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56 英力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3-12│ 12.85│ 3.83亿│
├───────────┼───────────┼───────────┼───────────┤
│可转债 │ 2022-07-21│ 100.00│ 3.32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南昌英力精密制造有│ 1300.00│ ---│ 65.00│ ---│ -20.68│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200万片PC全铣 │ 2.26亿│ 0.00│ 2085.00万│ 100.00│ ---│ 2024-12-31│
│金属精密结构件项目│ │ │ │ │ │ │
├─────────┼──────┼─────┼─────┼─────┼─────┼──────┤
│安徽飞米新能源分布│ 1.85亿│ 3520.25万│ 7225.54万│ 39.15│ 220.91万│ 2026-09-09│
│式光伏电站投资项目│ │ │ │ │ │ │
├─────────┼──────┼─────┼─────┼─────┼─────┼──────┤
│PC合金精密结构件技│ 2929.00万│ 76.97万│ 2929.55万│ 100.00│ 96.25万│ 2025-09-09│
│术改造项目 │ │ │ │ │ │ │
├─────────┼──────┼─────┼─────┼─────┼─────┼──────┤
│PC全铣金属精密结构│ 4128.00万│ 119.90万│ 1199.00万│ 100.00│ ---│ 2024-12-31│
│件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7287.00万│ 0.00│ 6483.33万│ 100.00│ ---│ 2023-12-31│
├─────────┼──────┼─────┼─────┼─────┼─────┼──────┤
│飞米智慧能源源网荷│ 2996.49万│ 735.68万│ 859.08万│ 28.67│ ---│ 2027-09-09│
│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6-10 │交易金额(元)│4.68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优特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77.9│标的类型 │股权 │
│ │385%股份、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 │ │
│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
│买方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井开区优特利投资有限公司、费维群、深圳聚和恒│
│ │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聚和能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9名交易对方 │
├──────┼────────────────────────────────────────┤
│卖方 │吉安市井开区优特利投资有限公司、费维群、深圳聚和恒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
│ │圳聚和能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9名交易对方、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吉安市井开区│
│ │优特利投资有限公司、费维群、深圳聚和恒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聚和能达投│
│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鸿富星河红土创业投资基│
│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亚光、吉安市井开区集聚电子信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 │伙)、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高新投怡化融│
│ │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戴灵敏、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禾贝聚│
│ │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加法贰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军伟、│
│ │丁娅妮、马建、王萍、深圳市小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19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
│ │计持有的深圳市优特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77.9385%股份,股份与现金对价的具体比例将由上│
│ │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另行协商确定,并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交易价格(不含募集配套│
│ │资金金额)46763.10万元。 │
│ │ 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
│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交易,并│
│ │向深交所申请撤回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同时,为妥善处理终止本次交易的后续事宜,授权管│
│ │理层与其他协议方签署本次交易的终止协议。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
│ │意的意见。 │
└──────┴────────────────────────────────────────┘
┌──────┬────────────────┬──────┬────────────────┐
│公告日期 │2025-12-25 │交易金额(元)│6649.7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佛山智强光电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智宾国际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或"英力股 │
│ │份")在基于深入布局包括结构件模组、电池模组等在内的AI智能终端硬件模组产业链,并 │
│ │在联想、惠普、戴尔、小米、华硕、宏碁等现有品牌商客户的基础上补齐高端品牌商客户的│
│ │战略考虑,拟通过购买北美某品牌商供应链内PC显示模组结构件供应商佛山智强光电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佛山智强"、"标的公司")100%股权进入该品牌商供应链。公司及其全资子公│
│ │司安徽智强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与智宾国际有限公司、标的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签署了《关│
│ │于佛山智强光电有限公司100%股权之收购协议》,公司拟使用6649.70万元的自有或自筹资 │
│ │金通过股份转让取得标的公司100.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 │
│ │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
│ │ 交易对方:智宾国际有限公司。 │
│ │ 近日,佛山智强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
│ │的《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5-10-24 │交易金额(元)│1.5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YINARA GROUP PTE.LTD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YINARA GROUP PTE.LTD │
├──────┼────────────────────────────────────────┤
│交易概述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在沙特设立孙公司的议案》,现将│
│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业务拓展需求,为加快国际化发展战略布局,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
│ │竞争实力,为公司海外业务的开展提供有效通道,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YINARAGR│
│ │OUP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子公司”)增资人民币15000万元。本次增资的款项将用于 │
│ │新加坡子公司投资设立沙特阿拉伯英纳拉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沙特阿拉伯相关主管机│
│ │关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沙特孙公司”),用于投资建设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的海外│
│ │产能建设项目。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沙特孙公司的工商注册登│
│ │记等相关工作并签署相关协议。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安徽英力电│美国英力 │ 7783.49万│人民币 │--- │2030-08-24│连带责任│否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安徽英力电│飞米新能源│ 3066.00万│人民币 │--- │2026-09-07│连带责任│否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安徽英力电│真准电子 │ 1000.00万│人民币 │--- │2026-03-25│连带责任│否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安徽英力电│重庆英力 │ 1000.00万│人民币 │--- │2027-04-19│连带责任│否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安徽英力电│真准电子 │ 980.00万│人民币 │--- │2025-01-24│连带责任│是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安徽英力电│淮北吉鹏 │ 980.00万│人民币 │--- │2028-06-27│连带责任│否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安徽英力电│真准电子 │ 770.13万│人民币 │--- │2025-03-27│连带责任│是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安徽英力电│重庆英力 │ 673.87万│人民币 │--- │2028-04-21│连带责任│是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安徽英力电│重庆飞旭 │ 650.00万│人民币 │--- │2028-07-01│连带责任│否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安徽英力电│绵阳飞裕 │ 601.76万│人民币 │--- │2030-09-15│连带责任│否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安徽英力电│合肥飞宏 │ 558.00万│人民币 │--- │2028-07-01│连带责任│否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安徽英力电│桃源飞旋 │ 417.51万│人民币 │--- │2030-12-08│连带责任│否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安徽英力电│仙桃鑫奇 │ 349.00万│人民币 │--- │2028-07-01│连带责任│否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安徽英力电│贵州飞璟 │ 293.31万│人民币 │--- │2030-09-15│连带责任│否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安徽英力电│重庆飞旭 │ 290.88万│人民币 │--- │2031-07-15│连带责任│否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安徽英力电│长沙飞达 │ 273.76万│人民币 │--- │2030-12-08│连带责任│否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安徽英力电│黄山飞阳 │ 223.00万│人民币 │--- │2030-10-30│连带责任│否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安徽英力电│舒城飞驰 │ 200.00万│人民币 │--- │2027-11-27│连带责任│否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6-26│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至15:0
