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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络电子(30097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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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975 商络电子 更新日期:2026-09-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4-12│ 5.48│ 2.31亿│ ├───────────┼───────────┼───────────┼───────────┤ │可转债 │ 2022-11-17│ 100.00│ 3.89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珠海立远投资合伙企│ ---│ ---│ 58.73│ ---│ 0.00│ 人民币│ │业(有限合伙) │ │ │ │ │ │ │ ├─────────┼─────┼─────┼─────┼─────┼──────┼──────┤ │珠海德赢投资合伙企│ ---│ ---│ 50.79│ ---│ 0.00│ 人民币│ │业(有限合伙) │ │ │ │ │ │ │ ├─────────┼─────┼─────┼─────┼─────┼──────┼──────┤ │珠海众咖投资合伙企│ ---│ ---│ 91.30│ ---│ 0.00│ 人民币│ │业(有限合伙) │ │ │ │ │ │ │ ├─────────┼─────┼─────┼─────┼─────┼──────┼──────┤ │广州立功电子科技有│ ---│ ---│ 41.56│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广州市呈祥投资有限│ ---│ ---│ 100.00│ ---│ 0.00│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商络电子供应链总部│ 2.87亿│ 28.90万│ 2.07亿│ 72.16│ 0.00│ 2025-06-30│ │基地项目 │ │ │ │ │ │ │ ├─────────┼──────┼─────┼─────┼─────┼─────┼──────┤ │商络电子数字化平台│ 1190.76万│ ---│ 1208.08万│ 101.45│ 0.00│ 2024-12-31│ │升级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万│ ---│ 9000.00万│ 100.00│ 0.00│ ---│ ├─────────┼──────┼─────┼─────┼─────┼─────┼──────┤ │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 ---│ 8028.11万│ 8028.11万│ ---│ 0.00│ ---│ │流动资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2-23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广州立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1.56%的│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 │买方 │畅赢控股(南京)有限公司 │ ├──────┼────────────────────────────────────────┤ │卖方 │陈智红、周立功、岳宪臣、上海聚源聚芯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欧│ │ │阳旭、邹繁荣、戚伯坛、戚威 │ ├──────┼────────────────────────────────────────┤ │交易概述 │1、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畅赢控股(南京)有限 │ │ │公司(以下简称“畅赢控股”或“全资子公司”)拟以直接和间接方式收购广州立功科技股│ │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功科技”或“标的公司”)合计88.79%股权的权益(以下简称“│ │ │本次交易”)。 │ │ │ 2025年9月15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畅赢控股与陈智红、周立功、上海聚源聚芯集成 │ │ │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源聚芯”)及岳宪臣等34位自然人│ │ │签署了《关于广州立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 │”),上述自然人和聚源聚芯转让其直接持有的立功科技的股权及其通过广州市呈祥投资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呈祥投资”)、珠海立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立远│ │ │投资”)、珠海德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赢投资”)、珠海众咖投资│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咖投资”)间接持有的立功科技的股权。 │ │ │ (一)《股权转让协议》各方 │ │ │ 甲方: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畅赢控股(南京)有限公司 │ │ │ 乙方(出让方、实际控制人):陈智红(乙方一)、周立功(乙方二) │ │ │ 丙方(出让方):岳宪臣等34位自然人(丙方一)、聚源聚芯(丙方二) │ │ │ 标的企业:立功科技、呈祥投资、立远投资、德赢投资、众咖投资 │ │ │ (二)《股权转让协议》主要条款 │ │ │ 第一条交易方案 │ │ │ 1.1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中,乙方及丙方拟向收购方出让立功科技41.56%的股权、呈 │ │ │祥投资100%的股权、立远投资58.7264%的财产份额、德赢投资50.7868%的财产份额、众咖投│ │ │资91.3009%的财产份额。本次交易完成后,收购方通过直接及间接持股的方式合计取得立功│ │ │科技88.7909%的权益。 │ │ │ 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立功科技100%股权的对价为81500万元 │ │ │ 本次交易,畅赢控股计划向陈智红购买其持有的立功科技17.32%的股权,向周立功购买│ │ │其持有的立功科技15.28%的股权,向岳宪臣购买其持有的立功科技3.45%的股权,向聚源聚 │ │ │芯购买其持有的立功科技2.00%的股权,向欧阳旭购买其持有的立功科技1.79%的股权,向邹│ │ │繁荣购买其持有的立功科技0.69%的股权,向戚伯坛购买其持有的立功科技0.62%的股权,向│ │ │戚威购买其持有的立功科技0.41%的股权。 │ │ │ 近期,立功科技及相关持股平台已完成本次收购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了由当地│ │ │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广州市呈祥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畅赢控股(南京)有限公司 │ ├──────┼────────────────────────────────────────┤ │卖方 │陈智红、周立功 │ ├──────┼────────────────────────────────────────┤ │交易概述 │1、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畅赢控股(南京)有限 │ │ │公司(以下简称“畅赢控股”或“全资子公司”)拟以直接和间接方式收购广州立功科技股│ │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功科技”或“标的公司”)合计88.79%股权的权益(以下简称“│ │ │本次交易”)。 │ │ │ 2025年9月15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畅赢控股与陈智红、周立功、上海聚源聚芯集成 │ │ │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源聚芯”)及岳宪臣等34位自然人│ │ │签署了《关于广州立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 │”),上述自然人和聚源聚芯转让其直接持有的立功科技的股权及其通过广州市呈祥投资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呈祥投资”)、珠海立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立远│ │ │投资”)、珠海德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赢投资”)、珠海众咖投资│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咖投资”)间接持有的立功科技的股权。 │ │ │ (一)《股权转让协议》各方 │ │ │ 甲方: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畅赢控股(南京)有限公司 │ │ │ 乙方(出让方、实际控制人):陈智红(乙方一)、周立功(乙方二) │ │ │ 丙方(出让方):岳宪臣等34位自然人(丙方一)、聚源聚芯(丙方二) │ │ │ 标的企业:立功科技、呈祥投资、立远投资、德赢投资、众咖投资 │ │ │ (二)《股权转让协议》主要条款 │ │ │ 第一条交易方案 │ │ │ 1.1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中,乙方及丙方拟向收购方出让立功科技41.56%的股权、呈 │ │ │祥投资100%的股权、立远投资58.7264%的财产份额、德赢投资50.7868%的财产份额、众咖投│ │ │资91.3009%的财产份额。本次交易完成后,收购方通过直接及间接持股的方式合计取得立功│ │ │科技88.7909%的权益。 │ │ │ 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立功科技100%股权的对价为81500万元 │ │ │ 本次交易,畅赢控股计划向陈智红购买其持有的呈祥投资58.82%的股权,向周立功购买│ │ │其持有的呈祥投资41.18%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畅赢控股将通过持有呈祥投资100%的股│ │ │权,间接持有立功科技29.29%的股权。 │ │ │ 近期,立功科技及相关持股平台已完成本次收购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了由当地│ │ │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珠海立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类型 │股权 │ │ │58.7264%的股权 │ │ │ ├──────┼────────────────┴──────┴────────────────┤ │买方 │畅赢控股(南京)有限公司 │ ├──────┼────────────────────────────────────────┤ │卖方 │陈智红、周立功 │ ├──────┼────────────────────────────────────────┤ │交易概述 │1、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畅赢控股(南京)有限 │ │ │公司(以下简称“畅赢控股”或“全资子公司”)拟以直接和间接方式收购广州立功科技股│ │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功科技”或“标的公司”)合计88.79%股权的权益(以下简称“│ │ │本次交易”)。 │ │ │ 2025年9月15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畅赢控股与陈智红、周立功、上海聚源聚芯集成 │ │ │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源聚芯”)及岳宪臣等34位自然人│ │ │签署了《关于广州立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 │”),上述自然人和聚源聚芯转让其直接持有的立功科技的股权及其通过广州市呈祥投资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呈祥投资”)、珠海立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立远│ │ │投资”)、珠海德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赢投资”)、珠海众咖投资│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咖投资”)间接持有的立功科技的股权。 │ │ │ (一)《股权转让协议》各方 │ │ │ 甲方: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畅赢控股(南京)有限公司 │ │ │ 乙方(出让方、实际控制人):陈智红(乙方一)、周立功(乙方二) │ │ │ 丙方(出让方):岳宪臣等34位自然人(丙方一)、聚源聚芯(丙方二) │ │ │ 标的企业:立功科技、呈祥投资、立远投资、德赢投资、众咖投资 │ │ │ (二)《股权转让协议》主要条款 │ │ │ 第一条交易方案 │ │ │ 1.1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中,乙方及丙方拟向收购方出让立功科技41.56%的股权、呈 │ │ │祥投资100%的股权、立远投资58.7264%的财产份额、德赢投资50.7868%的财产份额、众咖投│ │ │资91.3009%的财产份额。本次交易完成后,收购方通过直接及间接持股的方式合计取得立功│ │ │科技88.7909%的权益。 │ │ │ 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立功科技100%股权的对价为81500万元 │ │ │ 本次交易,畅赢控股计划向陈智红购买其持有的立远投资29.36%的合伙份额,向周立功│ │ │购买其持有的立远投资29.36%的合伙份额,同时变更普通合伙人为畅赢控股。本次交易完成│ │ │后,畅赢控股将通过持有立远投资58.73%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立功科技4.98%股权的权益 │ │ │,并实际控制持有立功科技8.48%的股权。 │ │ │ 近期,立功科技及相关持股平台已完成本次收购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了由当地│ │ │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珠海德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类型 │股权 │ │ │50.7868%的股权 │ │ │ ├──────┼────────────────┴──────┴────────────────┤ │买方 │畅赢控股(南京)有限公司 │ ├──────┼────────────────────────────────────────┤ │卖方 │陈智红、周立功、岳宪臣、邹繁荣 │ ├──────┼────────────────────────────────────────┤ │交易概述 │1、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畅赢控股(南京)有限 │ │ │公司(以下简称“畅赢控股”或“全资子公司”)拟以直接和间接方式收购广州立功科技股│ │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功科技”或“标的公司”)合计88.79%股权的权益(以下简称“│ │ │本次交易”)。 │ │ │ 2025年9月15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畅赢控股与陈智红、周立功、上海聚源聚芯集成 │ │ │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源聚芯”)及岳宪臣等34位自然人│ │ │签署了《关于广州立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 │”),上述自然人和聚源聚芯转让其直接持有的立功科技的股权及其通过广州市呈祥投资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呈祥投资”)、珠海立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立远│ │ │投资”)、珠海德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赢投资”)、珠海众咖投资│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咖投资”)间接持有的立功科技的股权。 │ │ │ (一)《股权转让协议》各方 │ │ │ 甲方: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畅赢控股(南京)有限公司 │ │ │ 乙方(出让方、实际控制人):陈智红(乙方一)、周立功(乙方二) │ │ │ 丙方(出让方):岳宪臣等34位自然人(丙方一)、聚源聚芯(丙方二) │ │ │ 标的企业:立功科技、呈祥投资、立远投资、德赢投资、众咖投资 │ │ │ (二)《股权转让协议》主要条款 │ │ │ 第一条交易方案 │ │ │ 1.1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中,乙方及丙方拟向收购方出让立功科技41.56%的股权、呈 │ │ │祥投资100%的股权、立远投资58.7264%的财产份额、德赢投资50.7868%的财产份额、众咖投│ │ │资91.3009%的财产份额。本次交易完成后,收购方通过直接及间接持股的方式合计取得立功│ │ │科技88.7909%的权益。 │ │ │ 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立功科技100%股权的对价为81500万元 │ │ │ 本次交易,畅赢控股计划向陈智红购买其持有的德赢投资12.52%的合伙份额,向周立功│ │ │购买其持有的德赢投资10.39%的合伙份额,向岳宪臣购买其持有的德赢投资20.94%的合伙份│ │ │额,向邹繁荣购买其持有的德赢投资6.93%的合伙份额,同时变更普通合伙人为畅赢控股。 │ │ │本次交易完成后,畅赢控股将通过持有德赢投资50.79%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立功科技7.41│ │ │%股权的权益,并实际控制立功科技14.59%的股权。 │ │ │ 近期,立功科技及相关持股平台已完成本次收购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了由当地│ │ │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5-12-23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珠海众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标的类型 │股权 │ │ │91.3009%的财产份额 │ │ │ ├──────┼────────────────┴──────┴────────────────┤ │买方 │畅赢控股(南京)有限公司 │ ├──────┼────────────────────────────────────────┤ │卖方 │陈智红、周立功、胡建等31人 │ ├──────┼────────────────────────────────────────┤ │交易概述 │1、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畅赢控股(南京)有限 │ │ │公司(以下简称“畅赢控股”或“全资子公司”)拟以直接和间接方式收购广州立功科技股│ │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功科技”或“标的公司”)合计88.79%股权的权益(以下简称“│ │ │本次交易”)。 │ │ │ 2025年9月15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畅赢控股与陈智红、周立功、上海聚源聚芯集成 │ │ │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源聚芯”)及岳宪臣等34位自然人│ │ │签署了《关于广州立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 │”),上述自然人和聚源聚芯转让其直接持有的立功科技的股权及其通过广州市呈祥投资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呈祥投资”)、珠海立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立远│ │ │投资”)、珠海德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赢投资”)、珠海众咖投资│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咖投资”)间接持有的立功科技的股权。 │ │ │ (一)《股权转让协议》各方 │ │ │ 甲方: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畅赢控股(南京)有限公司 │ │ │ 乙方(出让方、实际控制人):陈智红(乙方一)、周立功(乙方二) │ │ │ 丙方(出让方):岳宪臣等34位自然人(丙方一)、聚源聚芯(丙方二) │ │ │ 标的企业:立功科技、呈祥投资、立远投资、德赢投资、众咖投资 │ │ │ (二)《股权转让协议》主要条款 │ │ │ 第一条交易方案 │ │ │ 1.1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中,乙方及丙方拟向收购方出让立功科技41.56%的股权、呈 │ │ │祥投资100%的股权、立远投资58.7264%的财产份额、德赢投资50.7868%的财产份额、众咖投│ │ │资91.3009%的财产份额。本次交易完成后,收购方通过直接及间接持股的方式合计取得立功│ │ │科技88.7909%的权益。 │ │ │ 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立功科技100%股权的对价为81500万元 │ │ │ 本次交易,畅赢控股计划向众咖投资合伙人陈智红、周立功、胡建等31人购买其持有的│ │ │众咖投资91.30%的合伙份额,间接购买立功科技5.55%的股权,同时变更普通合伙人为畅赢 │ │ │控股。本次交易完成后,畅赢控股将通过持有众咖投资91.30%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立功科│ │ │技5.55%股权的权益,并实际控制立功科技6.08%的股权。 │ │ │ 近期,立功科技及相关持股平台已完成本次收购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了由当地│ │ │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南京商络电│新加坡商络│ 3.