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62 中金辐照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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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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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3-25│ 3.40│ 1.9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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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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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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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健康科技(长沙│ 3185.00│ ---│ 91.00│ ---│ -60.40│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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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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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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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钴源采购项目 │ 3.54亿│ 0.00│ 8113.59万│ 102.06│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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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加速器灭菌中心│ 2600.00万│ 0.00│ 2013.95万│ 100.70│ 344.74万│ 2021-05-01│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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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亿│ 5618.28万│ 1.07亿│ 106.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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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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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7 │转让比例(%) │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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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4985.72万 │转让价格(元)│1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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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367.68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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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浙江世元贵金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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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钟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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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7 │转让比例(%) │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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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24亿 │转让价格(元)│1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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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90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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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浙江世元贵金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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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任为重、盛伟丽、王永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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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7 │转让比例(%) │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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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9306.84万 │转让价格(元)│1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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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666.68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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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浙江世元贵金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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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张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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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7 │转让比例(%) │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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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8510.16万 │转让价格(元)│1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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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601.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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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浙江世元贵金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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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虞安妮、陈瑞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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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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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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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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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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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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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1.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率,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
│ │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
│ │3年。原《金融服务协议》自新《金融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 │
│ │ 2.由于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黄金集团)控制│
│ │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与公司存在关│
│ │联关系,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3.该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方中华、张冬│
│ │波、李春海、程国江、刘炜明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
│ │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 │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
│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财务公司是由中国黄金集团和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 │中国黄金集团持股60%。2015年5月12日获北京银保监局开业批复,取得《金融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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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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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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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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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发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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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1、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
│ │行)相关事宜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获得公司股东会的审议通过、│
│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审核批准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 │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上述事项的批准、核准能否取得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 │资风险。 │
│ │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
│ │黄金集团)在内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截至公告日,中国黄金集团为公司控│
│ │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
│ │ 3、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 │
│ │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拟向包括中国黄金集团在内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
│ │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不超过79200569股(含本数)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0│
│ │000.00万元(含本数)。 │
│ │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 │
│ │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 │
│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
│ │产值的较高者,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就上述事项,中国黄金集团与公司签署了《附条│
│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因中国黄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
│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
│ │ 本次关联交易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
│ │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公司股东会的审议│
│ │通过,并需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且需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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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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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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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率,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
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3年
。原《金融服务协议》自新《金融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2.由于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
东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黄金集团)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该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方中华、张冬波
、李春海、程国江、刘炜明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其
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由中国黄金集团和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中
国黄金集团持股60%。2015年5月12日获北京银保监局开业批复,取得《金融许可证》。1.财务
公司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赫
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9号一层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11H211000001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39854814H注册资本金:20亿元财务公司在业务上接受国家金融监
督管理总局及人民银行的指导、监督和考核。按金融监管与公司治理要求,财务公司设立了股
东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并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目前财务公司经营范围
为以下本外币业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1)存款服务: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及其子公司存款的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国内主要大型
国有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公示利率。
(2)贷款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贷款的利率,参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
oanPrimeRate,LPR);同时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同
期同种类贷款服务所定的利率。
(3)票据贴现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票据贴现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
内主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贴现利率。公司及其子公司自主拥有票据的
所有权和运用权,并且不能受乙方的控制。
(4)结算服务: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时实施费用减免或优惠。如需
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收取,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结
算费用标准。
(5)手续费收取: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凡中国人
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机构有收费标准规定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原则上不高
于国内主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同种类金融服务收取手续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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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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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以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支付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
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六、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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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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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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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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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
公积金的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118563401.54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369045439.01元,扣除2024年度利润分红385442
76.96元,本年期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446069664.17元,股本基数为264001897.00股。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上市公司制定
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
比例。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6996330.36元。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提议2025年度以公司总股本26400189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0.9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3760170.73元(含税),占本年度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04%,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利润分配预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
比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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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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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00网
络投票时间:2026年3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026年3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绿景社区布吉路1028号中设广场B栋19层(1915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方中华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主持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
事共同推举,由董事、总经理张冬波先生主持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共105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575311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4001897股的59
.67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52719918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4001897股的57.84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数合计48112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4001897股的1.822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4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44312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4001897股的5.46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61998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4001897股的3.643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01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8112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4001897股的1.8224%。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7007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76%;反对5
13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9%;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907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714%;反对513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2%;弃权1
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714%。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157070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78%;反对4
47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8%;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970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100%;反对447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78%;弃权1
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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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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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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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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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董监高
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责险方案
1.投保人: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
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
一步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公司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
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
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责险保险合
同期满前或期满时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
需另行决策。
二、履行的程序
因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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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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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金辐照”)于近日分别收到股东共青城
鑫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卫”)、共青城鑫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刚”)出具的《关于减持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1.持有公司533000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2%)的股东鑫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6月17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
46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5%)。
2.持有公司428997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2%)的股东鑫刚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6月17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
17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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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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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9:15—9:2
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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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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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金辐照成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公司),资助方式为公司向成都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300万元
的借款,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其中5500万元借款,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5年
,利率为2.51%;1800万元借款,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年,利率为2.11%。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3.成都公司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或担保。
(一)本次财务资助基本情况。为缓解成都公司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压力,满足
其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不影响自身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向成都公司提供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7300万元的借款,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其中5500万元借款,期限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5年,利率为2.51%;1800万元借款,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
年,利率为2.11%。
(二)本次财务资助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鉴于成都公司少数股东中国黄金集团
四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黄金)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
因此董事方中华、张冬波、李春海、程国江回避表决。
成都公司系公司持股比例51%的控股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本
次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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