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00 肇民科技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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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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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精密注塑件、汽│ 2.65亿│ 1675.78万│ 5813.14万│ 21.91│ ---│ ---│
│车电子水泵及热管理│ │ │ │ │ │ │
│模块部件生产基地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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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50亿│ 8340.00万│ 2.5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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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确定投向 │ 2795.68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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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809.25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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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产基地生产及│ 8065.35万│ ---│ 8148.91万│ 101.04│ 2646.84万│ ---│
│检测设备替换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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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亿│ ---│ 1.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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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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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5-25 │交易金额(元)│1.5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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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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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位于朱泾工业园的工业用地约164亩 │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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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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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市金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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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情况概述 │
│ │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 │
│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 │下: │
│ │ 2023年4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 │》,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3000万元在上海市金山区朱泾工业园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取得相 │
│ │邻的两处工业用地,土地总面积约167亩。 │
│ │ 随着公司在朱泾工业园购置土地工作的推进,结合公司后续土地使用实际情况及业务长│
│ │远发展需要,根据与当地政府沟通结果,公司拟变更购买土地使用权有关事项,以满足公司│
│ │后期发展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
│ │ 二、原交易基本情况 │
│ │ 1、交易对方:上海市金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 2、地块位置:朱泾工业园 │
│ │ 3、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
│ │ 4、土地面积:约167亩 │
│ │ 5、出让年限:50年 │
│ │ 6、招拍挂起始价格:不超过13000万元(目前暂定) │
│ │ 三、变更后交易基本情况 │
│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在上海市金山区朱泾工业园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取 │
│ │得相邻的两处工业用地,土地总面积约164亩,以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求,最终金额以成交 │
│ │价格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购买事宜。 │
│ │ 1、交易对方:上海市金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 2、地块位置:朱泾工业园 │
│ │ 3、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
│ │ 4、土地面积:约164亩 │
│ │ 5、出让年限:50年 │
│ │ 6、招拍挂起始价格:不超过15000万元(目前暂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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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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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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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邵雄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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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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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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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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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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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济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35.18万 1.94 5.17 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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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35.18万 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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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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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23 │质押股数(万股) │33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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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5.17 │质押占总股本(%) │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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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上海济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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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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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1-19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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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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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1月19日上海济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质押了335.1769万股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
│ │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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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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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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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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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
配利润为人民币167768243.68元。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728005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人民币4.5元(含税),共计派发77760243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
股,共计转增69120216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增加至241920756股(最终准确数量
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不送红股。
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自2023年12月3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
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
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管理层指定人员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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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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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
于2024年3月2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以现场方式召
开,由监事会主席密永华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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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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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二)2023年3月3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刘益灯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1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六)2024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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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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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的职责,较好地
完成了各项财务报表审计和相关鉴证服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
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
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
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
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47人。
天职国际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2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
2.03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
,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
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4名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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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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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70496股(调整后)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共计34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归属限制性
股票170496股。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3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15.25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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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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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2023年3月3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刘益灯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三)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1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六)2024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
报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调整说明
(一)调整事由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
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
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2023年5月5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2023年6月15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6日。公司2022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8元(含税),共计派发76800240.00元,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
鉴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因此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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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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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
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肖俊先生不再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同意选举独立董事刘益灯
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调整前后的审计委员会成员的情况如下:
本次调整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审计委员会:刘浩先生(召集人)、
颜爱民先生、肖俊先生。
本次调整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审计委员会:刘浩先生(召集人)、
颜爱民先生、刘益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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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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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
近日,公司收到天职国际《关于变更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签字注册
会计师的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说明
天职国际作为公司聘任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叶慧女士、杨霖先生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因天职国际内部团队调整,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原委派签字注册
会计师杨霖先生进行变更,现委派陈子威女士、肖小军先生接替杨霖先生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
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签字
注册会计师为叶慧女士、陈子威女士、肖小军先生。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陈子威女士,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天职
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子威女士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从业经历丰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同时,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肖小军先生,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天职
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复核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肖小军先生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从业经历丰富,具备
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同时,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如上变更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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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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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所需的土地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后续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
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
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
风险。
2、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建设过程中会面临各种诸多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
项目开工建设、竣工及正式投产时间等是否能在预计时间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3、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
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未来经营效益
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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