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0995 奇德新材 更新日期:2026-02-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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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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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5-13│ 14.72│ 2.7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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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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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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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加坡投资有限│ 558.66│ ---│ 100.00│ ---│ 0.00│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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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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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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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 1.71亿│ 191.38万│ 1.24亿│ 87.61│ 1395.92万│ 2023-09-30│
│料智能制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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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 1.41亿│ 191.38万│ 1.24亿│ 87.61│ 1395.92万│ 2023-09-30│
│料智能制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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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 8563.18万│ 1399.05万│ 8018.72万│ 93.64│ 3.57万│ 2024-06-30│
│目 │ │ │ │ │ │ │
├─────────┼──────┼─────┼─────┼─────┼─────┼──────┤
│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 5563.18万│ 1399.05万│ 8018.72万│ 93.64│ 3.57万│ 2024-06-30│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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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301.75万│ 922.10万│ 2546.43万│ 59.20│ ---│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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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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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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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奇德新│中山邦塑 │ 1500.00万│人民币 │2017-12-28│2024-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保证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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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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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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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
议案。根据前述会议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均为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充分考虑本
次发行的目前进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6年1
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
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将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
会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
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上述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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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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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06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0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2月0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0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连海路323号奇德新材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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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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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中山邦塑精密塑
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邦塑”“目标公司”)进行处置,拟将所持有中山邦塑全部股权
以人民币3458万元(大写:叁仟肆佰伍拾捌万元整)的价格出售给李忠家、李柏霖(以下简称
“受让方”)。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中山邦塑股权,中山邦塑不再纳入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本次交易事项最终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处置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处置全资
子公司中山邦塑的议案》,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推动资源向更高价值业务板块集中,提高资
产运营效率,同意公司与本次交易的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
”),以人民币3458.00万元出售中山邦塑100%股权。若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公司将不再持有
中山邦塑的股权,中山邦塑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
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处置事项
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姓名:李忠家、李柏霖
住所:中国台湾
李忠家、李柏霖均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产权、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
系。
经查询,李忠家、李柏霖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山邦塑精密塑胶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6924816098
3、成立时间:2009年08月18日
4、经营期限:2009年08月18日至无固定期限
5、法定代表人:陈云峰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注册地址:中山市小榄镇裕民社区同兴东路12号首层之一
8、注册资本:1000万元
9、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研发、销售:塑胶制品、塑料色母、塑胶粒、改性塑
料、模具、婴儿童车、塑胶零件、儿童用品、汽车座椅、家用电器、无纺布、熔喷布、护
目镜、体温计、普通劳动防护用品;以上产品包装、仓储、装卸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服务;货
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产品质量检测;货运
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产品质量检验,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中山邦塑100%股
权11、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12、交易标的的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邦塑100%股权,该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
或者任何转让限制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该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
冻结等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全资子公司中山邦塑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
以及中山邦塑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中山邦塑与上市公司有存在经营性往来将按原交易约
定进行结算,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
助的情形。
四、交易标的评估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了XYZH/2026GZAA3B0023《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期
货业务资格的深圳市国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指2025年12月31日)
的全部股东权益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国策评报字[2026]ZS第00074号《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
称“《评估报告》”)。经双方协商,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458.00万元,本次交易
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李忠家、李柏霖
目标公司:中山邦塑精密塑胶有限公司
1、双方同意,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3458万元(大写:叁仟肆佰伍拾捌万
元整)。
2、因股权转让行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等相关事宜也应做相应的变动。乙
方应在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相应修改股东名册及公司章程。
3、自乙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目标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股东权利,乙方取
得股东身份。
4、收款方式为现金出售,办理工商变更前3日内受让方支付人民币1770.00万元(大写:壹
仟柒佰柒拾万元整)到共管账户,工商变更当日转到公司指定的账户,工商变更完成后30天内
支付尾款。支出款项的资金来源为受让方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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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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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及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同
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
管理,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审议通过的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总经理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投资目
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公司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
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并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
机构。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实施方式
在期限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
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
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及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八)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
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
不可预期。
(九)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
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和
保管进行实时分析和跟踪。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
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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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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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德新材、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向贵所保荐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一)发行人简介
中文名称: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KitechNewMaterialHoldingCo.,Ltd.注册地址:江门市江海区连海
路323号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证券代码:300995.SZ
上市时间:2021年5月26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8月11日
联系方式:0750-306831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
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
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
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胶表面处理;模具制造;模具销售;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
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
究和试验发展;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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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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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情况
侯立潇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TMT业务总部执行副总经理,金融学硕士,保荐代
表人。2014年5月进入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参与或负责完成了领益科技借壳江粉磁材、
江粉磁材收购帝晶光电重大资产重组、江粉磁材收购东方亮彩重大资产重组、惠威科技IPO、
润贝航科IPO、中光防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经纬辉开两次非公开、领益智造非公开等项目,
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程久君先生: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TMT业务总部董事总经理,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
人。2005年6月进入华林证券投行,2006年6月进入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曾主持及参与了
江粉磁材IPO、金龙机电IPO、梦洁家纺IPO、中光防雷IPO、惠威电声IPO、深城交IPO、润贝航
科IPO和民爆光电IPO等项目,曾担任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主办人的项目包括领益科技借壳江
粉磁材、江粉磁材收购帝晶光电、江粉磁材收购东方亮彩、中光防雷重大资产重组,曾主持并
参与了锡业股份可转债、锡业股份配股、蓝思科技非公开、经纬辉开非公开项目,具有丰富的
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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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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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连海路323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饶德生先生。
6、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
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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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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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9
人,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314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84160000股的0.02%。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84160000股变更至84146860股
。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草案》”)《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
2、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5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位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截至2024年7月5日公示期满,除1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外,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无其他反馈记录。2024年7月5日,公司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
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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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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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涉及18人,
注销股票期权54460份,占公司总股本84160000股的0.06%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草案》”)《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
2、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5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位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截至2024年7月5日公示期满,除1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外,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无其他反馈记录。2024年7月5日,公司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
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7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
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6、2024年8月30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和限制性
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和《关于2024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5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相关意见,律师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
1、因激励对象离职注销股票期权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
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
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由公司注销。”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
中有9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满足行权条件的全部股票期
权50200份由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
2、因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注销股票期权根据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
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N)。激励对象
考核当年不得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股票期权将作废失效,并由公司注销。”
鉴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2024年度个人绩效评价标准为(B
),个人可行权比例为80%,公司拟注销其获授但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1620份;有5名激励
对象因2024年度个人绩效评价标准为(C),个人可行权比例为60%,其获授但未达行权条件的
股票期权2640份,由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4460份,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办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股
票期权注销事项已办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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