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桂路与唐王大道交
口东门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
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2026-06-10│其他事项
──────┴──────────────────────────────────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
风险管理体系,保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降低履职风险,促进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险”)。公司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此议案直接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一)投保人: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约定为准,期满后可续保
或重新投保)
二、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责任险方案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责
任险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确定保
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
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不超出前述金额上限前提下,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
或期满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
2026-06-10│其他事项
──────┴──────────────────────────────────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全
资子公司安徽飞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莱茵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荷兰飞米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项目相关终止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
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事项未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
设立荷兰控股孙公司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飞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与莱茵控股有
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荷兰飞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目标公司
注册资本为1300万欧元,主要从事新能源项目的投资,能源管理,购售电相关业务;新能源产
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新能源项目的技术服务,资讯和技术转让;以及相关新能源产品的进
出口业务等。双方约定在目标公司中的出资比例为安徽飞米新能源出资1235万欧元,占注册资
本95%;莱茵控股出资65万欧元,占注册资本5%;双方在注册成立后的目标公司中持有股权、
持有股东会表决权、公司解散时剩余财产分配亦依照该比例行使股东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荷兰控股孙公司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6)。截至目前,目标公司尚未成立,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二、本次终止对外投资事项的目的
上述投资项目的投资协议签署后,公司积极推进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与合作方进行持续
性沟通,在此过程中,得到了各合作方的支持。但在项目推进过程中,项目实施条件发生客观
变化,项目至今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投资风险,
经公司审慎研究、综合考量各项客观因素,在双方友好协商、互相理解的基础上,公司决定终
止上述投资项目。
──────┬──────────────────────────────────
2026-06-10│其他事项
──────┴──────────────────────────────────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或“英
力股份”)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吉安市井开区优特利投资有限公司、费维群、深圳聚和恒达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聚和能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广东鸿富星河红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亚光、吉安市井开区集
聚电子信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深圳市高新投怡化融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戴灵敏、深圳市创新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禾贝聚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加法贰号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陈军伟、丁娅妮、马建、王萍、深圳市小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合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深圳市优特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
公司”)77.9385%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在推进本次交易期间的相关工作
在筹划及推进本次交易期间,上市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开展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公司召开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
等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了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公司与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方
案进行了多次沟通、磋商与论证。在筹划及推进本次交易期间,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并充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主要历程如下:
1、上市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
公告》。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英力股份;证
券代码:300956)自2025年4月10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
2、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
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英力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
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
、2025年9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4、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225号)。深交所根据
相关规定对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
法进行审核。
5、2025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30017号)(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在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
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并于2025年12月5日披露了相关回复文件。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6、按照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需对《审核问询函》回复文件进行
修改、补充,因进一步修改、补充工作所需时间较长,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延期,并于2026
年1月5日披露了《关于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7、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收到深交所的通知,因公司本次重组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
已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相关
规定,深交所对公司本次重组中止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止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通知的公告》。2026年4月27日,公司将申请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更新至2025年12月31日,
并完成了申请文件的更新补充工作,向深交所提交恢复审核申请。同日,深交所同意恢复审核
本次资产重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恢
复审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公告》。
三、本次交易终止的原因
自本次交易事项筹划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交易
各相关方推进本次重组工作。鉴于当前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切实维护公司及