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广州立功电│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子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立功电子科│ 8854.17万│人民币 │2026-06-25│2027-06-24│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技(香港)│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广州立功电│ 6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子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广州立功电│ 6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子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江苏宏芯凯│ 6000.00万│人民币 │2026-03-27│2027-03-27│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电子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南京恒邦电│ 6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子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广州立功电│ 58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子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广州立功电│ 5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子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立功电子科│ 4427.09万│人民币 │2026-01-16│2026-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技(香港)│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香港宏芯凯│ 4086.54万│人民币 │2026-03-30│2027-03-30│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电子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广州立功电│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子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广州立功电│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子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广州立功电│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子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南京恒邦电│ 4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子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广州立功电│ 37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子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广州立功电│ 3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子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立功电子科│ 3405.45万│人民币 │2026-04-13│2027-04-13│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技(香港)│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广州立功电│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子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广州立功电│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子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南京恒邦电│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子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南京恒邦电│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子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南京恒邦电│ 2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子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南京恒邦电│ 2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子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南京恒邦电│ 2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子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立功电子科│ 2043.27万│人民币 │2026-03-10│2027-03-10│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技(香港)│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广州立功电│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子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立功电子科│ 1702.73万│人民币 │2026-02-12│2027-01-30│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技(香港)│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深圳商络展│ 1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宏电子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深圳商络展│ 1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宏电子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深圳商络展│ 1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宏电子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立功电子科│ 1362.18万│人民币 │2026-02-12│2027-01-30│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技(香港)│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广州立功电│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子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深圳商络展│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宏电子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广州立功电│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子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南京恒邦电│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子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南京恒邦电│ 9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子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香港商络有│ 681.09万│人民币 │2025-11-20│2026-11-20│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限公司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立功电子科│ 681.09万│人民币 │2026-03-02│2027-03-02│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技(香港)│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立功电子科│ 340.55万│人民币 │2026-04-01│2027-04-01│连带责任│否 │否 │ │子股份有限│技(香港)│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南京商络电│广州立功电│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子股份有限│子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8-29│银行授信 ──────┴──────────────────────────────────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审批的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 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 度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期限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 内可循环使用。 二、授信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签订相关授信协议,上述授信额度仅为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 的授信额度,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 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 会、股东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2026-08-29│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6-08-11│其他事项 ──────┴──────────────────────────────────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10月9日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为12个月。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在股东会授权有效期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的具体事宜。 2026年1月9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6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6年1月29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020008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 函”)。