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83 尤安设计 更新日期:2026-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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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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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4-08│ 120.80│ 22.6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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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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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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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尤安派沃建筑设│ 51.00│ ---│ 51.00│ ---│ -6.48│ 人民币│
│计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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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尤安规划设计│ 41.24│ ---│ 65.00│ ---│ -144.84│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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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缇濮空间设计有│ ---│ ---│ 30.00│ ---│ 56.62│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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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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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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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设计中心扩建项│ 2.02亿│ 619.46万│ 1.94亿│ 96.01│ 1.52万│ 2025-06-30│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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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网络扩建项│ 5.07亿│ 0.00│ 2.13亿│ 41.94│ 0.00│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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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 1.09亿│ 896.30万│ 9701.44万│ 88.64│ 0.00│ 2025-06-30│
│目 │ │ │ │ │ │ │
├─────────┼──────┼─────┼─────┼─────┼─────┼──────┤
│总部基地升级建设项│ 3.62亿│ 952.30万│ 3.56亿│ 98.16│ 0.00│ 2025-06-30│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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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60亿│ 0.00│ 3.60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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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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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07 │交易金额(元)│9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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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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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0.│标的类型 │股权 │
│ │0499%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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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潘允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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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王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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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尤安设计”)控│
│ │股子公司上海尤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安建筑”)的自然人股东沈钢拟│
│ │将其持有的尤安建筑0.0499%的股权转让给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的自然人余志峰,自然 │
│ │人股东牛振林拟将其持有的尤安建筑0.0499%的股权转让给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的自然 │
│ │人张晟,自然人股东王班拟将其持有的尤安建筑0.0499%的股权转让给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资质的自然人潘允哲,上述股权转让交易价格均为人民币0.9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 │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作为尤安建筑的股东享有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基于对自│
│ │身长期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稳定性的整体考虑,并为满足企业业务开展所需资质续展及其合│
│ │规性的需要,公司拟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
│ │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尤安建筑的通知,其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
│ │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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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07 │交易金额(元)│9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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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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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0.│标的类型 │股权 │
│ │0499%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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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余志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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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沈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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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尤安设计”)控│
│ │股子公司上海尤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安建筑”)的自然人股东沈钢拟│
│ │将其持有的尤安建筑0.0499%的股权转让给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的自然人余志峰,自然 │
│ │人股东牛振林拟将其持有的尤安建筑0.0499%的股权转让给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的自然 │
│ │人张晟,自然人股东王班拟将其持有的尤安建筑0.0499%的股权转让给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资质的自然人潘允哲,上述股权转让交易价格均为人民币0.9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 │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作为尤安建筑的股东享有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基于对自│
│ │身长期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稳定性的整体考虑,并为满足企业业务开展所需资质续展及其合│
│ │规性的需要,公司拟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
│ │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尤安建筑的通知,其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
│ │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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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07 │交易金额(元)│9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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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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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0.│标的类型 │股权 │
│ │0499%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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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张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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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牛振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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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尤安设计”)控│
│ │股子公司上海尤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安建筑”)的自然人股东沈钢拟│
│ │将其持有的尤安建筑0.0499%的股权转让给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的自然人余志峰,自然 │
│ │人股东牛振林拟将其持有的尤安建筑0.0499%的股权转让给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的自然 │
│ │人张晟,自然人股东王班拟将其持有的尤安建筑0.0499%的股权转让给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资质的自然人潘允哲,上述股权转让交易价格均为人民币0.9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 │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作为尤安建筑的股东享有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基于对自│
│ │身长期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稳定性的整体考虑,并为满足企业业务开展所需资质续展及其合│
│ │规性的需要,公司拟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
│ │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尤安建筑的通知,其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
│ │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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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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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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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余志峰、张晟、潘允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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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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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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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尤安设计”)控│
│ │股子公司上海尤安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安建筑”)的自然人股东沈钢拟│
│ │将其持有的尤安建筑0.0499%的股权转让给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的自然人余志峰,自然 │
│ │人股东牛振林拟将其持有的尤安建筑0.0499%的股权转让给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的自然 │
