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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捷(30097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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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977 深圳瑞捷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4-07│ 89.66│ 9.2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9-03│ 31.52│ 3715.8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9-05│ 13.67│ 539.94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5000.00│ ---│ ---│ 0.00│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 1.02亿│ 0.00│ 7208.01万│ 70.56│ ---│ 2024-04-20│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8948.31万│ ---│ ---│ ---│ ├─────────┼──────┼─────┼─────┼─────┼─────┼──────┤ │工程咨询运营服务平│ 3.53亿│ 0.00│ 2.88亿│ 81.40│ ---│ 2024-04-20│ │台建设项目 │ │ │ │ │ │ │ ├─────────┼──────┼─────┼─────┼─────┼─────┼──────┤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 4586.63万│ 0.00│ 4454.01万│ 97.11│ ---│ 2024-04-20│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20亿│ 0.00│ 1.20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16│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2026年6月30日,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详见公司2026年7月1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6日(星期四)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星路8号星河WORLD双子塔·东塔26层尊重会 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范文宏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113954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 85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134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 4.49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554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4%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人,代表股份554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6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人,代表股份554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4% 。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等。 ──────┬────────────────────────────────── 2026-07-01│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深圳瑞捷”)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6年7月16日(星期四) 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则、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16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 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星路8号星河双子塔东塔26楼尊重会议室。 ──────┬────────────────────────────────── 2026-05-11│其他事项 ──────┴──────────────────────────────────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捷”“公司”)于2026年01月27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 1)。公司董事吴小玲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11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1%),计划自上述 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5月25日)以集中竞价或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29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03%)。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吴小玲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告知函》,截至2026年5月11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2026-05-07│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南坑社区雅星路8号星河WORLD双子塔东 塔26层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范文宏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 2026-04-15│其他事项 ──────┴──────────────────────────────────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捷”“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 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保理业务申请期限自本次 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中心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保理业务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 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 2026-04-15│委托理财 ──────┴──────────────────────────────────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 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 公司财务中心组织实施。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升资 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实现闲置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商业银行或 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等及以下风险投资理财产品,其中,单个理 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于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 资金需求。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 长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组织 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 合同等相关事宜。 (六)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确保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6-04-15│其他事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转回及核销坏账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转回及核销坏账的原因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及公司关于会计政 策相关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 司及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 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相应的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同时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 行清理,并予以核销。 ──────┬────────────────────────────────── 2026-04-15│委托理财 ──────┴────────────────────────────────── (一)投资目的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确保超募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能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现金 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拟投 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 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2.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于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需求。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 长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 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相关事宜。公司财务中心负责 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台账。 (六)关联关系 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八)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使用 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15│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捷”“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 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 1.本次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已按照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3.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2981.28万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628.98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0788.17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的利 润为23493.23万元。 4.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522267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834009.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5.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 民币22834009.05元;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2025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 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人民币22834009.05元,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6.59% 6.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规则: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 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 ,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2026-04-15│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2-27│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 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南坑社区雅星路8号星河WORLD双子塔东 塔26层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范文宏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 2026-02-07│银行授信 ──────┴──────────────────────────────────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等。上述申请的授信额度 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 为准。 本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2-07│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深圳瑞捷”)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召 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则、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 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4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证券代码:300977证券简称:深圳瑞捷公告编号:2026-004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南坑社区雅星路8号星河WORLD双子塔东塔26层。 ──────┬────────────────────────────────── 2026-01-30│其他事项 ──────┴──────────────────────────────────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中心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分歧。 ──────┬────────────────────────────────── 2026-01-27│其他事项 ──────┴────────────────────────────────── 1.持有本公司股份211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的董事吴小玲先生计划于自公告 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5月25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29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3%)。 ──────┬────────────────────────────────── 2025-12-25│其他事项 ──────┴──────────────────────────────────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 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16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025年11月13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5000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最高成交价为19.9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34元/股,成 交总金额为9807613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事项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 别于2025年8月29日、2025年11月14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为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3%, 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专户开立、股份认购及过户情况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专户开立情况 2025年11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507297】。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 每份份额为1.00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超过469.00万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 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50万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15222.6727万股的0.33%。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人数为14人,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一致。广东岭南 智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出具了《验资报告》(岭验字【2025 】0013号)。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借贷等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亦不存在第三 方为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 资金来源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一致。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过户情况 2025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5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12月25日以非交易 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 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3%,过户价格为9.38元/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 过户股份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不存在差异。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根据 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所获标的股票 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后一次性解锁,解锁比例为 100%,因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锁定期满后,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和持有人考核结果确定。 ──────┬────────────────────────────────── 2025-11-14│其他事项 ──────┴──────────────────────────────────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捷”“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 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行使原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并对《深圳瑞捷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其他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第 三届监事会主席孟祥薇先生、股东代表监事詹汝生女士、职工代表监事李姣媛女士所担任的监 事职务自然免除,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第三届监事会原定日期为2024年10月11日至2027 年10月10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孟祥薇先生、詹汝生女士、李姣媛女士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三人均不 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且离任后将继续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 公司对孟祥薇先生、詹汝生女士、李姣媛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 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2025-11-14│股权回购 ──────┴──────────────────────────────────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预计本 次回购股份约为50万-6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3%-0.3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 实施完成/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29.74元/股(含),该 价格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 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数量上 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84.40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 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 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8)。 公司已取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出具的《承诺函》,承诺为公司提供不 超过人民币1530万元的贷款专项用于公司回购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 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情况 2025年11月13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5000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最高成交价为19.9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34元/股,成 交总金额为9807613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事项已实施完毕,回购股数不低于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股数下限,且未超过回 购股数上限;回购金额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 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规定,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 2025-10-30│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最近一年(2024年度) 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最近一年(2 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上 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上年 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为3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在已 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 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刑 事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75万元(含税 )。2025年度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 2025-09-18│其他事项 ──────┴──────────────────────────────────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 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 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 “董监高责任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费支出:每个保险年度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含),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 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保险方案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 监高责任险的相关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保险公司、赔偿限额、保险费 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 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上述权限范围内,在董监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 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 2025-09-18│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9月16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67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3.13元/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46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9月16日,以13.1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 合授予条件的46名激励对象授予267万股限制性股票。 ──────┬────────────────────────────────── 2025-08-29│其他事项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转回及核销坏账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转回及核销坏账的原因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及公司关于会计政 策相关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 司及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 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相应的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同时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 行清理,并予以核销。 ──────┬────────────────────────────────── 2025-08-29│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2025年8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因临时新增议案,于2025年8月23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补充通知,并于2025年8月28日在深圳市坂田街道雅星路8 号星河WORLD双子塔东塔26层尊重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孟祥薇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瑞捷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 2025-07-29│其他事项 ──────┴──────────────────────────────────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了2 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变更注册地址,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 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7)。 一、工商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53899896Q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黄新华 注册资本:15,222.6727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04月12日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南坑社区雅星路8号星河WORLD双子塔.东塔26层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第三方评估与咨询服务;项目管理;工程管理、工程咨询 ;提供建筑材料评估服务;城市建设及配套的质量、安全评估服务;电子信息技术、高新技术服 务;计算机软件研发与销售、技术转让;建设工程的数据平台软件研发与销售。建设工程质量检 测、环境检测、环境监测、产品质量检测;消防技术咨询服务、安全生产咨询服务,消防工程 咨询与技术服务。(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限制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 成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 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大数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培 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公共安全管理咨询 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标准化服务;规划设 计管理;专业设计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政策法规课题研究。(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检验检测服务;安全生产检验检测。(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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