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了对审核问询 函的回复。 二、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因 自公司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可转债 相关工作。在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状况以及公司未来整体发展规划等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 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情况良好,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会对公司 的经营活动及财务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终止本次发行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决策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将其提交董事会审 议。 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经与相关各方 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董事会同意公司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 请文件。 ──────┬────────────────────────────────── 2026-05-18│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玉盘西街4号绿地之窗C3-6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沙宏志先生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股东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5-08│对外担保 ──────┴──────────────────────────────────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商络电子”)于2026年5月8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公司部分子公司向业务相 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 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 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 )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 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其中 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6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 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该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 行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 ,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 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 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6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 9亿元。 ──────┬────────────────────────────────── 2026-05-08│其他事项 ──────┴──────────────────────────────────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5月1 8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3)。 鉴于当前行业市场形势动态变化、公司整体业务持续拓展扩张,为匹配下属子公司经营发 展及资金周转需求,保障各主体业务稳健有序推进,现需对原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关于公 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进行调整。2026年5月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沙 宏志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同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作 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截至该函出具日,沙宏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 例为35.04%,根据《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沙宏志先生具 备提出股东会临时提案的资格,提案程序符合规定。 2026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取消2025年年度股东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同意取消原《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 6)。 除上述议案调整外,原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 均未发生变化。现对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玉盘西街4号绿地之窗C3-6层公司会议室 ──────┬────────────────────────────────── 2026-04-24│对外担保 ──────┴──────────────────────────────────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商络电子”)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公司部分子公司向业务相 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 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 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 )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 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其中为 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该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 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 ,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 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 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 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 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 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 2026-04-24│委托理财 ──────┴──────────────────────────────────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 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 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 机构。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4-24│其他事项 ──────┴──────────────────────────────────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 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 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2月31日起执行。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 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一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公司收购立功科技88.79%股权已于2025年12月完成交割,合并日为2025年12月23日。立功 科技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公司业务结构发生变化,公司相应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中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量方法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5年12月31日起开始适用。 ──────┬────────────────────────────────── 2026-04-24│其他事项 ──────┴──────────────────────────────────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成立日期:公证 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2025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2人。 (7)公证天业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9306.4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980.16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15706.31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80家,审计收费总额85 48.62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 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 赔偿责任。