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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30099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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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990 同飞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4-26│ 85.50│ 10.0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1-15│ 34.50│ 378.1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8-22│ 34.50│ 226.8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0-09│ 25.10│ 1866.1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1-15│ 34.00│ 1191.5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8-22│ 34.00│ 114.9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29│ 24.60│ 404.6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0-09│ 24.60│ 1553.49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精密智能温度控制设│ 4.66亿│ 573.68万│ 4.14亿│ 88.89│ 3703.27万│ ---│ │备项目 │ │ │ │ │ │ │ ├─────────┼──────┼─────┼─────┼─────┼─────┼──────┤ │储能热管理系统项目│ 3.23亿│ 6002.02万│ 3.31亿│ 102.38│ 1715.17万│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35亿│ 0.00│ 1.49亿│ 109.86│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8000.00万│ 0.00│ 8020.84万│ 100.26│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01 │ ├──────┼────────────────────────────────────────┤ │关联方 │张浩雷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承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1 │ ├──────┼────────────────────────────────────────┤ │关联方 │张浩雷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承租房屋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5-11│其他事项 ──────┴────────────────────────────────── (一)调整事由 1、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披露了《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目前总股本170579150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 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4115830.00元 (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4 增股本。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1月7日实施完毕。 2、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截至目前总股本170579150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1173745.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5月8日实施完毕。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 ,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的,应对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P=3 4.00-0.20-0.30=33.50元/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公司本次实施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 2026-05-11│其他事项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鉴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 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440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根据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5-11│其他事项 ──────┴────────────────────────────────── 1、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142人; 2、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91,760股(调整后);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3.50元/股(调整后); 4、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 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的规定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142名 激励对象办理491,76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 2026-05-11│其他事项 ──────┴──────────────────────────────────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 ──────┬────────────────────────────────── 2026-04-22│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 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会议地点: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崇义路30号,办公楼四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国山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4-21│其他事项 ──────┴──────────────────────────────────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 知》(深证上审〔2026〕75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 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4-01│其他事项 ──────┴────────────────────────────────── 经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决定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4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 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7日 ──────┬────────────────────────────────── 2026-04-01│其他事项 ──────┴──────────────────────────────────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进一步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实际情况,拟定2026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分红安排。具体情况 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情况 1、公司拟于2026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根据当期实际经营业绩及公司资金使 用计划情况,并结合未分配利润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适当分红。如进行分红,将以公司当时总股 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 2、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 分配条件下制定并执行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 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制定并执行具体中期分红方案事宜, 可以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进一步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授权 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具体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 制定并执行具体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01│委托理财 ──────┴──────────────────────────────────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审议通过的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在审议通 过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 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 、可提前支取的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使用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具 体实施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 2026-04-01│其他事项 ──────┴────────────────────────────────── 1、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以 截至目前总股本170579150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1173745.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 划,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252903184.2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623797 5.21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9791293.36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 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6237975.21 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 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股东的利益诉求,公司决定 对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并拟定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以截至目前总股本 170579150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 .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1173745.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 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 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公司拟实施2025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85289575.00元(含税),占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72%。其中:(1)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41 1583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6年1月实施完毕);(2)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拟派发现金红利51173745.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批准)。 ──────┬────────────────────────────────── 2026-04-01│其他事项 ──────┴──────────────────────────────────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 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3)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5)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6)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50人 (7)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363人 (8)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54人 (9)2024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9.69亿元 (10)2024年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25.63亿元 (11)2024年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元 (12)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56家 (13)审计客户的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 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14)2024年审计收费:7.35亿元 (15)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7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 2026-03-16│银行授信 ──────┴──────────────────────────────────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 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安排,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开拓多种融资渠道,降低融 资成本,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 不限于流贷、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汇票贴现、商票保贴、票据池 业务、低风险业务类等品种业务,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上述授信 总额最终以相关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 互调剂,在此额度内由公司依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 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 定,融资金额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为便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 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额度范围内,可根据与各银行 协商情况适时调整融资金额、融资类型、融资费用及融资期限等具体事项,并签署上述授信额 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 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年度内银行授信额度超过上述范围的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 准后执行。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期限内,上述授信额 度可以循环使用。 ──────┬────────────────────────────────── 2026-02-26│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 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会议地点: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崇义路30号,办公楼四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国山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1-30│其他事项 ──────┴──────────────────────────────────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现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将公司最近五年内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公告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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