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52 恒辉安防 更新日期:2025-05-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2 │ 7000.00│ ---│ ---│ 7000.00│ ---│ 人民币│
├─────────┼─────┼─────┼─────┼─────┼──────┼──────┤
│其他1 │ 6600.00│ ---│ ---│ 6619.67│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功能性安全防护手套│ 1.37亿│ 0.00│ 7000.00万│ 100.00│ 4368.14万│ 2021-08-20│
│自动化升级改扩建项│ │ │ │ │ │ │
│目 │ │ │ │ │ │ │
├─────────┼──────┼─────┼─────┼─────┼─────┼──────┤
│超纤维新材料及功能│ 2.70亿│ 0.00│ 2.27亿│ 100.96│ 1055.35万│ 2022-12-31│
│性安全防护用品开发│ │ │ │ │ │ │
│应用项目 │ │ │ │ │ │ │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 5980.60万│ 150.11万│ 1489.46万│ 99.30│ ---│ 2023-12-31│
│目 │ │ │ │ │ │ │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 9300.00万│ 0.00│ 6147.95万│ 100.17│ ---│ 2021-08-20│
│流动资金 │ │ │ │ │ │ │
├─────────┼──────┼─────┼─────┼─────┼─────┼──────┤
│年产4,800吨超高分 │ 4.50亿│ 103.31万│ 103.31万│ 0.23│ ---│ 2027-12-31│
│子量聚乙烯纤维项目│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5004.05万│ 5004.05万│ 100.08│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10-12 │交易金额(元)│1.5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恒越安全防护用品(南通)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恒越安全防护用品(南通)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
│ │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
│ │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恒越安全防护用 │
│ │品(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越安防”)增资。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22 │
├──────┼────────────────────────────────────────┤
│关联方 │南通恒毅针织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2 │
├──────┼────────────────────────────────────────┤
│关联方 │南通恒毅针织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江苏恒辉安│恒越安全防│ 1.60亿│人民币 │2023-06-19│2027-10-30│连带责任│否 │否 │
│防股份有限│护用品(南│ │ │ │ │保证 │ │ │
│公司 │通)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江苏恒辉安│南通恒尚新│ 4000.00万│人民币 │2022-08-01│2025-07-31│连带责任│否 │否 │
│防股份有限│材料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5-14│其他事项
──────┴──────────────────────────────────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审计委员会运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提高审计委员会的
监督作用,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姚海霞女士不再担任
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姚海霞女士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恒辉安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且为更好地贯彻公司治理准则,保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公司
董事会同意职工董事施学玲女士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除上述委员调整外,董事会其他委员会其余成员保
持不变。
调整前的审计委员会委员:浦敏敏(主任委员)、袁秀挺、姚海霞;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
委员:浦敏敏(主任委员)、袁秀挺、施学玲。
──────┬──────────────────────────────────
2025-05-12│股权回购
──────┴──────────────────────────────────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2月9日,
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
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
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
不超过30元/股(含本数),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的
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详见
于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99)。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的议案》,同意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
过人民币43元/股(含本数),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
容不变。回购股份价格调整的具体情况,详见于2025年3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截至2025年5月9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总股本的1%,且截至2025年5月9日,公
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
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
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本次回购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月4日、2025年2月6日、2025年3月4日、2025年4月2日、2025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关于公司
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关于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14)、《关于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关于公司回
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截至2025年5月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701711股,约占截至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7%,最高成交价为31.0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
24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46000000元。其中,使用自有资金14000000元,回购股份数量为564
991股;使用回购股份专项贷款资金32000000元,回购股份数量为1136720股(差额部分为佣金
、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
──────┬──────────────────────────────────
2025-04-22│其他事项
──────┴──────────────────────────────────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回馈投资者,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实际情况,拟定
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一、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情况
1、公司在2025年半年度、三季度将根据当期实际经营业绩及公司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并
结合未分配利润决定是否进行适当分红。如进行分红,将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
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
2、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
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执行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具体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22│其他事项
──────┴──────────────────────────────────
2025年4月21日,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
工作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其在担任公司以前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
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原则,独立发表公允的审计意见,具备良好的专业能力和职业
素养。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及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市场情况与其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
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包梅庭
项目合伙人包梅庭先生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
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13家上
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堃娴
签字会计师杨堃娴女士于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
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
年报/内控审计。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谭红梅
质量控制复核人谭红梅女士于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04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担任5家上市
公司项目合伙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
2025-04-22│其他事项
──────┴──────────────────────────────────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333754股进
行作废。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1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若上市公司层面未满足对应2024年业绩考核目标的(即未达到2024年设
定的营业收入触发值:以2022年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
入增长率不低于5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2个业绩指标达成一个即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
并作废失效;(2)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或合同到期且
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将不作处理,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1、根据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上市公司层面2024年营业收入与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均未达到《202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
绩考核目标触发值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公司需要作废首次授予
46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225533股;作废预留授
予的7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62432股。
2、公司员工谷志旗、朱江涛、陈天鹏因个人原因于2024年离职,根据《江苏恒辉安防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其获得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但尚未归
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45789股予以作废。
综上,公司本次合计需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33754股。
──────┬──────────────────────────────────
2025-04-22│股权回购
──────┴──────────────────────────────────
1、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1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若上市公司层面未满足对应2024年业绩考核目标的(即未达到2024年设
定的营业收入触发值:以2022年营业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
入增长率不低于5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2个业绩指标达成一个即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
授予价格回购注销;(2)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或合同
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将不作处理,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上市公司层面2024年营业收入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均未达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触发
值,且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人员羌树洋、郑先龙于2024年离职。综上,公司需要
回购注销首次授予11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229566股,占2025年4月18日总股本的0.14%。
2、回购价格
2023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
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12日,最终实施方案为: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1455745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493334元(含税),不送
红股,不转增股本;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
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9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9月
5日,最终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55745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0.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4日,最终实施方案为: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145574507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
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回购价格为9.1607
元/股。
3、回购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2102985.2562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2025-04-22│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以截至2025年4月18日的公司总股本158626630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1558711股后的
总股本1570679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股利23560187.85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
年度。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
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兼顾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股东合理回报,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
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违反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
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116540930.0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7472038.95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规定,以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0747203.9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金后,本年度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96724835.0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25967733.4
4元,减去已分配利润36227516.8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486465051.62元。
3、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
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至2025年4月18日的公司总股本158626630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1558711股后的总
股本1570679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
金股利23560187.85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
度。
董事会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若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则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
2025-04-22│银行授信
──────┴──────────────────────────────────
一、申请综合授信基本情况
2025年4月21日,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
建设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拟向建设银行如东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
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
授信期限1年。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
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公司董事会不
再就上述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的每笔信贷业务等再行决议。
──────┬──────────────────────────────────
2025-04-22│其他事项
──────┴──────────────────────────────────
2025年4月21日,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全
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外币金额不得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含本数),可在此额度内
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的背景与目的
公司存在境外销售,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日元等。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
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了有效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控
制外汇风险,公司计划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拟通过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汇率
风险,从而降低公司成本及经营风险,保障公司权益。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公司挑选与主营业务经营密切相关的
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衍生产品与业务背景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
、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及子公司将会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
二、交易的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以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和掉期(包括汇
率掉期和利率掉期)、期权、货币互换等业务为主。
2、交易金额: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交易币种为非美元
时按照实际交易汇率折算成美元进行额度统计)。上述额度内,公司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存在
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