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事项为:在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公证天业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 律处分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 处分3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1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2次,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娄新洁 2014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 公证天业执业;近三年签署了天臣医疗(688013)、中熔电气(301031)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 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姜雪姣 202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公证天业 执业;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 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雷 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近 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商络电子(300975)、派克新材(605123)、天元智能(603273)等,具有证 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项目公证天业向公司收取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100万元(不含税),其中年 报审计费用90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不含税)。 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13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1 2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10万元(不含税),与上年度审计费用相比增加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 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根据2026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最终的年度审计费用。 ──────┬────────────────────────────────── 2026-04-24│其他事项 ──────┴──────────────────────────────────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 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 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 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 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 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 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 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 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2026-04-24│其他事项 ──────┴────────────────────────────────── (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基于生产经 营相关实际需求,适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方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批 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 和其他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或其组合等。 (3)交易额度: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在 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 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 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任一交易日所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10% 。 2.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3.风险提示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6年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 全、有效的原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 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一)投资目的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紧密相关。随着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发展,外币结算需求不断上升,汇率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抵御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 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方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 币和其他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或其组合等。 (三)交易金额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 价值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 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 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 过任一交易日所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10%。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其自有资金,不涉 及募集资金。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前述额度 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并具体实施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 (六)交易对手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仅限于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 ──────┬────────────────────────────────── 2026-04-24│银行授信 ──────┴──────────────────────────────────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申请综合授信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合计 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综 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 、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 为准)。以上授信额度对应提供的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 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具体以银行与公司实际提供的担 保情况为准。 二、授信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签订相关授信协议,上述授信额度仅为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 的授信额度,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 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 会、股东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24│其他事项 ──────┴──────────────────────────────────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 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照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及胜任能力等因素,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 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适用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 据其所处工作岗位、专业能力及履职情况确定其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公司根据独立董事专业能力、履职情况以及胜任能力,拟 定独立董事津贴为12.00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与岗位,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具体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 准,结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结合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等确定,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其发放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 行,且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 务数据开展。 ──────┬────────────────────────────────── 2026-04-24│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 2026-04-24│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3-12│其他事项 ──────┴──────────────────────────────────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沙宏志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 月5日至2026年6月4日,窗口期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2050152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3%)。 公司于近日收到沙宏志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沙宏志 先生于2026年3月6日至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0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22%,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22%)。本次权益变动后,沙宏志先生持 有公司股份比例由36.03%减少至35.82%,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由36.23%减 少至36.01%,并触及1%的整数倍。 ──────┬────────────────────────────────── 2026-02-03│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 理沙宏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7,559,72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36.23% ,拟在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6月4日,窗口期除 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501,520股(占剔 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3%)。 公司近日收到沙宏志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拟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比例及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 不超过20,501,520股的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3%。若减持 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4、拟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 规规定的窗口期或其他禁止交易的情形,则严格遵循相关规定。 5、拟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承诺履行情况: 沙宏志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以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 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 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 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 个月。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 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如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六 个月内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在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 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 (2)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在有关监管 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 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 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3)公司上市后,本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及限售的承诺,在股份锁定及限售期内,不出售本 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4)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 关规定的方式及程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 (5)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持有公司 的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更严格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 部上缴公司所有,公司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权代表公司直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 起诉,本人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 2026-01-28│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50%以上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公司就业绩预 告有关事项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业绩预告事项不存在 分歧。 ──────┬────────────────────────────────── 2026-01-12│股权质押 ──────┴────────────────────────────────── 一、本次质押股权情况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10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收购广州立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暨取得控股权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畅赢控股(南京)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畅赢控股”)以直接和间接方式收购广州立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立功科技”)合计88.79%股权的权益。2025年12月,立功科技及相关持股平台已完成本次 收购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本次交易已完成交割,立功科技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为保证公司上述收购股权事项后续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当前经营实际情况及资金使用安 排,近期公司已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等银行组成的银团申请并购贷款不超过5670 0万元,用以支付本次股权交易的部分款项。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畅赢控股质押了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立功科技合计83.81%的股权为本次并购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 述质押已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 二、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并购贷款融资事项,公司已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 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本次并购贷款融资事项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范围内 ,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关于提供担保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 定,畅赢控股质押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立功科技83.81%股权为本次并购贷款提供担保,系公司 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已经控股子公司内部审议通过,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抵押、质押的资产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或融资担保,不会对公司正 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因取得并购贷款而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是基于公司股权收购项目办理融资业务 的实际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股权收购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融资需求。 本次质押融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生产经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 2026-01-12│其他事项 ──────┴──────────────────────────────────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6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证监会作 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12-23│其他事项 ──────┴────────────────────────────────── 一、交易概述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 会议,2025年10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广州 立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暨取得控股权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畅赢控股(南京)有限 公司以直接和间接方式收购广州立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功科技”)合计88.79% 股权的权益,以实现对立功科技的实际控制(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广州立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暨 取得控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二、交易进展情况 (一)股权交割情况 近期,立功科技及相关持股平台已完成本次收购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了由当地市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经交易各方确认,本次股权收购事宜所约定的交割条件均已满 足,本次交易已完成交割,立功科技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立功科技变更后的工商信息 1.