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66 共同药业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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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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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3-29│ 8.24│ 1.94亿│
├───────────┼───────────┼───────────┼───────────┤
│可转债 │ 2022-11-28│ 100.00│ 3.7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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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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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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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新药业有限公│ ---│ ---│ 40.00│ ---│ 0.92│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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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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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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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体酮及中间体BA生│ 6.00亿│ 0.00│ 1.94亿│ 100.81│ ---│ ---│
│产建设项目(IPO)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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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IPO │ 5000.00万│ 0.00│ 203.44万│ 100.0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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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体酮及中间体BA生│ 6.00亿│ 1911.85万│ 2.66亿│ 100.00│ ---│ ---│
│产建设项目(可转债│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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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可转│ 1.14亿│ 0.00│ 1.07亿│ 100.00│ ---│ ---│
│债)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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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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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06 │交易金额(元)│1657.0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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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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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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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湖北共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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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湖北源科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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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同药业”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共同生物│
│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同生物”)拟向湖北源科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源科生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另一企业)购买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 │,用于新建3000t/d污水处理装置项目和甲类车间及配套设施生产建设项目,交易各方履行 │
│ │审批程序后,将签署转让协议,转让价格合计不超过1,657.03万元,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共│
│ │同生物自筹资金。 │
│ │ 本次交易标的类别为固定资产,主要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该土地位于丹江口市白果树│
│ │沟工业园共同路,其中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6,731.40㎡,评估价532.61万元;该片土地上的 │
│ │在建工程建筑面积合计为9,047.16㎡,评估价1,124.42万元;评估价合计1,657.0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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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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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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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东同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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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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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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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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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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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东同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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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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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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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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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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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源科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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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研发总监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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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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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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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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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东同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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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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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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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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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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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东同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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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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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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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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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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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源科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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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研发总监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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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销商品或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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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同药业”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共同│
│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同生物”)拟向湖北源科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源科生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另一企业)购买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及地上附│
│ │着物,用于新建3000t/d污水处理装置项目和甲类车间及配套设施生产建设项目,交易各方 │
│ │履行审批程序后,将签署转让协议,转让价格合计不超过1,657.03万元,本次交易资金来源│
│ │为共同生物自筹资金。 │
│ │ 公司于2025年8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 │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系祖斌对本议案回避│
│ │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
│ │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 │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湖北源科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 │ 共同药业董事长、总经理、研发总监系祖斌持有源科生物8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 │
│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源科生物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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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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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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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授信和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2026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规划,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及子公司20
26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人民币不超过160000万元(上述金额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
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额度含原额度的续期)。在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根
据资金需求计划向金融机构借款,由公司及子公司以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向金融机构
的借款提供担保。
上述融资及担保额度授权的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若遇到金融机构贷款或担保合同签署日期在有效期内,但是合同期限超出决议
有效期的,决议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金融机构相关合同有效期截止日。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需要分配使用,该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
动循环使用。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时,公司计划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湖北共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同生物”)、湖北甾领药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甾领药业”)、湖北共同甾体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甾体研究院”)提
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子公司湖北共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同生
物”)为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
公司在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借款的具体事项时,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办理申请授信及借
款的具体事项。授权权限:(1)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签署授信申请涉及的全部法律文
件;(2)在授信额度内办理借款事项,包括签署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合同、保理协议
、财务顾问费合同等银行融资法律文件;(3)与各金融机构商定具体借款、担保、抵押等合
同的金额、起止时间;(4)提交办理授信或借款涉及的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止。
子公司根据《2026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明细表》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借款及抵押等信贷
业务时,由子公司按照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内部决策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
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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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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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
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
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
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
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
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
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价格区间及限售期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
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
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
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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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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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
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
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
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最早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
从业经验。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
3914人,其中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
含H股),平均资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
,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
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
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会计师:刘娇娜,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0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卫光生物(00
2880)、信立泰(002294)、桂林旅游(000978)。拟签字会计师:连伟,拥有注册会计师资
质。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万顺新材(300057)、利和兴
(301013)、安妮股份(002235)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汤艳群,200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0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最近十年从事质量复核业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8家,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
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定价原则主要参考同行企业收费标准,按照审计工作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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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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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部分
资产予以核销。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12
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
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报告期末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
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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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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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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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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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
辞职或合同到期且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的,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
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鉴于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6人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
归属的4.210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作废失效。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
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归属条件之一。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
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
6]第5-00148号),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低于设置的触发值。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公司同意
作废24名在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第三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15.8600万股限制性股票以
及8名在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第二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6.7750万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本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6.8450万股。本次作废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完
毕。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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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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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
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公司制
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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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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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因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
“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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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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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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