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49 奥雅股份 更新日期:2026-01-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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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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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2-09│ 54.23│ 7.1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1-10│ 20.55│ 1040.8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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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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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海南机场 │ 20.88│ ---│ ---│ 5.07│ 0.1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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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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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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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雅设计服务网│ 5.90亿│ 134.43万│ 4.50亿│ 76.30│ -493.58万│ 2027-12-31│
│络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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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30.00万│ 80.00万│ 33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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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确定用途资金 │ 797.24万│ ---│ ---│ ---│ ---│ ---│
├─────────┼──────┼─────┼─────┼─────┼─────┼──────┤
│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 6434.15万│ 0.00│ 5709.63万│ 88.74│ ---│ 2024-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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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与协同平台建│ 4931.84万│ 53.82万│ 1874.39万│ 38.01│ ---│ 2027-12-31│
│设项目 │ │ │ │ │ │ │
├─────────┼──────┼─────┼─────┼─────┼─────┼──────┤
│募投项目结项结余永│ ---│ 1016.88万│ 1016.88万│ 100.00│ ---│ ---│
│久补流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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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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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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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李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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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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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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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
│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
│ │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分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李宝章先生续租其位于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一段99号20栋第3层的房屋用于 │
│ │办公,拟续租房屋建筑面积共计380.95平方米,租赁期限为36个月,自2025年8月8日起至20│
│ │28年8月7日止。租赁押金为人民币46,150元(公司已依据分别于2018年8月8日、2019年8月8│
│ │日、2020年8月8日、2021年8月8日、2022年8月8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缴纳了前述押金,│
│ │无需再次缴纳),含税租金为人民币39元/㎡/月(不含物业管理费),即每月含税租金为人│
│ │民币14,857.05元。 │
│ │ (二)关联关系 │
│ │ 李宝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6.80%股份,通过深圳奥雅和力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奥雅合嘉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14.47%股份,合计控制公司71.27%的│
│ │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 │的关联关系的情形,李宝章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租赁房 │
│ │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租赁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
│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 │了《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宝章先生、李方悦女士回避表决。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
│ │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 │组上市,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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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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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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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雅设│重庆乐动商│ 404.69万│人民币 │2024-10-08│2025-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计股份有限│业运营管理│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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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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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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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雅股份”)拟使用超
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
款、大额存单、保本收益凭证等。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80万元的超募资金(含理财收益及银行利息)进
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
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存在宏观经济波动及投资收益
不可预期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80万元的超募资金(含理财收益及银行利
息)进行现金管理,用于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现就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
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4.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3450000.
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98856094.3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459
3905.65元,其中超募资金11272405.65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2
月22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7824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蛇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南山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
24年11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3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3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80)。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619.74万元(含理财收益及银行利息)。目前
,公司暂未制定具体使用计划,后续将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在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后合理规
划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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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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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
月2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上午9:15至
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太子路5号新时代广场(二
期)1号楼1901-1905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宝章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数合计为43112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0328300股的71.46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3013
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0328300股的71.29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97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60328300股的0.165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5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175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0328300股的0.19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78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0328300股的0.029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32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9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0328300股的0.1653%。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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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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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2.83万股。公司总股本由6032.83万股减少至60
00.00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32.83万元减少至人民币6000.00万元。
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
构表为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
,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
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
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资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2025年12月26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太子路5号新时代广场(二期)1
号楼1901-1905证券部
3、联系人:王月秀
4、联系电话:0755-26677820
5、邮箱:securities@aoya-hk.com
6、邮政编码:518067
7、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来函请在信
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电子邮件
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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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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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太子路5号新时代广场(二期)1号楼1901-
1905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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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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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
: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11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太子路5号新时代广场(二
期)1号楼1901-1905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宝章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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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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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对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统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增累计诉讼或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通过2025年3月21日《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14)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2025年3月21日至本公告披露
日累计涉及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8260.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的11.88%,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或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7512.75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
币747.94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统
计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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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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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4.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345000
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98856094.3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14593905
.65元(含超募资金11272405.65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2月22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7824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蛇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南山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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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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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内审负责人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
有效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自律监管规则,
并遵照《公司章程》《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闫芳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
人,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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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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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太子路5号新时代广场(二期)1号楼1901-
1905会议室
──────┬──────────────────────────────────
2025-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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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取消公司原
定于2025年9月25日下午14:30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股东会的相关情况
(一)取消股东会的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取消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取消股东会的召开时间:2025年9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
(四)取消股东会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五)取消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
(七)取消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太子路5号新时代
广场(二期)1号楼1901-1905会议室
(八)取消股东大会拟审议的事项: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场地用途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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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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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
际”)。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
4、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前任审计机构天职国际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
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拟聘任天
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事项与天职国际进行了
事先沟通,其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6、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
交至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
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
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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