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92 泰福泵业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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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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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5-13│ 9.36│ 1.7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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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2-09-28│ 100.00│ 3.3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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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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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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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衍生工具 │ ---│ ---│ ---│ -105.7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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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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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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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 3.30亿│ 1.41亿│ 3.38亿│ 102.45│ 117.11万│ 2024-10-25│
│限公司高端水泵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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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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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4 │转让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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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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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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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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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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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08 │转让比例(%) │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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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78亿 │转让价格(元)│3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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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498.85万 │转让进度 │进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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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陈宜文、林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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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诤远行(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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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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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1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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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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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南洋华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低│标的类型 │股权 │
│ │于51%的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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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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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邵雨田、冯江平、林富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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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正在筹划以现金方式购买 │
│ │浙江南洋华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洋华诚"、"标的公司")不低于51%的股份并 │
│ │取得南洋华诚控股权,如交易完成,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 │ 2025年7月9日,公司与南洋华诚股东邵雨田、冯江平和林富斌签署了《《意向协议》,│
│ │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南洋华诚不低于51%的股份并取得南洋华诚控股权,具体收购比例以正式 │
│ │协议约定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南洋华诚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
│ │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双方以│
│ │及中介机构稳步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开展了商业、法律、财务等专项尽职调查│
│ │。交易各方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进行了多次协商,但双方未能就交易最终方案达成│
│ │一致。为切实维护各方及公司股东利益,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及与相关交易方友好协商,同│
│ │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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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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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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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德浔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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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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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场地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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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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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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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德浔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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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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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或接受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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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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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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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德浔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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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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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场地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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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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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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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德浔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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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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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接受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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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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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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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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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48000股,占注销
前总股本的0.0503%,回购价格为7.44元/股,回购总金额为357120.00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办理完成。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5348518股减少至95300518股。
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变动对可转债转股价格影响较小,“泰福转债”转股
价格未做调整。
注:因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泰福转债”(债券代码:123160)处于转股期,
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均指截至2026年6月25日公司总股本95348518股。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人已离职,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离职人员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
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的激励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2024年3月13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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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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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6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龙门大道5号,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号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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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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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日: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3225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4%
3.本次归属股票人数:47人
4.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浙江泰福泵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已成就。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
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激励形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股份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92.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
总数的51.75%、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080.0119万股的2.11%;其中首次授予172.
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46.36%、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
股本总额9080.0119万股的1.89%;预留20.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
益总数的5.39%、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080.0119万股的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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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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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被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
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合计4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95,348,468股变更为95,300,468股,注册资本由
95,348,468元变更为95,300,468元(以公司注册资本扣减回购注销股数进行估算,股本变动情
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
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
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
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
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
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
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如下: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龙门大道5号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
公司
2、申报时间:2026年6月11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2:00,13:30-16:30)
3、联系人:薛康
4、联系电话:0576-86312868
5、电子邮箱:zqb@chinataifu.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
到文件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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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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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1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1日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6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龙门大道5号,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号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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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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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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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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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和2026年5月21日分别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31)。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16100020466
3.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松门镇东南工业园区(海天名苑小区往东800米)
5.法定代表人:陈宜文
6.注册资本:玖仟伍佰叁拾肆万捌仟肆佰陆拾捌元
7.成立日期:1993年05月21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电机制造;风机、风扇
制造;风机、风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集成
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
及配件制造;摩托车零配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
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
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通用设备制
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容器
及其配套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金属工具制造;五金
产品批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线、电缆经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纸和纸板容器制造;木
制容器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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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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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26日,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已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泰福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根据《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泰福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
回泰福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泰福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在
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内,如再次触发“泰福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
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8月31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泰福转债”再次触发上
