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91 创益通 更新日期:2025-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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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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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益通科技(香港)│ ---│ ---│ 100.00│ ---│ -163.98│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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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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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惠州创益通精密连接│ 3.69亿│ 2408.69万│ 1.66亿│ 97.52│ 1620.00万│ ---│
│器及线缆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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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创益通精密连接│ 1.70亿│ 2408.69万│ 1.66亿│ 97.52│ 1620.00万│ ---│
│器及线缆建设项目 │ │ │ │ │ │ │
├─────────┼──────┼─────┼─────┼─────┼─────┼──────┤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 3000.00万│ 299.04万│ 2401.11万│ 80.04│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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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 1.07亿│ 299.04万│ 2401.11万│ 80.04│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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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20亿│ 0.00│ 4929.95万│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4929.95万│ 0.00│ 4929.95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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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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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1 │转让比例(%) │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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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20亿 │转让价格(元)│1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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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790.00万 │转让进度 │--- │
├──────┼────────────────┴──────┴────────────────┤
│转让方 │张建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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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周正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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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1 │转让比例(%) │1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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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3.73亿 │转让价格(元)│1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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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2052.60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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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张建明、晏雨国、晏美荣、深圳市互联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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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乐山乾芯微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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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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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1 │交易金额(元)│1.2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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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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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无限│标的类型 │股权 │
│ │售流通股7,900,000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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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周正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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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张建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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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建明先生与│
│ │周正贤先生于2024年11月6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张建明先生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周 │
│ │正贤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9%(以下简称“│
│ │本次协议转让”)。 │
│ │ 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1月5日)公司股份收盘价 │
│ │的80.04%,即15.20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2,008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仟│
│ │零捌万元整)。 │
│ │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建明的通知,获悉张建明与周正贤 │
│ │就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宜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于2025年4月18日共同签署了《股 │
│ │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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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1 │交易金额(元)│3.73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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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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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无限│标的类型 │股权 │
│ │售流通股20526000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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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乐山乾芯微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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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张建明、晏美荣、晏雨国、深圳市互联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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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关于终止与周正贤协议转让事项(以下简称“前次协议转让”)的情况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
│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益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建明与周正贤于20│
│ │24年11月6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张建明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周正贤转让其持有的公 │
│ │司无限售流通股7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9%。 │
│ │ 鉴于前次拟协议转让的股份尚未办理完成相关转让手续且受让方尚未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 │,张建明和周正贤经友好协商,决定终止前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 │并就终止前次协议转让股份事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 │
│ │ 本次向乐山乾芯微科技有限公司协议转让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的情况 │
│ │ 1、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明、晏美荣及其一致行动人晏雨国、深圳市互联通投资企业( │
│ │有限合伙)与乐山乾芯微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张建明 │
│ │、晏美荣及其一致行动人晏雨国、深圳市互联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合│
│ │计向乐山乾芯微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52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 │14.25%。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价格为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即18.19元/│
│ │股(转让价格3733679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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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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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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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张建明、晏美荣、晏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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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二大股东、副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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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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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
│ │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 │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建明、晏雨国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
│ │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支持公司发展,保障金融机构授信的顺利实施,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明先生、晏美荣│
│ │女士及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晏雨国先生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
│ │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提供担保期间不收取担保费用,公司也│
│ │不提供反担保,担保的范围和担保期限以其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
│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 │
│ │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建明、晏雨国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
│ │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 │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张建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建│
│ │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6.60%的股份,通过深圳市互联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 │2.97%的股份。 │
│ │ 晏美荣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晏美荣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50%的 │
│ │股份。 │
│ │ 晏雨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晏雨国先生│
│ │直接持有公司11.42%的股份。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张建明、晏美荣、晏雨国为│
│ │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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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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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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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创益│惠州市创益│ 7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通技术股份│通电子科技│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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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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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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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8日,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对2024年度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具体情况
