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94 久祺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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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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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7-29│ 11.90│ 5.0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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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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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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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衍生工具 │ 12119.09│ ---│ ---│ 7900.82│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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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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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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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万辆成人自 │ 2.54亿│ ---│ ---│ ---│ ---│ ---│
│行车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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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超募资金 │ 419.11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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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60万辆自行车 │ 8389.69万│ 262.68万│ 8528.81万│ 101.66│ 719.74万│ 2023-04-10│
│、童车及40万辆电动│ │ │ │ │ │ │
│助力车数字化技术改│ │ │ │ │ │ │
│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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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万辆自行车 │ 1.70亿│ 2346.08万│ 1.24亿│ 72.84│ ---│ 2025-06-30│
│及100万辆电动助力 │ │ │ │ │ │ │
│车智能制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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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72.00万│ ---│ 172.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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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设计中心项目 │ 1.04亿│ 28.05万│ 9014.03万│ 86.82│ ---│ 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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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体系升级项目│ 4397.98万│ 1.11万│ 2983.55万│ 67.84│ ---│ 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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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60万辆自行车 │ ---│ 262.68万│ 8528.81万│ 101.66│ 719.74万│ 2023-04-10│
│、童车及40万辆电动│ │ │ │ │ │ │
│助力车数字化技术改│ │ │ │ │ │ │
│造项目 │ │ │ │ │ │ │
├─────────┼──────┼─────┼─────┼─────┼─────┼──────┤
│年产100万辆自行车 │ ---│ 2346.08万│ 1.24亿│ 72.84│ ---│ 2025-06-30│
│及100万辆电动助力 │ │ │ │ │ │ │
│车智能制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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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亿│ ---│ 1.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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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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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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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卢志勇、赵识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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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持股股东、董监高人员及其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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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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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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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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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久祺运动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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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系其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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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或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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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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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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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久祺进出口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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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系其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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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或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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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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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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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久祺运动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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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系其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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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或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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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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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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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久祺进出口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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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系其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或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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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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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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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李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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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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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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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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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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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卢志勇、赵识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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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持股股东、董监高人员及其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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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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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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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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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李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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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控人、5%以上股东、董事长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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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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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事项 │
│ │ 为满足办公场地需要,久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李│
│ │政先生之子李晔租用其名下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塘路36、38、46、50、56、58、66号│
│ │广新大厦(即“杭州新传媒产业大厦”)14楼层的办公室,租赁面积520平方米,租期一年, │
│ │租金定价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 │ 由于本次交易对手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子,因此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
│ │ 本项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长李政先生作为本项│
│ │交易的关联方,对该事项回避表决。此次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 (三)其他说明 │
│ │ 本项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
│ │次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
│ │ 本项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
│ │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情况 │
│ │ 1、基本情况:李晔,男,生于1995年11月7日。 │
│ │ 2、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李政先生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7,618,160股, │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0%。李晔先生为公司实控人、5%以上股东、董事长李政先生│
│ │之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5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 │,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
│ │ 3、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司关联自然人李晔不属于失信执行人。 │
│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李政先生之子李晔先生租用的办公场地,租赁面积520平方米,地址 │
│ │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塘路36、38、46、50、56、58、66号广新大厦(即“杭州新传媒 │
│ │产业大厦”)14楼层。 │
│ │ 该处房屋为李晔先生所有,不存在质押、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重大争│
│ │议、诉讼或者仲裁事项的情形,且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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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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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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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祺股份有│杭州久趣贸│ 1368.0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限公司 │易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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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祺股份有│杭州久祥进│ 412.0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限公司 │出口有限公│ │ │ │ │担保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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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祺股份有│金玖(天津│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限公司 │)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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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祺股份有│浙江德清久│ ---│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限公司 │胜车业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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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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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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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于前次使用超
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使用超募资金计人民币177万元(含已到期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
募资金总额591.11万元的比例为29.94%。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大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久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116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
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
投资者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56.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11.90元,共计募集资金57786.4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4371.68万元(承销费和保
荐费不含税总计4560.36万元,已预付188.6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3414.72万元,已由主承
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
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2465.25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0760
.7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
报告》(天健验﹝2021﹞427号)。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7
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591.11万元的比例为29.10%。公司于2024年9月
1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上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剩余超募资金
人民币489.01万元(包含利息收入余额)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尚未使用。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
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根据《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
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7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
9.94%,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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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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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
月12日9:15-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
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
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
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
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塘路58号新传媒产业大厦15楼,久祺有限公司
会议室。
9、股东会召开10日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
提案的,公司将会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
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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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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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02308299.16元,合并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
润396561928.34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5
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2308299.16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盈利状况良好,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
营成果,在保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拟提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23308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32352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
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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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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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政、卢志勇、李宇光原签订的《一
致行动协议》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决策的高效性,各方于2025年8月8日续签
了《一致行动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背景情况
李政、卢志勇、李宇光于2024年8月9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对一致行动关系和有效期
进行了明确约定,确立了对公司的共同控制地位,该协议于签订之日后满12个月时终止。为确
保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决策的高效性,上述各方于2025年8月8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协
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至2026年8月7日终止。
二、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续签的《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李政、卢志勇、李宇光(以下简称“协议各方”)作为久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协议各方
确认,自公司2000年10月6日成立至今,协议各方对公司进行共同管理和控制,在公司的重大
经营决策上均保持一致,就股东会所有会议表决事项均表达一致意见。为规范协议各方未来的
行动,现达成以下协议:
1、协议各方同意:一致行动人在行使股东权利和董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提案权
、股东大会表决权、董事会提案权、董事会表决权等权利)时,应对提案或表决的事项讨论并
形成一致意见,作出一致行动决议,按照一致行动决议行使股东权利或董事权利。协议各方一
致同意共同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共同向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议案,根据各方事先确定的一
致投票意见对股东大会、董事会议案进行投票,或将所持有的表决权委托给协议各方中的一方
进行投票。如果出现意见不统一时,应先行沟通协商,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决议时,协议各方
同意由各方按照持股数量在一致行动人的范围内表决,各方应当执行半数(协议各方合计持有
的股份数量的51%以上,不含51%本数)以上一致行动人的意思。在行使其表决权时,各方应当
严格按照协商达成的立场投票。
2、协议各方同意,在公司面临公司其他股东或第三方收购公司控股权,影响公司控制权
时,协议各方应采取一致行动,以维护公司的稳定和持续发展。未经全体一致行动人书面同意
,在公司面临公司其他股东或第三方收购公司控股权时,任何一方不得采取任何单方行动,包
括但不限于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出售股份、抵押股份、提议或表决支持与一致行动不一致的任
何提议或决定等。
3、协议各方同意遵守上述约定,并承诺:任何一方如违背上述约定,则承担相应的违约
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4、协议各方同意,因违反上述约定发生争议时,应提请杭州仲裁委员会依其规则进行仲
裁。
5、本协议自各方签字后生效,各方同意一致行动期限为自签署协议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为一年,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
三、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李
政先生、卢志勇先生、李宇光先生。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有利于实现公司实际控制权的
稳定,有利于公司保持发展和经营管理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不存在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
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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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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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为防范外汇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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