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62 中金辐照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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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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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3-25│ 3.40│ 1.9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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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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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中金健康科技(长沙│ 3185.00│ ---│ 91.00│ ---│ -60.40│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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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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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钴源采购项目 │ 3.54亿│ 0.00│ 8113.59万│ 102.06│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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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加速器灭菌中心│ 2600.00万│ 0.00│ 2013.95万│ 100.70│ 344.74万│ 2021-05-01│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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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亿│ 5618.28万│ 1.07亿│ 106.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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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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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7 │转让比例(%) │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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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4985.72万 │转让价格(元)│1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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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367.68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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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浙江世元贵金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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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钟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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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7 │转让比例(%) │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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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24亿 │转让价格(元)│1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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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90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浙江世元贵金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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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任为重、盛伟丽、王永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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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7 │转让比例(%) │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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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9306.84万 │转让价格(元)│1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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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666.68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浙江世元贵金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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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张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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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7 │转让比例(%) │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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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8510.16万 │转让价格(元)│1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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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601.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浙江世元贵金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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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虞安妮、陈瑞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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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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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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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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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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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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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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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黄金集团(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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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黄金报社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河南省三门峡黄金工业学校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长春黄金设计院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长春黄金设计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长春黄金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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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黄金经济发展研究中心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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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镇江市中医院 │
├──────┼────────────────────────────────────────┤
│关联关系 │子公司参股股东的下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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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经开区分院 │
├──────┼────────────────────────────────────────┤
│关联关系 │子公司参股股东的下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镇江市润州区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关联关系 │子公司参股股东的下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镇江市润州区七里甸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关联关系 │子公司参股股东的下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镇江市润州区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关联关系 │子公司参股股东的下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 │
├──────┼────────────────────────────────────────┤
│关联关系 │子公司参股股东的下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
├──────┼────────────────────────────────────────┤
│关联关系 │子公司参股股东的下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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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
│关联关系 │子公司参股股东的下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 │
├──────┼────────────────────────────────────────┤
│关联关系 │子公司参股股东的下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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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
├──────┼────────────────────────────────────────┤
│关联关系 │子公司参股股东的下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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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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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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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财务公司贷款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及贷款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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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财务公司委托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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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取在财务公司存款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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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财务公司存款每日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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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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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中国黄金集团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中国黄金集团(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中国黄金报社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河南省三门峡黄金工业学校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长春黄金设计院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长春黄金设计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02│其他事项
──────┴──────────────────────────────────
(1)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发行证券的情形,符合《
证券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发行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并
将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监会注册,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004年,发改委决定开始实施“民用非动力核技术高技术产业化专项”,明确提出要引导
、推动我国民用非动力核技术应用产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增长,用5年左右时间使我国的非
动力核技术工业应用的产业化规模达到1000亿元的水平,并保持年均15%以上的增长速度的目
标。2010年,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辐射加工专业委员会发布的《全国辐射加工技术产业
“十二五”发展规划建议》,提出以适应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改善民生、打造低碳经济对辐射
加工技术及辐射加工产品不断增长新需求,提高电子束与γ射线利用率,为国家发展低碳经济
做示范性贡献的发展目标。
2011年3月2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同位素、加速器及辐照应用技术开发属于鼓励类产业,随后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3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依然在列。
2024年10月31日,国家原子能机构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核技术应用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
行动方案(2024-2026年)》,首次专门针对“核技术应用”产业进行顶层设计,要求2026年
我国核技术应用产业年直接经济产值达4000亿元。对于辐照加工行业,《行动方案》提出推广
辐照育种、辐照灭菌、辐照材料改性等解决方案,推动辐照技术产业化,形成标准化和模块化
的应用模式。这将增强辐照技术在食品安全、先进制造、医疗卫生和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应用,
提升行业整体水平,助力可持续发展。
公司所处行业和主营业务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公司本
次募投项目均紧密围绕主营业务展开,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
2026-07-02│其他事项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
证上审〔2026〕211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
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
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
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和
要求,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6-17│其他事项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披露了《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公司股
东共青城鑫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卫)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6月17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1,46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5%),公司股东共青城鑫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鑫刚)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3月20
日至2026年6月17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7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
45%)。
近日,公司收到鑫卫、鑫刚出具的《有关中金辐照股票减持时间届满告知函》,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
2026-05-28│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绿景社区布吉路1028号中设广场B栋19层(1915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方中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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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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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陈军先生为公司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鉴于聘任时,陈军先生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尚未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在其取得相应证书前,由其先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
其取得证书后,董事会秘书聘任正式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秘书离任暨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2)
。
近日,陈军先生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取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
议,陈军先生自通过前述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之日起正式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陈军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25177228
传真:0755—25289166
电子邮箱:ir@zjfzgroup.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绿景社区布吉路1028号中设广场B栋1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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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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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率,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
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3年
。原《金融服务协议》自新《金融服务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2.由于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
