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69 恒帅股份 更新日期:2026-01-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3-29│ 20.68│ 3.75亿│
├───────────┼───────────┼───────────┼───────────┤
│可转债 │ 2025-05-29│ 100.00│ 3.22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宁波江北创业投资合│ 500.00│ ---│ ---│ 487.85│ -4.15│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1,954万件汽车 │ 1.81亿│ 6058.12万│ 6058.12万│ 99.99│ 3002.70万│ 2025-12-31│
│微电机、清洗冷却系│ │ │ │ │ │ │
│统零部件改扩建及研│ │ │ │ │ │ │
│发中心扩建项目 │ │ │ │ │ │ │
├─────────┼──────┼─────┼─────┼─────┼─────┼──────┤
│年产1,954万件汽车 │ 1.81亿│ 137.86万│ 1.21亿│ 100.95│ 3002.70万│ 2025-12-31│
│微电机、清洗冷却系│ │ │ │ │ │ │
│统零部件改扩建及研│ │ │ │ │ │ │
│发中心扩建项目 │ │ │ │ │ │ │
├─────────┼──────┼─────┼─────┼─────┼─────┼──────┤
│新能源汽车微电机及│ 4.35亿│ 849.95万│ 1.55亿│ 60.96│ -46.12万│ 2026-04-11│
│热管理系统、智能感│ │ │ │ │ │ │
│知清洗系统零部件生│ │ │ │ │ │ │
│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泰国新建汽车零部件│ 2.00亿│ 8917.49万│ 8917.49万│ 45.80│ ---│ 2027-10-16│
│生产基地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改扩建项目│ 7294.00万│ 1129.30万│ 1129.30万│ 16.86│ ---│ 2027-12-16│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1-07│其他事项
──────┴──────────────────────────────────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4号)同意注册,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32759.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32759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759.00万
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6月17日起在深
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恒帅转债”,债券代码“123256”。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恒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帅投资”)、实际控制人俞国梅
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宁波玉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玉
米”)通过配售认购恒帅转债合计2428838张,占发行总量的74.14%。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恒帅投资、实际控制人俞国梅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
人宁波玉米的通知,上述股东于近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
恒帅转债合计513449张,占恒帅转债发行总量的15.68%。
──────┬──────────────────────────────────
2025-12-31│其他事项
──────┴──────────────────────────────────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恒帅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恒帅转债,债券代码:
123256,以下简称“可转债”)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
──────┬──────────────────────────────────
2025-12-25│其他事项
──────┴──────────────────────────────────
1、自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25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恒帅转债”当期转股价格(62.55元/股)的130%(含130%,即
81.32元/股),根据《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已触发“恒帅转债”有条件
赎回条款。
2、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
“恒帅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不行使“恒帅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在
未来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3月25日),如再次触发“恒帅转债”有条件赎回条
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3月25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恒帅转债
”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恒帅转债”
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4号),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面值总额32759.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327590
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759.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29.05万元(不含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229.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5]9241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于2025年6月1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恒帅转债”,债券代码“123256”。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5年6月5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5年12月5日至2031
年5月28日止(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帅转债”转股价格未发生调整,当前转股价格为62.55元/股。
(五)可转债回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了2025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和“恒帅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变更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恒帅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
生效。本次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相关文件,“恒帅转债”本次共回售10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恒帅转债”可选择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6)。
──────┬──────────────────────────────────
2025-12-19│其他事项
──────┴──────────────────────────────────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4号)同意注册,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32759.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32759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759.00万
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6月17日起在深
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恒帅转债”,债券代码“123256”。
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恒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帅投资”)、实际控制人俞国梅
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宁波玉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玉
米”)通过配售认购恒帅转债合计2428838张,占发行总量的74.14%。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俞
国梅女士持有恒帅转债合计585130张,占发行总量的17.86%。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收到俞国梅女士的通知,其近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
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恒帅转债合计420000张,占恒帅转债发行总量的12.82%。
──────┬──────────────────────────────────
2025-12-17│其他事项
──────┴──────────────────────────────────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的通知,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国梅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玉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将其所持有的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恒帅转债,债券代码:123256,以下
简称“可转债”)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
──────┬──────────────────────────────────
2025-11-28│其他事项
──────┴──────────────────────────────────
1、债券代码:123256;债券简称:恒帅转债
2、回售价格:100.094元/张(含息、税)
3、回售申购期: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
4、回售有效申报数量:10张
5、回售金额:1000.94元(含息、税)
6、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年11月26日
7、回售款划拨日:2025年11月27日
8、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年11月28日
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情况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宁波恒帅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
规定,分别于2025年11月14日、11月17日、11月19日和1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恒
帅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2)、《关于恒帅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一次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03)、《关于恒帅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5-104)、《关于恒帅转债可选择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
05),提示“恒帅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将持有的“恒帅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
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094元/张(含息、税),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
11月21日。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恒帅转债”回售申报期已于2025年11月21日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回售申报汇总》,“恒帅转债”(债券代码:123256)本次回售申
报数量为10张,回售金额为1000.94元(含息、税)。公司已根据有效回售的申报数量将回售
资金足额划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按照有关业务规则,公司
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11月26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5年11月27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5年11月28日。
本次“恒帅转债”回售不会对公司现金流、资产状况和股本情况产生影响。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后续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未回售的“恒帅转债”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
