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65 *ST恒宇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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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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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亦合智能科技有│ 100.00│ ---│ 49.00│ ---│ -20.78│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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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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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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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航电系统设备│ 2.64亿│ 8100.00│ 1.02亿│ 38.62│ 0.00│ 2025-12-31│
│产业化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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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机载装备及配套│ 6924.07万│ 251.84万│ 1455.72万│ 21.02│ 0.00│ 2025-12-31│
│仪器设备研发中心建│ │ │ │ │ │ │
│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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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6721.20万│ 6721.20万│ 6721.20万│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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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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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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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2.00亿元(含本数)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此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0)。
近日,公司因购买理财产品需要,开立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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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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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
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
)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
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公司根据前述规定对原会计
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规定。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
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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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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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
案》,并于同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上述申请能否
审核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
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
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为-82921806.89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75897036.78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
023年8月修订)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
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退市风
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2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恒宇信通”变
更为“*ST恒宇”,证券代码仍为300965,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
为20%。
公司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定
期披露了风险提示公告,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0024433.24元,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为178827981.7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741734.74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841268.6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所有者权益为1234984333.83元。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不存在第10.3.11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
警示的情形。因此,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3
.7条和第10.3.8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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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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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
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本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预期信
用损失为基础,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
货、固定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
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公司对可能发生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
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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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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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
案,并经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期限
本方案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薪酬标准
在公司担任其他具体职务的监事,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领
取津贴及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
三、发放办法
在公司担任其他具体职务的监事,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领取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根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考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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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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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职工代表监事需要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
表审议,会议选举杨永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杨永先生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杨永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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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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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应该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为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对
董事会科学决策的支持和监督作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所处地区的平均津贴水平,董事会制
定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薪酬标准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确定为人民币9万元/年/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履职日起开始执行;
2、在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前,新增的独立董事津贴按照该津贴标准执行,离任的独立
董事按其实际任期计算津贴。
三、其他事项
1、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
放;
2、上述津贴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
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执行;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独立董事津贴方案需经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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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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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
案,并经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期限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薪酬标准
(一)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均津贴标准为9.00万元/年(含税)。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和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领取津贴。未在公司担任
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津贴。
三、发放办法
(一)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方式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平均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发放方式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领取基本薪酬,按
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考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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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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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综合授信基本情况
2025年4月10日,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资金安排,公
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00.00万元,
期限为1年。
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的协议
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
就上述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的每笔信贷业务等再行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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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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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该预案提
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和持续发展,兼
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审字(2025)0800012号《审计报告》确
认,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542581.35元。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本年度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11542
58.14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58237825.73元,减去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1800000.00元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6826148.94元。2024年度,公司实现合并财
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为26741734.74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
未分配利润为109555937.70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止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6826148.94元。
在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
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准,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3.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000万股进行测算,公司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1000000.00
元。
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3.50元(含税)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金额,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上市后三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为22800000.00元(含税),其中包含(1)2024年半年度派发现金
红利1800000.00元(含税);(2)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21000000.00元(含
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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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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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2.00亿元(含本数)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此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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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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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10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49)。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新《公司章程》的备案,并取得由北京市顺义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后的企业登记信息
公司名称: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743335
987W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王舒公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10月14日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北石槽镇府前西街17号院4号1至6层101内
2层201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
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光
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导航终端制造;导航终端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
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
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专用设备修理;软件开发;人工智能
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
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
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地理遥感信息服务;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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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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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1-9月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真实、准确、客观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本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截至2024年0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
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公司对可能发生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
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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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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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
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本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预期信
用损失为基础,对截至2024年0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
货、固定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
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公司对可能发生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
准备。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明细表
经测试,2024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845138.64元,资产减值损失1447165.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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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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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5
3517.3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截止2024年06月30日,母
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6484308.37元;2024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的净利润为
9035077.28元,截止2024年06月30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4803538.38元。根据合并
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止2024年06月30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56484308.37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恒宇信通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规定,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在保障公司正常持续经营
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本着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公司拟定的20
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准,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60000000股进行测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00000元(
含税)。
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3元(含税)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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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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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
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顾建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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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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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2.00亿元(含本数)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此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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