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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民科技(30100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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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000 肇民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5-19│ 64.31│ 7.8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3-20│ 8.03│ 136.9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3-20│ 5.21│ 122.8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7-18│ 6.48│ 312.34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汽车精密注塑件、汽│ 2.65亿│ 0.00│ 6110.12万│ 100.00│ ---│ ---│ │车电子水泵及热管理│ │ │ │ │ │ │ │模块部件生产基地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78亿│ 0.00│ 2.88亿│ 103.58│ ---│ ---│ ├─────────┼──────┼─────┼─────┼─────┼─────┼──────┤ │年产八亿套新能源汽│ 2.87亿│ 1.24亿│ 2.29亿│ 79.98│ ---│ ---│ │车部件及超精密工程│ │ │ │ │ │ │ │塑料部件生产新建项│ │ │ │ │ │ │ │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809.25万│ 0.00│ 0.00│ 0.00│ ---│ ---│ ├─────────┼──────┼─────┼─────┼─────┼─────┼──────┤ │上海生产基地生产及│ 8065.35万│ 0.00│ 8148.91万│ 101.04│ 4782.24万│ ---│ │检测设备替换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亿│ 0.00│ 1.00亿│ 100.00│ ---│ ---│ ├─────────┼──────┼─────┼─────┼─────┼─────┼──────┤ │年产八亿套新能源汽│ ---│ 1.24亿│ 2.29亿│ 79.98│ ---│ ---│ │车部件及超精密工程│ │ │ │ │ │ │ │塑料部件生产新建项│ │ │ │ │ │ │ │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4-23│价格调整 ──────┴────────────────────────────────── 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况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本次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 的调整。 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 的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2395322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2元(含税),共计派发48479064.4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2025年6月12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9日。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 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 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 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P0-V=5.21-0.20=5.01元/股。经过本次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5.21元/股调整为5.01元/股。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 ──────┬────────────────────────────────── 2026-04-23│其他事项 ──────┴──────────────────────────────────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26-04-23│其他事项 ──────┴──────────────────────────────────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预留授予部分40人,剩余预留授予部分14人 2、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预留授予部分9.48万股,剩余预留授予部分2.5万股,合计11 .98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5%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及剩余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剩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共计54名符 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11.98万股。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 1、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6.88元/股。 4、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57人,包括公司公告 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 2026-04-23│其他事项 ──────┴──────────────────────────────────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33人 2、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2351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9%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 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已经成就,共计33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223514股。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3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 1、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15.25元/股。 4、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35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 (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2)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 籍员工。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 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 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 对授予数量做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 配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不得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任何一名 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 2026-04-23│其他事项 ──────┴──────────────────────────────────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 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议,特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2026年 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20 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 通过之日失效。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按照公司相关 薪酬制度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津贴。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 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税前)。独立董事为公司事项所发生的差旅费等按公司规定据实报销。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及考核奖金 组成,薪资水平与其岗位贡献、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 四、其他说明 1、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时间、 方式根据公司执行的工资发放制度确定。并依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 所得税。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 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本制度没有规定或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一致的, 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准。 4、本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 2026-04-23│其他事项 ──────┴──────────────────────────────────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的职责,较好地 完成了各项财务报表审计和相关鉴证服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 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 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 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 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9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99人。 