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84 金沃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6-08│ 30.97│ 3.18亿│
├───────────┼───────────┼───────────┼───────────┤
│可转债 │ 2022-10-14│ 100.00│ 3.03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速锻件智能制造项│ 2.04亿│ 4064.20万│ 1.69亿│ 83.02│ ---│ 2025-04-30│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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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轴承套圈热处理生产│ 2962.00万│ 0.00│ 1226.72万│ 41.42│ ---│ 2025-04-30│
│线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7626.00万│ 0.00│ 7626.00万│ 100.00│ ---│ 2022-11-11│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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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19 │
├──────┼────────────────────────────────────────┤
│关联方 │衢州市简单精密工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6-19 │
├──────┼────────────────────────────────────────┤
│关联方 │衢州市简单精密工具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郑立成 300.00万 3.91 23.14 2024-02-23
─────────────────────────────────────────────────
合计 300.00万 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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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01-26 │质押股数(万股) │3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3.14 │质押占总股本(%) │3.90 │
├────────┼──────────────┴────────┴──────────────┤
│股东名称 │郑立成 │
├────────┼──────────────────────────────────────┤
│质押方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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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1-2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1月25日郑立成质押了300.0万股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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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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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沃精│衢州市建沃│ 1.00亿│人民币 │2022-06-06│2025-06-05│连带责任│否 │是 │
│工股份有限│精工机械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金沃精│衢州市建沃│ 1.00亿│人民币 │2021-05-07│2025-05-06│连带责任│否 │是 │
│工股份有限│精工机械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金沃精│衢州市建沃│ 4000.00万│人民币 │2020-03-26│2024-03-25│连带责任│是 │是 │
│工股份有限│精工机械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金沃精│衢州市建沃│ 2697.20万│人民币 │2019-06-11│2024-06-11│抵押 │是 │是 │
│工股份有限│精工机械有│ │ │ │ │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金沃精│衢州市建沃│ 1000.00万│人民币 │2020-03-26│2024-03-25│连带责任│是 │是 │
│工股份有限│精工机械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金沃精│衢州市建沃│ 632.70万│人民币 │2019-06-11│2024-06-11│抵押 │是 │是 │
│工股份有限│精工机械有│ │ │ │ │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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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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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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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立成、杨伟、赵国权、郑
小军、叶建阳(以上实际控制人合称“各方”)原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即将到期,为确保
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决策的高效性,各方于2025年6月17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背景情况
郑立成、杨伟、赵国权、郑小军、叶建阳于2024年6月17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对一
致行动关系和有效期进行了明确约定,确立了对公司的共同控制地位,该协议于2025年6月16
日到期,为确保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决策的高效性,上述各方于2025年6月17日续签了《一致
行动协议》。
二、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郑立成、杨伟、赵国权、郑小军、叶建阳分别直接持有金沃股份16
079112股、12633587股、12059334股、10910824股、5742540股股份,衢州成伟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郑立成持股56%、杨伟持股44%)持有金沃股份2103494股股份,衢州同沃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郑立成持有14.04%的合伙份额并担任普通合伙人)持有金沃股份6380599
股股份。
本协议各方自愿就其各自及控制的企业(作为股东或董事)对金沃股份行使股东或董事权
利的行为保持一致行动。
经协商,各方就一致行动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各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采取一致行动,并承诺严格遵守和履行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一致行动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各方同意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为:各方及其控制的企业向金沃股份董事会/股东会
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董事会/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充分一致。
第三条各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意一方拟向金沃股份董事会/股东会提出提案之
前,或在董事会/股东会对相关事项行使表决权之前,各方将对相关提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充分
沟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该一致意见行使提案权或表决权。如果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协
商后,无法对前述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则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对向董事会提案或在董事会上行使何种表决权无法达成一致的,则按照担任董事的
一致行动人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通过一人一票制内部表决)确定最终一致意见,出现平票的,
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最多的董事的意见为准;(2)对向股东会提案或在股东会上行使何种表
决权无法达成一致的,则按照全体一致行动人少服从多数原则(通过一人一票制内部表决)确
定最终一致意见,出现平票的,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最多的股东的意见为准。
第四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论各方所持金沃股份的股份比例是否发生变化,本协议对各
方均有约束力,且任意一方应以其持有的金沃股份全部股份承担本协议项下的一致行动责任/
义务。如果本协议的任意一方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金沃股份的股份,则本协议对该方不再具有
法律约束力,但对其他方继续有效。
第五条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壹年。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六份,各方各持一份,金沃股份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后,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郑立成
、杨伟、赵国权、郑小军、叶建阳,有利于实现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保障公司经营的稳定
性和决策的高效性,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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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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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9日上午9:15-9:259:30-
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9日9:15-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刘山一路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伟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5人,代表股份529971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
3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28951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5
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1019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人,代表股份1019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8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人,代表股份1019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2%
。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律师出席情况
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具了《浙江天册律师事务
所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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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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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衢州佳沃精密智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衢州佳沃”)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已于近日办理完成
