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83 尤安设计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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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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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尤安派沃建筑设│ 51.00│ ---│ 51.00│ ---│ -6.48│ 人民币│
│计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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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尤安规划设计│ 41.24│ ---│ 65.00│ ---│ -144.84│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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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缇濮空间设计有│ ---│ ---│ 30.00│ ---│ 56.62│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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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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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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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设计中心扩建项│ 2.02亿│ 570.85万│ 1.80亿│ 89.16│ 0.00│ 2024-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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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网络扩建项│ 5.07亿│-3075.35万│ 2.43亿│ 47.87│ 0.00│ 2024-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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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 1.09亿│ 194.45万│ 8410.03万│ 76.84│ 0.00│ 2024-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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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基地升级建设项│ 3.62亿│ 722.72万│ 3.31亿│ 91.48│ 0.00│ 2024-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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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60亿│ 0.00│ 3.60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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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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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04 │交易金额(元)│9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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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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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0.│标的类型 │股权 │
│ │0499%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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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沈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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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崔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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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尤安设计”)控股子│
│ │公司上海尤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安建筑”)的自然人股东崔阳拟将其│
│ │持有的尤安建筑0.0499%的股权转让给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的自然人沈钢,自然人股东 │
│ │哈凌拟将其持有的尤安建筑0.0499%的股权转让给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的自然人牛振林 │
│ │,上述股权转让交易价格均为人民币0.9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
│ │,公司作为尤安建筑的股东享有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基于对自身长期发展战略和实│
│ │际经营情况的整体考虑,并为满足企业业务开展所需资质续展及其合规性的需要,公司拟放│
│ │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
│ │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上海尤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的通知,其已办理完成工│
│ │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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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04 │交易金额(元)│9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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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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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0.│标的类型 │股权 │
│ │0499%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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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牛振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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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哈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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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尤安设计”)控股子│
│ │公司上海尤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安建筑”)的自然人股东崔阳拟将其│
│ │持有的尤安建筑0.0499%的股权转让给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的自然人沈钢,自然人股东 │
│ │哈凌拟将其持有的尤安建筑0.0499%的股权转让给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的自然人牛振林 │
│ │,上述股权转让交易价格均为人民币0.9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
│ │,公司作为尤安建筑的股东享有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基于对自身长期发展战略和实│
│ │际经营情况的整体考虑,并为满足企业业务开展所需资质续展及其合规性的需要,公司拟放│
│ │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
│ │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上海尤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的通知,其已办理完成工│
│ │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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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3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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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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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尤安启源(北京)建筑设计咨询有限│标的类型 │股权 │
│ │公司35%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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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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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孔晓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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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2024年9月25日,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尤安│
│ │设计")与非关联自然人孔晓丽于上海市签署了《关于尤安启源(北京)建筑设计咨询有限 │
│ │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或"本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 │
│ │元向孔晓丽收购尤安启源(北京)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安启源")35%股权 │
│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尤安启源100%的股权。 │
│ │ 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尤安 │
│ │启源(北京)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3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元向孔│
│ │晓丽购买尤安启源35%股权。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
│ │关联交易》及《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构成关│
│ │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股权收购│
│ │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近日,尤安启源已办理完成关于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密云区│
│ │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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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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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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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曼图室内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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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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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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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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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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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曼图室内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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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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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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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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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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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曼图室内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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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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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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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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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曼图室内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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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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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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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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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派沃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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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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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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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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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派沃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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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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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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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0 │
├──────┼────────────────────────────────────────┤
│关联方 │上海派沃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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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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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4-10 │
├──────┼────────────────────────────────────────┤
│关联方 │上海派沃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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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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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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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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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定期报告披
露相关事宜》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对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应收款项、应收
票据、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
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本
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
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
应收票据、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
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对可能
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相关金融资产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情况确认信用
减值损失。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
试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377.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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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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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2024年9月25日,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
尤安设计”)与非关联自然人孔晓丽于上海市签署了《关于尤安启源(北京)建筑设计咨询有
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或“本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
币1元向孔晓丽收购尤安启源(北京)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安启源”)35%股
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尤安启源100%的股权。
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尤安启
源(北京)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3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元向孔晓丽
购买尤安启源35%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及《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
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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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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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事项概述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尤安设计”)控股
子公司上海尤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安建筑”)的自然人股东崔阳拟将其
持有的尤安建筑0.0499%的股权转让给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的自然人沈钢,自然人股东哈
凌拟将其持有的尤安建筑0.0499%的股权转让给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的自然人牛振林,上
述股权转让交易价格均为人民币0.9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作为尤安建筑的股东享有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基于对自身长期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
况的整体考虑,并为满足企业业务开展所需资质续展及其合规性的需要,公司拟放弃本次股权
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
司部分股权转让暨放弃优先受让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放弃优先受让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放弃优先受让权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股权转让交易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崔阳、哈凌两位自然人拟分别转让尤安建筑0.0499%的股权,对应出资额均分别为人
民币0.15万元,股权转让交易价均分别为人民币0.9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由交易各方以尤
安建筑于2024年6月末的净资产情况为定价参考依据,通过共同协商后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定价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沈钢、牛振林两人用于本次股权受让的款项将均为其合法的个人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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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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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定期报告披
露相关事宜》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对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应收款项、应收
票据、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
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本
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
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
应收票据、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
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对可能
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相关金融资产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情况确认信用
减值损失。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
试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023.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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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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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的议
案》,同意公司注销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分公司”)
,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负责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
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及《上海尤安建筑设
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4-036)。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准予海南分公司注销登记
。本次海南分公司注销完成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
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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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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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暨放弃优先受让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上海尤
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和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暨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1)。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上海尤安派沃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通知,其已办理完成工
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并取得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下发的《登记确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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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9│债务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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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与债务重组人的本次债务重组事项仍需各方根据不动产权交易过户的规定,办理
抵债房产的过户登记等相关手续后方能全部正式完成。由于部分抵债房产目前尚在建设中,相
关抵债的不动产权能否顺利完成过户登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因本次债务重组形成的投资性房地产以及重分类为其他非流动资产的预付购房款等非
流动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在期末对相关资产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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