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67 晓鸣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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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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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3-31│ 4.54│ 1.4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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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1-07│ 11.69│ 3162.73万│
├───────────┼───────────┼───────────┼───────────┤
│可转债 │ 2023-04-06│ 100.00│ 3.2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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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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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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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宁养殖基地建设项│ 5772.52万│ ---│ 3650.49万│ 100.00│ 103.36万│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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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智慧农业产业│ 1.95亿│ 3.07万│ 1.95亿│ 100.04│ ---│ ---│
│示范园父母代种业基│ │ │ │ │ │ │
│地(一期、二期、三│ │ │ │ │ │ │
│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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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智慧农业产业│ 5870.32万│ ---│ 6056.75万│ 103.18│ ---│ ---│
│示范园父母代种业基│ │ │ │ │ │ │
│地项目(一期、二期│ │ │ │ │ │ │
│、三期)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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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鸣股份红寺堡智慧│ 1817.51万│ ---│ 1850.29万│ 101.80│ ---│ ---│
│农业产业示范园祖代│ │ │ │ │ │ │
│种业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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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种业中心一期 │ 5000.00万│ ---│ 5000.00万│ 100.00│ 1216.17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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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百万种鸡生态│ 2.25亿│ ---│ 3016.10万│ 100.54│ ---│ ---│
│养殖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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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种鸡养殖场建│ 2.68亿│ ---│ 391.89万│ 100.00│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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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7900.00万│ ---│ 7975.04万│ 100.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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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智慧农业产业│ 0.00│ ---│ 6056.75万│ 103.18│ ---│ ---│
│示范园父母代种业基│ │ │ │ │ │ │
│地项目(一期、二期│ │ │ │ │ │ │
│、三期)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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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鸡产业研究院项目│ 5084.00万│ ---│ ---│ ---│ ---│ ---│
├─────────┼──────┼─────┼─────┼─────┼─────┼──────┤
│红寺堡智慧农业产业│ 0.00│ ---│ 1850.29万│ 101.80│ ---│ ---│
│示范园祖代种业基地│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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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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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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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魏晓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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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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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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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满足发展需要,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
│ │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由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债信用│
│ │”)为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提供信用增进服务。如发行注册完成,公司拟发行第一期中期票据│
│ │,第一期票据期限为3年,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
│ │晓明先生以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股票代码:300967.SZ)股权质押给中债信用作为中债信用 │
│ │为公司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反担保,上述反担保相关协议尚未正式签署,具体条款以中债信│
│ │用与关联人经协商达成一致后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 │,魏晓明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因此,其为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发生的信用增进服务提供的│
│ │反担保措施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
│ │ 本次关于中债信用为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提供信用增进服务并由关联方提供反担保事项已│
│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魏 │
│ │晓明先生、王梅女士就该事项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关于中债信│
│ │用为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提供信用增进服务并由关联方提供反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 │后,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
│ │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本次关联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为魏晓明先生,魏晓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董事长。魏晓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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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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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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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晓鸣农│银川中小企│ 3000.00万│人民币 │2020-06-15│2023-06-15│抵押 │是 │否 │
│牧股份有限│业融资担保│ │ │ │ │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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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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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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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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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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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87571220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1895100股后的股本1856761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人民币(含税
),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合计分配现金股利464190
30.00元人民币(含税),占2025年度公司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4.79%
。
2、公司披露现金分红预案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展战略相匹配
,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
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
,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4716532.54元,未分配利润214010874
.09元;母公司净利润88849733.36元,未分配利润217803086.07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
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14010874.09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
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87571220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1895100股后的股本18567612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人民币(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
润分配,以此测算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共计46419030.00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
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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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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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
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关于做好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再融资简易程序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
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董事会授权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简易快速融资”或“
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
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
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
数的30%。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
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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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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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魏
晓明、王梅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75000.00万元(含75000.00万元)。本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
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此次银行授信相关工作,对实际发生银行授信履行审批、
各项法律文件的签署(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
协议等文件)等。综合授信业务品种、担保期限与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
准。
二、接受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发展,保障银行授信顺利实施,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魏晓明先生及其配偶王梅女
士,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魏晓明、王梅夫妻为公司向银行申请上述综
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提供担保期间不收取担保费用,公司亦不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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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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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关联董事对《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
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等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方案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津贴标准为人民币8万元/年(含税);
2、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或董事津贴;
3、内部董事:公司不向内部董事另行发放津贴,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
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
(1)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执行;(2)兼任公
司内部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根据公司现行的
薪酬制度,结合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领取
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
结合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领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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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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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审计意见;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6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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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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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或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闲置的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或理财
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仍存在一定
风险。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
,000万元(含10,000万元)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
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或理财产
品。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
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10,000万元
。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同时提请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
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目前公司资金
相对充裕,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预计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资金来源
合法合规。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上资金
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
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4、投资方式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现金管
理类产品或理财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
融机构。
5、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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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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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股东广州谢诺辰途股权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辰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辰途”,持
本公司305170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63%)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谢诺辰途股权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辰途第一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辰途第一产业基金”,持有本公司97541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2%),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0271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5%,占
剔除本公告披露日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2.17%)。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厦门辰途、辰途第一产业基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厦门辰途及其一致行动人辰途第一产业基金拟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减持股东:厦门辰途、辰途第一产业基金为一致行动人关联关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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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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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28日(星期三)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
28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星期三)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创业街36号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公司董事杜建峰先生
(注:公司董事长魏晓明先生因公出差无法主持现场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公司
董事杜建峰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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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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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1月28日(星期三)
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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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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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发展需要,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
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由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债信用”)
为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提供信用增进服务。如发行注册完成,公司拟发行第一期中期票据,第一
期票据期限为3年,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晓明先生以
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股票代码:300967.SZ)股权质押给中债信用作为中债信用为公司提供信
用增进服务的反担保,上述反担保相关协议尚未正式签署,具体条款以中债信用与关联人经协
商达成一致后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魏晓明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因此,其为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发生的信用增进服务提供的反担
保措施构成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关于中债信用为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提供信用增进服务并由关联方提供反担保事项已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魏晓明
先生、王梅女士就该事项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全体独
立董事同意。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关于中债信用为公司
发行中期票据提供信用增进服务并由关联方提供反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此项交
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
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为魏晓明先生,魏晓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魏晓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因发展需要及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
册发行中期票据,由中债信用为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提供信用增进服务。如发行注册完成,公司
拟发行第一期中期票据,第一期票据期限为3年,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由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魏晓明先生以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股票代码:300967.SZ)股权质押给中债信
用作为中债信用为公司提供信用增进服务的反担保,上述反担保相关协议尚未正式签署,具体
条款以中债信用与关联人经协商达成一致后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本次关联方为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发生的信用增进服务提供的反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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