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判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
2026-06-10│其他事项
──────┴──────────────────────────────────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决定于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根据有关规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4-27│其他事项
──────┴──────────────────────────────────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5年4月23日披露了《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预案》。
2025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9月10日披露了《安
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5年11月4日,公司收到了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5】225号)。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交易方案,
同意公司对本次重组的交易方案进行调整。
一、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具体情况
除上述调整的内容外,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其他内容不变。
──────┬──────────────────────────────────
2026-04-23│其他事项
──────┴──────────────────────────────────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
目“飞米智慧能源源网荷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72号)同意注册,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40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34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8039405.66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331960594.34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7月27日对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206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2026-04-21│银行借贷
──────┴──────────────────────────────────
一、以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基于公司融资需求的考虑,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舒城县支行(以下简称“农行舒城
支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及《权利质押合同》,公司质押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南昌英力精密
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英力”)80%股权,向农行舒城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60
0万元的并购贷款用于置换及支付南昌英力增资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质押已办理完成
质押登记手续。
二、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了2025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次并购贷款融资事项在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范围内,
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关于提供担保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本次质押南昌英力80%股权为本次并购贷款提供担保,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
担保,已经控股子公司内部审议通过,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
2026-03-25│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5日9:15至15:0
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桂路与唐王大道交
口东门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
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2026-03-05│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公司2025年度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
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6,095,677.25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
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2026-03-05│其他事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的规定,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事项未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1、名称:中新舒城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23MA8QDCYW7K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玉兰路与海棠路交口联科电子产业园生活区2号办公
楼3层
5、法定代表人:顾叶栋
6、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7、成立日期:2023年05月04日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舒城绿能20%的股权,中新绿色能源(苏州)有限公司持有舒城绿能
70%的股权,舒城县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舒城绿能10%的股权。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电气设备维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
、供(配)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
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本次注销参股公司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后续经营计划,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结
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顺应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注销完成后,舒城绿能
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
响,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2026-03-05│其他事项
──────┴──────────────────────────────────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
定于2026年03月25日(星期三)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根据有关规定。
一、召开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3-05│其他事项
──────┴──────────────────────────────────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作为笔记本电脑产业链国际分工中的一环,销售及采购均涉及采用美元定价及结算,
其中以美元结算的销售占比约为73%,以美元结算的采购占比约为23%,美元结算销售收入占比
远大于美元结算采购占比,故业绩受美元汇率波动影响较大。因此,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
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未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
影响,经审慎考虑,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基本情况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
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
、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公司开展远期
结售汇业务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风险等级较低。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1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可在前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
售汇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6-03-05│其他事项
──────┴──────────────────────────────────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对截至2025年12月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等相关规定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5年
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
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
2026-03-05│其他事项
──────┴──────────────────────────────────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为保障董事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根据同
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现提议2026年各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如下:
1、独立董事实行年薪制,津贴标准为税前10万元/年。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根据其工作岗位和工
作职责,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中绩
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相关
非独立董事的税前基本薪酬。
3、上述薪酬的具体发放,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
自行安排。
──────┬──────────────────────────────────
2026-03-05│其他事项
