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56 英力股份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南昌英力精密制造有│ 1300.00│ ---│ 65.00│ ---│ -20.68│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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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二期厂区新建PC精密│ 1.98亿│ 0.00│ 1.38亿│ 100.54│ -899.18万│ 2022-06-30│
│结构件建设项目 │ │ │ │ │ │ │
├─────────┼──────┼─────┼─────┼─────┼─────┼──────┤
│PC精密结构件技术改│ 1.21亿│ 0.00│ 1.14亿│ 94.20│ -881.78万│ 2022-06-30│
│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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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本电脑结构件及│ 4553.00万│ 0.00│ 2052.11万│ 45.07│ ---│ 2022-06-30│
│相关零组件生产线智│ │ │ │ │ │ │
│能化改造项目区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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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337.00万│ 0.00│ 2223.23万│ 74.16│ ---│ 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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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1 │ 1.20亿│ 0.00│ 5000.16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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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万片PC全铣 │ 2.26亿│ 85.00万│ 2085.00万│ 9.23│ ---│ 2024-06-30│
│金属精密结构件项目│ │ │ │ │ │ │
├─────────┼──────┼─────┼─────┼─────┼─────┼──────┤
│PC全铣金属精密结构│ 4128.00万│ 0.00│ 0.00│ 0.00│ ---│ 2024-06-30│
│件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2 │ 7287.00万│ 0.00│ 6483.33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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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2-07-08 │质押股数(万股) │25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6.38 │质押占总股本(%) │18.94 │
├────────┼──────────────┴────────┴──────────────┤
│股东名称 │上海英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2-07-0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3-05-16 │解押股数(万股) │2500.00 │
├────────┼──────────────┴────────┴──────────────┤
│质押说明 │近日,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上海英准投资│
│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英准”)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
│ │质押。 │
├────────┼──────────────────────────────────────┤
│解押说明 │2023年05月16日上海英准解除质押2500.0万股 │
└────────┴──────────────────────────────────────┘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安徽英力电│飞米新能源│ 3066.00万│人民币 │--- │2026-09-07│连带责任│否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安徽英力电│重庆英力 │ 1060.57万│人民币 │--- │2024-12-02│连带责任│是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安徽英力电│真准电子 │ 1000.00万│人民币 │--- │2025-07-28│连带责任│是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安徽英力电│真准电子 │ 1000.00万│人民币 │--- │2025-07-28│连带责任│是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安徽英力电│真准电子 │ 1000.00万│人民币 │--- │2025-07-28│连带责任│是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安徽英力电│重庆英力 │ 981.33万│人民币 │--- │2024-12-02│连带责任│是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安徽英力电│重庆英力 │ 975.04万│人民币 │--- │2024-12-02│连带责任│是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安徽英力电│重庆英力 │ 958.40万│人民币 │--- │2024-12-02│连带责任│是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安徽英力电│重庆英力 │ 957.72万│人民币 │--- │2024-12-02│连带责任│是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安徽英力电│重庆英力 │ 948.13万│人民币 │--- │2024-12-02│连带责任│否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安徽英力电│重庆英力 │ 920.75万│人民币 │--- │2024-12-02│连带责任│否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安徽英力电│重庆英力 │ 905.40万│人民币 │--- │2024-12-02│连带责任│是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安徽英力电│重庆英力 │ 675.39万│人民币 │--- │2024-12-02│连带责任│是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安徽英力电│重庆英力 │ 631.66万│人民币 │--- │2024-12-02│连带责任│否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安徽英力电│重庆英力 │ 578.06万│人民币 │--- │2024-12-02│连带责任│是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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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英力电│重庆英力 │ 557.17万│人民币 │--- │2024-12-02│连带责任│是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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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英力电│重庆英力 │ 544.84万│人民币 │--- │2024-12-02│连带责任│是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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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英力电│重庆英力 │ 495.41万│人民币 │--- │2024-12-02│连带责任│否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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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英力电│飞米新能源│ 223.00万│人民币 │--- │2030-10-30│连带责任│否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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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英力电│南昌英力 │ 204.67万│人民币 │--- │2024-03-03│连带责任│是 │否 │
│子科技股份│ │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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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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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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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
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作为笔记本电脑产业链国际分工中的一环,销售及采购均涉及采用美元定价及结算,
其中以美元结算的销售占比约为85%左右,以美元结算的采购占比约为25%左右,美元结算销售
收入占比远大于美元结算采购占比,故业绩受美元汇率波动影响较大。因此,为进一步提高公
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未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
营业绩的影响,经审慎考虑,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基本情况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
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
、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公司开展远期
结售汇业务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风险等级较低。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1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可在前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
售汇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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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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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5)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6)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
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业务信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8)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
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
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
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
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
)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
天健所”)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
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文亮,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五洲医疗、富士莱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占先,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汉马科技、金宏气体等多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芳,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盈峰环境、西力科技、万通
智控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周文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占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
多方面因素定价。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情况等
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及内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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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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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
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
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
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就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
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
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
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
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
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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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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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等相关规定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3年
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
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
试后,计提2023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136.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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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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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35013305.65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859322.0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
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80413141.09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68327801.81元。根
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832
7801.81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实际情况,综
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2000960股为基数,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600048.00元
(含税)。
(2)本年度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股本2640
0192股,转增后总股本为158401152股,本次不送红股。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
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
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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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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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
案》和《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为保障董事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根据同
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现提议2024年各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如下:
1、独立董事实行年薪制,津贴标准为税前10万元/年。
2、非独立董事,如其在公司兼任非董事职务的,该等董事依其所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再
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3、上述薪酬的具体发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相关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约
定自行安排。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为保障监事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根据同
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现提议2024年各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薪,内部监事依其所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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