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52 恒辉安防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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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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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2 │ 7000.00│ ---│ ---│ 700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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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 │ 6600.00│ ---│ ---│ 6619.67│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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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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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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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安全防护手套│ 1.37亿│ 0.00│ 7000.00万│ 100.00│ 1626.73万│ 2021-08-20│
│自动化升级改扩建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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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纤维新材料及功能│ 2.70亿│ 0.00│ 2.27亿│ 100.96│ 650.99万│ 2022-12-31│
│性安全防护用品开发│ │ │ │ │ │ │
│应用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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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 5980.60万│ 150.11万│ 1489.46万│ 99.30│ 0.00│ 2023-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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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 9300.00万│ 0.00│ 6147.94万│ 100.17│ 0.00│ ---│
│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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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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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12 │交易金额(元)│1.5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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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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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恒越安全防护用品(南通)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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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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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恒越安全防护用品(南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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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
│ │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
│ │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恒越安全防护用 │
│ │品(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越安防”)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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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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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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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通恒毅针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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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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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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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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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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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通恒毅针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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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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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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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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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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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通恒毅针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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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亲属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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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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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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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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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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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辉安│恒越安全防│ 1.55亿│人民币 │2023-06-19│2027-10-30│连带责任│否 │否 │
│防股份有限│护用品(南│ │ │ │ │担保 │ │ │
│公司 │通)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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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辉安│南通恒尚新│ 4500.00万│人民币 │2022-08-01│2025-07-31│连带责任│否 │否 │
│防股份有限│材料科技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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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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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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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姚海霞女士、王咸华先生、王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南通钥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钥诚投资”)的通知,获悉姚海霞女士、王咸华先生、王鹏先生、钥诚投
资就其持有的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办理了质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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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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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荐代表人
本次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丁璐斌和孟超。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丁璐斌先生
: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总监,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完成恒辉安防(300952.SZ
)、迪威尔(688377.SH)、仕佳光子(688313.SH)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鸿达兴
业(002002.SZ)、鹏翎股份(300375.SZ)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
孟超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副总监,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完成商络电
子(300975.SZ)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华人健康(301408.SZ)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亿嘉和(603666.SH)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东风股份(601515.
SH)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鹏翎股份(300375.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等工作。
(二)项目协办人
本项目的协办人为苏奇华,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苏奇华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高级经理。曾参与恒辉安防(300952.SZ)、
海力风电(301155.SZ)等公司的改制辅导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工作,超达装备(30118
6.SZ)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鹏翎股份(300375.SZ)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项
目,具有扎实的资本市场理论基础与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三)其他项目组成员
其他参与本次保荐工作的项目组成员还包括:李宗贵、崇婧、宋侃、孔营豪、傅羽晗、史
刚辉。
(四)联系方式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1号楼4层
电话:025-83387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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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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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款
1、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5000000张。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
3、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
合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等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4年8月21日至2030年8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
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4、票面利率
第一年为0.20%、第二年为0.40%、第三年为0.6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1.80%、第
六年为2.00%。
5、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
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
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
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
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
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
④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承担。
6、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4年8月27日(T+4日
)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年2月27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30年8月20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7、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8.26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
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得向上修正。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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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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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
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
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会议于2024年
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施学玲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
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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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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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063号文同意注册。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
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恒辉转债”,债券代码
为“123248”。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500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000000张,按面
值发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0日,T-1日)收
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
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4年8月21日(T日)结束,本次发行向原股东
优先配售总计434767300.00元,即4347673张,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86.95%。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
已于2024年8月23日(T+2日)结束。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且及时足
额缴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对本次可转
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做出如下统计: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636087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63608700.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16233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1623300.00
三、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可转债由主承销
商包销。此外,《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
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
的发行余额7张由主承销商包销。本次主承销商包销可转债的数量合计为16240张,包销金额为
1624000.00元,包销比例为0.32%。
2024年8月27日(T+4日),主承销商将可转债认购资金划转至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登记申请,将包销可转债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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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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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辉安防”或“发行人”)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6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1号)、《深圳
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深证上〔2022〕71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债公司债券》(深证上〔2022〕731号)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深证上〔2024〕398
号)等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
”)。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0日,T-1日)收市
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登记公
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本次可转债发行
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以下简称“《中签号码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
资金账户在2024年8月2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
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张。投资者放
弃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
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
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
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中止发行时,
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
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
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15000.0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
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
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
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
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
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根据《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江苏恒
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8月22日(T+1日)主持了江苏
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恒辉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
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广东省深圳市
罗湖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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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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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辉安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已于2024年8月21日(T
日)结束。根据2024年8月19日(T-2日)公布的《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
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恒辉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可转债发行50000.00万元,发行价格每张100元,共计5000000张。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4年8月21日(T日)。
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恒辉转债总计434767300.00元,即4347673张,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
的86.95%。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根据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恒辉转债”应为65232700
.00元(652327张),按照《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公告》中规定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7张由保荐人(主承销商)
包销。本次可转债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可转债总计为652320张,即65
2320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3.05%,网上中签率为0.0009127370%。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有效申购数量为7146
8554170张,配号总数为7146855417个,起讫号码为000000000001—007146855417。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4年8月22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结果
将于2024年8月23日(T+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投资者根
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购买10张(即1000元)恒辉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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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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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辉安防”或“发行人”)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6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1号)、《深圳
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深证上〔2022〕71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债公司债券》(深证上〔2022〕731号)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深证上〔2024〕398
号)等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
”)。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
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请投资者认
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一、投资者重点关注问题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
的重点提示如下:
1、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4年8月21日(T日),申购时
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在2024年8月21日(T日)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
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在2024年
8月21日(T日)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
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
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
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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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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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辉安防”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0
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063号文同意注
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0日,即T-1日)收市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
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网(http://w
ww.cninfo.com.cn)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恒辉安防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
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
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4年8月20日(星期二)15:00-17:00
二、网上路演网址:全景网(www.p5w.net)、全景路演(rs.p5w.net)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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