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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福泵业(30099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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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992 泰福泵业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金融衍生工具 │ ---│ ---│ ---│ -105.71│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端水泵项目 │ 3.30亿│ 3648.41万│ 1.53亿│ 46.27│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29│其他事项 ──────┴──────────────────────────────────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5,344.69 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955.9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 为36,763.62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7,683.32万元。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 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股份数量 扣减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5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 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5元(含税),相应变动现金 红利分配总额。 ──────┬────────────────────────────────── 2024-04-29│其他事项 ──────┴──────────────────────────────────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 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 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 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 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 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 2024-04-29│其他事项 ──────┴──────────────────────────────────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潜在可能战略布局及项目投资需求等,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 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 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 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 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中 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35名投资者 发行相应股份。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2)向特定对 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 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授权董事会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 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3)募集资金项目 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2024-04-29│其他事项 ──────┴────────────────────────────────── 1、交易目的:为有效防范和降低汇率风险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卢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3、交易工具: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货币互换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 4、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 格的金融机构。 5、交易金额及期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上述交易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 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 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6、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上述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 的原则,但在交易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回款预测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因公司国际业务持续发展,外币收入占比较高,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有较大的影响。为有 效防范和降低汇率风险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主 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卢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以正常业务为基础,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不 进行单纯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8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3、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需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的主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货币互换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 4、交易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交易金额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可能需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以金融机构对公司的授信额度来抵减保证金 的要求。 6、实施方式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权限内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运作和管 理,并负责审核或由董事长授权他人审核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审议程序 本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公司于2024 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由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29│其他事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泰福泵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参照行 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于2024年 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2024-04-29│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在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选择安全性较高、流 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等,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 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2、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属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 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合计不超 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资金额度有效期自董事 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 董事长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 务总监、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且 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在银行 、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 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等,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 及理财方式。 4、投资期限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 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2024-04-29│其他事项 ──────┴──────────────────────────────────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 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2023年度共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7,637,736.62元。 ──────┬────────────────────────────────── 2024-04-29│银行授信 ──────┴──────────────────────────────────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不超 过等值人民币120000万元(含120000万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实际贷款币 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等)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决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保函、 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 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 二、授信额度相关事宜及授权 上述授信额度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 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最终以相关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 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业务 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签署与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 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29│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 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下午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 宏伟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 实到监事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 2024-02-21│其他事项 ──────┴──────────────────────────────────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的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2月6日)和股权登 记日(即2024年2月2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 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 ──────┬────────────────────────────────── 2024-02-08│股权回购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4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完善公司长 效激励机制,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 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是否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和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 2、回购价格区间: 本次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 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 权除息之日起,拟回购价格上限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拟回购 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区间测算,回购数量不低于250.00万股、不高于5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不低于2.75%、不高于5.51%。 (五)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 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 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回购期限内,如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 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依法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 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 2024-01-30│其他事项 ──────┴──────────────────────────────────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71)。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2024年1月29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 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16100020466 3、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松门镇东南工业园区(海天名苑小区往东800米) 5、法定代表人:陈宜文 6、注册资本:玖仟零捌拾万零壹佰壹拾玖元 7、成立日期:1993年05月21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电机制造;风机、风 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集 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汽车零部 件及配件制造;摩托车零配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 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发 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 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金属工具制造;五金产品批发;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电线、电缆经营;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线、电 缆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温岭市东部新区龙 门大道5号) ──────┬────────────────────────────────── 2023-12-26│其他事项 ──────┴──────────────────────────────────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对公司 股东毛世俊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毛世俊先生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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