2025-11-14│其他事项
──────┴──────────────────────────────────
1、债券代码:123256;债券简称:恒帅转债
2、回售价格:100.094元/张(含息、税)
3、回售申购期: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
4、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年11月26日
5、回售款划拨日:2025年11月27日
6、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年11月28日
7、回售申报期内“恒帅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
8、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恒帅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9、风险提示:投
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094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恒帅转债”。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恒帅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
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回售条款概述
1、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和“恒帅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5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建
设内容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经股东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20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2、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
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
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本次可转债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本次
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
自动丧失该回售权。
3、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
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其中:i=0.20%(“恒帅转债”第一个计息期年度,即2025年5月29日至2026年5月28日的
票面利率);
t=172天(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11月17日,算头不算尾,其中2025年11月17日为回售申
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0.20%×172/365=0.094元/张(含税)。
综上,“恒帅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100.094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恒帅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
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
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100.075元/张;对于持有“恒帅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
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094元/张;对于持有“恒帅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
者应自行缴纳所得税,公司对当期可转债利息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0.094元/
张。
4、回售权利
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恒帅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
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
2025-11-14│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下午15:00在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通宁
路39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许宁宁先生主持。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
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
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6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67008
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4115%。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共计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30400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4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6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6608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2686%。
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如下: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36608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86%。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委派许玲玉、任嘉骏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
2025-10-30│其他事项
──────┴──────────────────────────────────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同意变更“泰国新建汽车
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内容。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相
关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募投项目变更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募投项目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及签署
其他相关文件并办理有关手续等相关事宜,待股东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4号),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面值总额32759.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327590
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759.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29.05万元(不含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229.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5]9241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三)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泰国新建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以泰国恒帅为实施主体实施本项目。项目建成达产
后预计将新增300万件门类电机、130万件充电门执行器、130万件隐形门把手执行器和300万件
洗涤泵等产能。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9054.34万元。
(四)公司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
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用于实施“泰国新建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内
容进行变更。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变更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二、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
公司近年持续加大在新产品领域的投入,在主动感知清洗系统、热管理系统等领域取得了
较多成果和客户定点。主动感知清洗系统属于公司针对清洗系统领域产品的前瞻性布局,相较
传统清洗系统产品,该产品的智能化程度和复杂程度均有大幅提升,在未来高级别自动驾驶领
域会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得益于高阶自动驾驶系统的快速发展,L3+级别的Robotaxi、无人快
递物流小车等自动驾驶商业化应用已逐步落地,并陆续扩散至乘用车领域市场。公司相关产品
也开始加速产业化渗透,已对多家客户终端进行适配交样。目前,公司的主动感知清洗产品已
取得部分客户的批量业务定点,预计未来会有更多的增量车型进入定点环节。依托清洗系统的
业务布局,积极顺应汽车新能源化、电动化趋势,公司在热管理系统业务单元亦有产品布局。
在热管理部件领域,公司冷却歧管产品已实现大批量量产,电子水泵也已取得大批量定点项目
。
根据公司当前发展现状,公司出于项目和产能投入的轻重缓急考虑,有针对性的调整公司
在泰国生产基地的产能布局情况。紧抓市场机遇建设优质产能,更好地服务乘用车市场,形成
更显著的规模效应,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新产品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整体战
略规划。
三、变更后项目情况概况
本次变更后,“泰国新建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将在原规划基础上,结合市场需求和
公司业务发展,对项目投入和产能进行调整,原规划建设“300万件门类电机、130万件充电门
执行器、130万件隐形门把手执行器和300万件洗涤泵”产能,调整后的项目变更为建设“228
万件电机执行器、15万台套主动感知清洗系统及相关部件、150万件洗涤泵、131万件热管理系
统部件”,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和项目建设期不变。根据测算,本项目内部收益率(税
后)为24.21%,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为5.69年。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
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用于实施“泰国新建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内
容进行变更。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变更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
2025-10-30│其他事项
──────┴──────────────────────────────────
1、根据《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及《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
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
一以上有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
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募集说明书》和《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
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
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恒帅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决定于20
25年11月14日召开“恒帅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
2025-10-30│委托理财
──────┴──────────────────────────────────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及2025年6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2026年4月1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结合公司资金使用情况,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5500
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4月1日
止,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性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4月1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公司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