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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30095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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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952 恒辉安防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2 │ 7000.00│ ---│ ---│ 7000.00│ ---│ 人民币│ ├─────────┼─────┼─────┼─────┼─────┼──────┼──────┤ │其他1 │ 6600.00│ ---│ ---│ 6619.67│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功能性安全防护手套│ 1.37亿│ 0.00│ 7000.00万│ 100.00│ 1626.73万│ 2021-08-20│ │自动化升级改扩建项│ │ │ │ │ │ │ │目 │ │ │ │ │ │ │ ├─────────┼──────┼─────┼─────┼─────┼─────┼──────┤ │超纤维新材料及功能│ 2.70亿│ 0.00│ 2.27亿│ 100.96│ 650.99万│ 2022-12-31│ │性安全防护用品开发│ │ │ │ │ │ │ │应用项目 │ │ │ │ │ │ │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 5980.60万│ 150.11万│ 1489.46万│ 99.30│ 0.00│ 2023-12-31│ │目 │ │ │ │ │ │ │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 9300.00万│ 0.00│ 6147.94万│ 100.17│ 0.00│ ---│ │流动资金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10-12 │交易金额(元)│1.5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恒越安全防护用品(南通)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恒越安全防护用品(南通)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 │ │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 │ │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恒越安全防护用 │ │ │品(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越安防”)增资。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22 │ ├──────┼────────────────────────────────────────┤ │关联方 │南通恒毅针织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2 │ ├──────┼────────────────────────────────────────┤ │关联方 │南通恒毅针织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江苏恒辉安│恒越安全防│ 1.55亿│人民币 │2023-06-19│2027-10-30│连带责任│否 │否 │ │防股份有限│护用品(南│ │ │ │ │担保 │ │ │ │公司 │通)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江苏恒辉安│南通恒尚新│ 4500.00万│人民币 │2022-08-01│2025-07-31│连带责任│否 │否 │ │防股份有限│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12-25│股权回购 ──────┴──────────────────────────────────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2月9日, 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 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 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员工 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 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详见于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14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9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 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12月24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8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550%,成交的最低价格为人民币21.80元/股,成交的 最高价格为人民币21.9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7521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 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4-11-21│股权回购 ──────┴──────────────────────────────────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1、回购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 者信心,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 /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建立健全公司长 效激励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实施 该用途,则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30元/股,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 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 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回购股份的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四)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 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具体回购资金总 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按回购股份全部以最高价30元/股回购进行测算,预 计本次回购股份总数为133.3333万股-200.0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9171%— 1.375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 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2024-11-21│股权回购 ──────┴──────────────────────────────────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辉安防”)于2024年11月15日收到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咸华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 份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咸华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11月15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聚焦主业,深耕安防产业。随着经营业务规模日趋成熟和壮大,公 司在传统安防手套基础板块之外,积极向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生物可降解聚酯橡胶等战略 新材料板块拓展,一方面满足公司对高端核心原材料的需求保障,同时开辟第二、第三成长曲 线,助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逐渐形成“功能性安全防护手套+超纤维新材料”为核心的 双轮驱动发展战略。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与财务状况良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 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发展前景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 素,为提高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健全长效激励机制,根据《回购规则》 《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咸华先生提议公 司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励。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总金 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作为公司后期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实施该用途,则未使 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 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4、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30元/股,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 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回购股份的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本次拟 用于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 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 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 0万元,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2)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 之日起提前届满。 减持计划 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未有增减持 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 2024-10-11│股权质押 ──────┴──────────────────────────────────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姚海霞女士、王咸华先生、王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南通钥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钥诚投资”)的通知,获悉姚海霞女士、王咸华先生、王鹏先生、钥诚投 资就其持有的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办理了质押手续。 ──────┬────────────────────────────────── 2024-09-09│其他事项 ──────┴────────────────────────────────── (一)保荐代表人 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丁璐斌和孟超。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丁璐斌先生 :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总监,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完成恒辉安防(300952.SZ )、迪威尔(688377.SH)、仕佳光子(688313.SH)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鸿达兴 业(002002.SZ)、鹏翎股份(300375.SZ)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孟超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副总监,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完成商络电 子(300975.SZ)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华人健康(301408.SZ)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亿嘉和(603666.SH)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东风股份(601515. SH)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鹏翎股份(300375.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等工作。 (二)项目协办人 本项目的协办人为苏奇华,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苏奇华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高级经理。曾参与恒辉安防(300952.SZ)、 海力风电(301155.SZ)等公司的改制辅导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工作,超达装备(30118 6.SZ)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鹏翎股份(300375.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项 目,具有扎实的资本市场理论基础与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三)其他项目组成员 其他参与本次保荐工作的项目组成员还包括:李宗贵、崇婧、宋侃、孔营豪、傅羽晗、史 刚辉。 (四)联系方式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1号楼4层 电话:025-83387733 ──────┬────────────────────────────────── 2024-09-09│其他事项 ──────┴────────────────────────────────── (一)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款 1、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5000000张。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 3、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 合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等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4年8月21日至2030年8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 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4、票面利率 第一年为0.20%、第二年为0.40%、第三年为0.6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1.80%、第 六年为2.00%。 5、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 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 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 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 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 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 ④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承担。 6、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4年8月27日(T+4日 )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年2月27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30年8月20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7、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8.26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 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得向上修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量。 ──────┬────────────────────────────────── 2024-08-30│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 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 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会议于2024年 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施学玲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 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4-08-27│其他事项 ──────┴──────────────────────────────────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063号文同意注册。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 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恒辉转债”,债券代码 为“123248”。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500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000000张,按面 值发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0日,T-1日)收 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 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4年8月21日(T日)结束,本次发行向原股东 优先配售总计434767300.00元,即4347673张,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86.95%。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 已于2024年8月23日(T+2日)结束。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且及时足 额缴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对本次可转 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做出如下统计: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636087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63608700.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16233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623300.00 三、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可转债由主承销 商包销。此外,《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 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 的发行余额7张由主承销商包销。本次主承销商包销可转债的数量合计为16240张,包销金额为 1624000.00元,包销比例为0.32%。 2024年8月27日(T+4日),主承销商将可转债认购资金划转至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登记申请,将包销可转债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 户。 ──────┬────────────────────────────────── 2024-08-23│其他事项 ──────┴──────────────────────────────────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辉安防”或“发行人”)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6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1号)、《深圳 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深证上〔2022〕71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债公司债券》(深证上〔2022〕731号)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深证上〔2024〕398 号)等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 ”)。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0日,T-1日)收市 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 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本次可转债发行 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以下简称“《中签号码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 资金账户在2024年8月2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 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张。投资者放 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 量的70%时,或当原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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