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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硕科技(30095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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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951 博硕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博硕科技(越南)有│ 5737.92│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博鼎科技(香港)有│ 54.46│ ---│ 6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电子产品精密功能件│ 5.55亿│ 7017.93万│ 1.48亿│ 26.68│ ---│ 2025-09-09│ │生产建设项目 │ │ │ │ │ │ │ ├─────────┼──────┼─────┼─────┼─────┼─────┼──────┤ │电子产品精密功能性│ 4900.00万│ ---│ 4766.98万│ 97.29│ 4856.83万│ 2021-09-30│ │器件研发与生产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5.70亿│ ---│ 5.70亿│ 100.00│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500.00万│ 956.99万│ 1753.45万│ 23.38│ ---│ 2025-09-09│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20亿│ ---│ 1.20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1-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博硕│深圳市磐锋│ 3000.00万│人民币 │2020-12-09│2022-12-09│连带责任│是 │是 │ │科技股份有│精密技术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11-06│股权回购 ──────┴────────────────────────────────── (一)回购注销原因 1、因激励对象离职、辞退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不达标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激 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执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 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以 及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 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1名激励对象被辞退,其已获授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注销。本次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其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全部份额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因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系数为80%,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部分应当回购注销 公司2022年至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累计净利润为5.16亿元,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至2023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为138.06%,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 例系数为80%;本次激励计划中25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均为优秀,其个人层面解除限 售比例系数为100%。综合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前述25名激励对象可按其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份额的80%解除限售,剩余20%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 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价格及数量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 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鉴于公 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以总股本12104670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需对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调整。 1、回购价格调整方法 (1)派息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 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 积金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根据上述规则,本次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2.105元/股调整至15.075元/股, 公司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15.075元/股并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前述不可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计息区间为自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起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事项 之日止。 2、回购数量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 经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上述规则,公司回购2名因个人原因离职、辞退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由11200股调整至15680股;公司回购因2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绩效考核 不达标而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500股调整至18900股;公司回购因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而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6300股调整至50820股。 公司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85400股。 (三)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 2024-09-19│其他事项 ──────┴────────────────────────────────── 1、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1162 份;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4年9月19日完成 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一、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4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 议案》,同意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1162份。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注 销股票期权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 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予以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2023年9月14日起至2024年9月6日止。截至202 4年9月6日,本次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第一个行权期共计有91162份股票 期权未行权。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次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注销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1162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办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 销手续已完成。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 会对公司股本结构产生影响。 ──────┬────────────────────────────────── 2024-09-11│股权回购 ──────┴──────────────────────────────────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 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变更注册资本的原因 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回购注销2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及辞退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680股、 2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绩效考核不达标而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900股、25名激 励对象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而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820股。本 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85400股。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情 况及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公司将变更注册资本,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9月14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开始自主行权,截至2024 年7月31日,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累计行权384035份,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384035股; 2、2024年5月23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以总股本121046707股为基 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股,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48418682股; 3、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5400股。本次回购注销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85400股。 综上,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120666000元变更为169383317元,公司将授权公司董事 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上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 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债权申报工作安排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公司债权人可凭有效债权 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 ,不影响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 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能够有效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或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 假日除外)。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路26号公司证券 事务部。 联系人:王琳 邮政编码:518116 联系电话:0755-84567276 电子邮箱:Terry.wang@bsc-sz.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请电子邮件标 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024-09-11│其他事项 ──────┴──────────────────────────────────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将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为91162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2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2022年7 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同日,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法律意见书。 ──────┬────────────────────────────────── 2024-08-26│其他事项 ──────┴──────────────────────────────────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执业道德、 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 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以及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 司注销。本次注销的期权情况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等待期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1名激励对象被辞退,前 述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数量为 62720份; 2、本次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其获授的股票期权第 二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数量为52500份;3、本次激励计划中26名激励对象可按其 获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份额的80%行权,剩余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数量为1 09620份。 综上,公司将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注销上述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2248 40份。 ──────┬────────────────────────────────── 2024-08-26│其他事项 ──────┴────────────────────────────────── 1、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 激励对象26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438480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6%,行权价格为31.746 元/份; 2、本次行权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3、本次行权选择自主行权方式,且需在公司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 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 2024-08-26│其他事项 ──────┴────────────────────────────────── 1、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 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2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32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2%;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 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已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2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2022年7 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同日,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法律意见书。 (二)2022年7月5日至2022年7月15日,公司公告栏公示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2022年7月15日,公司 监事会披露了《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2022年7月2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的授权日/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激 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 ,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2022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相关 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同日,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关于深 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 意见书》。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法律意见 书。 (五)2022年9月7日,公司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并披 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20 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2023年9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股权激励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实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价格调整、行权和解除限售、注销期权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 (七)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授予价格23.35元/股调整为22.105元/ 股,并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22.10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 象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000股。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就回购注销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出具了《关于深圳 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调 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 2024-08-26│价格调整 ──────┴────────────────────────────────── (一)回购注销原因 1、因激励对象离职、辞退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不达标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激 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执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 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以 及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 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1名激励对象被辞退,其已获授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注销。本次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其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全部份额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因公司层面行权比例系数为80%,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部分应当回购注销 公司2022年至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累计净利润为5.16亿元, 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至2023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为138.06%,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 例系数为80%;本次激励计划中25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均为优秀,其个人层面行权比 例系数为100%。综合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前述25名激励对象可按其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份额的80%解除限售,剩余20%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 销。 (二)回购注销价格及数量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 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鉴于公 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以总股本12104670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需对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调整。 1、回购价格调整方法 (1)派息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 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 积金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根据上述规则,本次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2.105元/股调整至15.075元/股, 公司将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15.075元/股并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前述不可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息区间为自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起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事 项之日止。 2、回购数量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 经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上述规则,公司将回购2名因个人原因离职、辞退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11200股调整至15680股;公司将回购因2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绩效 考核不达标而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500股调整至18900股;公司将回购因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而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6300股调整至508 20股。公司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85400股。 (三)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 2024-05-28│价格调整 ──────┴────────────────────────────────── (一)调整事由 2024年5月14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同意以总股本12104670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0元(含税),送 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 毕,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股票期权行权数量调整方法 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 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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