东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黄金集团)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该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方中华、张冬波
、李春海、程国江、刘炜明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其
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由中国黄金集团和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中
国黄金集团持股60%。2015年5月12日获北京银保监局开业批复,取得《金融许可证》。1.财务
公司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赫
机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9号一层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11H211000001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39854814H注册资本金:20亿元财务公司在业务上接受国家金融监
督管理总局及人民银行的指导、监督和考核。按金融监管与公司治理要求,财务公司设立了股
东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并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目前财务公司经营范围
为以下本外币业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1)存款服务: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及其子公司存款的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国内主要大型
国有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公示利率。
(2)贷款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贷款的利率,参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
oanPrimeRate,LPR);同时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同
期同种类贷款服务所定的利率。
(3)票据贴现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票据贴现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
内主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贴现利率。公司及其子公司自主拥有票据的
所有权和运用权,并且不能受乙方的控制。
(4)结算服务: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时实施费用减免或优惠。如需
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收取,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结
算费用标准。
(5)手续费收取: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凡中国人
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机构有收费标准规定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原则上不高
于国内主要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同种类金融服务收取手续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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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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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以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支付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
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六、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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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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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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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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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
公积金的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118563401.54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369045439.01元,扣除2024年度利润分红385442
76.96元,本年期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446069664.17元,股本基数为264001897.00股。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上市公司制定
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
比例。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6996330.36元。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提议2025年度以公司总股本26400189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0.9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3760170.73元(含税),占本年度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04%,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利润分配预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
比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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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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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00网
络投票时间:2026年3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026年3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绿景社区布吉路1028号中设广场B栋19层(1915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方中华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主持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
事共同推举,由董事、总经理张冬波先生主持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共105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575311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4001897股的59
.67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52719918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4001897股的57.84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数合计48112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4001897股的1.822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4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44312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4001897股的5.46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61998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4001897股的3.643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01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8112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4001897股的1.8224%。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7007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76%;反对5
13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9%;弃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907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714%;反对513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72%;弃权1
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714%。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157070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78%;反对4
47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8%;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970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100%;反对4470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78%;弃权1
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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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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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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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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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董监高
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责险方案
1.投保人: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
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
一步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公司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
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
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责险保险合
同期满前或期满时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
需另行决策。
二、履行的程序
因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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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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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金辐照”)于近日分别收到股东共青城
鑫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卫”)、共青城鑫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刚”)出具的《关于减持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1.持有公司533000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2%)的股东鑫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6月17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
46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5%)。
2.持有公司428997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2%)的股东鑫刚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6月17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
17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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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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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9:15—9:2
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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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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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金辐照成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公司),资助方式为公司向成都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300万元
的借款,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其中5500万元借款,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5年
,利率为2.51%;1800万元借款,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年,利率为2.11%。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
3.成都公司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或担保。
(一)本次财务资助基本情况。为缓解成都公司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压力,满足
其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不影响自身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向成都公司提供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7300万元的借款,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其中5500万元借款,期限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5年,利率为2.51%;1800万元借款,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
年,利率为2.11%。
(二)本次财务资助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鉴于成都公司少数股东中国黄金集团
四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黄金)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
因此董事方中华、张冬波、李春海、程国江回避表决。
成都公司系公司持股比例51%的控股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本
次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构成关联
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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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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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1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月8日下午15:00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绿景社区布吉路1028号中设广场B栋19层19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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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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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推荐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刘炜明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
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同时,
如刘炜明先生经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为董事,则董事会同意刘炜明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职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增补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刘炜明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经济师。2006年—20
08年,任中金黄金投资有限公司职员;2008年—2011年,任中国黄金集团营销有限公司生产投
资部副经理;2011年—2012年,任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有限公司生产投资部副经理;2012年
—2013年,任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有限公司银行业务部总经理;2014年—2018年,历任中国
黄金集团黄金珠宝有限公司生产投资部总经理、产品及交易风控部总经理;2018年—2021年,
任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2月—2024年3月,任中国黄金集团
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3月—2025年3月,任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总经理;2025年3月至今,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外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炜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有担任董事职务,除此以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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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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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鲍海文先生递交的书
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鲍海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委员职务。鲍海文先生原任职期限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2026年9月15日)。
辞职后,鲍海文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鲍海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
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鲍海文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鲍海文先生的辞职
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鲍海文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方
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鲍海文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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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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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相关事宜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获得公司股东会的审议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审核批准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的注册批复。上述事项的批准、核准能否取得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黄
金集团)在内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截至公告日,中国黄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
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包括中国黄金集团在内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
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不超过79200569股(含本数)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0.