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召开董事会审议是
否行使“泰福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7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泰福转债”)334.89万张,每张面值
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3489.00万元。
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
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3489.00万元的
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2年10月25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泰福转
债”、债券代码为“123160”。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泰福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即2023年4月11日至2028年9月27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泰福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3.40元/股。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向下修正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确
定向下修正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泰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9.89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16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由19.89元/股调整为19.8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9
日生效。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实施完成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由19.82元/股调整为19.7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
月24日生效。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于2025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68.80万股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注销事宜,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后,“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由19.75元/股调整为19.8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16日生效。
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实施完成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由19.84元/股调整为19.7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27日
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福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9.77元/股。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
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26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泰福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
定,已触发“泰福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
泰福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
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泰福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在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8月
31日期间内,如再次触发“泰福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
26年8月31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泰福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
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行使“泰福转债”的提前
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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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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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2024年3月13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4年3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
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并回购注销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和作废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权益工具回购价格、授予价格的议案》《关
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回购注
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一)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作废情况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人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离职人员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
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的激励资格,作废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数量共3.00万股。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情况
1、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人已离职,根据《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离职人员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的
激励资格,回购注销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共4.80万股,回购
注销的价格为7.44元/股。
2、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4.80万股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
3、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三、本次作废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或实
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的继续实施。
公司经营管理及核心骨干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将于
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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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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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
激励对象人数为18人,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2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的0.52%。
2、本次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
激励对象人数为47人,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2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
4%。
3、本次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
激励对象人数为6人,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0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10%。
4、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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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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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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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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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龙门大道5号,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号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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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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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有效防范和降低汇率风险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卢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3、交易工具: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货币互换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
4、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
格的金融机构。
5、交易金额及期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上述交易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
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
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6、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
7、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
有效的原则,但在交易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回款预测风险、法律风险等,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因公司国际业务持续发展,外币收入占比较高,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有较大的影响。为有
效防范和降低汇率风险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
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卢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以正常业务为基础,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不
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8,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3、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需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的主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货币互换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
4、交易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交易金额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
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
者银行信贷资金。
6、实施方式
由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股东会批准的权限内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运作和管理,
并负责审核或由董事长授权他人审核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审议程序
本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公司于2026
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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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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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
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
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
担民事责任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不利
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
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曾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曾受到证券交
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含税价格分别为人民币47.1万元、15.9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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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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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龙门大道5号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号
楼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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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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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
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2025年度共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7813674.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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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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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股份数量扣减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
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
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
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17521534
.9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32463.8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382610843.4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86663892.02元。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
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股份数量扣减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
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
整,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5元(含税),相应变动现金红利分配总额。
经测算,若以公司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日总股本95348468股扣减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
股份1873900股后的股本93474568股为基数,按照本次提议的利润分配预案计算,公司2025年
度权益分派预计派发现金红利7010592.60元(含税),以上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分红金
额以实施权益分派公告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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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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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20
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方案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
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公司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
2.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人民币50000元(含税),按年度发放,不参与
公司绩效薪酬分配。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
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主要根据个人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按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完成情况核定绩效薪酬,依据考核结果按各考核
周期进行发放。
3.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以及激励多层次、多元
化的要求,设计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激励,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
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等另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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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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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不超
过等值人民币180000万元(含180000万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实际贷款币
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等)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股东会决议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保函、
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
相关银行审批为准)。
二、授信额度相关事宜及授权
上述授信额度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
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最终以相关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
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业务办
理手续的及时性,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签署与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
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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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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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在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选择安全性较高、流
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等,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
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2、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属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
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含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资金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内和额
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总监、控股子公司财
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且
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在银行
、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
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等,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
及理财方式。
4、投资期限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