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 .1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4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30亿元,本公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 ,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 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 、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涉及人员39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叶慧,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8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陈子威,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 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垚,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 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天职国际将为公 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95.00万元(其中:年报审 计费用80.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00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基 础,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最终的审 计收费。 ──────┬────────────────────────────────── 2026-04-23│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2025年度,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619533.36 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0元,弥补亏损0元。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56926352.03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 利润为246847252.67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 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6847252.67元。 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 司始终秉持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理念,兼顾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长期可持续 发展,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2428773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人民币2.2元(含税),共计派发53433010.84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4、自2025年12月3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 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5、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管理层指定人员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根据 实施结果适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 2026-04-23│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3-23│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为 优化公司产能和全球化布局,匹配下游新能源汽车等客户的海外属地化供应链诉求,满足公司 战略发展的需要,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分别在新加坡、泰国投资设立子公司,并通过新设新加 坡公司在泰国新设公司投资建设汽车零部件及高端精密零部件生产基地。 2、近日,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完成ODI备案及公司注册,并同步进行银行开户等事项。 3、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 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公司名称:HAJIME(SINGAPORE)INDUSTRIALPTE.LTD.; 1、注册编号:202551906K; 2、注册资本:1000美元(根据业务的需求分阶段增资); 3、公司类型:PRIVATECOMPANYLIMITEDBYSHARES; 5、经营范围:OTHERHOLDINGCOMPANIES(64202)WHOLESALETRADEOFAVARIETYOFGOODSWITHOU TADOMINANTPRODUCT(46900); 6、出资方式:货币资金; 7、股权结构: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二)公司名称:HAJIME(SINGAPORE)ADVANCEDMATERIALPTE.LTD.; 1、注册编号:202552344H; 2、注册资本:1000美元(根据业务的需求分阶段增资); 3、公司类型:PRIVATECOMPANYLIMITEDBYSHARES; 4、注册地址:新加坡; 5、经营范围:OTHERHOLDINGCOMPANIES(64202)WHOLESALETRADEOFAVARIETYOFGOODSWITHOU TADOMINANTPRODUCT(46900); 6、出资方式:货币资金; 7、股权结构:HAJIME(SINGAPORE)INDUSTRIALPTE.LTD.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三)公司名称:HAJIMETECHNOLOGY(THAILAND)CO.,LTD.; 1、注册编号:0205568079496; 2、注册资本:5000000泰铢(根据业务的需求分阶段增资); 3、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4、注册地址:泰国; 5、经营范围:Productionandsalesofautomotiveprecisioncomponents,precisioninject ionmoldingproductsandmolds;technologydevelopment,technicalconsulting,andtechnicals ervicesinthefieldofnewmaterials;industrialproductdesign(excludingspecialequipment) ;importandexportofgoodsandtechnology. 6、出资方式:货币资金 7、股权结构:HAJIME(SINGAPORE)ADVANCEDMATERIALPTE.LTD.持有99%的股权;HAJIME(SI NGAPORE)INDUSTRIALPTE.LTD.持有1%的股权。 ──────┬────────────────────────────────── 2026-01-23│其他事项 ──────┴──────────────────────────────────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16号)。 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 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 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证监会作 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 2025-12-26│其他事项 ──────┴──────────────────────────────────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期建设部分募投项目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 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将“年产八亿套新能源汽车部件及超精密工程塑料部 件项目”分为两期项目建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 2025-12-26│其他事项 ──────┴──────────────────────────────────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以及实际经营 情况,为进一步整合及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管理架构,经审慎研究,公司拟注销新加坡全资子 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ZHAOMINPTE.LTD.; 2、注册编号:202427169D; 3、注册资本:1万新加坡元; 4、公司类型:PRIVATECOMPANYLIMITEDBYSHARES(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5、注册地址:6SHENTONWAY#38-01OUEDOWNTOWNSINGAPORE(068809); 6、经营范围:OTHERHOLDINGCOMPANIES(64202);MANUFACTUREOFPLASTICPRECISIONENGINE ERINGPARTS(22216);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原因 新加坡全资子公司ZHAOMINPTE.LTD.自设立以来,未实际经营业务,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规划,为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配置,优化内部管理结构,公司决定注销ZHAOMINPTE.LTD. 。 三、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完成后,ZHAOMINPTE.LTD.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ZHAOMINPTE.LTD. 自设立以来未实际经营业务,注销后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不会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已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注销事宜。 ──────┬────────────────────────────────── 2025-12-22│其他事项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肇民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7号),上海肇 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1年5月28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聘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法定持续 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因前述期限届满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泰海通继续履 行募集资金相关的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发行需要, 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 与中信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 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 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国泰海通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证 券承接,国泰海通不再履行相关的持续督导责任。中信证券委派黄凯先生、范璐女士(简历附 后)共同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对国泰海通及其项目团队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 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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