00万元(含本数)。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的
较高者,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就上述事项,中国黄金集团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因中国黄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公司股东会的审议通过
,并需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且需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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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重要合同
──────┴──────────────────────────────────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
与认购对象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公司与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摘要
(一)合同主体
甲方(认购人):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发行人):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二)认购价格和认购数量
1、认购价格
(1)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
(2)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
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甲方不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询价,甲
方愿意接受市场询价结果,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
若乙方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派息:
P1=P0-D;
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派息同时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
调整后发行价格。
2、认购数量
(1)乙方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79200569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中国证监会
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其中,甲方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认购金额10000万元。甲方以现金认购乙方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的计算公式为:甲方认
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认购总金额÷发行价格。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应精确至个位
(计算结果向下取整)。
(2)若乙方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出相应调整。
(3)若通过竞价方式未能产生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甲方将继续参与认购乙方本次发行
的股票,以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即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
十)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
,则甲方本次所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同比例的调整。
(4)甲方同意本次认购完成后,乙方于本次发行之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
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三)认购价款支付与股票交割
乙方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且乙方启动发行后
,甲方应按照公司与主承销商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下称“缴款日期”)将认购价款以现金方
式一次性划入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主承销商扣除相关费用再划
入乙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乙方应指定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本次发行认购价款的交付情况进行验资并出具
验资报告。
在甲方按照乙方本次发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支付认购价款后,乙方应根据本次发行的情况
及时修改其现行的公司章程,并至公司原登记机关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应及时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认购方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的登记手续。
(四)限售期
甲方本次认购的乙方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限售有特别要求的,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若前述限售期
安排与监管机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则双方将对限售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完成后至
限售期届满之日止,甲方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
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满后,该等股份的限售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五)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
1、本协议为附条件生效的协议,须在甲、乙双方签署且以下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
效:本次发行获得乙方董事会、股东会的批准;本次发行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
单位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本次发行;中国证监会就本次发行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2、若上述约定的协议生效条件未能成就,致使本协议无法生效且不能得以履行的,甲、
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条款
1、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如期足额履行缴付认购资金的义务,则构成对本协议的根本违
约,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股份认购资金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2、本协议项下约定之本次发行事项如未获得:(1)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2)乙方股
东会审议通过;(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4)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
过;(5)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均不构成乙方违约,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3、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乙方根据其目前自身实际情况拟进行的安排,该等安
排可能会根据审批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因素的变化由乙方在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做出相应调整,
该等调整不构成乙方违约,但乙方应在事项发生变更后及时通知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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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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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
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本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
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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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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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
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
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
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
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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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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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
关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本次发行的整体工作安
排和计划,公司董事会决定择期召开股东会,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提请股东会表决。公司将
另行发出股东会通知,具体的会议时间、地点、议案内容等信息将以另行公告的股东会通知为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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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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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中午12:0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9:15—9:
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9:15—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绿景社区布吉路1028号中设广场B栋19层1915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中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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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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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盛小莉女士递交的书
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盛小莉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
员职务。盛小莉女士原任职期限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职届满之日(2026年9月15日)。辞职
后,盛小莉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盛小莉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
起生效。盛小莉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盛小莉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方
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盛小莉女士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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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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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
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名单,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世元贵金属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江世元)被司法拍卖的25353573股公司股票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27日10时至2025年10月28日10时(延时除外)在京东
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世元持有的25353573股公司股份,虞安
妮、陈瑞岳、张宇、任为重、王永江、盛伟丽、钟革分别竞得前述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
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二、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及名单,获
悉浙江世元上述拍卖的股份已完成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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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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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8日1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24日下午15:00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绿景社区布吉路1028号中设广场B栋19层19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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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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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中金辐照电子加速器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公司拟投
资建设中金辐照电子加速器智能制造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约人民币2亿元,并与河北三河经济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中金辐照电子加速器智能制造项目协议》。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办理本次投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项目相关协议,办理项目开
工、施工及竣工手续等)。
二、投资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31082697586784Q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密三路105号
关联关系: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中金辐照电子加速器智能制造项目。
(二)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亿元人民币(含经营所需固定资产
投资等),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以上为初步测算的预估金额,具体发生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
准。
(三)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加速器智造厂房、加速器应用厂房、研发办公楼、研发附
属设施配套楼等建筑。建成后可提供电子加速器设备研发、制造、销售及运维的全链条一体化
服务,并为京津冀区域提供辐照灭菌和材料辐照改性技术服务。同时,能为有电子加速器应用
需求的企业提供辐照技术解决方案。
(四)项目用地:项目拟用地位于三河经济开发区贤人街(新区大街南侧)、工园路西侧
、神农街北侧、西邻国有土地。项目土地面积约60亩,计容面积约48000平方米(容积率按1.2
计算)。
(五)项目建设周期:项目施工工期约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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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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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中金辐照秦皇岛综合灭菌中心项目的议案》,公司拟投
资建设中金辐照秦皇岛综合灭菌中心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约人民币1.03亿元,并与秦皇岛北戴
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中金辐照秦皇岛综合灭菌中心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授权经理层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办理本次投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签署本项目相关协议,办理项目开工、施工及竣工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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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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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汤清松先生递交
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汤清松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汤清松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汤清松先生的辞
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汤清松先生的原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任期届满日为2026年9月15日。辞职后,汤清松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汤清松先生辞
职后,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汤清松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汤清松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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