名称:广州立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714215521P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蔡立君 5.注册资本:32000万元 6.营业期限:无固定期限 7.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思成路43号第7层 8.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电子产品批发;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力电子技术服务;软件零售;电子元器件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 件开发;技术进出口;软件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电子产品零售;集成电 路设计。 ──────┬────────────────────────────────── 2025-10-09│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9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玉盘西街4号绿地之窗C3-6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沙宏 志先生 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列 席了本次会议。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有351名,代表股份26287121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661%(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 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 理人)共有4名,代表股份2601923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741%;通过网络投 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有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7 名,代表股份26788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20%。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网 络和现场)共348名,代表股份62315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19%。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名,代表股份3552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99%。通过网 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7名,代表股份26788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20%。公司董 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以视频方式参会),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聘任的律师以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 2025-09-16│其他事项 ──────┴────────────────────────────────── 发行人声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2、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 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 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注:本预案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录 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证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对商络电子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 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 公司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2025-09-16│收购兼并 ──────┴────────────────────────────────── 1、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畅赢控股(南京)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畅赢控股”或“全资子公司”)拟以直接和间接方式收购广州立功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功科技”或“标的公司”)合计88.79%股权的权益(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以实现对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本次交易完成后,立功科技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业务规划,但存在交易实施风险、标的资产评估风险、标的公 司业务整合风险、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标的公司盈利能力不及预期风险、标的公司经营 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的背景 从全球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的发展历史来看,产业并购整合是大趋势。国际分销行业巨头 不断通过并购整合完善产品线、扩大经营规模。国际头部分销商文晔科技、艾睿电子、大联大 、安富利均为上市企业。自2010年以来,这些分销商通过资本市场持续加快并购步伐:文晔科 技收购了世健科技、富昌电子,跃居全球分销商排名第一;艾睿电子收购了Converge、Verica l、RichardsonElectronics的无线与电源部门、NuHorizonsElectronics、日本的ChipOneStop 等;大联大收购了友尚、全润、大传;安富利收购了裕能达(Eurotone)部分资产、BellMicr oproducts、北京合众达(SeedInternationalLtd)分销业务、台湾得毅及其子公司上海立良 贸易、台湾合讯科技。 从整个产业链的情况来看,欧美分销商的巨大规模得益于其与欧美原厂悠久的合作关系, 中国台湾地区分销商的发展壮大也与当地强大的电子产品制造能力密不可分。而在中国大陆, 近年来上游原厂和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均快速发展并涌现出一批龙头企业,但在分销行业尚缺 乏在体量上与之相匹配的公司。中国大陆的分销行业目前还处于较为分散的状态。根据国际电 子商情对国内分销商的估测,中国大陆规模最大前三名分销商2024年合计收入约为1075亿元人 民币,仅为全球前三大分销商合计收入的约18%。目前,我国大陆地区已经有多家元器件分销 企业如深圳华强、雅创电子和力源信息通过并购实现了自身规模的加速扩张。深圳华强收购湘 海电子、淇诺科技等;雅创电子收购怡海能达、威雅利等;力源信息收购武汉帕太、鼎芯无限 等。随着行业内兼并收购不断增加,分销行业的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综上,无论从产业链的发展历史,还是从产业链的安全角度,出现综合实力强大的本土分 销商都是大势所趋,而在这一发展趋势中,通过并购整合做大做强是必由之路,也是国际分销 行业发展历程已经验证的道路。 (二)交易基本情况 2025年9月15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畅赢控股与陈智红、周立功、上海聚源聚芯集成电 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源聚芯”)及岳宪臣等34位自然人签署 了《关于广州立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上述自然人和聚源聚芯转让其直接持有的立功科技的股权及其通过广州市呈祥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呈祥投资”)、珠海立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立远投资”)、 珠海德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赢投资”)、珠海众咖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众咖投资”)间接持有的立功科技的股权。 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畅赢控股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标的公司88.79%股权 的权益,以实现对标的公司实际控制。本次交易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权益价 值资产评估报告为定价参考,经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对价为70887.90万元人民币;交易对 价调整上限不超过13318.64万元。详见本公告之“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相关内容。 本次交易前立功科技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立功科技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于上市公司的自有资金及通过外部融资方式筹措资金。公司拟通过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所筹集的部分募集资金7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支付本次收购款项,但本次 交易不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 根据收购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向交易对方支付并购款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足或未能实施,公司将通过自筹方 式解决。 (三)交易性质概述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收购立功科技控股权。根据公司和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资产 净额、营业收入以及本次交易对价情况,相关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注:以上财务数据中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为2025年半年度经审计数据,上市公 司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和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均为2024年年度经审计数据。由上表 可知,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 交易。 (四)审议情况 2025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广州立功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暨取得控股权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畅赢控股以直接和间接方式 收购立功科技合计88.79%股权的权益,以实现对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 公司本次购买资产交易的资产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 ,尚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程序,并在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 集中审查后方可实施。 ──────┬────────────────────────────────── 2025-09-16│对外担保 ──────┴────────────────────────────────── (一)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5 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2025年度公司为部分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 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 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 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本次新增的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上述担保方持股比例为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被担保方的股权比例。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立功科技及 其相关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具体 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 2025-09-16│对外担保 ──────┴──────────────────────────────────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5 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2025年度公司为部分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 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 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 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 (二)本次新增的担保额度情况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港宏芯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宏芯凯”)的业务发 展、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2025年度为香港宏芯凯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 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 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 务)及日常经营需要 (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 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该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 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 司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本次新增的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 2025-09-16│其他事项 ──────┴────────────────────────────────── 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 市审核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 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 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 2025-09-16│其他事项 ──────┴──────────────────────────────────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南京 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 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 结果如下: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 情况。 ──────┬────────────────────────────────── 2025-09-16│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规划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进一步细化《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关于 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 行监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5年-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制定《规划》的原则 董事会制定《规划》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 ,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当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基础向股东进行分配。 二、制定《规划》时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 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银行信贷及其他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 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 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内容 公司董事会制定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一方面坚持保证给予股东稳定的投资回报;另一 方面,结合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目标,公司将利用募集资金和现金分红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等 自有资金,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给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公司具体分红规划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分红规划,每年按当年 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进行分配;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应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 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 (二)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 其他方式。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如以现金方式分 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 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未来 12个月内无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 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3、现金分红的比例:采取固定比率政策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每年应当以现金形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4、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 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 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增长, 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净资产规模不匹配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6、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前提下,原则上公司应至少每年进行一 次利润分配,于年度股东会通过后二个月内进行;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实施 中期现金利润分配,在股东会通过后二个月内进行。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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