──────┴──────────────────────────────────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5)首席合伙人:刘维
(6)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
计师1,5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业务信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8)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
.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
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文亮,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华尔泰、峆一药业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占先,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英力股份、众捷汽车等多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倪文治,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英力股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君,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红四方、尚纬股份两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占先、签字注册会计师倪文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君近三年内未曾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周文亮于2026年1月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监
管措施1次,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
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
多方面因素定价。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情况等
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及内控费用。
──────┬──────────────────────────────────
2026-03-05│其他事项
──────┴──────────────────────────────────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
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
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
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
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7、对
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
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
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
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
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
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
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
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
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
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
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
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
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
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
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
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
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
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本次议案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及启
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
施。
──────┬──────────────────────────────────
2025-12-30│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桂路与唐王大道交
口东门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
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2025-12-13│对外担保
──────┴──────────────────────────────────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存在对
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保证业务的顺利开展,公
司拟统筹安排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对外担保事项,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2026年度
在开展相关业务时使用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及文
件。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上述担保额度在2026年度内,可在公司与控股子(孙)公司(包括授权期限内公司新设或
新并购的控股子公司)之间以及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相互调剂,循环使用
,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
度为人民币5.00亿元,公司为资产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负债率低于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15.00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部可
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
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将采用包括但不限
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等方式,具体担保方式以相关主体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实
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鉴于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的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2025-12-13│银行授信
──────┴──────────────────────────────────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运营和业务拓展需要,降低综合资金成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金
融机构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
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的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办理银行贷款、票据贴现、开立银行承兑汇
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项目贷款、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等业务。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
为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
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而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
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总融资额度的前提下,可
根据与各机构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并可将上述授信转授权给控股子
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
2025-12-13│其他事项
──────┴──────────────────────────────────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决定于2025年12月30日(星期二)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人工作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桂路与唐王大道交口东门安徽
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
2025-12-08│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8日(星期一)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9:15至15:0
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桂路与唐王大道交
口东门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
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2025-11-25│其他事项
──────┴──────────────────────────────────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香港英力电
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英力”)的通知,香港英力因经营发展需要,对其名称进行
了变更,现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签发的《公司更改
名称证明书》,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
公司名称:智强贸易有限公司(英文名称:JinchyaTradingLimite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注册地址:6/FMANULIFEPLACE348KWUNTONGRDKLNHONGKONG
经营范围:电脑、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结构件模组相关产品的设计、开发及销售
注册证明书编号:75753498
──────┬──────────────────────────────────
2025-11-22│收购兼并
──────┴──────────────────────────────────
