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82 苏文电能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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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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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 │ 161300.00│ ---│ ---│ 454.39│ ---│ 人民币│
├─────────┼─────┼─────┼─────┼─────┼──────┼──────┤
│其他2 │ 750.00│ ---│ ---│ 749.64│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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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 1.63亿│ 0.00│ 0.00│ 0.00│ 0.00│ ---│
│目 │ │ │ │ │ │ │
├─────────┼──────┼─────┼─────┼─────┼─────┼──────┤
│“苏管家”企业端供│ 8911.83万│ 304.77万│ 6797.60万│ 76.28│ 1763.63万│ 2023-06-30│
│用电信息化运营服务│ │ │ │ │ │ │
│平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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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5亿│ 126.60万│ 1.08亿│ 102.71│ 0.00│ 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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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电力工程建设业│ 3.81亿│ 0.00│ 3.05亿│ 101.65│ 0.00│ ---│
│务营运资金项目 │ │ │ │ │ │ │
├─────────┼──────┼─────┼─────┼─────┼─────┼──────┤
│电力电子设备及储能│ 1.17亿│ 0.00│ 0.00│ 0.00│ 0.00│ 2025-12-31│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4.14亿│ ---│ 4.15亿│ 100.28│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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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电气设备生产基│ 8.58亿│ 7961.75万│ 2.19亿│ 25.53│ 0.00│ 2025-12-31│
│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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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苏文电能科│苏文电能科│ 5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技发展(上│ │ │ │ │担保 │ │ │
│公司 │海)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苏文电能科│思贝尔电能│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科技有限公│ │ │ │ │担保 │ │ │
│公司 │司 │ │ │ │ │ │ │ │
├─────┼─────┼─────┼────┼─────┼─────┼────┼───┼───┤
│苏文电能科│思贝尔电气│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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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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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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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变更保荐代表人的情况说明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担任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及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原委派孙琦先生、王巧巧女士为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
。
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王巧巧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王伟先生接替王巧巧女士担任公
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负责持续督导工作,履行相关职责。
二、新保荐代表人基本情况
王伟先生,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硕士学历、保荐代表人,曾负
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有:瑞立科密主板IPO、康为世纪科创板IPO、苏文电能创业板IPO、华脉
科技主板IPO、苏文电能非公开发行、维尔利可转债、索普集团可交债、悦达投资现金收购等
项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保荐代表人是保荐机构正常的人员调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融资项目
进展以及持续督导工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配合新保荐代表人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公司
融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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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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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
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40.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
额暨调整回购方案的议案》,公司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
民币6000万元(均包含本数)”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均包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暨调整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
限的议案》,公司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延长,由2024年8月5日止延长至2024年12月9日止,即
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3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施完成上述股份回购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4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47664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30%,最高成交价为32.5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
.4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69947.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总金额已超过回
购方案中股份总金额下限10000万元(含),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全部实施完毕。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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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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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电力电子设备及储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完成时间从2024年12月延期至2025年12月。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6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0681188股,发行价格为45.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1388630568.8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3084604.6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554
5964.27元。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2年1
2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215号)。
公司在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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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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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反映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
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
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半年度末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等资产进
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
备。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
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2024年半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转回总额为74263534.2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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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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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99750440.8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3182731.54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
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37316873.58元,资本公积余额为2039181822.30元;母公司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839953786.81元,资本公积余额为2039641940.64元。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应
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截至2024
年6月30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837316873.58元。
本着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并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结合自身的股本现状、盈
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出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拟以
公司目前总股本206965146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0
元(含税)。截至2024年7月30日,公司已回购股份1606107股,按照剔除1606107股后的股本2
05359039测算,预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0803855.85元,2024年半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
本方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若在本方案公告后至
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将以
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
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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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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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
8月16日以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晓倩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
决的监事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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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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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证券事务代表刘晓喻先生递
交的辞职报告,刘晓喻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刘晓喻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负责的工作已经顺利交接,
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公司董事会对刘晓喻先生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
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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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8│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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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动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战略发展布局,进一步提升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于2024年8月7日与专业投资机构无锡国联新创私募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联新创”)、无锡云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林投资”)、无锡锡山金
