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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30099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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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0995 奇德新材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其他 │ 613.89│ ---│ ---│ 2357.04│ ---│ 人民币│ ├─────────┼─────┼─────┼─────┼─────┼──────┼──────┤ │信托产品 │ ---│ ---│ ---│ 2000.00│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 1.71亿│ 180.66万│ 1.24亿│ 87.53│ 505.83万│ 2023-09-30│ │料智能制造项目 │ │ │ │ │ │ │ ├─────────┼──────┼─────┼─────┼─────┼─────┼──────┤ │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 5563.18万│ 1375.39万│ 7995.06万│ 93.37│ 0.00│ 2024-06-30│ │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301.75万│ 545.73万│ 2170.07万│ 50.45│ 0.00│ 2024-09-30│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3-06 │交易金额(元)│35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奇德汽车零部件材料(泰国)有限公│标的类型 │股权 │ │ │司 │ │ │ ├──────┼────────────────┴──────┴────────────────┤ │买方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奇德汽车零部件材料(泰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 │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境外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独立出资拟在泰│ │ │国设立“奇德新材料(泰国)有限公司”。拟设立的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0万美元(折合人│ │ │民币约5600万元,按当前汇率折算,下同),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800.00万美元(折合│ │ │人民币约为5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本次投资完成后奇德新材料(泰国)有限公司│ │ │成为奇德新材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设立境外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 │ │ 根据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对境外投资项目注册限额的要求,公司拟对泰国子公司 │ │ │“奇德汽车零部件材料(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汽车零部件公司”)增资50万│ │ │美元(约合人民币35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注册金额由600万美元(折合人民│ │ │币约4200万元)调整为65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455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637│ │ │.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4459万元),占泰国汽车零部件公司注册资本的98%;全资子公司│ │ │广东奇德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以货币(自有资金)出资13.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91万元 │ │ │),占泰国汽车零部件公司注册资本的2%。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广东奇德新│中山邦塑 │ 1500.00万│人民币 │2017-12-28│2024-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10-30│其他事项 ──────┴────────────────────────────────── 以2024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对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 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 9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 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4年前 三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317,104.06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477,905.60元、资产 减值损失1,839,198.46元。 ──────┬────────────────────────────────── 2024-10-30│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一年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 ,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 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贺春海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 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崔西福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卓晓娜女士,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 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如下: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76万元(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 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 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 2024-08-23│其他事项 ──────┴────────────────────────────────── 以202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 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 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 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4年半 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153,622.46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164,156.00元、资产减 值损失989,466.46元。 ──────┬────────────────────────────────── 2024-07-31│其他事项 ──────┴────────────────────────────────── 奇德(珠海)商业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德珠海”)、珠海邦塑科技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珠海邦塑”)是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其中奇德珠海持有公司3105000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69%,占公司扣除[1]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总股本83464000股的3.72%;珠海 邦塑持有公司1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6%,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总股本8346 4000股的1.98%。陈栖养是持有公司首发前发行股份的特定股东,持有公司4200000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4.99%,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总股本83464000股的5.03%。 公司近日收到奇德珠海、珠海邦塑和陈栖养三名股东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广东奇德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上述三名股东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数量不超过834640股(即分别不超过公司 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总股本83464000股的1.00%)。 ──────┬────────────────────────────────── 2024-07-24│其他事项 ──────┴────────────────────────────────── 鉴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96名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离职,有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 股票权益,有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拟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有1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拟获授的部分股票期权。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将前述人 员原拟获授的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在本激励计划的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剩余未 分配的7.18万股股票期权和19.53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96名调整为86名,首次授予总数由135.50万股调整为108.79万股,预留 授予总数由33.50万股调整为27.10万股。其中,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92名变 更为84名,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授予数量由66.88万股变更为59.70万股,股票期权预留授予 部分授予数量由16.50万股变更为14.90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76名变 更为62名,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授予数量由68.62万股变更为49.09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 授予部分授予数量由17.00万股变更为12.20万股。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与公司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内容一致。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7-24│其他事项 ──────┴────────────────────────────────── 1、首次授权日、首次授予日:2024年7月23日 2、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59.70万份 3、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5.87元/份 4、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9.09万股 5、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94元/股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条件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4年7月23日。 ──────┬────────────────────────────────── 2024-06-27│其他事项 ──────┴──────────────────────────────────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谢泓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 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谢泓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谢泓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所述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 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征集人谢泓,中国共产党党员,企业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 会长(创始人)、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委委员、广东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 合会副会长、《经济观察报》专栏作者,现任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执行会长,2023年5 月至今兼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谢泓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 关系,征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 3.征集人本次征集表决权系基于其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且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 。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 》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并承诺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 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公告所述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从事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征集事项 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 权: 提案1.00《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提案2.00《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提案3.00《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的意见代为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8)。 (二)征集主张 1、征集人投票意向: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 2、征集人投票理由: 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 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征集人不接受与其表决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 2024-03-28│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提高子公司贷款和融资效率,在综合分析子公司的盈 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基础上,公司拟在2024年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邦塑精密 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邦塑”)根据其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提供 担保,提供的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 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上述担保额 度包含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上述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 有效。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 人签署前述担保额度内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及符合 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对超出上述担保对 象及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未来十二个月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签署关担 保协议。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与资金需求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 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在签订担保合同后 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目的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升子公司的融资能 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 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被担保对象经营业务正常,信用情况良好,具有相应的偿债能力 ,被担保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但本次担保风险仍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控 制其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及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是否关联担保:否 ──────┬────────────────────────────────── 2024-03-28│其他事项 ──────┴──────────────────────────────────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董监高薪酬的确定以及2024 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2023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其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 分构成。 二、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 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按照风险、责任与利益相协调的原则,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 实际情况,拟订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日止。 3、薪酬/津贴标准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 与岗位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 (2)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独立董事谢泓、章明秋津贴为人民币9万/年/人(税前),独 立董事甘露津贴为人民币6万/年/人(税前),按月发放。 4、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或监事因换届、改选、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辞职等 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除特别说明外,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 2024-03-28│其他事项 ──────┴────────────────────────────────── 1、交易目的: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生产改性聚 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品所需主要原材料是聚丙烯,其价格受市场的影响较大。为充分利用期货市 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 业健康持续运行,公司拟开展聚丙烯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交易品种: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聚丙烯期货品 种,不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交易工具:聚丙烯期货品种 交易场所:商品期货交易所 交易金额: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 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聚丙烯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聚丙烯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是为 了锁定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不做投机和套利交易。但是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 定的风险,包括: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聚丙烯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改性聚丙烯复合材料及制品所需主要原材料是聚丙烯,其价格受市场的 影响较大。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 ,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公司拟开展聚丙烯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套期 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期货 。期货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需求量,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最 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二、开展聚丙烯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品种及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聚丙烯期货品种,严禁进 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0万元( 含本数)额度内以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 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 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任一交易日所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10%。 (三)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开展聚丙烯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存在涉及使用 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形。 ──────┬────────────────────────────────── 2024-03-28│其他事项 ──────┴──────────────────────────────────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 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2023年年 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现将本次计提的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 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 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2023年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6694739.24元 ,其中信用减值损失2108108.66元、资产减值损失4586630.58元。 ──────┬────────────────────────────────── 2024-03-28│其他事项 ──────┴──────────────────────────────────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8005091.91元,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13012163.59元。按《公司法》等有 关规定,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扣除2023年度实施的以前年度利润分配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 ,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2479955.38元,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 28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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