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48 冠中生态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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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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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2-09│ 13.00│ 2.58亿│
├───────────┼───────────┼───────────┼───────────┤
│可转债 │ 2023-07-21│ 100.00│ 3.9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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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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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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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0.00│ ---│ ---│ 20137.57│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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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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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修复产品生产基│ 2.84亿│ 496.60万│ 4353.29万│ 42.50│ 0.00│ 2025-12-31│
│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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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465.37万│ 2463.05万│ 2463.05万│ 99.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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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工程项目营运资│ 1.70亿│ 0.00│ 1.57亿│ 100.99│ 0.00│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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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历史遗留矿山│ 1.40亿│ 892.57万│ 4172.67万│ 29.80│ 269.01万│ ---│
│生态修复项目勘查设│ │ │ │ │ │ │
│计施工总承包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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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城乡绿道网项│ 1.00亿│ 335.39万│ 1340.79万│ 13.41│ 67.85万│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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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四宝山区域生态│ 3000.00万│ 200.16万│ 585.87万│ 19.53│ 63.38万│ ---│
│建设综合治理项目—│ │ │ │ │ │ │
│水体生态修复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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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市废弃矿山生态│ 1000.00万│ 430.93万│ 790.86万│ 79.09│ 65.89万│ ---│
│修复综合治理项目(│ │ │ │ │ │ │
│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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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20亿│ 1.08亿│ 1.13亿│ 101.41│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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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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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27 │转让比例(%) │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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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7140.51万 │转让价格(元)│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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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840.06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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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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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杨恩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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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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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27 │交易金额(元)│7140.51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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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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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条│标的类型 │股权 │
│ │件流通股8400600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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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杨恩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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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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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冠中生态”)控股股东青岛冠中投 │
│ │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中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
│ │件流通股8400600股转让给杨恩光先生,转让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总股本为截至2024年5│
│ │月21日数据,下同)(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量)的6.07%。 │
│ │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 │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冠中投资通知,获悉其与杨恩光先生于2024年6月3日签署了《│
│ │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杨恩光关于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
│ │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冠中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以8.50元/股的价格将其 │
│ │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400600股转让给杨恩光先生,转让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
│ │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数量)的6.07%,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71405100.00元。 │
│ │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
│ │协议转让股份已于2024年6月26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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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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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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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李春林、许剑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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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董事、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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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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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
│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
│ │关联方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 │额度不超过10亿元,由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中投资”)│
│ │、实际控制人李春林先生和许剑平女士为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其提│
│ │供反担保。关联董事李春林先生、许剑平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
│ │ 一、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
│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
│ │金贷款、各类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银行授信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
│ │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由公司控股股东冠中投资、实际控制人李春│
│ │林先生和许剑平女士为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其提供反担保。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
│ │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不│
│ │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
│ │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
│ │ 在授信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
│ │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
│ │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的前提下,无│
│ │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
│ │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冠中投资 │
│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冠中投资直接持有公司29.7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
│ │ 2、李春林先生、许剑平女士 │
│ │ 李春林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许剑平女士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截至2025年3月31日 │
│ │,李春林、许剑平夫妇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44.24%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剑平│
│ │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2,299,2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78%;李春林先生和许剑平女士通 │
│ │过冠中投资间接控制公司41,715,1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79%,通过青岛和容投资有│
│ │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5,554,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7%,通过青岛博正投资有限公司│
│ │间接控制公司2,380,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0%。 │
│ │ 经核查,李春林、许剑平夫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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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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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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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
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若在上述
授权有效期内,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
会注册,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股票的整个存续期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
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证券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
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
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
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
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
发行底价。
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以外情形的,上
市公司应当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董事会决议确定部分发行对象的,确定的发
行对象不得参与竞价,且应当接受竞价结果,并明确在通过竞价方式未能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
下,是否继续参与认购、价格确定原则及认购数量。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
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5、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
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6、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
下规定:(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
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
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
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8、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
享。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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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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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
关联方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不超过10亿元,由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冠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中投资”)、实
际控制人李春林先生和许剑平女士为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其提供反担
保。关联董事李春林先生、许剑平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
款、各类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银行授信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
以实际审批为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由公司控股股东冠中投资、实际控制人李春林先生和
许剑平女士为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无需向其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
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不需要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在授信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
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
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
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冠中投资直接持有公司29.7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经查询,冠中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李春林先生、许剑平女士
李春林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许剑平女士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截至2025年3月31日,
李春林、许剑平夫妇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44.24%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剑平女士
直接持有公司122992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78%;李春林先生和许剑平女士通过冠中投
资间接控制公司417151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79%,通过青岛和容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
制公司5554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7%,通过青岛博正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2380
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0%。
经核查,李春林、许剑平夫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由公司控股股东
冠中投资、实际控制人李春林先生和许剑平女士为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以实
际签署的担保协议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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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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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监事已就关联事项进行回避表
决。上述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拟定了公司2025年
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
1、非独立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薪资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
、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单
独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及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
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8万元(税前)。
(二)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按照其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
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
平,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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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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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原因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的规定,于2024年12月31日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对
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金融资产,及对存货、合同资产、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认为上述资产中的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
减值迹象,因此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经减值测试,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有迹象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
值准备,2024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共计41,890,631.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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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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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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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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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
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7240231799
名称: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李春林
注册资本:壹亿肆仟零叁万零壹佰壹拾捌元整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游云路6号
成立日期:2000年08月3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
;节能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城市
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环保咨询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
;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
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森林固碳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人
工造林;树木种植经营;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
土地调查评估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
专用设备销售;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制造;物业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
理服务除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国土空间规划
编制;施工专业作业;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
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测绘服务;检
验检测服务;草种生产经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林木种子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
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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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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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吴大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在当
选后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
截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吴大刚先生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
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吴大刚先生的通知,吴大刚先生已按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
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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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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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和联合体牵头人
禄劝国有资本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禄劝国投”)、另一联合体成员云南地质工
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地勘院”)与发包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
源局(以下简称“禄劝自然资源局”)就本项目有关事项在禄劝县签署了《禄劝县土地整治项
目(EPC+F+O)投资建设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建设协议》”),《投资建设协议》约定
本项目计划对禄劝县域内土地约3万亩进行综合整治,项目规划估算投资约为6亿元,其中建安
工程费约占总投资金额的70%,暂估4.2亿元。另外,联合体各成员就本项目履行过程中的权利
义务、收益分配等事项于同日签署了《禄劝县土地整治项目(EPC+F+O)联合体补充协议》,
约定分批实施的项目在土地指标交易后,由禄劝国投支付公司指标交易总额10%的收益。公司
在被公示为上述项目的中标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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