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63 中洲特材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特种装备核心零部件│ 1.35亿│ 4550.56万│ 2.10亿│ 101.84│ 0.00│ 2023-12-31│
│制品制造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994.97万│ 0.00│ 3400.00万│ 100.00│ ---│ ---│
├─────────┼──────┼─────┼─────┼─────┼─────┼──────┤
│特种装备核心零部件│ 2.06亿│ 4550.56万│ 2.10亿│ 101.84│ 0.00│ 2023-12-31│
│制品制造项目 │ │ │ │ │ │ │
├─────────┼──────┼─────┼─────┼─────┼─────┼──────┤
│研发检测中心二期建│ 4519.52万│ 0.00│ 255.36万│ 100.00│ 0.00│ 2023-03-16│
│设项目 │ │ │ │ │ │ │
├─────────┼──────┼─────┼─────┼─────┼─────┼──────┤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 7000.00万│ 0.00│ 7000.00万│ 100.00│ 0.00│ ---│
│的营运资金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1-09 │
├──────┼────────────────────────────────────────┤
│关联方 │海通创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为其投资总监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一、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特材"或"公司")于2023年7月6日│
│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
│ │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与海通创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博│
│ │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西安航天基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西安│
│ │市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群锐投资管理中心(│
│ │有限合伙)、其他有限合伙人(4名)共同设立陕西海通博泰航空航天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
│ │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合伙企业计划募集资金人民币│
│ │500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出资认缴人民币2500万元,占合伙企业 │
│ │认缴出资额的5%。公司董事付峪先生系海通创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总监,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7日在巨潮资│
│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
│ │告编号:2023-032)。 │
│ │ 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 │过了《关于终止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与相关各方│
│ │共同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付峪先生回避表决,国投证券股份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公司终止与相│
│ │关各方共同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
│ │大会审议。 │
│ │ 二、终止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原因 │
│ │ 公司与相关各方为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做出了积极准备和相应安排,但由于基金整体募│
│ │资进度未满足预期,经各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上海中洲特│江苏新中洲│ 2.95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种合金材料│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上海中洲特│江苏新中洲│ 0.0000│人民币 │--- │--- │--- │否 │否 │
│种合金材料│ │ │ │ │ │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7-26│其他事项
──────┴──────────────────────────────────
一、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了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现已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
照》。变更后公司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40597762W
注册资本:人民币32760.0000万元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冯明明
住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世盛路580号
成立日期:2002年07月0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
;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增材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
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
2024-07-22│对外担保
──────┴──────────────────────────────────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2024年5月
24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新中
洲特种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中洲”)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
元的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3)。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15000
万元。全资子公司江苏新中洲为本次公司授信事项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7月22日,全资子公司江苏新中洲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在上海签署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15000万元,全
资子公司江苏新中洲同意为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申请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为授信范围内的敞口额度12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
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全资子公司江苏新中
洲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冯明明
4、注册资本:人民币32760万元整(公司2023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每10股转增4
股,转增完成后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34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2760万元。公司已于2024年7月1
8日完成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尚需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5、成立日期:2002年7月8日
6、住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世盛路580号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
铸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增材制造;机械零件、零
部件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
2024-04-22│其他事项
──────┴──────────────────────────────────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众华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
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众华具
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
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任务。董事会同意续聘众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
部控制审计事项,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
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确定相关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
2024-04-22│对外担保
──────┴──────────────────────────────────
一、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增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新中洲特种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中洲”)
资金流动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新中洲拟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期限为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
效。
综合授信用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等
方式融资。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具体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
准。为确保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顺利进行,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士代表公司与银行办理相关授信额
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
同、协议书等文件)。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1、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江苏新中洲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其经营性资金需求,同时,为加强公司
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增强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与合理性,公司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江苏
新中洲进行授信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其他资产抵质押等多种金融担保方式。期限为
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以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
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
表了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新中洲特种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1681125780R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江苏省东台市经济开发区纬
七路12号法定代表人:冯明明
注册资本:21920万(人民币元)成立日期:2008年10月15日营业期限:2008年10月15日
至2028年10月13日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有色金
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铸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锻件及粉
末冶金制品销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
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与公司的关系:江苏新中洲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江苏新中洲100%股份。
(4)主要财务指标
(5)信用等级状况:良好。
(6)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4、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子公司与
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三、董事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以及对子公司进行担保主要是为了
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的发展战略及日常经营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经
营情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以及对子公司进行担保的事项。
公司持有江苏新中洲100%股份,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本次担保全资子公司江苏新中洲未
提供反担保,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
2024-04-22│其他事项
──────┴──────────────────────────────────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为82527588.20元,2023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13973384.1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479755
1.15元,资本公积为287904958.3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按202
3年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479755.12元,加上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294974
888.25元,减去上年派发的现金股利18720000元,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4357268
4.28元。截至报告期末,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343572684.28元。
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总股本234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7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18018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入下一年度;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4股,预计转增93600000股。本次不送红股。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前,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
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
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行业平均水平、公司的
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
2024-04-22│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
已于2024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下午15:30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猛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会秘书祝宏志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4-03-21│对外担保
──────┴──────────────────────────────────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
26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新中
洲特种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中洲”)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
元的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7)。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授信人民币15000
万元,其授权期限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全资子公司江苏
新中洲为本次公司授信事项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3月20日,全资子公司江苏新中洲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在上海签署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全资子公司江苏新中洲同意为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
请授信的人民币15000万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为10年,担保最高债权限
额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等值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及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
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全资子公司江苏新中
洲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冯明明
4、注册资本:人民币23400万元整
5、成立日期:2002年7月8日
6、住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世盛路580号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
铸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增材制造;机械零件、零
部件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明明先生。
10、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名称:江苏新中洲特种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名称: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相应债权人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
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以及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
的部分。
6、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
2024-02-21│其他事项
──────┴──────────────────────────────────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冯明明先生计划自2024年1月23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
持计划。
2024年2月21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冯明明先生《关于增持公
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冯明明先生的增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冯明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2、本次增持前,冯明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2877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42%;
另外还通过上海盾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股份189364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9
%。冯明明先生合计持有或控制公司股份数为1018135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51%。
3、在增持计划公告前12个月内,冯明明先生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在增持计划公告前6个月,冯明明先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1日,冯明明先生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以自有资金累计增持公司股
份284700股,累计增持金额为2937280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1217%。
──────┬──────────────────────────────────
2024-01-22│其他事项
──────┴──────────────────────────────────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收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冯明明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
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冯明明先生计划自2024年
1月23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
有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冯明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2、截至本公告日,冯明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2877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42%
;另外还通过上海盾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股份189364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
09%。冯明明先生合计持有或控制公司股份数为1018135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51%。
3、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冯明明先生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本次公告前6个月,冯明明先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冯明明先生拟自2024年1月23日
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增持所
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
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并及时披露是否顺
延实施。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
划。同时,本次股份增持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
2024-01-09│对外投资
──────┴──────────────────────────────────
一、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洲特材”或“公司”)于2023年7月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
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与海通创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博泰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西安航天基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创
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群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其他有限合伙人(4名)共同设立陕西海通博泰航空航天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合伙企业计划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万元
,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出资认缴人民币25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的
5%。公司董事付峪先生系海通创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总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与相关各方共同
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付峪先生回避表决,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公司终止与相关各
方共同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终止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原因
公司与相关各方为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做出了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