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山金融投资”)、无锡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创新投资”)、南京新碳如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碳如通”)签署了无锡新
驰园高质量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各合
伙人共同出资设立无锡新驰园高质量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投资基金”
或“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人民币4000万元,持有10%的合伙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文电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须
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涉及关联交
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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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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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文电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延长,由2024
年8月5日止延长至2024年12月9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3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9日。
除延长回购期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延长后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未超过十二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份,用于实施公
司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董事会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
额暨调整回购方案的议案》,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均包含本数)”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均包
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暨调
整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
份数量为16061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60%,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32.56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16.46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40050841.20元(不含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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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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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披露了《关于拟对外
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司拟与常州新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新运
”)、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兴股份”)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约定共
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公告号2024-029。
公司与常州新运、裕兴股份于2024年5月29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合资公司于同日完成
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常州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江苏新运微电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MADKXL8FX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常州市钟楼区茶花路300-15号
法定代表人:朱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4年05月29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互联网信息服务;建
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
集中式快速充电站;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工程管
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办公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气设备修理;停车
场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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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8│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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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苏文电能”)整体战略发展需要
,围绕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链生态布局,公司拟在江苏省常州市与常州新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新运”)、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兴股份”)
签订《江苏新运微电网有限公司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约定共同出
资设立江苏新运微电网有限公司(暂定名,实际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登记为准)(以下简
称“合资公司”“项目公司”“江苏新运”)。合资公司拟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各
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苏文电能、常州新运、裕兴股份三方拟认缴出资额分别为4000万、4000
万、2000万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比例分别为40%、40%、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文电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
次交易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常州新运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4MA1NYRF71W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黄英豪
5、成立日期:2017年05月11日
6、住所:常州市钟楼区茶花路300-15号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土
地整治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住房租赁;物业管
理;五金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
;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建筑材
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矿山机械销售;隧道施工专用机械销售;畜牧
机械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铸造机械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机械
零件、零部件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8、关联关系说明:常州新运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
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9、产权控制关系和实控人情况:常州新运由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
%持股;实际控制人为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江苏裕兴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769102807C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资本:37538.7972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朱益明
5、成立日期:2004年12月10日
6、住所: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童子河西路8-8号
7、经营范围:塑料聚酯薄膜制造、销售;机械零件的销售;高分子材料的检测;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
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说明:裕兴股份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
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9、产权控制关系和实控人情况:裕兴股份第一大股东为王建新;实际控制人为王建新。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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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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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文电能”)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芦伟琴
女士、实际控制人施小波先生出具的关于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芦伟琴女士、施小
波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
定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自愿延长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1、芦伟琴女士
芦伟琴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是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施小波先生之
母,目前未在公司任职。
2、施小波先生
施小波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
二、此次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芦伟琴女士、实际控制人施小波先生所持公司首发前限售股将于2024年5月7
日上市流通。基于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
定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芦伟琴女士、实际控制人施小波先生自愿承诺:
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于上市流通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4年5月7日至
2025年5月6日),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上述承诺期间因资本公积
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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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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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议案》,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
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后十二个月内向银行和其他融资机构申
请融资额度不超过150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融资可能涉及公司为下属子公
司、有条件的下属子公司为公司的其他下属子公司或母公司提供担保等,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
人民币65000.00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事项概述
1、担保对象: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母公司
2、担保范围: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经营活动中因向银行和其他融资机构
申请融资业务等需要母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母公司及母公司以自有资产
提供担保的业务。
3、担保种类:包括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质押、以公司或下属公司自有土地
房产进行抵押担保等。
4、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
司担保额度为220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43000.00万元。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包括未来期间新增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
的调剂,担保额度调剂以不跨过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标准进行调剂。
5、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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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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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立信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公允、客观的执业准则进行了独立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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