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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民科技(30100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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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000 肇民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汽车精密注塑件、汽│ 2.65亿│ 296.99万│ 6110.12万│ 100.00│ ---│ ---│ │车电子水泵及热管理│ │ │ │ │ │ │ │模块部件生产基地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78亿│ 3791.03万│ 2.88亿│ 103.58│ ---│ ---│ ├─────────┼──────┼─────┼─────┼─────┼─────┼──────┤ │年产八亿套新能源汽│ 2.87亿│ 1.05亿│ 1.05亿│ 36.55│ ---│ ---│ │车部件及超精密工程│ │ │ │ │ │ │ │塑料部件生产新建项│ │ │ │ │ │ │ │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809.25万│ 0.00│ 0.00│ 0.00│ ---│ ---│ ├─────────┼──────┼─────┼─────┼─────┼─────┼──────┤ │上海生产基地生产及│ 8065.35万│ 0.00│ 8148.91万│ 101.04│ 3694.20万│ ---│ │检测设备替换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亿│ 0.00│ 1.00亿│ 100.00│ ---│ ---│ ├─────────┼──────┼─────┼─────┼─────┼─────┼──────┤ │年产八亿套新能源汽│ ---│ 1.05亿│ 1.05亿│ 36.55│ ---│ ---│ │车部件及超精密工程│ │ │ │ │ │ │ │塑料部件生产新建项│ │ │ │ │ │ │ │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9-10 │交易金额(元)│1.31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金山区朱泾镇JSS20301单元(朱泾西│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部工业区)28-01、2902地块(CB_20│ │ │ │ │2307001,CB_202307002)地块(地 │ │ │ │ │块公告号:202406401)的国有建设 │ │ │ │ │用地使用权 │ │ │ ├──────┼────────────────┴──────┴────────────────┤ │买方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上海市金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情况概述 │ │ │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参与了上海 │ │ │市南泉北路201号市土地交易市场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公司竞得金山 │ │ │区朱泾镇JSS20301单元(朱泾西部工业区)28-01、29-02地块(CB_202307001,CB_2023070│ │ │02)地块(地块公告号:20240640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近日,公司与上海市金山区 │ │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就相关事宜签署了《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 │ 二、《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 │ │ 1、合同双方: │ │ │ 出让人:上海市金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 受让人: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2、转让标的:金山区朱泾镇JSS20301单元(朱泾西部工业区)28-01、2902地块(CB_2│ │ │02307001,CB_202307002)地块(地块公告号:202406401)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3、土地面积:109121.87平方米; │ │ │ 4、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 │ │ 5、出让年限:50年; │ │ │ 6、成交价格:13097万元。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01-23 │质押股数(万股) │335.18 │ ├────────┼──────────────┼────────┼──────────────┤ │质押占所持股(%) │5.17 │质押占总股本(%) │1.94 │ ├────────┼──────────────┴────────┴──────────────┤ │股东名称 │上海济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1-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2-06 │解押股数(万股) │469.25 │ ├────────┼──────────────┴────────┴──────────────┤ │质押说明 │2024年01月19日上海济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质押了335.1769万股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 │ │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2月06日上海济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解除质押469.2476万股 │ └────────┴──────────────────────────────────────┘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4-10│其他事项 ──────┴────────────────────────────────── 经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决定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9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上午9:1 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上午9:15至2025年5月29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 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秦弯路633号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 室 ──────┬────────────────────────────────── 2025-04-10│其他事项 ──────┴────────────────────────────────── 1、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35872股(调整后)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共计34名符合 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235872股。 ──────┬────────────────────────────────── 2025-04-10│价格调整 ──────┴────────────────────────────────── (一)调整事由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 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 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1、2024年5月30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2024年6月20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8日。公司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29710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 民币4.5元(含税),共计派发77836966.2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共计转增69188414股。 2、2024年9月12日,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4年9月21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9月27日。公司2024年半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2159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843189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鉴于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因此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1、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调整为:P=( 8.03-0.45)/(1+0.4)-0.2=5.21元/股(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计算)。 综上,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8.03元/股调整为5.21元/股。 2、首次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将调整为:Q =356400×(1+0.4)=498960股。 综上,首次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56400股调整为498960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10│其他事项 ──────┴──────────────────────────────────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能归属 激励对象主动辞职或合同到期且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的,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512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因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不能全部归属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前提下,届时根据限制 性股票对应考核期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在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 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部分,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 下期归属。 根据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首次授予的34名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60%。前述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048 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当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1168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10│其他事项 ──────┴──────────────────────────────────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的职责,较好地 完成了各项财务报表审计和相关鉴证服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 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 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 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 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9人,注册会计师1,1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14人。 天职国际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6.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 2.87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3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 ,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 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 、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 2025-04-10│其他事项 ──────┴──────────────────────────────────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1、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 配利润为人民币169,839,718.16元。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242,159,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人民币2元(含税),共计派发48,431,89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自2024年12月3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 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 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管理层指定人员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实施 结果适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 经营发展及股东利益等因素提出的。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 2025-04-03│重要合同 ──────┴──────────────────────────────────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肇民科技”)于2025年4月2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 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信息如下: 一、协议双方情况介绍 1、发包人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585243154G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邵雄辉 注册资本:24215.945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10月27日 企业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秦弯路633号 经营范围:从事新材料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业产品设计(除特 种设备),精密注塑产品、模具、电磁阀及汽车发动机缸体安全性防爆震传感器的生产和销售 ,汽车零部件的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2、承包人信息: 公司名称:大连凯杰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37772600396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凯 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07月28日 企业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命3路27-10栋-3-5-1号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 、装饰装修、给排水、采暖、空调暖通设备、管道设备安装(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核定的范 围为准,并凭资质证书经营);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合同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年产八亿套新能源汽车部件及超精密工程塑料部件生产新建项目。 2、工程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中发路与仙贵路交叉口东南侧。 3、资金来源:募集资金/自筹资金。 4、工程总日历天数:377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4月1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4月24日。 5、工程含税总造价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亿肆仟陆佰万元整(246000000元)。 6、承诺:①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 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②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 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 修责任。③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 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 2025-04-03│价格调整 ──────┴──────────────────────────────────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上海 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进行相应的调整,现将相关调整事项说 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二)2024年7月3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刘 益灯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 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三)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1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 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公司于2024年7月13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六)2025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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