一、交易概述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或“英
力股份”)在基于深入布局包括结构件模组、电池模组等在内的AI智能终端硬件模组产业链,
并在联想、惠普、戴尔、小米、华硕、宏碁等现有品牌商客户的基础上补齐高端品牌商客户的
战略考虑,拟通过购买北美某品牌商供应链内PC显示模组结构件供应商佛山智强光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佛山智强”、“标的公司”)100%股权进入该品牌商供应链。公司及其全资子公
司安徽智强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与智宾国际有限公司、标的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签署了《关于
佛山智强光电有限公司100%股权之收购协议》,公司拟使用6649.70万元的自有或自筹资金通
过股份转让取得标的公司100.0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已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购买股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尚未最终完成,相关风险事项具体详见本公告“七、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上述交易对方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
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
他关系,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名称:《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智强光电有限公司100%股权之收购
协议》
1、交易各方
甲方(买方):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卖方):智宾国际有限公司,丙
方:安徽智强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标的公司:佛山智强光电有限公司;
2、交易方案
(1)交易方式
双方同意,甲方同意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乙方购买其拥有的标的股权,乙方亦同意向甲方
出售其拥有的标的股权,并同意接受甲方支付的人民币现金作为对价。
──────┬──────────────────────────────────
2025-11-22│其他事项
──────┴──────────────────────────────────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决定于2025年12月08日(星期一)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根据有关规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
2025-11-05│其他事项
──────┴──────────────────────────────────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
买吉安市井开区优特利投资有限公司、深圳聚和恒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9名交易对
方合计持有的深圳市优特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77.9385%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
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安
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
〔2025〕225号)。深交所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
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等。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批准、审核并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审核并
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所有信息均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
2025-10-24│增资
──────┴──────────────────────────────────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在沙特设立孙公司的议案》,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业务拓展需求,为加快国际化发展战略布局,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
争实力,为公司海外业务的开展提供有效通道,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YINARAGROUPP
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子公司”)增资人民币15000万元。本次增资的款项将用于新加坡
子公司投资设立沙特阿拉伯英纳拉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沙特阿拉伯相关主管机关核准登
记为准,以下简称“沙特孙公司”),用于投资建设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的海外产能建设项
目。
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沙特孙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工作
并签署相关协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
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新加坡英纳拉集团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YINARAGROUPPTE.LTD(新加坡英纳拉集团)
2、注册号:202542699M
3、注册资本:200万美元
4、公司性质:PRIVATECOMPANYLIMITEDBYSHARES(私人有限公司)
5、注册地址:150BEACHROAD,#28-05,GATEWAYWEST,SINGAPORE189720
6、经营范围:WHOLESALETRADEOFAVARIETYOFGOODSWITHOUTADOMINANTPRODUCT(46900);OT
HERHOLDINGCOMPANIES(64202)
7、股权结构: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二)沙特英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沙特阿拉伯英纳拉有限公司(YinaraCo.,Ltd.,SaudiArabia)
2、设立地点:沙特阿拉伯东方省胡富夫市工业园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股权结构:由新加坡子公司持股100%
5、投资总额:人民币15000万元,以公司自有资金出资,根据沙特孙公司的实际经营与市
场进展情况分次投入。
6、经营范围:电脑和数据中心的服务器机箱、机柜、散热模组,光伏组件及相关储能系
统生产、研发、销售等。(以当地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沙特孙公司上述注册登记信息最终以当地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在沙特阿拉伯投资新设公司
须履行国内境外投资备案以及沙特阿拉伯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程序。
──────┬──────────────────────────────────
2025-10-24│其他事项
──────┴──────────────────────────────────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
原则,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
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等相关规定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5年
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
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
2025-09-29│其他事项
──────┴──────────────────────────────────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200万
美元于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新加坡英纳拉集团(以下简称“新加坡子公司”),用于建设海
外投资平台以满足公司的海外业务发展需要。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办
理新加坡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工作并签署相关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1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7)。
近日,新加坡子公司已完成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司
注册证书,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YINARAGROUPPTE.LTD(新加坡英纳拉集团)
2、注册号:202542699M
3、注册资本:200万美元
4、公司性质:PRIVATECOMPANYLIMITEDBYSHARES(私人有限公司)
5、注册地址:150BEACHROAD,#28-05,GATEWAYWEST,SINGAPORE189720
6、经营范围:WHOLESALETRADEOFAVARIETYOFGOODSWITHOUTADOMINANTPRODUCT(46900);OT
HERHOLDINGCOMPANIES(64202)。
7、股权结构: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2025-09-26│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6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杭埠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桂路与唐王大道交
口东门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
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戴明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7人,代表股份1037693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
.16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21352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
10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4人,代表股份16341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8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5人,代表股份2904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269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89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4人,代表股份16341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85
%。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