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000 肇民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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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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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5-19│ 64.31│ 7.8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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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3-20│ 8.03│ 136.9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3-20│ 5.21│ 122.8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7-18│ 6.48│ 312.3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3-20│ 5.01│ 111.9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4-02│ 6.48│ 61.4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4-28│ 6.48│ 16.20万│
├───────────┼───────────┼───────────┼───────────┤
│可转债 │ 2026-07-09│ 100.00│ 5.8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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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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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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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精密注塑件、汽│ 2.65亿│ 0.00│ 6110.12万│ 100.00│ ---│ ---│
│车电子水泵及热管理│ │ │ │ │ │ │
│模块部件生产基地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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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78亿│ 0.00│ 2.88亿│ 103.58│ ---│ ---│
├─────────┼──────┼─────┼─────┼─────┼─────┼──────┤
│年产八亿套新能源汽│ 2.87亿│ 1.24亿│ 2.29亿│ 79.98│ ---│ ---│
│车部件及超精密工程│ │ │ │ │ │ │
│塑料部件生产新建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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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809.25万│ 0.00│ 0.00│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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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生产基地生产及│ 8065.35万│ 0.00│ 8148.91万│ 101.04│ 4782.24万│ ---│
│检测设备替换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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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亿│ 0.00│ 1.00亿│ 100.00│ ---│ ---│
├─────────┼──────┼─────┼─────┼─────┼─────┼──────┤
│年产八亿套新能源汽│ ---│ 1.24亿│ 2.29亿│ 79.98│ ---│ ---│
│车部件及超精密工程│ │ │ │ │ │ │
│塑料部件生产新建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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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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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27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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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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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HAJIME TECHNOLOGY (THAILAND) CO.│标的类型 │股权 │
│ │, LTD.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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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HAJIME(SINGAPORE) INDUSTRIAL PTE. LTD.及 HAJIME (SINGAPORE) ADVANCEDMATERIAL PTE│
│ │. LTD. │
├──────┼────────────────────────────────────────┤
│卖方 │HAJIME TECHNOLOGY (THAILAND) CO., 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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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增强境外生产制造能力,推动全球化战略布局落地,更好的匹配下游新能源汽车等│
│ │客户的海外属地化供应链诉求,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全资子公司HAJIME(SINGAPORE) INDUSTRIAL PTE. LTD.│
│ │及 HAJIME (SINGAPORE) ADVANCEDMATERIAL PTE. LTD.,以自有资金向 HAJIME TECHNOLOGY│
│ │ (THAILAND) CO., LTD.增资,由原来的 500万泰铢增资至 9725万泰铢。本次增资金额将全│
│ │部计入其注册资本,公司已于近期在泰国办理完成 HAJIME TECHNOLOGY(THAILAND) CO., LT│
│ │D.增资的备案登记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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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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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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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民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和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1
35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
肇民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8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或
“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
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和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
的重要提示如下:
1、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6年7月9日(T日),网上申购
时间为T日0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
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
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
超资产规模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
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
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
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
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
销。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不合格
、休眠和注销的证券账户不得参与可转债的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1日日终为准。
4、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以下简称“《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
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7月1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
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
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
购的最小单位为1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5、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
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
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
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
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并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可
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对认购金额不
足59000.00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59000.00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
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
%,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7700.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人(
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
止发行措施,并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
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并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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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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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8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已刊登于2026年7月7日(T-2日)的《中国证券报》,投资
者亦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为便于
投资者了解肇民科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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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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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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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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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8日下午15:00。
(二)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上午9:15时至2026年5月28日下午15:00时。
(三)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秦弯路633号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邵雄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五)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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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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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增资概述
为进一步增强境外生产制造能力,推动全球化战略布局落地,更好的匹配下游新能源汽车
等客户的海外属地化供应链诉求,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全资子公司HAJIME(SINGAPORE)INDUSTRIALPTE.LTD.及HAJ
IME(SINGAPORE)ADVANCEDMATERIALPTE.LTD.,以自有资金向HAJIMETECHNOLOGY(THAILAND)CO.,
LTD.增资,由原来的500万泰铢增资至9725万泰铢。本次增资金额将全部计入其注册资本,公
司已于近期在泰国办理完成HAJIMETECHNOLOGY(THAILAND)CO.,LTD.增资的备案登记事宜。
二、本次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HAJIMETECHNOLOGY(THAILAND)CO.,LTD.;
2、注册编号:0205568079496;
3、注册资本:97250000泰铢(根据业务的需求分阶段增资);
4、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5、注册地址:泰国;
6、经营范围:Productionandsalesofautomotiveprecisioncomponents,precisioninject
ionmoldingproductsandmolds;technologydevelopment,technicalconsulting,andtechnicals
ervicesinthefieldofnewmaterials;industrialproductdesign(excludingspecialequipment)
;importandexportofgoodsand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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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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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日:2026年5月29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19800股
3、本次归属股票人数:54人(预留授予部分40人,剩余预留授予部分14人)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及剩余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剩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
属期的归属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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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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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日:2026年5月29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23514股
3、本次归属股票人数:33人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
公司办理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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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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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况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本次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
的调整。
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
的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2395322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2元(含税),共计派发48479064.4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2025年6月12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9日。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
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
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
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P0-V=5.21-0.20=5.01元/股。经过本次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5.21元/股调整为5.01元/股。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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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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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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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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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预留授予部分40人,剩余预留授予部分14人
2、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预留授予部分9.48万股,剩余预留授予部分2.5万股,合计11
.98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5%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及剩余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剩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共计54名符
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11.98万股。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
1、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6.88元/股。
4、激励对象及分配情况: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57人,包括公司公告
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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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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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33人
2、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2351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9%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
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已经成就,共计33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223514股。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3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
1、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15.25元/股。
4、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35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
(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2)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
籍员工。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
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
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
对授予数量做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
配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不得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任何一名
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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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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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
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议,特制定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2026年
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20
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
通过之日失效。
三、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按照公司相关
薪酬制度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津贴。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
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税前)。独立董事为公司事项所发生的差旅费等按公司规定据实报销。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及考核奖金
组成,薪资水平与其岗位贡献、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
四、其他说明
1、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时间、
方式根据公司执行的工资发放制度确定。并依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
所得税。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
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本制度没有规定或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一致的,
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准。
4、本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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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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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的职责,较好地
完成了各项财务报表审计和相关鉴证服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
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
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
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
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9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99人。
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
.1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4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30亿元,本公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
,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
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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