补充说明如下:2024年度,公司合计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5443900.41元,计提金额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达到30%以上,且绝对金额大于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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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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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与周正贤协议转让事项(以下简称“前次协议转让”)的情况深圳市创益通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益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建明与周正贤于20
24年11月6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张建明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周正贤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无限售流通股7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9%。
鉴于前次拟协议转让的股份尚未办理完成相关转让手续且受让方尚未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张建明和周正贤经友好协商,决定终止前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就
终止前次协议转让股份事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
本次向乐山乾芯微科技有限公司协议转让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的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明、晏美荣及其一致行动人晏雨国、深圳市互联通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与乐山乾芯微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张建明、晏
美荣及其一致行动人晏雨国、深圳市互联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向乐
山乾芯微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52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5%。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价格为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即18.19元/股。
2、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应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转让双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的规定。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受
让方乐山乾芯微科技有限公司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3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
股份。
5、本次协议转让事项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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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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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建明、晏雨国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公司发展,保障金融机构授信的顺利实施,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明先生、晏美荣女
士及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晏雨国先生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无
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提供担保期间不收取担保费用,公司也不提供
反担保,担保的范围和担保期限以其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
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建明、晏雨国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张建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建明
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6.60%的股份,通过深圳市互联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97
%的股份。
晏美荣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晏美荣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50%的股
份。
晏雨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晏雨国先生直
接持有公司11.42%的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张建明、晏美荣、晏雨国为公
司关联自然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具体担保的金额、方式、期限等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人与商业银
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为准。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明先生、晏美荣女士及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晏雨国先生为公司向商业
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不需要向其支付任何担保费用,也
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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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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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益通”)于2025年4月16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对外投资补充
协议的议案》,综合考虑参股公司郑州奔虎动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郑州比克新动力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奔虎”或“目标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展望
、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创益通的发展战略,公司与郑州奔虎的控股股东郑州同迈新能源汽车销售
中心(有限合伙)签署《关于郑州奔虎动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
下简称“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回购权事项进行补充修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对
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参股郑州比克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5
00万元对郑州比克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郑州奔虎动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
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郑州比克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9.91%的股权。
2022年5月30日,公司与郑州比克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原股东郑州同迈新能源汽车销
售中心(有限合伙)、郑州比克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在深圳签订《关于郑州比克新动力科技有
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原增资协议”)。公司以货币资金1500万元增资郑州比克新
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10万元。
同日,公司与郑州比克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郑州同迈新能源汽车销售中心(
有限合伙)在深圳签订《关于郑州比克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
称“原补充协议”),对创益通的回购权和随售权等进行了约定。
“原增资协议”“原补充协议”以及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参股郑州比克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根据“原补充协议”的约定,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有权选择将持有的目标公司的全
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郑州同迈新能源汽车销售中心(有限合伙),其有
义务受让该部分退出股权。
(1)目标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低于9000万元;
(2)目标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低于15000万元;
(3)目标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低于20000万元;
(4)目标公司原股东未按照原协议的要求,在原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以货币资金方
式补齐尚未足额缴纳的注册资本。
2024年度,目标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低于20000万元,未能实现《原补充协议》中约定的
业绩目标。根据《原补充协议》的约定,公司有权选择将持有的目标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转
让给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郑州同迈新能源汽车销售中心(有限合伙)。
综合考虑郑州奔虎动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展望、行业发
展趋势以及创益通的发展战略等情况,经多次友好协商,公司与郑州奔虎的控股股东郑州同迈
新能源汽车销售中心(有限合伙)同意签署《关于郑州奔虎动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
议之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回购权事项进行补充修订。
三、对外投资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郑州同迈新能源汽车销售中心(有限合伙)(目标公司控股股东)目标公司:郑州
奔虎动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1回购条件
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选择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以下简称“
退出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有义务受让该部分退出股权。
(1)目标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低于15000万元;
(2)目标公司2026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低于20000万元;如目标公司未能如期达成上述业
绩条件,且甲方选择将退出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有义务按照《原补充协议》中约定价格受让
退出股权。1.2回购程序及回购价格以《原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内容为准。1.3满足以下条件之
一的,回购权解除
(1)目标公司的营业收入如期达到本补充协议1.1条所约定的业绩条件。
(2)目标公司在2026年底前以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的估值进行股权融资,融资额不低于15
00万元人民币。
(3)目标公司在2026年底前以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估值进行股权融资,融资额不低于20
00万元人民币。
四、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签署对外投资补充协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该事项在董
事会权限范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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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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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扩大生产规模、提升公司业绩,公司
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5亿元,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流动
资金贷款、固定资产项目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等。授信业务品种
和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
内全权办理信贷所需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
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二、相关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工作顺利开展,在上述申请的综
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创益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的担保,同时,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创益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5亿元的担保。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在担保额度内以银行等
金融机构与公司、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担保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
证责任期限为准。为便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授
信担保事项,将提请股东大会自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组织实施、审核并签
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超过上述额度的授信担保事
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实施。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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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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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
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
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
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
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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