│ │人张晟,自然人股东王班拟将其持有的尤安建筑0.0499%的股权转让给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资质的自然人潘允哲,上述股权转让交易价格均为人民币0.9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 │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作为尤安建筑的股东享有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基于对自│
│ │身长期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稳定性的整体考虑,并为满足企业业务开展所需资质续展及其合│
│ │规性的需要,公司拟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
│ │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
│ │部分股权转让并放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
│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 │
│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余志峰、张晟和潘允哲三位股权受让人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
│ │交易完成后,公司与关联方构成对尤安建筑的共同投资,因此本次放弃优先受让权事项构成│
│ │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放弃优│
│ │先受让权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并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
│ │公司股东会审议,亦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关联方情况 │
│ │ (1)自然人:余志峰;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路******。 │
│ │ (2)自然人:张晟;住所:上海市普陀区中潭路******。 │
│ │ (3)自然人:潘允哲;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海伦路******。 │
│ │ 余志峰、张晟和潘允哲系本次关联交易的股权受让方,上述三位股权受让人均系公司实│
│ │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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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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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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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
业当前状况、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并对照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情况后,
拟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12万元/年调整至每人9.6万元/年。该等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
前金额,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按月发放。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20
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的次月起开始执行。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
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进行了审核,因非关联委员不足半数,故将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水平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
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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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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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
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
信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
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
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
截至2025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事务所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
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事务所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3、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
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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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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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相
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应收款项、应收票据、投资性房地产、固
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
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
应收票据、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
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
果,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相关金融资产根据预期信用损
失情况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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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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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11
日(周一)下午14:00在上海市宝山区高境路371号高境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607会议室以现场
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
的相关议案。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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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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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定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关于确定2026年
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其中,全体非独立董事回避表决《关于确定2026年度非独立董
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故此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另因董事陈磊先生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故该董事回避表决《关于确定2026年度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同步制定的《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津贴、薪酬管理制度》以及
依照企业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
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全体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
鉴于当前董事会构成中,并无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故全体非
独立董事均不领取董事津贴。
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承担管理或业务分管职责者,按照其所担任的承担管理或业务分管职责
内容领取相应薪酬,具体按其管理或业务分管职责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在公司承担管理或业务分管职责的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所担任的承担管理或业务分
管职责内容领取相应薪酬,并依据其实际绩效对薪酬采取浮动考核。
2、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亦按照其所担任的承担管理或业务分管职责内容考
核并领取,不得重复发放。
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基本工资结合其教育
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核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
;绩效工资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实现效益情况以及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或业务分管岗位的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其中,绩效工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工资与
绩效工资总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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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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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鉴于公司2025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负,未能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
金分红条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
展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85565875.1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951404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4501342.70元,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8708298.91元
。
鉴于公司2025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负,未能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
红条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情
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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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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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优
塔城市规划设计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塔规划”)于2022年10月收到由上海市科学技术
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
编号:GR202231000220,发证时间:2022年10月12日,有效期:三年。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尤
安一合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安一合”)于2022年12月收到由上海市科学技
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
书编号:GR202231002650,发证时间:2022年12月14日,有效期: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3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优塔规划、尤安一合相关设计业务已全部纳入母公司管理范围。目
前,优塔规划、尤安一合的实际经营活动仅限于业务承揽。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国科发火[2016]3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优塔规划、尤安一合已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的有关标准。据此,优塔规划、尤安一合拟放弃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
公告》(2023年第12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按25%计算应
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目前,优塔规划、尤安一合仍适用小微企业所得
税优惠政策。
优塔规划、尤安一合调整经营业务及相关人员系公司优化业务架构,提高经营管理效率的
综合举措;优塔规划、尤安一合本次拟放弃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事项不涉及补交相关年度的企业
所得税,亦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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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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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
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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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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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亦不存在变更以前股东会已通
过的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25年12月26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宝山区高境路371号高境镇社区党群服务中
心607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
5年12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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