4年2月19日)的0.38%至0.77%。具体回购股份
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
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
4年2月20日和2024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当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
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停
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2024年5月15日,公司本次
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总股本的1%,且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公司回购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5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4年2月19日)的0.178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
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5月1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股份1558450股,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4年4月24日)的1.1131%,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1.
08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8.5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4929738.50元(不含交易
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28日至2024
年5月15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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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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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
联方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不超过12亿元,由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中投资”)、实际
控制人李春林先生和许剑平女士为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其提供反担保
。关联董事李春林先生、许剑平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
款、各类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银行授信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
以实际审批为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由公司控股股东冠中投资、实际控制人李春林先生和
许剑平女士为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其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
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不需要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在授信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
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
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
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冠中投资
截至2024年4月24日,冠中投资直接持有公司35.7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2、李春林先生、许剑平女士
李春林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许剑平女士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2024年4月24日,李春林、许剑平夫妇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50.24%的股份,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许剑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22992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78%;李春林先
生和许剑平女士通过冠中投资间接控制公司501157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5.79%,通过青
岛和容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5554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7%,通过青岛博正投资
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2380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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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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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说明
中兴华所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客观评价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
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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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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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原因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的规定,于2023年12月31日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对
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金融资产,及对存货、合同资产、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认为上述资产中的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
减值迹象,因此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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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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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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