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84 金沃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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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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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锻件智能制造项│ 2.04亿│ 4064.20万│ 1.69亿│ 83.02│ ---│ 2025-04-30│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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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轴承套圈热处理生产│ 2962.00万│ 0.00│ 1226.72万│ 41.42│ ---│ 2025-04-30│
│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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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7626.00万│ 0.00│ 7626.00万│ 100.00│ ---│ 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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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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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立成 300.00万 3.91 23.14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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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00.00万 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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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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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26 │质押股数(万股)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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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3.14 │质押占总股本(%) │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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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郑立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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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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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1-25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1月25日郑立成质押了300.0万股给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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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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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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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沃精│衢州市建沃│ 1.00亿│人民币 │2022-06-06│2025-06-05│连带责任│否 │是 │
│工股份有限│精工机械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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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沃精│衢州市建沃│ 1.00亿│人民币 │2021-05-07│2025-05-06│连带责任│否 │是 │
│工股份有限│精工机械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金沃精│衢州市建沃│ 4000.00万│人民币 │2020-03-26│2024-03-25│连带责任│是 │是 │
│工股份有限│精工机械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金沃精│衢州市建沃│ 2697.20万│人民币 │2019-06-11│2024-06-11│抵押 │是 │是 │
│工股份有限│精工机械有│ │ │ │ │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金沃精│衢州市建沃│ 1000.00万│人民币 │2020-03-26│2024-03-25│连带责任│是 │是 │
│工股份有限│精工机械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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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沃精│衢州市建沃│ 632.70万│人民币 │2019-06-11│2024-06-11│抵押 │是 │是 │
│工股份有限│精工机械有│ │ │ │ │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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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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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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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利益,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
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一、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
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各相关产业的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
2、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和发行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假定本次发行方案于2
025年10月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完成
时间的承诺,最终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时间为准)
;
3、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
益)等的影响;
4、假设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26474700股;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88249002股为基数,不考虑除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之外的因素(如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对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5、公司2024年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613.5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502.97万元。假设2025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2024年数据持平、增长10%、增长20%(
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
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6、假设除本次发行及上述事项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
响的行为;
7、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和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
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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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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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概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批复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若国家法律、法规等制度对此有新的规定,公
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本数),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
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
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派息为D,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上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并精确至分。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
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根据询价情况与保荐人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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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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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
关议案。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
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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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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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7日上午9:15-9:259:30-
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
月7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
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权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4月2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
书面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刘山一路1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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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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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和《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
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相应整改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2025年3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了《关于对郑立成、杨伟、赵
国权、郑小军、叶建阳、衢州同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成伟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39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将
衢州同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成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合并计算并及
时告知公司,导致公司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相关规定,决定对郑立成、杨伟、赵国权、郑
小军、叶建阳、衢州同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成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采
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高度重视相关问题,加强了对《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并在规定期限内向监管机构提交了书面报告。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
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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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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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决定于2025年5月6日(星期二
)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6日(星期二)下午14:3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6日上午9:15-9:259:30-
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6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
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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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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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融资额度及提供相应担
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银行融资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贸易
融资、保函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具
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衢州市建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沃精工”)就上述融资
额度内的融资提供合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具体担保期限根据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融资及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融
资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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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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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5年3月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邓颖女士、时
大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邓颖女士、时大方先生暂未取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邓颖女士和时大方先生的通知,其已按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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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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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经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特制
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非独立董事杨伟、郑立成、赵国权、叶建阳、张健、陈亦霏,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兼任其
他职务,其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邓颖、蔡卫华、时大方的职务津贴为税前人民币7.2万元/年。监事叶佳丽、姚芳
、叶雁卿,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兼任其他职务,其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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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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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
12月31日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
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
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需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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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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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
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
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3)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4)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5)首席合伙人:郭澳
(6)2024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386人,签署过证券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27人。
(7)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2,937.5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6
,00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518.61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5家,主要行业为计
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
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审计收费总额9,271.16万元,与公司同行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445.1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
事诉讼中未出现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
、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3次(涉及6人)、监督管理措施9次(涉及19人)、自律监管措施6次(涉及13人)和纪律
处分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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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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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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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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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5日上午9:15-9:259:30-
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
月5日9:15-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刘山一路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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