,并取得了衢州市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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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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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2025年5月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营业期限、
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2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营业期限、修订<公司章
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换发后营业执照的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25765293106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凤山路19号
法定代表人:杨伟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叁佰贰拾陆万捌仟陆佰零贰元
成立日期:2011年06月1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轴承制造;轴承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
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
刘山一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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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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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杨伟先生、郑小军先生的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伟先生已受让陈孔利先生持有
的衢州同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沃投资”)1.5798%合伙份额(对
应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人民币3.906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小军先生已受让温
江先生持有的同沃投资1.7553%合伙份额(对应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人民币4.3401万元),且
均已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受让后,陈孔利先生、温江先生不再持有同沃投资
的合伙份额,不再是同沃投资的有限合伙人。
2、本次受让主要为公司股东同沃投资的合伙人之间份额发生变化,不涉及同沃投资持有
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或股权结构发生变更,不会触及对公司的要
约收购。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立成、杨伟、赵国权、郑小军、叶建阳及其一致行动人
衢州同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成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变动前对公司持股
比例为53.47%,本次变动后对公司持股比例为53.47%,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受让、转让相关方基本情况
1、受让方基本情况
受让方一:杨伟先生,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沃投资有限合伙人。本次
受让前,杨伟先生持有同沃投资11.0328%的合伙份额(对应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人民币27.278
8万元),通过同沃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7039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
受让方二:郑小军先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沃投资有限合伙人。本次受让前
,郑小军先生持有同沃投资8.6745%的合伙份额(对应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人民币21.4479万元
),通过同沃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5534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
2、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一:陈孔利先生,同沃投资有限合伙人,本次转让前,陈孔利先生持有同沃投资1.
5798%合伙份额(对应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人民币3.906万元),通过同沃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数1007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
转让方二:温江先生,同沃投资有限合伙人,本次转让前,温江先生持有同沃投资1.7553
%合伙份额(对应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人民币4.3401万元),通过同沃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数112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
二、本次受让的主要内容
因转让方陈孔利先生及温江先生个人资金需求,杨伟先生受让陈孔利先生持有的同沃投资
1.5798%合伙份额(对应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人民币3.906万元),郑小军先生受让温江先生持
有的同沃投资1.7553%合伙份额(对应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人民币4.3401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同沃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63805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8%,同
沃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立成、杨伟、赵国权、郑小军、叶建阳共同控制的企业
。
三、本次受让的完成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伟先生已受让陈孔利先生持有的同沃投资1.5798%合伙份额
(对应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人民币3.906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小军先生已受
让温江先生持有的同沃投资1.7553%合伙份额(对应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人民币4.3401万元)
,且均已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受让后,陈孔利先生、温江先生不再持有同沃
投资的合伙份额,不再是同沃投资的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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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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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6月9日(
星期一)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9日上午9:15-9:259:30-
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9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
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权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5月3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
书面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刘山一路1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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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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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利益,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
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一、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
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各相关产业的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
2、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和发行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假定本次发行方案于2
025年10月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完成
时间的承诺,最终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时间为准)
;
3、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
益)等的影响;
4、假设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26474700股;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88249002股为基数,不考虑除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之外的因素(如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对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5、公司2024年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613.5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502.97万元。假设2025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2024年数据持平、增长10%、增长20%(
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
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6、假设除本次发行及上述事项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
响的行为;
7、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
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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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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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概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若国家法律、法规等制度对此有新的规定,公
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本数),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
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
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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