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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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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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发布的《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
事项进展暨复牌的公告》及《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控
制权收购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陈
宜文、林慧夫妇及温岭市地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久电子”)与诤远行(上海)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诤远行”)共同签署《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
司之控制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控制权收购协议》)。根据控制权收购协议约定,陈宜文
、林慧夫妇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诤远行分别转让公司3988506股股份、1000000股股份(分别
占公司总股本的4.18%、1.05%),拟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将地久电子的100%股权向诤远行转让,
转让完成后诤远行通过地久电子间接持有公司18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88%),本
次转让完成后,诤远行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的24.11%,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诤远
行,孙凯先生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且尚需取得深交所出具的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其中涉及间接股权转让尚需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相关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及通
过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主要从事民用水泵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已发布的业绩快报,2025年公司实现营
业收入9.36亿元,同比增长25.88%,主要受益于境内战略性平台客户的业务放量,2025年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18亿元,同比增长38.78%,主要受益于卢布升值产生汇兑收益
,以及可转债利息摊销减少、投资收益增加等因素。
综合考虑公司现状,中证鹏元决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泰福转债”信用等级维持为A,评级结果有效期为2026年4月3日至“泰福转债”存续期。同时
,中证鹏元将密切关注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事宜进度,并持续跟踪以上事项对公司主体信用等
级、评级展望以及“泰福转债”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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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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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93575.31万元,同比增幅25.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1756.31万元,同比增幅38.7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998.74万元,同比增幅99.61%。报告期内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有:
1.从收入结构来看,境内收入大幅增加,主要源于与战略性平台客户的业务放量。该类客
户以出口贸易企业为主,其拥有深厚的行业经验和客户资源。与之直接合作,一方面将国内产
品高效推向境外市场,直接拉动了收入增长;另一方面,通过规模效应摊薄了固定成本,为公
司构建了更强的抗风险屏障。
2.从产品收入结构来看,主要得益于陆上泵、节能泵、循环泵的销售收入增加,公司根据
市场反馈不断优化各个产品线升级迭代,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产品竞争力。
3.上个报告期因卢布贬值产生了大量的汇兑损失,本报告期卢布升值产生汇兑收益,从而
对净利润影响较大。
4.因前期可转债转股导致本报告期利息摊销减少,净利润增加。
5.投资收益增加,主要系理财收益增加,以及有效地使用了外汇衍生品工具所致。
6.所得税费用减少,主要系当期递延所得税费用影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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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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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6日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
月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龙门大道5号,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号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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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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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公
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
委派梁志勇和王文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沈云强、张勇言接替梁志勇
、王文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沈云强和张勇言。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及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沈云强于2007年7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7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五洲特纸、江瀚新材、久祺股份
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勇言于2018年4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9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上市公司巨化股份、恒盛能源的
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沈云强和张勇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曾受到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曾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
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相关审计工作产
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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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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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6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2月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龙门大道5号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号
楼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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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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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目的: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保障公司生产经
营稳定,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及场所:仅限于在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铜
、铝、热轧卷板、不锈钢、塑料期货品种。
3、交易工具:交易工具为远期、期货、期权等衍生品合约。
4、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
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
过人民币3000万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该额度在审批
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风险提示: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固有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
制风险及技术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概述
1、交易目的
鉴于公司主要原材料铜、铝、热轧卷板、不锈钢、塑料的价格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
为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
的套期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现货需求为依据,不以投机为目的,可以充分利用期货
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保证
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具有必要性。
2、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
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
元,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
3、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
产经营相关的铜、铝、热轧卷板、不锈钢、塑料期货品种,交易工具为远期、期货、期权等衍
生品合约。
4、业务授权与交易期限
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按
照公司制定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
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银行信贷资金或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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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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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2025年12月19日至2026年1月12日,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已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泰福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的130%(含130%),根据《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泰福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
回泰福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泰福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在
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内,如再次触发“泰福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
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4月30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泰福转债”再次触发上
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召开董事会审议是
否行使“泰福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7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泰福转债”)334.89万张,每张面值
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3489.00万元。
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
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33489.00万元的
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2年10月25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泰福转
债”、债券代码为“123160”。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泰福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即2023年4月11日至2028年9月27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泰福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3.40元/股。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向下修正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确
定向下修正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泰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9.89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16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由19.89元/股调整为19.8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9
日生效。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实施完成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由19.82元/股调整为19.7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
月24日生效。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于2025年6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68.80万股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注销事宜,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后,“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由19.75元/股调整为19.8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16日生效。
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实施完成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由19.84元/股调整为19.7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27日
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福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9.77元/股。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
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5年12月19日至2026年1月12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泰福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根据《募集说明书》的
约定,已触发“泰福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
泰福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同时为维护广大可转债
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泰福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在2026年
1月13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内,如再次触发“泰福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
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4月30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泰福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
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行使
“泰福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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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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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温
岭市宏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宏泰投资”)、温岭市益泰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益泰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1、持有公司股份1547000股的股东宏泰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不超过162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733%(公司“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93464003股
,即公司目前总股本95337903股剔除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873900股,下同)。
2、持有公司股份1380000股的股东益泰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不超过33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616%。
3、上述股东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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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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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5年7月9日披露了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并签署〈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
48),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浙江南洋华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洋华诚”)不低
于51%的股权并取得南洋华诚控股权。因双方未能就交易最终方案达成一致,为切实维护各方
及公司股东利益,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及与相关交易方友好协商,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并与南洋华诚股东邵雨田、冯江平和林富斌签署了《〈关于浙江南洋华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权收购的意向协议〉之解除协议》。现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2025年7月9日,公司与南洋华诚股东邵雨田、冯江平和林富斌签署了《关于浙江南洋华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的意向协议》,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南洋华诚不低于51%的股份并取
得南洋华诚控股权,具体收购比例以正式协议约定为准。同时,出于谨慎考虑,将本次交易认
定为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南洋华诚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更。
二、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的相关工作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积极推进本次交易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并与交易对方就具体交易方案等事项进行反复
协商、论证及完善。在筹划本次重组事项过程中,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并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提示性公告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同时积极履行信息保密义务,
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2025年8月8日、2025年9月8日、2025年10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分别披露了《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3、2025-064、2025-074)。
三、关于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双方以及
中介机构稳步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开展了商业、法律、财务等专项尽职调查。交
易各方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进行了多次协商,但双方未能就交易最终方案达成一致。
为切实维护各方及公司股东利益,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及与相关交易方友好协商,同意终止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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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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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为保证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
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调整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调整
后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陈宜文(召集人)、高江伟、吴培祥;
(2)审计委员会成员:高江伟(召集人)、沈海苹、滕盼盼;
(3)提名委员会成员:沈海苹(召集人)、陈宜文、高江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滕盼盼(召集人)、高江伟、吴培祥。 任期至第四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均由独立董事担任
召集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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