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76 达瑞电子 更新日期:2025-08-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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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4-06│ 168.00│ 20.3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13│ 25.15│ 1169.4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13│ 24.35│ 2710.6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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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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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衍生工具 │ 11.71│ ---│ ---│ 2.57│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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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 ---│ 5012.2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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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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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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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瑞新材料及智能设│ 3.84亿│ 628.61万│ 1.98亿│ 72.90│ ---│ 2026-09-25│
│备总部项目(一期)│ │ │ │ │ │ │
│——消费电子精密功│ │ │ │ │ │ │
│能性器件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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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明确使用用途的超│ 5.69亿│ 0.00│ 0.00│ 0.00│ ---│ ---│
│募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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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瑞新材料及智能设│ 2.59亿│ 1494.24万│ 1.38亿│ 84.63│ ---│ 2025-03-25│
│备总部项目(一期)│ │ │ │ │ │ │
│——可穿戴电子产品│ │ │ │ │ │ │
│结构件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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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瑞新材料及智能设│ 1.94亿│ 117.94万│ 8786.04万│ 85.14│ 1538.55万│ 2024-03-25│
│备总部项目(一期)│ │ │ │ │ │ │
│——3C电子装配自动│ │ │ │ │ │ │
│化设备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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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瑞新材料及智能设│ 1.31亿│ 3114.41万│ 8497.78万│ 64.64│ ---│ 2026-09-25│
│备总部项目(一期)│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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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5.00亿│ 0.00│ 5.00亿│ 100.00│ ---│ ---│
├─────────┼──────┼─────┼─────┼─────┼─────┼──────┤
│达瑞新材料及智能设│ ---│ 1.88亿│ 2.58亿│ 30.11│ ---│ 2026-04-25│
│备总部项目(二期)│ │ │ │ │ │ │
│电池结构与功能性组│ │ │ │ │ │ │
│件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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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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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31 │交易金额(元)│3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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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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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东莞市维斯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新│标的类型 │股权 │
│ │增注册资本171.4286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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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东莞市维斯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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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瑞电子”)拟以自有资金3000 │
│ │万元认购东莞市维斯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维斯德”)新增注│
│ │册资本171.4286万元,并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3400万元受让麦德坤、饶熙怡本次交易前持有 │
│ │的维斯德76.5714%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维斯德80%股权,维斯德将成为公司 │
│ │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甲方: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东莞市维斯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 │ 丙方1:麦德坤 │
│ │ 丙方2:饶熙怡 │
│ │ (乙方又称“标的公司”;丙方1、丙方2,合称“丙方”或“原股东”;甲方、乙方、│
│ │丙方单称“一方”,合称“各方”。) │
│ │ (一)交易安排 │
│ │ 1、本次增资 │
│ │ 受制于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标的公司将增加注册资本171.4286万元(以下简称“新增│
│ │注册资本”),甲方以3000万元的价格(以下简称“增资款”)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 │171.4286万元(增资款中的171.4286万元计入标的公司的实收资本,其余增资款计入资本公│
│ │积金),取得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全面摊薄基础上14.634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增│
│ │资”)。 │
│ │ 增资款仅用于标的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资金使用用途,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标的公│
│ │司不得将增资款用于任何其他用途。 │
│ │ 2、本次股权转让 │
│ │ 受制于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丙方1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注册资本565.7143万元对 │
│ │应的标的公司股权以人民币99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甲方;丙方2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注 │
│ │册资本200万元对应的标的公司股权以人民币3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甲方(以下合称“本次 │
│ │股权转让”),甲方拟以合计人民币13400万元的对价(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款”),受让 │
│ │前述标的公司合计765.7143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标的公司股权(该等股权对应本次增资完成│
│ │后标的公司全面摊薄基础上65.3659%的股权)。 │
└──────┴────────────────────────────────────────┘
┌──────┬────────────────┬──────┬────────────────┐
│公告日期 │2025-07-31 │交易金额(元)│99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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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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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东莞市维斯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56│标的类型 │股权 │
│ │5.7143万元对应的标的公司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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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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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麦德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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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瑞电子”)拟以自有资金3000 │
│ │万元认购东莞市维斯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维斯德”)新增注│
│ │册资本171.4286万元,并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3400万元受让麦德坤、饶熙怡本次交易前持有 │
│ │的维斯德76.5714%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维斯德80%股权,维斯德将成为公司 │
│ │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甲方: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东莞市维斯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 │ 丙方1:麦德坤 │
│ │ 丙方2:饶熙怡 │
│ │ (乙方又称“标的公司”;丙方1、丙方2,合称“丙方”或“原股东”;甲方、乙方、│
│ │丙方单称“一方”,合称“各方”。) │
│ │ (一)交易安排 │
│ │ 1、本次增资 │
│ │ 受制于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标的公司将增加注册资本171.4286万元(以下简称“新增│
│ │注册资本”),甲方以3000万元的价格(以下简称“增资款”)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 │171.4286万元(增资款中的171.4286万元计入标的公司的实收资本,其余增资款计入资本公│
│ │积金),取得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全面摊薄基础上14.634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增│
│ │资”)。 │
│ │ 增资款仅用于标的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资金使用用途,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标的公│
│ │司不得将增资款用于任何其他用途。 │
│ │ 2、本次股权转让 │
│ │ 受制于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丙方1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注册资本565.7143万元对 │
│ │应的标的公司股权以人民币99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甲方;丙方2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注 │
│ │册资本200万元对应的标的公司股权以人民币3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甲方(以下合称“本次 │
│ │股权转让”),甲方拟以合计人民币13400万元的对价(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款”),受让 │
│ │前述标的公司合计765.7143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标的公司股权(该等股权对应本次增资完成│
│ │后标的公司全面摊薄基础上65.3659%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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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31 │交易金额(元)│35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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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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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东莞市维斯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20│标的类型 │股权 │
