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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宇信通(30096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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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965 *ST恒宇 更新日期:2024-04-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一代航电系统设备│ 2.64亿│ 134.94万│ 1.02亿│ 38.55│ 0.00│ 2023-12-31│ │产业化建设项目 │ │ │ │ │ │ │ ├─────────┼──────┼─────┼─────┼─────┼─────┼──────┤ │航空机载装备暨配套│ 6924.07万│ 125.45万│ 1202.18万│ 17.36│ 0.00│ 2023-12-31│ │仪器设备研发中心建│ │ │ │ │ │ │ │设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6721.20万│ ---│ ---│ ---│ 0.00│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3-12-20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失败 │ ├──────┼────────────────┼──────┼────────────────┤ │交易标的 │西安雷航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60%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 │ │ │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 │买方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何亚平 │ ├──────┼────────────────────────────────────────┤ │卖方 │何亚平、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方案为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 │ │购买何亚平持有的西安雷航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60%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募集配套资 │ │ │金。 │ │ │ 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 │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 │,独立董事对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20 │ ├──────┼────────────────────────────────────────┤ │关联方 │王舒公及饶丹妮夫妇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 │ │,期限为1年。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 │ │,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舒公及饶│ │ │丹妮夫妇为公司此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 │ │,担保期限为1年。 │ │ │ 鉴于王舒公及饶丹妮夫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 │股票上市规则》,王舒公及饶丹妮夫妇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 │ │认可意见和同意本次事项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王舒公回避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对本 │ │ │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并全票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王舒公及饶丹妮夫妇为公司控股及实际控制人,二人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的方式控制公│ │ │司65.48%的表决权。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25│其他事项 ──────┴────────────────────────────────── 2024年4月24日,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告”)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9月4日起施 行)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公司对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郭小冬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 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董事会同意对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同意选举董事吴琉滨先生担任第 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调整前后审计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叶锋(主任委员)、姬淑艳、郭小冬 调整后:叶锋(主任委员)、姬淑艳、吴琉滨 ──────┬────────────────────────────────── 2024-04-25│其他事项 ──────┴────────────────────────────────── 1.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聘任的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 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24年4月24日,恒宇信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 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16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 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5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 业审计服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31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 措施2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 2024-04-25│其他事项 ──────┴────────────────────────────────── 根据《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 案,并经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董事 薪酬方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期限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薪酬标准 (一)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均津贴标准为6.00万元/年(含税)。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和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领取津贴。未在公司担任 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津贴。 三、发放办法 (一)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方式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平均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发放方式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领取基本薪酬,按 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考核发放。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 2.上述薪酬为含税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 相抵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执行。 5.本方案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2024-04-25│其他事项 ──────┴────────────────────────────────── 根据《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 案,并经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期限 本方案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薪酬标准 在公司担任其他具体职务的监事,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领 取津贴及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 三、发放办法 在公司担任其他具体职务的监事,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领取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根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考核发放。 ──────┬────────────────────────────────── 2024-04-25│其他事项 ──────┴──────────────────────────────────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一季度计提 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真实、准确、客观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本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截至2024年0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 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公司对可能发生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 计提减值准备。 ──────┬────────────────────────────────── 2024-04-25│其他事项 ──────┴──────────────────────────────────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 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本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预期信 用损失为基础,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 货、固定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 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公司对可能发生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 准备。 ──────┬────────────────────────────────── 2024-04-20│对外担保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期 限为1年。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 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舒公及饶丹妮夫妇 为公司此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 为1年。 鉴于王舒公及饶丹妮夫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王舒公及饶丹妮夫妇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和同意本次事项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王舒公回避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对本次关 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并全票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王舒公及饶丹妮夫妇为公司控股及实际控制人,二人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的方式控制公司 65.48%的表决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舒公及饶丹妮夫妇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 00.00万元(含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无 需公司提供任何反担保,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关联定价的情况。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王舒公及饶丹妮夫妇和银行共同协商确定,相关 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 2024-04-20│银行授信 ──────┴────────────────────────────────── 一、申请综合授信基本情况 2024年4月19日,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资金安排,公司拟 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为1 年。 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的协议 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与授 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就上述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的每笔信贷 业务等再行决议。 ──────┬────────────────────────────────── 2023-12-20│其他事项 ──────┴──────────────────────────────────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何亚平持有的西安雷航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雷航电子”)60%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 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恒宇 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等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后,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尚未发出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之前,每30日发布一次交易进展公告。 二、本次交易的主要历程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历程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 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恒宇信通,证券代码:300965)自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开 市起开始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9)。 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2023年9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3)。 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恒宇信通航空装 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恒宇信通 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等相关公告。公司同时披 露了《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组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 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 股票于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后,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9日、2023年12月8日披露了本次交易的进展 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事项预案披露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2023-068)。 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 (二)推进本次交易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公司在推进本次交易期间,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 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就本次交易的交易协议等相关内 容进行充分沟通及确认。 (三)相关信息批露及风险提示 在本次交易相关工作开展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并在相关公告中对本次交易存在的相关风险及不确定性进行了充分披露。 三、终止本次交易的原因 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各相关方、各 中介机构推进本次交易各项工作。鉴于交易双方就交易方案的部分主要条款最终未能达成一致 意见,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决定终 止本次交易事项。 ──────┬────────────────────────────────── 2023-11-16│其他事项 ──────┴──────────────────────────────────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6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8.00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 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保荐机构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因购买理财产品需要,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用于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披露的《关于开立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鉴于上述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已不再使用且无后续使用计划,为规范账户管理,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已于近期将其注 销。 ──────┬────────────────────────────────── 2023-10-27│其他事项 ──────┴──────────────────────────────────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1-9月计提 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本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预期信 用损失为基础,对截至2023年0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 货、固定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 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公司对可能发生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 准备。 ──────┬────────────────────────────────── 2023-10-10│收购兼并 ──────┴──────────────────────────────────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方案为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何亚平持有的西安雷航电 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60%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二、本次交易作价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待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全 部评估相关工作完成后,具体评估结果、相关依据及合理性分析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西安雷航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60%股权的最终交易作价将参考具有证 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值,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评估基准日暂定为 2023年6月30日。 三、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 (一)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公司本次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交 易对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5%,同时不涉及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委派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因此根据《上市规则》,此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 ──────┬────────────────────────────────── 2023-09-14│委托理财 ──────┴──────────────────────────────────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 2023-08-25│其他事项 ──────┴──────────────────────────────────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信用 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本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以预期信 用损失为基础,对截至2023年0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 货、固定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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