│ │0万元对应的标的公司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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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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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饶熙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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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瑞电子”)拟以自有资金3000 │
│ │万元认购东莞市维斯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维斯德”)新增注│
│ │册资本171.4286万元,并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3400万元受让麦德坤、饶熙怡本次交易前持有 │
│ │的维斯德76.5714%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维斯德80%股权,维斯德将成为公司 │
│ │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甲方: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东莞市维斯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 │ 丙方1:麦德坤 │
│ │ 丙方2:饶熙怡 │
│ │ (乙方又称“标的公司”;丙方1、丙方2,合称“丙方”或“原股东”;甲方、乙方、│
│ │丙方单称“一方”,合称“各方”。) │
│ │ (一)交易安排 │
│ │ 1、本次增资 │
│ │ 受制于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标的公司将增加注册资本171.4286万元(以下简称“新增│
│ │注册资本”),甲方以3000万元的价格(以下简称“增资款”)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 │171.4286万元(增资款中的171.4286万元计入标的公司的实收资本,其余增资款计入资本公│
│ │积金),取得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全面摊薄基础上14.634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增│
│ │资”)。 │
│ │ 增资款仅用于标的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资金使用用途,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标的公│
│ │司不得将增资款用于任何其他用途。 │
│ │ 2、本次股权转让 │
│ │ 受制于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丙方1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注册资本565.7143万元对 │
│ │应的标的公司股权以人民币99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甲方;丙方2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注 │
│ │册资本200万元对应的标的公司股权以人民币3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甲方(以下合称“本次 │
│ │股权转让”),甲方拟以合计人民币13400万元的对价(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款”),受让 │
│ │前述标的公司合计765.7143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标的公司股权(该等股权对应本次增资完成│
│ │后标的公司全面摊薄基础上65.3659%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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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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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达瑞│东莞市达瑞│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电子股份有│新能源科技│ │ │ │ │保证 │ │ │
│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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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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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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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瑞电子”)拟以自有资金300
0万元认购东莞市维斯德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维斯德”)新增注
册资本171.4286万元,并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3400万元受让麦德坤、饶熙怡本次交易前持有的
维斯德76.5714%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维斯德80%股权,维斯德将成为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
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
公司董事长的审批权限内,已经公司董事长审批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4、本次交易相关风险事项详见本公告“七、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与维斯德及其股东麦德坤、饶熙怡签署《关于东莞市维斯德新材料
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交易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30
00万元认购维斯德新增注册资本171.4286万元,增资款的溢价部分计入维斯德的资本公积金,
并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3400万元受让麦德坤、饶熙怡(以下合称“原股东”或“股权转让方”
)本次交易前持有的维斯德76.5714%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维斯德80%股权,维
斯德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长的审批权限内,已经公司董事长审批通
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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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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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7月18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67.30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57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24.52元/股
根据《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规定,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以2025年7月18日作为首次授予日,按24.5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57名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67.30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202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公司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价格:24.52元/股。
(四)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57人,包括公司公告本
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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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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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独立董事李军印先生。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17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
月1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内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
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决定结果为准。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洪金路48号公司1号楼9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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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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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
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17日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
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洪金路48号公司1号楼9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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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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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6月6日起,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04元/股(含本数,币种下同)调整为不超过74.30元/股(含本数)。
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在未来合适的时
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本数),
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104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1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3)。
一、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股份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
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2024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6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二、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结果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上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04元/
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74.30元/股(含本数),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
红)/(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转增股数)。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转增股数=实际转增股份数量/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
不变原则,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含回购股份)=28303407.30元/95377100股=0.2967526元/股;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计算的每股转增股数=实际转增股份数量/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37737876股/95377100股
=0.3956701股。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04元/股-0.2967526元/股)/(1+0.3956701)≈74.30元/
股(保留两位小数)。
三、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根据
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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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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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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